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几天内签发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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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期 ≥20天
2、招标文件的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15天
3、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前1~2天
4、投标预备会:发出招标文件后7~28日内
5、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有误时,在收到招标文件7日内以书面形式指出
6、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满后14天 ,订合同后5日内
7、银行或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8、评标定标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9、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提交招投标报告
10、发出中标书后起30日内签订合同
11、订立合同后7日内,建设行政部门备案
二、合同履行期内有关时间
12、发包人更换代表,至少7天前以书面形式承包人
13、工程师的口头指令,在48小时内以书面确认。不能书面确认时,承包人应于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此要求48小时内答复,不予,则认为已确认
14、不能按协议约定日期开工,承包商至少提前7天说明理由,工程师在收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答复,不以书面答复视为同意
15、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师
16、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天
17、承包人在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报告工程师
18、予付款在约定付款时间后7天内向发包人索要
19、工程师接到已完工程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承包人
20、进度款:计量确认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21、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
22、竣工验收报告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资料,28天内发包人核实,确认结算价款
23、承包人收到结算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移交发包人
24、质量保证期满14天内,退还保修金
三、变更与索赔的有关时间
25、变更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7日内确认。无理由确认时,自报告后14天后自行生效
26、索赔时间发生后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此后28天内提交有关资料,工程师28天内答复。未答复,则视为认可。连续发生的事件,阶段性提出索赔意向,终了后28天内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四、FIDIC合同条件下的有关时间
27、工程师的口头指示,在收到承包商书面确认的要求后2日内答复,由口头指令变为书面指令
28、业主替换工程师,须提前42天承包商
29、承包商在收到中标函后28天内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
30、业主在收到履约担保证书副本后21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商
31、承包商在收到中标函后42天内开工
32、工程师在开工日前7天发出开工
33、承包商在收到开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交详细进度计划
34、履约保函和予付金保函交给工程师后,21天内工程师签发支付予付款的
35、进度款:收到承包商支付报表28天内签发支付证书
36、业主支付进度款不应该超过工程师收到承包商的月进度付款申请后56天
37、竣工检验:承包商提前21天确定日期工程师,工程师在该日后14天内进行
38、接收证:达到基本竣工要求后,在可以完成移交工作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申请颁发工程接收证。工程师在此申请后28天内,颁发。
39、竣工结算:颁发工程接收证后84天内,承包商报竣工报表,28天内签证,支付结算款
40、缺陷期期满后28天内,工程师向业主签发解除承包商担负工程缺陷责任的证书,颁发履约证书。业主在法后14天内,退还履约保证书
41、最终结算:履约证书颁发后56天内,承包商提交结算报表,工程师28天内签支付证书,收到证书后56天内支付
42、工程师对争端决定:84天内将其决定双方,若70天后,双方均未交仲裁,则此决定为最后决定
43、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决定:在收到书面报告后84天内做出决定,若不满意,28天内向对方发出不满的,并提请仲裁
44、仲裁必须在裁决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后56天才能申
收到工程款项发票的支付流程:
一、如果该工程还没有结束,那你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如果符合,那由工程部写上付款申请单,经审计人员审验工程量,工程副总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总经理签字后,付款。
二、如果工程已经结束,需要结清所有工程款。那需要审计人员经严格审计后,给出报告,按报告金额付款。签字程序还是工程部、副总、财务负责人、总经理。
拓展资料:
一、工程款的支付流程:
1、施工单位每月25日前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提供完整的工程清单资料送监理审核,同时报送工程费付款审核表。建筑公司25天后申请支付,延期支付责任由申请公司自负。
2、监理在收到上述申请资料后2天内完成,完成形象,提交工程款支付证明书,提交工程部。
3、工程部收到上述资料后,工程部经理必须在一天内完成工作,在《工程款支付书》中提交意见签字,当月25日完全说明工程形象的照片,提交总工程师。
4、总工程师收到上述资料后,在《财务部工作单位》中提交《财务工作单位7日内提交意见书》,提交工程部意见书,提交工程部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必须在每月10日前将完税发票交财务,财务收到发票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款。
二、工程款是承包人进行工程施工,发包人应支付的合同价款,那么工程款包括哪些内容呢?
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
1、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
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2、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
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一是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二是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三是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
3、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
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首先,决算文件应该是甲方编制,而不应该是乙方。
乙方编制的应该是结算文件,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
1 竣工结算申请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有关竣工结算申请单的资料清单和份数等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
(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
(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2 竣工结算审核
(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
监理人或发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结算申请单。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56天的,按照中国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对于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7天内提出异议,并由合同当事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复核,或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对于无异议部分,发包人应签发临时竣工付款证书,并按本款第(2)项完成付款。承包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发包人的审批结果。
扩展资料:
《规范》第1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完成后,承包人应立即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签署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承发包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
和国家工商行政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的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
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实际工作中,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项目,一般实行全部工程竣工后一次结算。跨年施工项目,应按合同约定,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实行分段结算。
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包人将工程部分或专业分包给其他分包人,其工程价款的结算由总包人统一向发包按规定办理。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不仅是核定工程造价的依据,而且核定新增固定资产的依据,更是承包商最终利益的体现。
为此,竣工结算涉及到了业主、承包商双方的经济利益,势必双方都会以法律为准绳、合同为依据、定额为基础、事实为根据,据理力争,从而不可避免地产生分歧纠纷。怎样才能避免业主与承包商在工程结算中的分歧纠纷呢?笔者结合工作中的体会谈一些想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结算书
乙方编制的应该是结算文件,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
1 竣工结算申请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有关竣工结算申请单的资料清单和份数等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
(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
(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2 竣工结算审核
(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监理人或发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结算申请单。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56天的,按照中国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对于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7天内提出异议,并由合同当事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复核,或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对于无异议部分,发包人应签发临时竣工付款证书,并按本款第(2)项完成付款。承包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发包人的审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