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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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汉林,女,2022年6月生,湖北武汉市人,汉族,中员。湖北大学商学院教授,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硕士生导师,MBA导师,现为世界经济硕士点负责人,学院工会。湖北大学优秀教师、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湖北大学商学院青年成才奖和科研优秀奖获得者。
1杨卫国,男,生于2022年12月,汉族,籍贯为河南省舞阳县,中员,2022年7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专业为政治经济学和产业经济学,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经济问题和资源经济学。 2022年7月, 毕业于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大学社会科学系并留校工作;2022年9月—2022年7月,就读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专业(硕士);2022年9月就读于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 自工作以来,先后两次被评为校优秀党员。曾担任2022级经济学基地班班导师,带领该班荣获校优秀团支部称号。曾作为班导师带领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级研究生一班党支部荣获2022年校优秀党支部称号。
教授
基本情况
男,汉族,2022年生,湖北钟祥人。2022年在钟祥市参加工作,2022年武汉大学硕士毕业留校任教至今。2022年元月赴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考察学习法律的诊所教育方法。2022年7月赴泰国参加亚洲正当程序研讨会2022年8月赴城市大学参加中国内地、法律交流活动。
教育背景
2022年至2022年,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本科;
2022年至2022年,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
2022年至,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
研究领域
中国刑法史、中国刑法文化、中国法律文化心理
学术兼职
中国立法学研究会理事、武汉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律史教研室主任
代表性论文
1、《中西传统契约之比较》,《国际司法与比较法所刊》法律出版社,1999;
2、《法制现代化成本分析》,《法律科学》2022年第六期;
3、《中国法制史世纪回眸》,《法学评论》,2022;
4、《大禹治水与中国传统行政法起源及特质研究》,《珞珈法学论坛》2022年。
代表性著作
1、《中国法律教育在中国》,法律出版社,2022,参编;
2、《中国法制史新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22。参编。
荣誉奖项
2022年被省司法厅授予: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
2022、2022年二次被武汉大学评为:优秀研究生政治导师
2022年被武汉大学法学院授予:优秀党员
2022年作为教学项目主持人获武汉大学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22022年获得本科教学质量奖
2022年作为教学项目主持人获湖北省优秀成果二等奖;2022年获西部法治论三等奖;2022作为教学项目第二主持人年获武汉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2022年获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工作者荣誉;2022年获湖北省依法治省征文三等奖;2022年获武汉大学学生工作先进个人。
院长 付国平
男,汉族,中员,硕士研究生。
2022年7月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金属压力加工专业,同年参加工作,2022年6月加入中国党。
党委书记 贾震
男,汉族,中员,学士,研究生,高级政工师。
2022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同年参加工作。2022年7月毕业于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经济学专业,2022年6月加入中国党。
副书记、工会 马林
男,汉族,中员,高级政工师,研究生学历。
2022年毕业于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
副院长孟挨义
孟挨义,男,汉族,中员,讲师,硕士研究生。
2022年3月出生,内蒙古土右旗人。2022年7月毕业于呼市师专化学系,同年参加工作。2022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物理化学专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
现任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2022年和2022年被评为包钢(集团)公司优秀党务工作者。2022年被评为包钢(集团)公司优秀党员。
副院长周玉兰
周玉兰,女,汉族,中员,高级讲师,大学本科。
2022年1月出生。2022年毕业于鞍山钢铁学院煤化工专业。现任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曾被评为“包钢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包头市优秀教师”、“包钢优秀党员”、“包头市优秀党员”等多项荣誉
副院长 杨克飞
杨克飞,男,汉族,中员,政工师,研究生学历。
2022年6月出生。2022年毕业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
2022年被评为包钢优秀党务工作者、包头市职业教育先进工作者。
按照学校财务政策录取新生在报道时必须全额缴纳本学年学费,不能以所获学业奖学金冲抵应缴学费。
二、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的资助体系:
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的资助体系包括硕士生基本奖学金、硕士生岗位助学金、硕士生优秀奖学金、特别困难救助和国家助学贷款。其中硕士生基本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两部分。
武汉理工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全额学业奖学金和半额学业奖学金,全额学业奖学金资助全额学费,半额学业奖学金资助学费的一半。全校硕士生全额学业奖学金的资助比例为50%,半额学业奖学金的资助比例为30%
学业助学金用于资助硕士生的生活费,标准为240元/月,每年按12个月计发。
硕士生岗位助学金,用于资助硕士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标准为300元/月,累计按10个月计发。
硕士生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研、学术论文、学习成绩、社会活动和思想表现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在校硕士研究生。
特别困难补助用于资助遇到经济困难的学生。
国家助学贷款是学校配合商业银行为部分生活困难硕士生提供贷款(只贷学费),贷款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学校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定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