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艺师评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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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经师和农艺师的区别为:获得方式不同、从事不同、分类不同。
一、获得方式不同
1、农经师:农经师需要参加专业技术评审。
2、农艺师:农艺师需要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从事不同
1、农经师:农经师主要从事作物、园艺、中草药及食用菌栽培和良种选育、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加工、农业教育、农业环保、农业执法、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
2、农艺师:农艺师主要从事土地利用规划与、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加工及相关专业的规划、设计、技术研究与推广和科技与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法制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等专业的技术工作。
三、分类不同
1、农经师:农经师有助理农艺师、中级农艺师、高级农艺师之分。
2、农艺师:农艺师有初级农业经济师、中级农业经济师、高级农业经济师之分。
1、高级农艺师是直接从事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培训、科技等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名称的一种。
在我国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序列中,高级农艺师属于副高级职务(相当于副教授级别),其上有正高级的研究员(相当于教授级别),其下有中级职务农艺师,再往下有初级职务助理农艺师和农业技术员。
2、高级统计师是指通过考评结合取得的统计系列的高级职称,由省级人事部门颁发证书。高级统计师须地掌握统计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及相关领域国内外的现状及研究发展趋势;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统计工作经验,能够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
3、高级会计师,是指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中的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师须遵守中华人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业务能力上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科学方法并了解发展趋势。
4、高级经济师是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后获得的职称。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英文名称为Economics Pfessional Qualification。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高级经济师职称考试包含本专业考试,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
5、高级工 程师是中国专业技术职称工程类中的高级职称(职称改革后称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工程师在工程界为技术专家或技术能手。高级工程师分为两级三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
辽人社[2022]131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各部门:
为做好2022年工程、农业、会计、经济、统计、审计、翻译等系列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如下:
一、评审标准及要求
1、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原省人事厅印发《关于在工程、农业系列评定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的实施意见》(辽人发[1997]37号)的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2、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原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辽人[2022]77号)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3、教授、研究员级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原省人事厅、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教授、研究员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辽人[2022]7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4、教授、研究员级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原省人事厅、省关于印发《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辽人[2022]76号)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5、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原省人事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辽人[2022]73号)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6、翻译系列正译审和副译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2022年翻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辽人[2022]90号)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7、工程系列机械、石化、冶金、轻工、建材、纺织、电力、粮食、电子工程(通讯、半导体物理、机电一体化、自动化)等专业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工艺美术师(含中、初级)的评审工作与工程系列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同步进行,办法和程序相同。
二、资格及评审办法
1、资格初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实行个人申报、评议、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人力资源部门的申报办法。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对个人申报材料认真审核,进行评议,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各级人力资源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未经人力资源部门的申报材料一律不得受理。
2、资格复审:为保证申报材料质量,报卷结束后,省人社厅将按照评审的标准和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凡不符合申报标准和条件的材料,一律不得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3、评审办法:在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继续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考试合格后,通过考试合格成绩和量化赋分加权,综合评价参评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考试时间另行)。工程、农业、翻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实行综合评价和业内认可的评价模式。
三、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上述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一式三份,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一式三份,破格晋升人员需填写《辽宁省破格人员审核表》一式三份。所填表格一份装入主卷,其余两份放入材料袋中。专业技术人员填写的三份《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需粘好照片,全部装入材料袋中,其它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按规定程序上报。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均按上述办法办理。
2、省及各市有关单位务于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和照片报送省人社厅,申报材料时同时报软盘。
报卷地点:省人才中心305房间(沈阳市哈尔滨路50号)
:024-22503874
省人社厅职称处:024-22959120
附件: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为落实科学人才观,客观公正评价工程、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多出成果和技术创新,支持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在我省国有、非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和农业技术研究、开发、推广的人员。
二、评审专业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评审专业:建筑、交通、机械、建材、电子电气、技术、冶金、化工、纺织、环保、测绘、地质、医药、粮食、综合等15个专业;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农艺师评审专业:农学、植保、蚕学、蔬菜、果树、土壤农化、牧、兽医、林学、农机、水产、水利等12个专业。
三、申报及评审条件
(一)凡申报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宪法和法律,且任职内年度考核综合结果达到合格。
(二)学历、资历要求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农艺师资格5年以上。
虽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但取得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农艺师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农艺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论文和著作要求、外语、计算机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晋升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
(1)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及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3)获得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4)获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三)外语、计算机要求
申报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取得全国统一组织职称外语考试A级合格证书。申报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已取得的职称外语A级合格证书可重复使用;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可免于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申报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取得省计算机应用能力高级证书或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两个模块考试合格。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四)专业技术理论要求
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了解相关专业及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是省或市内本专业学术带头人,能够指导本专业高级技术人员的工作,或具有培训指导本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熟悉本专业有关前沿技术在国内外的应用情况,对本专业理论有创造性研究,在省内同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五)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在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解决重大技术问题起关键性作用,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在研究开发、生产、推广实践中,有较大的技术性突破,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空白,并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
在大型以上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主持完成国外引进大型先进成套(单机)设备或生产线的安装、调试的全过程,投入生产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主持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设计、研发、开发、推广应用中,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将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主持开发高新技术产品经过省级认定;组织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并通过验收;创立、领办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省级认定。
(六)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星火奖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三等奖以上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获得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应用后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大型以上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业绩突出,具创新技术成果,获得本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二项以上的主持人,并将科技成果应用到本企业生产实践中,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七)论文和著作要求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本人撰写公开出版的全国性或省级本专业学术、技术教材20万字以上或主持编写省部级标准并已颁布执行;
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至少有2篇为第一作者),或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至少有3篇为第一作者);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提交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交流论文5篇以上;
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专著或译著。
四、其他事项
(一)本评审标准所规定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理论、工作经历和能力、工作业绩和成果、论文和著作、外语和计算机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二)本评审标准涉及的业绩、成果、论文和著作,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一步到位参加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学历、资历需满足博士毕业满7年、或硕士毕业满2022年、或本科毕业满2022年的要求。业绩、成果、论文和著作主要以近5年取得的为依据。
(三)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应是经国家或省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论文不能按所晋升职称系列或专业论文对待。获奖证书应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不能按晋升系列或专业奖励项目对待。
(四)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不相近的,需具有评审专业的继续教育证明。
(五)本评审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评审相关条件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六)本评审标准由省人社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