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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和陕西省招办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条件及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家长、社会的监督,保障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基本情况

1.学院名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国标代码:13952

3.在陕招生代码:8144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修读时间:三年

7.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8.学院办学地址:安康市国家级高新区安康大道2号

邮编:725000

学院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915-8171111 8177555 8177666(传真)

第四条 学院简介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安康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一所融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于一体、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并举、全日制学历教育与成人继续教育兼顾的具有综合办学功能的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位于安康市国家级高新区,占地面积630亩,校舍建筑面积25.9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000余万元,有多个校内、外专业实验实训室、实践基地,田径运动场、体育馆,图书馆1座、馆藏图书近50万册,有安康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附属小学、汽车驾驶培训学校、三甲、三乙附属医院各1所,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1.3万人。

学院共开设医药卫生类、教育与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电子信息类、土木建筑类、财经商贸类、装备制造类、旅游类、能源动力与材料类九大类35个专业,形成了以医药卫生类专业为主导,以教育、工程、经贸、管理等多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其中护理专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养老照护、云计算为1+X证书试点项目,护理、临床医学、学前教育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临床医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3个专业为专业综合改革项目。

学院设安康市职业教育中心,牵头组建安康职业教育集团,是安康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在引领全市职教改革发展、整合技能培训、深化职业教育院校合作、校企合作等方面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是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本院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学院招委会由学院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处、招生处、学生工作部、教务科研处、财务处等部门组成。

1.学院党政办公室职责:发布学院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有关招生工作会议,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2.纪检监察审计处职责:制定监督条例,全程监督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处理违规违纪案件。

3.招生处职责:负责招生处的日常工作,起草招生章程和细则,接受咨询,组织报名,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负责向学院招委会报告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总结。

4.学生工作部职责:制定高职分类考试学生管理办法,负责学生资格审查、注册,制定本校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资助、一般困难资助评选办法等事宜。

5.教务科研处职责:负责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的组织实施,拟定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专业、课程设置等事宜。

6.财务处职责:制定收费标准,负责收费、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资助、一般困难生资助、助学贷款发放,办理学生校方责任险,学生个人医疗保险等工作。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本院不设校外办学点。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性质属国家正式计划,由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文下达,同时我院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经陕西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流程

第七条申请资格:

1.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的所有考生。

2.凡符合以上条件者,须参加各县(区)组织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八条 凡符合申请资格条件的考生,务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观看机测视频,确定本人拟报考的专业类,于2020年3月2日9:00至9日17:00根据我院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https//:)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请广大考生不要错过申请时间。测试考核后,考生只能被已申请的院校预录取。

第六章测试考核内容、时间、地点及分值计算办法

第九条 测试考核内容:

1.普通高中毕业生:由高中学水平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两个部分组成,即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

2.无学业水平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考生、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由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语数外)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两个部分组成,即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语数外)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语数外)为综合试卷,采用现行中职通用语数外教材出题依据。

3. 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每个专业类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人文通识知识、职业兴趣取向及潜质、机测视频中的知识点。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各专业类机测视频将提前公布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考生可以提前观看学习。

第十条文化素质测试考核时间:

文化素质测试:2020年3月12日上午10:00—11:30

第十一条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考核时间:

所有拟参加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本人拟报考专业对应专业类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考生可报名参加1个或多个专业类的测试,但每个专业类的测试只能参加1次。考生取得专业类校际联考成绩后,方可参加我院对应专业的录取。

已向我院提交入学申请的考生请在2020年3月5日至9日到我院招生处参加校际联考报名和填报修读专业。

于2020年3月12日上午9:00来我院参加校际联考,在规定时间内未填报修读专业的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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