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和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隶属浙江省司法厅(院校省代码0047,国标码:12869),主要培养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和基层司法工作者,以及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等高素质应用性专门人才,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司法部共建院校、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全国首家司法职业教育改革试点与推广单位,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近三年,先后成为首家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培训基地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首批交流合作基地,入选了浙江省优质校建设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校。
第三条 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高职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院位于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占地面积524亩(分为下沙、乔司两个校区),建筑面积151274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5491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7375万元、纸质图书51万册,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践教学基地2个、省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4个。学院教学设施齐全,建有电工电子技术、视频监控、虚拟仿真、数字媒体、程序设计和智能家居等实训室,拥有室内实弹射击靶场、汽车驾驶训练场。学生宿舍四人一间,配有空调和独立的盥洗室、卫生间。
第五条 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要求,学生在校期间的外语教学全部使用英语。
第三章 专业简介
第六条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培养适应浙江民航强省与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需求,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法律素养,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战技能,身体素质好,服务意识强的民航空中安全保卫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就业方向主要为航空安全员,即航空公司执行空中安全保卫任务的空勤人员,主要职责为保卫机上人员与飞机安全,处置非法干扰行为及扰乱行为。
专业开设主要课程有:《民航安保法律法规》《机舱防卫与控制》《机舱突发性事件处置》《异常行为识别与处置》《两扰行为防控》《航空安全员职业体能训练》《航空礼仪与形体训练》等。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
2020年学院面向浙江省普高提前招生总计划40名,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见表一《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20年提前招生专业计划》。
表一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20年提前招生专业计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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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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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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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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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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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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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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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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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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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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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八条 报考条件
(一)具有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普高招生考生,符合民航从业人员背景调查相关要求。
(二)同时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条件:
(1)净身高女生165-175厘米,男生173-185厘米;
(2)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5(含)以上,无色盲、色弱;
(3)面部及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无明显疤痕、胎记、皮疹、体斑及色素异常和难以治愈的皮肤病;
(4)无精神病史,无影响功能和身体的慢性疾病;
(5)无恐高症,无习惯性晕机问题;
(6)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
(7)须满足《CCAR-67FS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航空安全员体检标准。
3、学考等第条件:
考生必须参加高中10门学考科目的考试,各科目等第均在D等(含)以上,学考成绩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为准。
第六章 报考时间
第九条 报考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13日8:00-5月19日16:00;
(二)确定入围考生时间:2020年5月20日8:00-5月21日16:00;
(三)提交材料时间:2020年5月22日8:00-5月28日16:00;
(四)网络面试提交视频截止时间:2020年5月30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