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师注册审批日期
lily完美l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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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若梦762 1小时前发布 赞 364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期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受理程序: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完毕。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在收到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建设主管部门。
受理单位: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责任:
违反《注册建造师规定》第三十六条,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复方氨酚 4小时前发布 赞 922
注册周期:有效期为3年
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初始注册期满
二级建造师证书变更注册条件: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二级建造师证书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期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二级建造师证书受理程序: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完毕。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在收到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建设主管部门。
二级建造师证书受理单位: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级建造师证书法律责任:
违反《注册建造师规定》第三十六条,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晴朗的海01 8小时前发布 赞 832
二级建造师证书重新注册,就是变更注册。详情如下:
注册周期:有效期为3年
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初始注册期满
变更注册条件: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期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受理程序: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完毕。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在收到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建设主管部门。
受理单位: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责任:
违反《注册建造师规定》第三十六条,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Scorpio&Aries 8小时前发布 赞 962
1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
2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将符合建设那关于年册建范师地球教育的规定。
证书注册流程:
1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2申请人应当在中国建造师网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
初始注册提交的材料:
1《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二寸照片;增项考试合格的人员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二寸照片。复印的内容必须包含:证书编号、专业类别、批准日期。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4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对申请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的,收到初审意见后,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
建设都审批时不再组织专家复审,仅对申请人重复注册、举报情况进行核实。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注册申请材料之日起,在10日内审核完年,作出招面市核意见汇总后移送。
建设常应将审核意见结果汇总后向社会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准于注册。
注册证书发放:
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准子注册的申请人核发《中华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注册证书照片上加盖齐缝钢印;经审批同意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在注册证书内页加贴统一印制的防伪贴,并加盖齐缝印章。
经审批同意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统一编号后发放, 办结10日内将《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发放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汇总表》报备案。
洋洋和洒洒 11小时前发布 赞 575
第十五条 国家对注册计量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后方可以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名义执业。
第十六条 质检为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的注册审批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部门”)为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的注册审批机关,并负责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的注册工作。
第十七条 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并通过聘用单位报本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质量技术部门,向省级质量技术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第十八条 省级质量技术部门收到注册计量师资格注册的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注册申请,均应当出具加盖省级质量技术部门注册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十九条 省级质量技术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条件、程序完成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申报材料的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注册的审批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注册申报材料和意见报注册审批机关审批。
各级注册审批机关自受理相应级别申报人员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各级注册审批机关应当自作出相关批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决定送达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并核发相应级别《中华人注册计量师注册证》(以下简称《注册证》)。
第二十条 《注册证》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证》在有效期限内是注册计量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计量师本人保管和使用。
第二十一条 初始注册者,可自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在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注册申请表;
(二)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四)逾期申请注册人员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五)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或《中华人计量法》规定的《计量检定员证》;
(六)相应注册审批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