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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宇工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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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宇工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华宇工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4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华宇工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华宇工学院

学校代码:1385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968号

邮 编:253034

第六条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体制:民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学校发展目标定位和学科专业定位

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的办学定位,以建设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大学为目标,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设本科专业30个,高职(专科)专业35个,学科专业涵盖了工学、管理学、文学和艺术学等4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工学为主体,以管理学和艺术学为两翼,以能源和智能制造类专业为特色,工学、管理学、文学和艺术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格局。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一条 为保证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有关职能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校测试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成立由相关职能处室人员和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的考评专家组,根据培养目标与专业特点,负责确定学校各招生专业(专业类)测试内容、标准、形式和办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

第十二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学校的单独招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在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中发现的各种违规作弊行为,学校将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有替考、组织作弊等涉嫌违法犯罪的,立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为300人,招生专业为12个。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考生一经录取,执行我校普通全日制专科人才培养方案。各招生类型专业计划详见下表。

  

序号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1

  

建设工程管理

  

25

  

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25

  

3

  

制冷与空调技术

  

25

  

4

  

机电一体化技术

  

25

  

5

  

电气自动化技术

  

25

  

6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25

  

7

  

计算机网络技术

  

25

  

8

  

会计

  

25

  

9

  

市场营销

  

25

  

10

  

电子商务

  

25

  

11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25

  

12

  

影视动画

  

25

  

合计

  

300

  

  
注:学校2020年无退役军人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为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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