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想想冬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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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羽联盟 1小时前发布 赞 755
选拔方式:单独划线、初复试成绩各占50%
培养目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及相关部门培养具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应用型法律人才。
【主干课程】
邓理论、英语、法理学、民商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金融法、中国法制史或外国法制史、宪法学、国际私法学、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司理学、成案研究、司法文书、涉外案例分析等。
【招生对象】
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的在职人员,原学本科专业不限。
【学习年限】
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2-3年,申请学历、学位所需时间按武汉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学习方式】
郑州组班、在职学习。为确保授课质量与武汉大学在校研究生一致,所有课程均由武汉大学安排知名教授进行授课。
【学费】
法律硕士(非法学)6万元/人
说明:学费可能因各种因素有所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学位申请与证书】
学员根据自身条件,在学分有效期间,可按以下条件申请法律硕士学位与研究生毕业证书:参加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非法学专业毕业(含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被武汉大学在河南开办相同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班录取,在此研究生班学习的课程成绩及所缴费用有效,完成硕士研究生班的学业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即可获得武汉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即双证)。
北京青年123 2小时前发布 赞 231
还有一种在职就是专业硕士,发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和普通研究生是一样的,
因为我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上课,比较了解!
终于改了名字 5小时前发布 赞 346
武汉大学决定撤销白翔宇硕士学历学位证书,这背后的意义深远。
众所周知,前段时间,有网友匿名举报白翔宇利用职务之便,对三十多位学生进行性扰,行为低劣,性质恶劣,其人品和操行都不足以教书育人,所以武汉大学决定撤销白翔宇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撤销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武汉大学的这一个举动,深受网友点赞。
武汉大学本次果断对品行低下的学生进行撤销白翔宇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撤销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不仅仅是对于那些受害学生举报的回应,这已经是在自己的职权内能够做出的最大处理。这样的行为,值得大家点赞。可以看出武汉大学对这件事情的重视。并且,武汉大学做出这样的决定,背后还透露出一个一个信号,那就是那些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对学生进行侵害行为的,其学历、在校获得的荣誉称号,都不会被学校承认。这些是对他们涉嫌违法行为,学校在职权范围内能够给出的最大惩罚。相信有这样大的代价下,那些品行低下的人,在做出不法行为之前,也会“三思而后行”。
武汉大学决定撤销白翔宇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撤销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举动,这背后的意义也是赞同学识要和品行挂钩,如果品行低下的话,也不配拿到这样高学府的学历证书和学历证明。在武汉大学这样的处理下,也能让社会看到学校对这样的事情有足够的重视,并且,在学生的举报之下,相关部门也相继介入调查。
julielovecat 6小时前发布 赞 458
家装e站重庆站 10小时前发布 赞 619
一律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报名并到我院进行资格、确认。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报名相关说明。
1.网上报名(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2.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在2022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
(1)仔细阅读报考条件;
(2)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须网上提交数码照片);
(3)下载《武汉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空白《专家推荐书》
3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2022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
往届硕士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最后硕士学位证原件、学历证件原件(有则带)、身份证原件报考;应届硕士生持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本校学生不用提供)、身份证原件报考。
凡在境外单位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凭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须持本科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或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及简章上规定的其它材料,如:(1)外语成绩 WSK60分或TOEFL550分或CET-6级合格证书(或425分以上)或雅思6分;(2)已取得所要报考专业的硕士生阶段的课程结业证(由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3)近三年来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属于所报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
未在规定时间经资格、缴费和照相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4.提交报考材料:考生在现场照相、确认后需交如下报考资料。
(1)《武汉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3)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或人事档案室的公章,复试阶段提供);
(4)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在职申请者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力者交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及学位证,并交复印件)。
(5)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说明:
(1)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
(2)报考资格及报考材料经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准考证不邮寄,由考生在考试前5日内凭身份证到武汉大学本部各学院领取。
(3)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后果与招生单位无关。
(4)报名费、考试费、加试费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