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注册护士资格证大厅
海派小小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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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qn 1小时前发布 赞 792
一、注册审批机关
全省护士执业注册实行分级负责制。省、市(州)、县(市、区)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及工作。
省卫生厅负责审批护士执业注册和重新注册申请;护士延续注册、变更注册由其所在或拟执业医疗机构的注册登记机关,即核发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核准。
二、注册申请
(一)执业注册申请
1、提交资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分数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5)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含县级,下同)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身体检查证明(原件);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资料(原件,加盖医院公章);
(7)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白底彩色照片1张;
(9)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逾期3年提出护士执业注册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在拟执业医疗机构主管部门规定的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含综合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2、办理程序
(1)医疗机构收齐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信息》(机构版)中录入护士电子信息,集体将本单位申请人资料交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填写《湖南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员一览表》(见附件),逐级上报至省卫生厅(省部直及市州三级医院直接报省卫生厅),由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受理其执业注册申请,开出受理单。
(2)省卫生厅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上报申请资料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注册和不予注册决定。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发给由统一印制的《护士执业证书》;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foxbaby168 4小时前发布 赞 398
zengyu0039LV13
2022-03-05
我的护士证是2022年12月31日在济南首注的,证上显示是2022年12月31日过期。在2022年的时候我去北京一家诊所工作,也把护士证变更到了北京,后来我就回到济南,但是护士证一直没做处理。现在我想继续用这个证,但是已经过期了,我需要怎么做才能重新注册?我问了好些地方,有说要找到之前北京那个诊所重新注册,这个是不大可能的,因为我早不在那边工作了,有没有其他的办法?另外有人说我需要到北京卫生行政许可大厅办理护士证注销手续,然后就可以在济南重新注册了。我想问下这样做可以吗?如果不可以还有什么办法?如果注销可以,必须需要本人去么?需要走什么样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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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tchioce
LV6
2022-03-06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逾期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追问:我的护士执业证2022年的时候在北京变更过了,现在济南这边不给我做注册,说让我再找北京那边。是不是在北京把执业证注销过就可以重新注册了?
追答: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注册部门自受理延续注册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延续注册。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十四、护士执业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部门办理注销执业注册:(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二)受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三)护士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追问:谢谢你老师,我也咨询过北京的许可大厅,可以办理注销手续。我想追问一下,在网上下载注销的申请表中有一条是:“跨省办理护士注销注册的,应由现注册机关审核后,交原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有关手续”里面有注册单位盖章,还有原注册单位盖章,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是由我济南的单位在“注册单位”中盖章,再由北京的单位在我原注册单位中盖章吗?
追答:您好,应该是你原单位的章和现在接收单位的章,具体的流程地区可能有所差异,建议您按照你们当地的流程办理。
果冻爱之梦 9小时前发布 赞 821
老王弃治疗 12小时前发布 赞 450
现就护士注册有效期(5年)届满未申请延续注册,如何办理重新注册的有关问题如下:
一、根据《护士执业注册办法》规定,护士注册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注销原注册;拟再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二、我厅委托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护士的重新注册工作。卫生厅直属驻邕医疗卫生机构、驻邕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的护士重新注册向卫生厅申请办理。护士重新注册不需要医疗卫生机构再次录入护士执业信息。
三、护士重新注册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一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上,医疗机构集体办理的只需提交复印件;
(三)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从事护理工作的聘用证明;
(四)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五)执业机构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六)《护士执业证书》原件(不能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的,需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厅窗口按首次注册办理,提交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8个月以上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证书或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区内指定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厅医政处或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窗口反映。
恋上这个冬 12小时前发布 赞 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