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考研作弊细节
天权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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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刘小子 2小时前发布 赞 831
oo0O傻猫咪O0oo 3小时前发布 赞 886
对考试人员的话。没有相关的规定。不好意思。
美丽苗条龙龙 4小时前发布 赞 557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
二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
三考试组织考试作弊的;
四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弊的;
五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的;
六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的;
七提供材五十件以上的;
八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
九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J家馍小T 4小时前发布 赞 564
考生们认为,有两家艺考培训中心,在考试过程中,可能帮助其下学生作弊。为了维护考场公平秩序,也为了不让自己受到不公平对待,多名考生选择了举报。目前已经将学生反映情况,上报给了湖北省考试院。
考生目睹集体作弊,举报这一情况事情发生在湖北艺考之后,10名考生在网络发声,称自己在考试过程中,看到有考生集体作弊情况。整个过程中,监考老师不仅没有制止,反倒为其提供方便。
根据举报学生讲述,这些作弊行为,包含翻书、带小抄、携带手机,以及考试中途,长时间去厕所等等。原本应该被制止行为,没有得到制止,反倒有老师提醒对方注意监控摄像头。
这样行为存在,让考场内其他考生,明显感觉到了不公,也为这样情况愤怒。我想也正是在这样情况下,才发出了举报声音,希望能够对这件事情进行调查,还原事情真相;如果事情属实,也还众多考生一个公道。
教育公平不可破,如有作弊应严惩教育制度公平,对于所有学生来讲,都非常重要。尤其是出生寒门学生,他们就指着教育,改变自己命运。如果在升学期间,出现了徇私舞弊情况,就会损害到遵守考场纪律学生利益。
艺考也是人生重要一部分,同样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一人作弊得分,就会挤掉一个名额,更何况集体作弊。这样行为不仅影响恶劣,更会改变多人人生轨迹。
这样事情发生,也难怪同考场学生,会愤愤不平走上举报这条道路。他们只想维护自己权益,制止不良风气延续。
有了学生举报后,相信湖北教育考试院,也将会针对反映情况,展开详细调查。并及时将调查结果进行公布,还原整个事情真相。
小火车君 5小时前发布 赞 606
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天津警方破获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将在组织考试作弊的梁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2022年3月16日、5月17日及6月2日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初级会计师考试、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前,被告人黄某唱等人向考生收取一定费用,将交给史某富等考生,考试时他携带发器在考场外发送答案。后考生在作弊时被监考人员当场查获。
安徽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省报考人数172893人,报考321004科次。其中,查处违规考生18人,其中作弊8人,违纪10人。
耍点“小技巧”就能考上,那对辛辛苦苦备考几个月的小伙伴多不公平呀!
现在,惩罚文件的出台,教师资格考试作弊还有可能触犯刑法,犯罪成本更高了呢!
(来源于,2022年9月4日)
今天,最高人民、最高人民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在高考、研究生考试以及司法考试等4大类“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厉惩治考试作弊犯罪。
《解释》明确了下列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2)和地方录用考试;(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考试、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4)其他依照法律由或者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组织的国家考试。
在此基础上,《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进一步规定前述规定的考试涉及的特殊类型招生、特殊技能测试、面试等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根据刑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或者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犯罪提供材或其他帮助的,即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今天发布的司法解释,还专门对“情节严重”的情形进行了明确说明。
据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介绍,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录用考试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涉及面广。在这三类考试中组织作弊的直接规定为“情节严重”;因作弊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也明确规定为“情节严重”;另外,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以及提供材五十件以上的同样规定为“情节严重”。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所涉考试的不同,组织考试作弊或者提供材等帮助的违法所得数额相差较大,基于严厉惩治组织考试作弊犯罪的考虑,将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也规定为“情节严重”。
此外,《解释》还明确代替考试犯罪的处理规则、考试之前被查处的组织考试作弊行为属犯罪等问题,并对“作案器材”进行了详细解释。
此司法解释自2022年9月4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