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财政和税收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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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干”财政体制的含义是在财政收入划分方面,除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收入和关税收入划归财政外,其余收入均作为地方财政收入。
分税制的含义是指在国家各级之间明确划分事权及支出范围的基础上,按照事权和分税制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结合税种的特性,划分与地方的税收权限和税收收入。
在财政支出划分方面,除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支出归财政外,其余的财政支出均作为地方财政支出。
分税制辅之以补助制的预算体制模式,是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公共财政理论要求的,这是市场经济国家运用财政手段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较为成功的做法。
包干”财政体制计算确定上解数额或补助数额,分别实行定额上解或定额递增上解的办法和定额补助的办法,一定五年不变。在执行中,地方财政收入增加或财政支出结余,全部留归地方使用。
分税制财政体制,简称分税制,是指在合理划分各级事权范围的基础上,主要按税收来划分各级的预算收入,各级预算相对,负有明确的平衡责任,各级次间和地区间的差别通过转移支付制度进行调节。它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推行的一种财政体制模式。
广西财经学院税收学是在财政院校区,是市区。
1、广西财经学院税收学财政院校区,是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89号。
2、财政院包括:经济与贸易学院、财政与公共学院、金融与保险学院、工商学院、科学与工程学院、文化传播学院。
3、财政与公共包括:财政学税收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关系学、公共事业。
4、广西高校重点学科:会计学、财政学、金融学、企业、国际贸易学、数量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科学与工程、统计学、社会保障。
5、学院共28位老师分别主持的项目获2022年度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其中一般项目5项,青年项目6项,自筹经费项目17项,项目资助经费共32万元。3个项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立项,共获资助直接经费113万元。
分税制财政体制,简称分税制,是指在合理划分各级事权范围的基础上,主要按税收来划分各级的预算收入,各级预算相对,负有明确的平衡责任,各级次间和地区间的差别通过转移支付制度进行调节。它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推行的一种财政体制模式。
中文名
分税制财政体制
外文名
暂无
分 类
社会人文
类 型
体制 社会人文
一是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划分。根据现行与地方事权的划分,
分税制财政体制
财政主要承担、外交和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由直接的社会事业发展支出。地方财政主要承担 本地区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所需支出。
二是与地方的收入划分。根据事权与财权结合的原则,按税种划分与地方收入。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须的税种划分为税;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分为与地方共享税;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分为地方税,充实地方税税种,增加地方税收入。分设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税务机构征收税和与地方共享税,地方税务机构征收地方税。
三是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分税制在重新划分财政收入与地方财政
分税制财政体制
收入的基础上,相应地调整了间财政转移支付数量和形式,除保留原体制下财政对地方的定额补助、专项补助和地方上解外,根据财政固定收入范围扩大、数量增加的新情况,着重建立了财政对地方财政的税收返还制度。具体办法是,税收上缴完成后,通过财政支出,将一部分收入返还给地方使用。
四是预算编制与资金调度。实行分税制后,和地方都要按照新口径编报预算。同时将税收返还数和地方的原上解数抵扣,按抵顶后的净额占当年预计消费税和增值税收入数的比重,核定一个“资金调度比例”,由金库按此比例划拨消费税和分享增值税给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