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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自考免考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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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自考免考政策有哪些政策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自考免考条件:

1.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

国生教育解析:如果考生是各类高校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以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2.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3.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自考免考材料: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自考免考程序:

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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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自考免考政策一、免考条件1、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2、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3、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同类课程可互相代替,如“中国革命史”可代替“毛泽东思想概论”)。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还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4、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或“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中文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中文类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中文类课程。二、免考手续办理流程考生在报名期间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省自考办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具体转考免考手续,各个省市有所不同,请致电当地所在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三、免考手续所需材料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1、原毕业学校或自考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规定”的通知。皖考委[2006]05号文件。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规定为适应我省教育改革 发展形势的要求,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及全国考委《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经研究特制定“安徽省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规定”。一、免考对象:国家 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和民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含符合条 件的肄业生和退学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含在考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均可按本规定实施免考。二、高等教育自学 考试的课程分类:1、公共基础课程: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 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以上5门课程为公共政治课)、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物理 (工)、计算机应用基础(理论)、公共英语。2、专业基础课。3、专业课。三、学历课程免考 规定:1、 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 或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或独立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提供毕业证书即可)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及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 所学专业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2、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提供毕业 证书即可)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及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含跨专业报考本科要求加考的相应的专业专科课程)。3、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的公 共政治课。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可在不同专 业使用。5、各类高等学校的专 科、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考试,可以免考同一学历层次的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和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公共基 础课程。6、各类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 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考试,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应的公共基础课程。如各类外语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免“英语”课程。计算机专业毕业生报 考,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理论)"课 程。数学专业毕业生报考,可免考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 程。汉语言文学、新闻、文秘等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可以免考"大学语文"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物理(工)"课程等。四、非学历证书免考规定: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 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 语(一)"课程;凡参加PETS三级(及以 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二)"课 程。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1)凡获得NCRE(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下同)一 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0018)或《计算机 应用技术》(2316)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凡获得NCRE二级(及以上)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合上机 考核两部分)。2)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 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0342)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 分)。3)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 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2319)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2277)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3、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1)获得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 考试”各模块之一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2) 获得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 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4、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TST)凡获得“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TST)”初级以上证书的考生,可以顶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中级)(课程代码:4304)”课程的成绩;获得“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TST)” 中级以上证书的考生,可以顶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高级)(课程代码:3301)课程的成绩。五、其他�1)自学考试专业 考试计划规定的学分数,每学分大约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授课时数18学时。2)各类高校不做 考试课要求的考查课、选修课、附修课及非学历教育的培训、进修等课程均不在免考申请范围。3) 符合免考条件,办理了免考手续的课程,相应的被免考课程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同时免考(有特别要求的,另行规定)。六、办理免考手续:参加安徽省高等教 育自学考试,符合课程免考条件的,需由考生本人向当地考办提出申请,办理有关课程免考手续 。考生最迟应于全部课程考试完毕半年前把免考手续办妥(考生不得在办理 毕业申报手续的同时,申请办理免考手续)。申请者必须填《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表》一式三份,上报市考办审核,初 审合格者由市考办集中报省自考办批准。经批准的免考课程,作为合格成绩进入考生电子档案。七、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合格成绩,并通知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负责解释。

安徽自考免考政策有哪些

安徽自考生在规定时间向市级考试机构提出免考申请,按要求填写免考申请表,并上交免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省、市级考试机构及主考院校验审考生免考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予以免考。注:免试不单独办理,只在考生修完专业其他所有课程后,与毕业申请时一并提出。符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免考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办理免考手续,具体流程如下:一、免考课程申请1.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必须取得1科以上(含1科)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免考。2.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市自考办提出免考申请,并携带以下材料:(1)准考证、身份证。(2)原毕业学校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规定可以免考的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按学历课程免考的应提供原毕业学校的成绩证明(应包含:课程名称、学时或学分、成绩),并在所申请免考的课程前加标记。成绩证明可以是以下两种形式:A.原毕业学校的学籍或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原毕业学校或教务处的公章;或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B.人事档案中本人原毕业学校的学籍或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或人事部门的公章;3.填写《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以下简称《免考申请表》)一式四份,填表要求:内容填写准确、字迹清晰整洁。二、审核批准1.初审(1)审核申请免考学生的毕业证书原件、等级证书原件、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2)审核申请免考的课程是否符合免考文件要求:A.原毕业学校是否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B.自学考试专业开考计划中是否含有所申请免考的课程;C.免考课程名称是否与自学考试专业开考计划中的课程名称相同;D.是否属于跨专业加考课程;E.免考课程是否有学时或学分证明。或持有符合免考条件的等级证书。经办人在符合要求的《免考申请表》上签名,市自考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市自考办公章。2.组档(1)通过初审的免考材料应包括:A.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B.经办人签名、市自考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市自考办公章的《免考申请表》一式四份;C.加盖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或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对通过初审的免考材料,按准考证号顺序进行整理排放,每30人装入一个档案袋中,并填写《安徽省高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免考考生名册》贴在档案袋正面。3.审批省自考办每年两次在毕业审档时会同各市自考办及主考院校,对上报的课程免考材料集中进行会审。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参加自考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免考: 1、专科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2、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3、各统招生报考自考,可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考毕业生报考自考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4、获得有关证书者可相对应免考自考相应课程: (1)自考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 (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参加自考,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参加自考,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参加自考,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参加自考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的研究生、本科、专科(含符合条件的肄业生和退学生)学历或拥有各类等级证书的考生均可按规定申请免考安徽成人自考的部分课程。 自考免考手续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安徽自考免考政策文件有哪些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规定”的通知。皖考委[2006]05号文件。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规定为适应我省教育改革 发展形势的要求,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及全国考委《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经研究特制定“安徽省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暂行规定”。一、免考对象:国家 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和民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含符合条 件的肄业生和退学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含在考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均可按本规定实施免考。二、高等教育自学 考试的课程分类:1、公共基础课程: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 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以上5门课程为公共政治课)、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物理 (工)、计算机应用基础(理论)、公共英语。2、专业基础课。3、专业课。三、学历课程免考 规定:1、 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 或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或独立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提供毕业证书即可)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及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 所学专业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2、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提供毕业 证书即可)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及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含跨专业报考本科要求加考的相应的专业专科课程)。3、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的公 共政治课。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可在不同专 业使用。5、各类高等学校的专 科、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考试,可以免考同一学历层次的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和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公共基 础课程。6、各类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 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考试,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应的公共基础课程。如各类外语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免“英语”课程。计算机专业毕业生报 考,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理论)"课 程。数学专业毕业生报考,可免考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 程。汉语言文学、新闻、文秘等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可以免考"大学语文"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物理(工)"课程等。四、非学历证书免考规定: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 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 语(一)"课程;凡参加PETS三级(及以 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二)"课 程。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1)凡获得NCRE(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下同)一 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0018)或《计算机 应用技术》(2316)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凡获得NCRE二级(及以上)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合上机 考核两部分)。2)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 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0342)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 分)。3)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 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2319)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2277)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3、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1)获得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 考试”各模块之一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2) 获得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 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4、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TST)凡获得“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TST)”初级以上证书的考生,可以顶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中级)(课程代码:4304)”课程的成绩;获得“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TST)” 中级以上证书的考生,可以顶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高级)(课程代码:3301)课程的成绩。五、其他�1)自学考试专业 考试计划规定的学分数,每学分大约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授课时数18学时。2)各类高校不做 考试课要求的考查课、选修课、附修课及非学历教育的培训、进修等课程均不在免考申请范围。3) 符合免考条件,办理了免考手续的课程,相应的被免考课程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同时免考(有特别要求的,另行规定)。六、办理免考手续:参加安徽省高等教 育自学考试,符合课程免考条件的,需由考生本人向当地考办提出申请,办理有关课程免考手续 。考生最迟应于全部课程考试完毕半年前把免考手续办妥(考生不得在办理 毕业申报手续的同时,申请办理免考手续)。申请者必须填《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表》一式三份,上报市考办审核,初 审合格者由市考办集中报省自考办批准。经批准的免考课程,作为合格成绩进入考生电子档案。七、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合格成绩,并通知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负责解释。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为适应我省教育改革发展要求,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及全国考委《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经研究制定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一、免考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和民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肄业生和退学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含在考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均可按本规定实施免考。二、学历课程免考规定1.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提供毕业证书即可)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及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课程。免考课程不超过该专业课程总学分的一半。2.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和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的本科段的专科加试课程。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可在不同专业使用。4.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可以免考同一学历层次的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和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程。5.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考试,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应的公共基础课程,具体如下:(1)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00020)、高等数学(工专)(00022)、高等数学(工本)(0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02197)、线性代数(02198);(2)各类外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00012)、英语(二)(00015);(3)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00420);物理(工)(实践)(00421)(4)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等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04729);(5)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三、非学历证书免考规定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一)(00012);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0三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二)(00015)。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1)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或计算机应用技术(0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践)(02317);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00052)。(2)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NCRE)二级C(或C++)语言程序设计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实践)(00343)。(3)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NCRE)三级PC技术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04732)、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实践)(04733)。3.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1)凡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各模块之一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2)凡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00052)。4.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TST)凡获得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TST)初级以上证书的考生,可以顶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中级)(课程代码:04304)课程的成绩;获得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TST)中级以上证书的考生,可以顶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高级)(课程代码:03301)课程的成绩。5.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凡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以上(含四级)证书者或成绩不低于425分者可免考英语(一)(00012)、英语(二)(00015)。四、其他1.公共政治课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03707)、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公共基础课包括:大学语文(04729)、高等数学(一)(00020)、高等数学(工专)(00022)、高等数学(工本)(0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物理(工)(00420)、物理(工)(实践)(00421)、英语(一)(00012)、英语(二)(00015)、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9)。2.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学分数,每学分相当于18学时。3.各类高校的选修课、辅修课,非学历教育的培训、进修课程及不做考试要求的其他类考查课程均不在免考申请范围。五、办理免考手续参加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符合课程免考条件的,需由考生本人向当地考办提出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课程免考手续。申请者必须填写《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表》一式四份,上报市考办审核,初审合格者由市考办集中报省自考办批准。经批准的免考课程,作为合格成绩进入考生电子档案。六、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合格成绩,并通知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负责解释。附件1安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办理流程 符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免考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办理免考手续,具体流程如下:一、免考课程申请1.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必须取得1科以上(含1科)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免考。2.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市自考办提出免考申请,并携带以下材料:(1)准考证、身份证。(2)原毕业学校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规定可以免考的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按学历课程免考的应提供原毕业学校的成绩证明(应包含:课程名称、学时或学分、成绩),并在所申请免考的课程前加标记。成绩证明可以是以下两种形式:A.原毕业学校的学籍或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原毕业学校或教务处的公章;或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B.人事档案中本人原毕业学校的学籍或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或人事部门的公章;3.填写《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以下简称《免考申请表》)一式四份,填表要求:内容填写准确、字迹清晰整洁。二、审核批准1.初审(1)审核申请免考学生的毕业证书原件、等级证书原件、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2)审核申请免考的课程是否符合免考文件要求:A.原毕业学校是否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B.自学考试专业开考计划中是否含有所申请免考的课程;C.免考课程名称是否与自学考试专业开考计划中的课程名称相同;D.是否属于跨专业加考课程;E.免考课程是否有学时或学分证明。或持有符合免考条件的等级证书。经办人在符合要求的《免考申请表》上签名,市自考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市自考办公章。2.组档(1)通过初审的免考材料应包括:A.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B.经办人签名、市自考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市自考办公章的《免考申请表》一式四份;C.加盖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或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对通过初审的免考材料,按准考证号顺序进行整理排放,每30人装入一个档案袋中,并填写《安徽省高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免考考生名册》贴在档案袋正面。3.审批省自考办每年两次在毕业审档时会同各市自考办及主考院校,对上报的课程免考材料集中进行会审。

个人觉得,在校大学生,大把时间,申请免考,那是瞧不起自己,学习本来就是个长期艰巨,高尚,痛苦的过程。

安徽自考免考政策有哪些学校

个人觉得,在校大学生,大把时间,申请免考,那是瞧不起自己,学习本来就是个长期艰巨,高尚,痛苦的过程。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为适应我省教育改革发展要求,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及全国考委《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经研究制定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一、免考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和民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肄业生和退学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含在考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均可按本规定实施免考。二、学历课程免考规定1.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提供毕业证书即可)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及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课程。免考课程不超过该专业课程总学分的一半。2.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和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的本科段的专科加试课程。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可在不同专业使用。4.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可以免考同一学历层次的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和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程。5.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考试,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应的公共基础课程,具体如下:(1)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00020)、高等数学(工专)(00022)、高等数学(工本)(0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02197)、线性代数(02198);(2)各类外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00012)、英语(二)(00015);(3)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00420);物理(工)(实践)(00421)(4)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等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04729);(5)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三、非学历证书免考规定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一)(00012);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0三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二)(00015)。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1)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或计算机应用技术(0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践)(02317);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00052)。(2)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NCRE)二级C(或C++)语言程序设计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实践)(00343)。(3)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NCRE)三级PC技术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04732)、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实践)(04733)。3.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1)凡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各模块之一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2)凡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00052)。4.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TST)凡获得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TST)初级以上证书的考生,可以顶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中级)(课程代码:04304)课程的成绩;获得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TST)中级以上证书的考生,可以顶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高级)(课程代码:03301)课程的成绩。5.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凡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以上(含四级)证书者或成绩不低于425分者可免考英语(一)(00012)、英语(二)(00015)。四、其他1.公共政治课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03707)、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公共基础课包括:大学语文(04729)、高等数学(一)(00020)、高等数学(工专)(00022)、高等数学(工本)(0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物理(工)(00420)、物理(工)(实践)(00421)、英语(一)(00012)、英语(二)(00015)、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9)。2.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学分数,每学分相当于18学时。3.各类高校的选修课、辅修课,非学历教育的培训、进修课程及不做考试要求的其他类考查课程均不在免考申请范围。五、办理免考手续参加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符合课程免考条件的,需由考生本人向当地考办提出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课程免考手续。申请者必须填写《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表》一式四份,上报市考办审核,初审合格者由市考办集中报省自考办批准。经批准的免考课程,作为合格成绩进入考生电子档案。六、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合格成绩,并通知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负责解释。附件1安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办理流程 符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免考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办理免考手续,具体流程如下:一、免考课程申请1.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必须取得1科以上(含1科)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免考。2.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市自考办提出免考申请,并携带以下材料:(1)准考证、身份证。(2)原毕业学校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规定可以免考的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按学历课程免考的应提供原毕业学校的成绩证明(应包含:课程名称、学时或学分、成绩),并在所申请免考的课程前加标记。成绩证明可以是以下两种形式:A.原毕业学校的学籍或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原毕业学校或教务处的公章;或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B.人事档案中本人原毕业学校的学籍或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或人事部门的公章;3.填写《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以下简称《免考申请表》)一式四份,填表要求:内容填写准确、字迹清晰整洁。二、审核批准1.初审(1)审核申请免考学生的毕业证书原件、等级证书原件、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2)审核申请免考的课程是否符合免考文件要求:A.原毕业学校是否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B.自学考试专业开考计划中是否含有所申请免考的课程;C.免考课程名称是否与自学考试专业开考计划中的课程名称相同;D.是否属于跨专业加考课程;E.免考课程是否有学时或学分证明。或持有符合免考条件的等级证书。经办人在符合要求的《免考申请表》上签名,市自考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市自考办公章。2.组档(1)通过初审的免考材料应包括:A.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B.经办人签名、市自考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市自考办公章的《免考申请表》一式四份;C.加盖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或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对通过初审的免考材料,按准考证号顺序进行整理排放,每30人装入一个档案袋中,并填写《安徽省高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免考考生名册》贴在档案袋正面。3.审批省自考办每年两次在毕业审档时会同各市自考办及主考院校,对上报的课程免考材料集中进行会审。

拥有高中以上学历。安徽师范大学是中国重点发展大学,在学校中自考本科免考条件为拥有高中以上学历,该学校环境优美,教育设施齐全,教师资源强大,是一个很好的学校。

这是免考规定,说的很详细。

安徽自考免考政策有哪些科目

自考免考是指部分科目可用资格证书或毕 业证书或相同科目名称及代码的成绩单来申请的。常见的免考课程有英语、计算机应用等等。有国家承认的证书,才能替换相应的免考课程。

自考可以免考的科目有公共课以及计算机或英语相关科目,而且报考自考本科时,只要是大专阶段学过相同或者相关专业就可以免考,目前自考免考的情况有以下三种:1、自考免考可以免考2门公共课,大专可以免考科目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论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而本科可以免考科目有中国近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如果是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考试四级及以上证书,或是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考试三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在选择自考本科时也是可以免考英语相关科目。3、可以免考自考本科和专科专业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但是需要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自考免考申请流程:自考免考申请流程可以在网上进行办理,首先需要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提交时需要核对正确的信息,其中要附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毕业证书、准考证、成绩单等对应的材料,申请时还需要仔细阅读免考相关规则。

自考免考科目:1.英语:只要学生已经取得了四级以上、通过英语等级证书考试PET-3级笔试的证书的考生能够免考英语课程。2.公共课:各类高校本科在校生及毕业生,公共政治课考试合格的考生都能免考。3.高数: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4.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专业的毕业生,获得NIT的合格者可免考。5.基础课、专业课:课程名称、代码相同的课程都可免考。相关证书也可免考相应课程1、有英语三级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申请免考专升本英语(二)”课程,一般一年两次办理免考,2、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3、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术能考核。免考是为了避免重复考试而推出的便利政策,考生提交资料确认,自考办审核后,就能证明考生已经通过部分考试。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报考自考的,可以按规定提出课程免考申请,免考成绩已经合格且名称相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办理方法如下:1、每个省份都会发布自考课程免考的详细条件,自考考生在申请自考课程免考之前,要去省份的自考官网,看看自考课程免考的详细条件。2、然后在自考课程免考办理开始之前,每个省份都会发布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3、仔细阅读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注意自考课程免考办理的时间、需要的资料等信息。4、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上所示的入口。5、按要求认真填写自考课程免考的相关内容,上传资料,并缴费。6、网上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根据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所示时间,进行现场确认。7、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页面,查看自考课程免考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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