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师证书转出申请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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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常见问题解答:
1、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加注、下载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点击“注册建造师信息”,然后依次选择“一级建造师”“个人入口”后,跳转至“住房和城乡政务服务门户”,点击【登录】进入登录界面输入相应的信息,完成账号登录后,点击【用户中心】,进入“用户中心”页面后,点击【我的证照】,使用手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扫描页面的二维码,然后点击“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中的【开始人脸识别】按钮,识别无误后,进入电子证照页面。
2、提示“部分专业有效期不足180天,请及时办理延续”是什么意思?
出现此提示,表示您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中有部分专业的注册专业有效期不足180天,但不影响您加注、下载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3、提示“请进入一级建造师任意事项在线办理后的“资料补充及信息修改”功能中补充个人照片信息”是什么意思?
出现此提示,表示您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中没有个人免冠照、手写签名图像,您应当申请“信息修改或材料补充”。
4、提示“今日已申请过加注件,请勿重复加注”是什么意思?
出现此提示,表示您今日已经完成过加注,每日可加注一次。
5、查看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时提示“查询不到相关证照”,但是一级建造师注册业务已完成,怎么办?
此类情况多为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尚未生成完毕,请耐心等待。
6、OFD格式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下载后无法打开,是什么原因?
OFD格式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需使用“数科OFD版式阅读器”查看。
本省转出业务流程:
1、申请人在网上“申请省外转出业务” 根据提示填报和核对数据,提交申请并打印“造价员变更申请表 省内转出 ”;
2、网上打印审批表,加盖公章后,将书面资料提交到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所属行业造价员机构申请办理;
3、需要提交的书面材料(《造价员变更申请表 省内转出》(一式三份)、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申请人与调出单位的解聘证明及与调入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查验原件)、造价员资格证书);
4、申请人携带经原、现聘用单位双方签署同意变更并加盖公章的申请变更表等书面资料先到转出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所属行业造价员机构办理转出,所在地或所属行业造价员机构在申请表上签署同意转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再持相关资料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申请办理转出手续,省造价协会同意后,在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签署同意转出意见并加盖公章,收回原专用章,注销其在本省的造价员资格。
省外转入业务流程:
1、申请人在网上“申请省外转入业务” 根据提示填报和核对数据,提交申请并打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跨省转入)申请表”;
2、网上打印审批表,加盖公章后,将书面资料提交到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所属行业造价员机构申请办理;
3、需要提交的书面材料(原证书颁发机构出具的转出手续(变更表,按当地机构格式和要求填写)、造价员资格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跨省转入申请表”一式二份;、学历证书(复印件)、其他证件(职称证等,有则提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与调出单位的解聘证明、调入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近期免冠半寸照片3张、外省(或行业)造价员证及印章,如原机构已收回,需在变更表上注明);
4、提交的证件复印件应与原件相符,并携带原件供核查;
5、经省造价协会核配资格证号后,打印资格证书,并制作从业专用章;
6、审批合格人员请与相应部门联系,领取资格证书和从业专用章。
备注:云南专门的有造价员中心的网站,要办理这些手续,首先要登入自己的中。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些帮助!
从注册特点上来说
1、初始注册是在人员考试通过拿到执业资格证书后,还没有进行过任何注册,这时候去注册在某个单位,就称为初始注册;
2、至于转注册,是指一级建造师因为某些原因,比如合作终止、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等,这就需要办理转注册手续,转注册的前提是你找到了新的聘用单位。
从注册时间上来说
1、初始注册花费的时间比较长,一般为两到三个月,因为采用的是逐层上报的方式,所以要一层一层审批。如果是省直属的单位,时间会快一些,省去了区、市审核。总体来看,市建委审核时间最久。
2、转注册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一般半个月左右就可以搞定。
从申请材料上来说
1、初始注册主要需要的是建造师和申报单位的材料。
2、转注册的手续要多一层,要把一级建造师的信息从原单位变更到新单位,涉及到解聘材料和新单位的注册材料。
从挂靠价格上来说
转注册挂靠价格比初始注册价格要高,转注册不需要提供业绩资料,因为有过初始注册的经历,审核比较宽松,时间也较短,那么与此同时,转注册价格也就更高。
注册与转注册流程
一级建造师的初始注册流程:
第一步: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第二步: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第三步:申请人应当提交材料,《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四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认真核对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和聘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按规定填写初审意见。
第五步:收到初审意见后,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注册。
第六步:发布成功注册,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中华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注册证书照片上加盖骑缝钢印。
一建建造师转注册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进入一级建造师注册,按要求填写《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及相应电子文档。
第二步:申请人向新聘用企业提交变更注册申请资料,经审核同意后,由新聘用企业将变更注册申请资料、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一并上报注册省份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大厅。
第三步:注册省份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大厅对所有申请变更注册的资料进行审核,形成审批意见。
第四步:对准予变更注册的人员,在注册证书变更注册记录栏进行登记;跨省变更的,报批准后,重新颁发《中华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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