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造价师印章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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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受理部门: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二、申请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4、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件复印件;
5、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标准中要求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件复印件;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与申报资质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提供原注册或工作单位和申请资质单位及省级注册部门出具已申请变更的证明材料];
7、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8、标准中对专业人员和技术工人有特殊要求的,应提供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和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9、代表工程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等不能反映层次、跨度、高度、造价等技术指标的,需提供图纸、照片、工程结算单等;
10、企业近三年统计报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表和《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与材料消耗情况》表;
11、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12、资质标准对企业设备、厂房有具体要求的,企业应出具设备购置或租赁合同、发票、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扩展资料:资产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的净资产超过400万。
人员
1技术负责人:8年工程建设经验,工程序列中级职称;2现场人员:10人,施工员,安全人员等齐全;3技术工人:20人,模板工,架子工等;4企业职称人员:结构,机械,电气等5人,需满足中级以上职称。
业绩
技术负责人主持了此类别的2个工程项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企业资质证书要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申请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4、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件复印件;
5、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标准中要求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件复印件;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与申报资质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提供原注册(或工作)单位和申请资质单位及省级注册部门出具已申请变更的证明材料);
7、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8、标准中对专业人员和技术工人有特殊要求的,应提供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和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9、代表工程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等不能反映层次、跨度、高度、造价等技术指标的,需提供图纸、照片、工程结算单等;
10、企业近三年统计报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表和《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与材料消耗情况》表);
11、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12、资质标准对企业设备、厂房有具体要求的,企业应出具设备购置或租赁合同、发票、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扩展资料: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产: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职称;结构、机械、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模板工、架子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4、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资质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办事法律依据 1、《中华人建筑法》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法》(令第71号,根据2022年7月4日《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行政许可法》
办事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办事条件 1、在建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名称、建造师(项目经理)及总监发生变更;
2、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生名称变更或撤换(产权变更);
3、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已办理相应变更;
4、变更名称的单位已取得经工商部门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
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核准要重新进行施工和监理招投标的,已办理完招投标手续并取得中标书;
6、具体条件见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申
请
材
料 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变更申请表》(一式二份,原件);
2、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申请报告,报告中要说明变更原因;
4、变更申请材料见下表:
序号 申请事项 提供资料
1 变更建设规模 1、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2、变更建设规模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已完工的工程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书》(复印件);
3、增加建设规模部分的《建设工程质量登记表》(原件)(市质监站二楼窗口办理);
4、增加建设规模部分的《建设工程安全登记表》(原件)(市质监站二楼窗口办理);
5、增加建设规模部分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原件);
6、增加层数、改变结构的项目必须提供原设计单位并经施工图机构审核的变更设计文件(原件);
7、属招标工程项目还需提交《施工中标书》(复印件)和《监理中标书》(复印件)并办理增加建设规模部分招标服务费缴交;
8、增加建设规模部分的各项费用已缴费发票(复印件)。
2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变更 1、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登记书(复印件);
2、建设单位名称变更的还应提供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后的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土地使用证或相关用地手续)(复印件);
3、原施工合同或监理合同发生变更的,提供变更后的施工合同或监理合同各一份(原件)。
3 产权变更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2、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变更后的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复印件);
4、原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终止的,提供合同终止证明材料和新签订的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各一份(原件);原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发生变更的,提供变更后的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各一份(原件);
5、工程施工/监理单位重新招标或免标的,应提供证明材料:
(1)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章确认的本次发包工程造价审核文件(复印件);
(2)需要招标的,提供施工/监理中标书(原件);
(3)不需要招标的,提供《免标工程建筑(监理)企业承接工程任务资质核查登记表》(原件);
6、需要重新办理建设工程质量注册、安全登记的,提供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注册的《建设工程质量注册申报表》、《工程质量保证书》、《建设工程质量书》;已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登记的《建设工程安全登记表》;《建设工程安全书》各一份(原件);
7、原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终止的,提供《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派驻项目人员架构表》(一式三份,原件,施工、监理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及表格要求提供的人员证件(复印件);
8、资金证明或保函(原件);
9、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0、需要补交相关费用的,提供缴费单据(复印件)。
4 施工单位撤换变更 1、如重新进行施工招投标,提供施工中标书(原件);如不需进行施工招投标,提供《免标工程建筑企业承接工程任务资质核查登记表》(原件);
2、需要重新办理建设工程质量注册、安全登记的,提供《建设工程质量注册申报表》、《工程质量保证书》、《工程质量书》、《安全登记表》、《安全书》各一份(原件);
3、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章确认的本次发包工程造价审核文件;
4、原施工合同中止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变更后的施工合同(原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派驻项目人员架构表》(一式三份,原件,施工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及表格要求提供的人员证件(复印件)。
5 监理单位撤换变更 1、如重新进行监理招投标,提供监理中标书(原件);如不需进行监理招投标,提供《免标工程监理企业承接工程任务资质核查登记表(原件);
2、需要重新办理建设工程质量注册、安全登记的,提供《建设工程质量注册申报表》、《工程质量保证书》、《工程质量书》、《安全登记表》、《安全书》各一份(原件);
3、注册造价工程师签章确认的工程造价和监理酬金审核文件(原件);
4、原监理合同中止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变更后的监理合同(原件);
5、《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派驻项目人员架构表》(一式三份,原件,监理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及表格要求提供的人员证件(复印件)。
6 建造师(项目经理)或总监变更 1、与变更原因相关的证明材料(退休证明或病假单等)(复印件);
2、变更后的建造师(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项目经理证》(复印件,加盖注册章,原件留存在我局备查,待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归还)和诚信手册登记,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3、变更后的总监的《监理工程执业资格证》、《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复印件加盖注册章,原件留存在我局备查,待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归还)。
7 工程名称变更 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