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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审方签字可以用私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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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都贤先森
根据2022年6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食品药品发布的《药品经营质量规范》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药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但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确认的,可以调配;调配处方后经过核对方可;

(二)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应当在处方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

(三)近效期药品应当向顾客告知有效期;

(四)中药饮片做到计量准确,并告知煎服方法及注意事项;提供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jewelleryz
文件签发的个人签名部分可以用私章代替。但是代表单位身份确认的必须要盖单位的公章。
“签名、盖章”都是进行身份确认的方式,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身份确认需要何种方式,“签字、按指印、盖章”是三种约定成俗的身份确定方式,可以选择一种,也可以选择多种方式。
所以用私章代替个人签名是可以的。不过鉴于私章的可伪造性较大,在要求较高的文件中还是选择个人签名为好。
唯一201314
怎么知道自己是否需要考后审核呢?
如果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无误的话,一般会有电话或者短信。
如果有误的话,建议时刻关注官方,在公布后可以及时进行考后审核。

已进行考前审核,还需考后审核吗?
考前已经审核过了,成绩出来之后,所在地的药品局/人事考试网会规定考生在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
具体要求和方式不定,以当地为准。

考后审核需要什么材料呢?
参考材料:
1、《报名表》一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学历(位)证书原件。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
6、、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居民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8、考生报考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字。

9、代办委托书。
各地要求不一,考生最好实时关注当地最新的官方。
lily完美lily
(一)初审

1、申请人提交材料

2、申请材料相关要求

(1)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清晰,所有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复印件应与原件完全一致,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经办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2)《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中的考核意见栏内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德、能、勤、绩及有无违纪行为的情况;

(3)县级(含)以上疾控制机构的体检表应为《中华人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并加盖体检机构的公章,对体检结果认可,方有效;

(4)执业范围必须与合法开业证明中的经营方式一致;

(5)执业类别必须与执业药师资格证上专业类别一致;

(6)执业单位名称必须与公章及合法开业证明中单位名称一致;

(7)申请人在网上申请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要办理注册材料送所在地设区市食品药品局进行初审(网上申请超过15个工作日,将会自动删除注册申报信息);

(8)正常情况下,每个季度末(3月、6月、9月、12月)15日至20日为执业药师注册受理时间,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

(9)凡属新申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申请P、 GSP 认证企业的执业药师首次注册,作为特殊情况处理,可随时提交材料申报(即在非季度受理时间段,因特殊情况受理注册材料,若是与季度受理时间段出现重叠,按季度受理的审批时限办理)。此时申请人提交的注册申请除须经申请人所在地设区市食品药品局人事部门在备注栏签署受理意见及日期外,还需请药品流通部门或药品注册安监部门在备注栏签署企业申办意见、原因及日期,并由经办人签名,加盖部门公章。审批的时限参照变更及注销注册。

3、

本岗位责任单位:设区市食品药品局人事部门

岗位职责及权限:

人员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形式,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经办人签署意见,签名、加盖部门公章后,在5个工作日内统一送省药品认证中心;不符合要求者将材料退回申请人。

(二)受理

本岗位责任单位:省执业药师协会

岗位职责及权限:省药品认证中心

对各设区市食品药品局报送的材料进行受理前的形式,提出受理意见,对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网上签收,发出受理书,并报送分管领导签批;对不合格的材料退回设区市食品药品局,发出不予受理书。

(三)复审

本岗位责任人:省食品药品局人事处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省药品认证中心报送的受理材料按规定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符合要求的报送处室负责人审定;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省药品认证中心。

(四)签批

本岗位责任人:省食品药品局分管局领导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规定对审定意见进行审核。同意审定意见的,在审核材料上签批后转省食品药品局人事处;不同意审定意见的,提出签批意见及理由,将全部材料按原渠道退回省药品认证中心。

(五)制证、发证

本岗位责任单位:省药品认证中心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核发工作标准核发有关文件,并进行归档。对受理材料进行编号、文印、制证;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至省药品认证中心领取证书(代领的需由执业药师的注册单位开具介绍信方可领取);按规定将全部材料归档。

工作要求:

核对相关材料内容的完整、规范;初审、受理、复审、审定意见符合规定,相关人员均已签字,审定后的全部材料的份数、印章等符合要求;申请人办理有关事项及时准确;留存归档的受理材料齐全、规范;发证有登记,领取有签字。(一)初审
1、申请人提交材料

2、申请材料相关要求

(1)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清晰,所有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复印件应与原件完全一致,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经办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2)《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中的考核意见栏内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德、能、勤、绩及有无违纪行为的情况;

(3)县级(含)以上疾控制机构的体检表应为《中华人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并加盖体检机构的公章,对体检结果认可,方有效;

(4)执业范围必须与合法开业证明中的经营方式一致;

(5)执业类别必须与执业药师资格证上专业类别一致;

(6)执业单位名称必须与公章及合法开业证明中单位名称一致;

(7)申请人在网上申请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要办理注册材料送所在地设区市食品药品局进行初审(网上申请超过15个工作日,将会自动删除注册申报信息);

(8)正常情况下,每个季度末(3月、6月、9月、12月)15日至20日为执业药师注册受理时间,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

(9)凡属新申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申请P、 GSP 认证企业的执业药师首次注册,作为特殊情况处理,可随时提交材料申报(即在非季度受理时间段,因特殊情况受理注册材料,若是与季度受理时间段出现重叠,按季度受理的审批时限办理)。此时申请人提交的注册申请除须经申请人所在地设区市食品药品局人事部门在备注栏签署受理意见及日期外,还需请药品流通部门或药品注册安监部门在备注栏签署企业申办意见、原因及日期,并由经办人签名,加盖部门公章。审批的时限参照变更及注销注册。

3、

本岗位责任单位:设区市食品药品局人事部门

岗位职责及权限:

人员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形式,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经办人签署意见,签名、加盖部门公章后,在5个工作日内统一送省药品认证中心;不符合要求者将材料退回申请人。

(二)受理

本岗位责任单位:省执业药师协会

岗位职责及权限:省药品认证中心

对各设区市食品药品局报送的材料进行受理前的形式,提出受理意见,对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网上签收,发出受理书,并报送分管领导签批;对不合格的材料退回设区市食品药品局,发出不予受理书。

(三)复审

本岗位责任人:省食品药品局人事处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省药品认证中心报送的受理材料按规定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符合要求的报送处室负责人审定;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省药品认证中心。

(四)签批

本岗位责任人:省食品药品局分管局领导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规定对审定意见进行审核。同意审定意见的,在审核材料上签批后转省食品药品局人事处;不同意审定意见的,提出签批意见及理由,将全部材料按原渠道退回省药品认证中心。

(五)制证、发证

本岗位责任单位:省药品认证中心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核发工作标准核发有关文件,并进行归档。对受理材料进行编号、文印、制证;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至省药品认证中心领取证书(代领的需由执业药师的注册单位开具介绍信方可领取);按规定将全部材料归档。

工作要求:

核对相关材料内容的完整、规范;初审、受理、复审、审定意见符合规定,相关人员均已签字,审定后的全部材料的份数、印章等符合要求;申请人办理有关事项及时准确;留存归档的受理材料齐全、规范;发证有登记,领取有签字。
骆驼非洲
首先要设立一个“用药咨询指导记录本”,在页首,载明年、月、日,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联系方式、住址、咨询原因等项目,下面大部分作为记录,记录可以分别记载患者自述和指导用药两部分。最后是执业药师签字或盖章。

注意:处方药是要凭医生处方才可以的。所以原则上,登记的指导用药都应该是非处方药。

比如:患者自述:食欲不振,腹痛、腹泻、今日半天已经4次,色黄,稀。无发烧等症状。
指导用药:1、盐酸小檗碱片 2、健胃消食片。

最后执业药师签字或盖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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