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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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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交通职业学院专科层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报考代码:D008

第五条 主校区:山东省潍坊市潍县中路8号

泰山校区:山东省泰安市天平湖路132号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学校基本情况。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始建于1973年,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主办。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交通运输部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全国首批定向培养海军士官试点院校、山东省首批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生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山东省首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项目院校、山东省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试点院校,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第八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招生章程,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招生录取组、命题考试组、纪检监察组。招生录取组负责起草招生章程、宣传、报名、录取、报到等工作。命题考试组负责命题、网络服务、考试、阅卷、成绩汇总、复核、申诉等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处理违规违纪问题等工作。

第九条 为保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遵循招考分离的原则,拟录取名单由招生录取组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 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第十三条 对外语的要求。招收外语语种不限,工业机器人技术和机械设计与制造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提供俄语教学,其他专业学校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他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标准执行。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个专业从事海员方向就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0035-2013)船员健康检查要求。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三个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达到相关要求,其中,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空中乘务专业男、女生身高分别为175cm-185cm、163cm-173cm;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男、女生身高分别不低于173cm、16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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