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学校春招工作公平、公正,圆满完成科学选拔专业所需合适生源的目标,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54号)文件精神,按照“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提高服务”的要求,兼顾目前新冠肺炎疫情情况,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利益,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对我校春季招生工作予以调整。学校将于2020年3月13日-22日期间对入围我校校测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特制定本办法。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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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划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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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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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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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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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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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物理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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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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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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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作业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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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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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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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下设资格审核工作组、录取工作组。春季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
1. 招生委员会
工作职责:领导学校春招工作,指导各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工作,讨论决定学校春季招生中的重大事项。
2.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
工作职责:全程监督学校春招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全程监督春招各环节工作,确保春招工作公平进行。
3. 资格审核工作组
工作职责:负责学校春季招生工作中的资格审核工作。
4. 录取工作组
工作职责:负责学校春季招生录取过程中各环节工作。
四、资格审核程序
1. 3月9日9:00-22:00和3月10日8:00-16:00,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 3月12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各专业入围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3. 3月13日-22日,我校对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入围资格线并填报我校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由资格审核工作组组织专家,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4.根据考生性别和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进行考生随机分组审核。学校成立专家库,由学科领域带头人、有相当学术造诣和影响力的专家组成。分组组织专家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进行审核。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严防暗箱操作。每组由5名专家组成,成员包括:来自不同单位和学科的高级职称的临床专家(含中西医结合、中医、针灸推拿、康复等领域);本校从事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的副高或副处以上职称或职级的专家;本校正高职称的基础学科专家。
五、录取原则
考生总分为“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学校自主测试成绩”。依据我校招生计划,由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者,依次参考统一文化考试外语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六、回避制度
1.所有参加春招工作的人员都须签订保密承诺书,承诺凡有自己的亲属或辅导过的学生(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均主动申请回避,并承诺违反保密及回避制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各个环节,监督举报电话:(021)51322410。
七、春季招生工作进程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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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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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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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布修改后的春季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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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9: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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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招网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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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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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布资格审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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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9:00-22:00
和3月10日8: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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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网上填报春招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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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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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布各专业入围资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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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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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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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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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并公示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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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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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录取或候补录取考生网上进行专业信息登记(具体步骤按市教育考试院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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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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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开始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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