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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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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29。

第五条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学院地址:

槐荫校区:济南市经十路23266号,邮编:250022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800号邮编:250300

第八条学院概况: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是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55年,办学底蕴深厚,具有培养专科学历+技师职业资格高端技术技能人才的独特优势。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并获得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突出贡献奖。

学院位于美丽的泉城济南。现有槐荫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50亩,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拥有机械制造、数控技术、电气技术、焊接技术、计算机应用、汽车工程、经济管理等154个校内实训中心和集产学研于一体的 校中厂4个,各类实习、实训和生产设备7000余台(套),实训设备总值1.06亿元,资产总值9.5亿元,为高端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现有全日制高职大专在校学生11000余人。

学院目前设有智能制造系、电气及自动化系、汽车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工商管理系、现代城市系、劳动城市系、职业教育系、技师部、基础(体育)教学部、思想政治课教学部等11个教学系部,有一批在职业教育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和学科带头人,双师型教师达55.9%。现有2个3+2本科专业,2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39个高职(专科)专业。其中,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是全国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机械装配与修理、金属切削、电气工程3个专业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一体化教学课程改革工作试点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是山东省高职高专示范专业;机械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电子商务、软件技术、物流管理6个专业是山东省高职高专特色专业。数控技术、电子商务等2个专业的教学团队是山东省高职教育优秀教学团队。

学院始终坚持高端引领、特色立校、内涵发展、多元办学的办学方针,把人才培养质量放在首位,改革创新培养模式,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方面走出了自己的特色之路,是现代学徒制和新型学徒制试点单位。按照世赛技能组织对技能人才培养的安排,先后在各类大赛中斩获佳绩,近年来,学院参加国家级、省级各类技能大赛获奖400多个,仅2019年在各类大赛中获奖160个,其中,国家级一等奖12个、省赛一等奖35项;有17名学生入围第46届世赛山东省集训队,38名同学因竞赛成绩突出,荣获全国技术能手和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的师生数量居于全省同类院校首位。学院被人社部确定为世界技能大赛货运代理项目和CAD机械设计项目国家集训基地,被省人社厅确定为山东技能大赛研究中心。

学院建校以来,毕业生素以素质高、技术好、能力强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学院充分发挥隶属于省人社厅的资源优势,牵头成立了机械行业教育培训集团,为校企合作和毕业生就业提供良好平台。学院应届毕业生主要面向大中型企业就业,每个毕业生有3个以上岗位可供选择,现有500余家就业理事单位供学生实习、就业,近几年就业率保持较高水平。被评为全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落实,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办公室、考试考务工作办公室、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监督监察工作办公室,各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明确责任,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第十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考试考务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考务相关工作。下设命题组、保密组、考试组、技术支持组、统分组。考试考务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务工作实施方案》《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务工作手册》《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生开学复测办法》。

第十二条 疫情防控办公室全面负责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下设健康监测组、留观转诊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物资保障组。疫情防控组负责制定《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各环节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170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1000人(含退役军人1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700人。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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