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毕业户口转武汉常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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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出生登记
新出生的婴儿,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父母一方提出申请,并出相关证件到新生儿父亲或母亲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派出所会当场办理。
需要说明的是小孩父母亲有一方的户口不在本辖区,属外市县的户口的,还需要父母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小孩未上户口证明。
现在,非婚生和超生婴儿均可正常上户口。
二、毕业生就业落户
毕业生就业落户分为两种,所需条件不同:
1、毕业2年内
专科生——对普通高等专业学校大专学历的毕业生,在2年择业期内被武汉市用人单位接收,经市毕办核准后,可转户口。
中专生——对武汉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属武汉市急需专业的,在2年择业期内,被武汉市用人单位接收,经市毕办核准后,可转户口。
自考自学、成人教育毕业生———对武汉地区高校自考自学、成人教育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属武汉市急需专业,被武汉市用人单位接收,经市毕办核准后,可转户口;
以上情况一般为单位集体户口。
如果想转为居民户口还需要买房,取得完全产权新房需“两证”齐备,二手房除需房屋“两证”齐备外,还需确认原户主已将户籍迁出该房屋所在地。房子没有面积和价格限制,既可以是商品房也可以是二手房。
2、毕业2年以上
毕业超过2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不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视大学、函授大学、非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生。以及经认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在武汉落户:
一本科学历年龄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
二在汉有合法固定住所。本人自有房屋、亲友房屋、租住房屋、单位集体宿舍,不包括已拆迁或拟拆迁房屋、空挂地址房屋、生产经营仓储等商业用途房屋、办公用房。
三在武汉企事业单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1年的社会保险或者自主创业且本人为法定代表人。“就业”指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五险齐全,由单位按规定比例缴纳,不包括在流动人员窗口缴纳的人员。“创业”指自主创业本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企业正常经营半年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1.军队转业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2.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
(2)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3)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4)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3.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4.军队转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1)自主择业的;
(2)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2022年的;
(3)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4)因战因公致残的。
扩展资料:
1.军队转业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这一条的基本出发点是:本人入伍前、入伍时哪里来的,哪里去,配偶结婚前、结婚时,哪里来的哪里去;
(1)入伍前户口在原籍的,可回本人原籍;入伍时户口不在原籍的,可回本人入伍时户口所在地;
举例:A原籍在武汉,入伍时户口也在武汉,可回武汉安置;
B原籍在武汉,入伍时户口在黄冈,可回黄冈安置,不可回武汉安置;
(2)本款针对配偶的安置条件,针对是非因随军原因取得常住户口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军队转业安置暂行办法
编辑按:一年一度的毕业季又到了,即将离开学校,想在武汉发展的同学们,你们的户口打算怎么处理?小编友情提醒,根据武汉市的相关政策,毕业2年内,将学生集体户口变成武汉市常住户口是最简单的。现在办好,以后可以省不少麻烦。
如果毕业超过2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经认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留学回国人员注:本政策不限于武汉地区的高校,同时就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才可申请在武汉市落户:
一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二在汉有合法固定住所。 三在武汉市企事业单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1年的社会保险或者自主创业且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相关政策见《市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在我市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的》武政办【2022】98号
先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武汉市人民关于切实做好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该明确了武汉地区普通高校的学生毕业两年内,可不受单位所在区域限制,在本人有房屋产权的居住地、单位集体户、亲朋好友家中或省人才服务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中落户,均为本市常住户口,可以在市内正常迁移。
为认真贯彻《市人民关于切实做好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武政〔2022〕64号精神,进一步放宽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逐步解决在汉滞留空挂户口,加强户口登记管理,现就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口迁移有关事项如下:
一、武汉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录的新生,可以自愿选择入学时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对要求将户口迁入本市的,凭录取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经分局审核招生计划、招生名册后集中办理在院校学生集体户的落户手续。新生入户应在当年12月底前完成,非特殊原因不得跨年延期办理。对在读学生,除退学、转学和开除学籍等原因外,不得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二、对毕业2年内在我市就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落户,可不受单位所在区域限制,在本人有房屋产权的居住地、单位集体户、亲朋好友家中或省人才服务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中落户,均为本市常住户口,可以在市内正常迁移。
一对毕业2年内在我市就创业的省内高校毕业生落户,凭省毕办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在市管单位就业的须经市毕办签章,以及《毕业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落户,其中外地生源户口未迁入本市学生集体户的还应持《户口迁移证》。
二对毕业2年内在我市就创业的外省高校毕业生落户,凭高校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在省管和在汉单位就业的须经省毕办签章,在市管单位就业的须经市毕办签章,以及《毕业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和《户口迁移证》。
三、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含户籍在院校学生集体户和托管在省、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符合下列条件的,不受2年择业期限制,可以在市内迁移落户。
一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结婚的,凭《毕业证》、《结婚证》和书面申请,可将户口迁入配偶户口所在地;其父母已从原籍迁入本市的,凭《毕业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和书面申请,可视为回原籍将户口迁入其父母户口所在地;被招录为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凭《毕业证》、招录文件和工作单位证明,可在本人有房屋产权的居住地、单位集体户或亲朋好友家中落户。
二武汉地区高校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毕业生,本人在汉购买住房的,凭《毕业证》、《学位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书面申请,可将户口迁往房屋产权所在地。
四、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在2年择业期内,经本人要求可将其户口保留在原就读学校集体户或转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超过2年择业期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以及长期滞留在学校学生集体户和省、市人才集体户又不符合其他在汉落户条件的毕业生,应将户口迁回原籍。
五、本市生源就读外地高校,户口在学校学生集体户的毕业生,凭《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和原迁出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或原注销户口记录的《户口簿》,可回武汉原户籍所在地或父母现户籍所在地落户。本市生源就读外地高校,原在外地就业已离职,现在武汉市就创业,户口在外地人才集体户或单位集体户的毕业生,凭《毕业证》、《劳动合同》、《户口迁移证》和原迁出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或原注销户口记录的《户口簿》,可回武汉原户籍所在地或父母现户籍所在地落户。
六、上述毕业生落户,均由入户地分局审批对市外迁入毕业生可按照需要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在分局办证窗口审核受理,派出所凭分局开具的《批准入户单》办理落户手续。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武汉市局办公室
关于落户的问题,您可以拨打电话400-898-2022咨询,也可以关注焦点武汉站官方微信号(whfocus)咨询。
武汉市购房落户条件:
年满16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中心城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和化学工业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22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
在武汉市远城区江夏区、新洲区、黄陂区、东西湖区、汉南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22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总价20万以上和住房面积80平米以上;
2022年10月7日以后-2022年10月31日以前签订合同,其购买住房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可申报3名购房者本人、配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关于落户武汉,以下9则重要的文件,大家可以自行搜索。
1、《武汉市局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口迁移的-武公办〔2022〕42号
2、《市人民关于进一步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汉创新创业的意见》武政〔2022〕31号
3、《市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在我市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的》武政办【2022】98号
4、关于办理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的实施细则
5、武汉市局关于大学毕业生“新政”政策解释
6、《关于外地人员购买商品住宅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的实施办法》武公户[2022]9号
7、《市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政办[2022]178号
8、《武汉市购买住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武公通字[2022]1号
9、《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武发[2022]9号
(以上回答发布于2022-11-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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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市百万大学生留汉计划,留汉大学毕业生年龄不满40周岁的,可凭毕业证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向落户地所在分局户籍窗口申报。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1、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2、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
5、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6、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大学生留汉工程简介
武汉公布《关于进一步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汉创新创业的意见》,启动“大学生留汉工程”,重点吸纳优秀人才,力争每年吸纳10万名高校毕业生留汉工作。
武汉市首次明确表明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在武汉市就业、创业的,均可以办理城镇落户手续。户口可落入本人有房屋产权的居住地、单位集体户、亲朋好友家中或市、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均为该市常住户口。职业院校及汽车、钢铁、石化、物流等紧缺专业技校生也可“先落户后就业”。
参考资料来源:平安武汉-百万大学生留汉计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学生留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