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师成窝工还考虑措施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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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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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综合间接费里没有问题的。
还需要考虑哪些费用呢?:既然是固定总价合同其风险较大。首先是施工期间的材料调价、人工调价(公布的最低工资的提高影响)、不可抗力造成停工、工艺调整造成成本增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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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非承包商原因,造成连续停电9小时,乙方向甲方提出停电损失的索赔,其中人工窝工费应该计算在内。
因为停窝工损失费,是指承包方按合同规定或双方协定的条款进入现场后,如因设计或发包方责任造成停窝工损失的费用,应由发包方负责。内容主要包括:在停窝工期间的现场施工机械停滞费、现场工人的工资及周转性材料的维护和摊销费。
施工机械停窝工损失费以定额中机械台班的停滞费乘以停滞台班量计算。其中工人停窝工损失费:停窝工总工日数乘以每工日单价,再以停窝工工资总额的30%作为费。其中停滞台班量和工人停窝工总工日数,均应扣除法定节、假日。周转性材料的停窝工损失费可按实结算。按上述规定计算的停窝工损失费总和后,只计取税金
扩展资料
停工应注意的问题
(1)停工的经济性,是否在施工阶段点上。应注意停工对质量或安全不能造成影响,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否则责任自负。如主体封顶时停工,便于操作和控制,如地基完工施工主体前停工或主体封顶时停工,便于操作和控制,因为停工是手段,不是目的;但也不绝对,如高层建筑在十层以上时,拖欠款比较严重,并不一味要追求封顶。
(2)停工手续的证据化。停工应当是具备充足的理由及其相应的证据。包括拖欠工程款,则应有付款不足的证据,一般进度款相差1-2个月则不宜停工,一般应考虑在3个月以上,当然法律没有明确的数额规定,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施工情况而定,停工前应书面致函发包人即建设单位,停工应报经监理单位,并经监理单位签单确认。如监理单位或发包人不肯确认甚至不肯签收则应采用邮寄的方式再向监理或发包人邮寄一份停工报告,注意保留好邮寄凭证。
(3)停工的安全性。停工应不影响工程质量、不发生安全事故。因停工期间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均应由施工企业承担。
(4)停工过程中应连续致函“发包人”,引起其重视。建议承包人应在合理的时间间隔内一般为28天,定期向发包方通报一次停工期间人工、机械的停置情况及补偿报告,并要求发包方签收、答复。
(5)停工之后,发包方不能就停工的时间长短作出明确判断,承包方不能自行撤离施工现场的,如经双方协议,承包方退场则应先办好工程交接手续。首先,应对己完工程量及质量与发包人进行确认;其次,应签订工程移交单,将移交项目列明。
(6)停工期间,承、发双方都应实事求是地做好停工期间的有关数据的记录,最好能收录有关的图文资料,有必要的还可进行公证,以利于日后的停工补偿计算工作。
(7)停工后也可分散或小规模施工。分包可以施工,也可作一些复工前准备工作。
(8)停工应与索赔相呼应。施工单位有权停工,但要有足够理由及证据,要符合法律规定,在此之下建设单位就应当给予赔偿。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人员、设备等进行统计并由监理确认;编制停工索赔书报监理公司确认,并送至建设单位。不要在最后造价结算时再提停工索赔或再编资料,以免产生确认上的困难和结算上的纷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停窝工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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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形式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位置和尺寸;
2增减工程量或工程内容;
3改变工程质量、性质或工程类型;
4改变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5为使工程竣工而必需实施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
常见原因
1建设单位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备资料等造成施工企业停工、窝工;
2建设单位决定中途停建、缓建;
3设计变更及设计错误等;
4技术方案与施工实际情况不符合,修改施工方案。
处理变更措施
1分析合同、招标文件、工程变更单、现场签证单,判断是否属于变更或签证内容;
2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进行技术和经济合理性分析;
3组织实施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实施过程的、检查,并估算金额与工程量;
4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发生及执行情况进行汇总,结合实际情况进行;
5收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相关资料并归档。
不同类变更费用处理
1由设计方的设计错误导致的变更,产生的费用应由监理方协助建设方与设计方协商是否索赔。
2由施工方的施工不当导致变更,变更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负,若对工期、质量、投资效益等造成影响者应进行反索赔。
3由监理方造成损失导致变更时应扣减监理方费用。
签发变更注意要点
1审核变更应全面考虑,不仅考虑技术经济方面,还应考虑对质量、工期等的影响。对于原设计不满足质量要求等问题则必须进行变更。
2变更导致的工程造价增减幅度应尽量控制在总概算之内。
3设计变更中必须说明原因与做法,杜绝变更内容含混不清、缺少详图等情况。
分析变更确定责任
1由于设计部门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及采取相关措施,应由造价工程师协同业主与设计单位协商是否索赔。
2由于监理单位的失职造成设计变更,应由监理单位承担费用。
3由于设备、材料供应商因供应材料不合格导致的费用应由供应商负责。
4由于施工单位施工不当造成的,变更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负,而且如果变更对工期、质量、造价造成影响,还可能面临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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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划规定,以设计图示净量
计算。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按净量计算的,不考虑工作面及其它因素。它的单价为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利润及风险费用。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中,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考虑工作面、放坡等保证措施。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组成,其工程造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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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的费用。
全费用综合单价法是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措施费也可按此方法生成全费用价格)。
扩展资料考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风险的含义不要只理解为材料价格的变化,应是广义的,包括了组成综合单价的全部内容。
既可综合考虑,也可分项考虑,考虑的范围和幅度应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计算有限度的风险,风险计入要素的费用中) 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单位工程造价计价和综合单价计价。难点是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计价 。
综合单价不但适用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措施项目清单、其它项目清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综合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