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师结算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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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依法从事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提供工程造价信息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形式。实行指导价的服务项目详见《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见附件1),其他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指导价的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基准收费标准按附件1执行,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在基准收费标准基础上,按照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低于经营成本的原则协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相关的服务内容详见附件2。
三、积极推行按服务时间计费的办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工日费指导标准由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制定和公布,并报省物价局备案。
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为委托方指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指定没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的机构承接业务并收取费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方签订咨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并严格按照业务操作规程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五、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在其经营场所、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标明服务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委托人及社会各方面的,不得在标价外擅立项目乱收费。
六、本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办法〉的》(浙价服〔2022〕262号)和《关于建设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等收费标准的》(浙价服〔2022〕285号)同时废止。
下面的附件就是
关于规范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
各市、州物价局,建设局:
为了加强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规范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价格法》、《四川省价格条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办法》74号令、《中介服务收费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99>2255号及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规范和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等有关规定如下:
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承担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中期付款、竣工结算、工程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编制、复核,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根据本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实施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工商行政部门批准,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法入营业执照》;
2、经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
3、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书;
4、向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
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所提供的有偿服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委托方与咨询单位应按照《中华人合同法的要求,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依法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明确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并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造价咨询单位为有关当事人服务,更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工程造价政策依法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并对其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结果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五、工程造价站解释定额,招投标机构标底,投资主管部门工程结算不得收费。设计院所进行工程设计,不得另行收取该工程概算编制费。
六、符合以上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审核,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按《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亮证收费,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办法、收费标准等。凡低于本标准最低限80%以下的收费,属恶意竞争,由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按行业自律公约处理。
七、各级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对无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收费,或强行服务收费等违法行为,。由同级价格、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分别依法严肃查处。
八、本自二○○六年一月一日起试行二年。原川价字费2022l 02号及过去有关规定与本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诵知为准。
附件:《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服务标准》
日期:2022-3-15
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有:
1、前期阶段:参与招投标文件的审核和工程合同签订的审核,避免以后发生合同的纠纷。出具相应的意见单。
2、工程实施阶段:参与隐蔽工程的收方签证、避免事后审计没法审核,及时解决工程中遇到与结算有关的分弃,参与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材料价格的审核,并给业主方提出相应的意见单,给业主的签证提供参考的依据。
3、工程竣工阶段:协助业主方办理工程的结算,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收费标准参照该文件规定办理:重庆市物价局文件 渝价[2022]49号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工程造价中介服务收费的 各工程造价中介咨询机构: 根据国家六部委印发的《中介服务收费办法》及渝价[2022]653号《关于专项清理和规范建设有偿服务收费工作的》的规定,现将我市工程造价中介服务收费规范的如下:
一、工程造价中介服务收费属经营性收费,实行指导价。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见附表。
三、服务内容: 一编制审核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招标服务;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服务;
二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服务;
三接受司法或仲裁机构委托对工程造价纠纷鉴定服务;
四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其他服务。
四、取得合法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机构,持认定文书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五、工程造价中介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委托人可自主选择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提供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收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按本规定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对违反规定者,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六、为加强工程造价中介咨询服务收费的动态跟踪,市工程造价协会应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加强行业,并于2022年12月底前将各咨询收费机构一年的收支情况汇总报我局,作为次年度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 七、本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
原工程造价中介服务收费规定与本相低触的以本为准。
二OO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收费标准按以下截图的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收费标准执行 注:
1、按上表计费不足2,00元的,按2,00元收费;
2、工程结决算审核审减效益费的审减额,为送审项目的审减额,该审减额不抵销审增金额;
3、某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建安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计算编制施工图预算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40%=40万元 500一100万元×35%=40万元 1000一500万元×30%=50万元 3000一1000万元×O25%=00万元 合计收费=40+40+50+00=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