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宇工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华宇工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4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华宇工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华宇工学院
学校代码:1385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968号
邮 编:253034
第六条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体制:民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学校发展目标定位和学科专业定位
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的办学定位,以建设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大学为目标,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设本科专业30个,高职(专科)专业35个,学科专业涵盖了工学、管理学、文学和艺术学等4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工学为主体,以管理学和艺术学为两翼,以能源和智能制造类专业为特色,工学、管理学、文学和艺术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格局。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一条 为保证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有关职能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校测试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成立由相关职能处室人员和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的考评专家组,根据培养目标与专业特点,负责确定学校各招生专业(专业类)测试内容、标准、形式和办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
第十二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学校的单独招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在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中发现的各种违规作弊行为,学校将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有替考、组织作弊等涉嫌违法犯罪的,立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为300人,招生专业为12个。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考生一经录取,执行我校普通全日制专科人才培养方案。各招生类型专业计划详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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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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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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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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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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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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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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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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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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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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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与空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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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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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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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体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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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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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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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自动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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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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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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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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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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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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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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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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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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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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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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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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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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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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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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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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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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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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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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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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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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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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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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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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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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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校2020年无退役军人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为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