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3 19:30:48 − 申请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附表1-1);(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
2024-06-03 11:13:00 − 根据规定,注册建造师要求注册时,需要提供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果企业不配合,可通过合法途径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企业仍不予配合,可到当地注册中心进行申诉。一级建造师注销注册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在申请注销注册时,应提供与……
2024-06-03 19:30:48 − 根据人事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22]111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附件一),以及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对考核认定工作的安排,为做好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我省建筑业企业或勘察设计单位从……
2024-06-01 20:26:34 − 没有职称证一样可以注册附吉林省建造师注册实施细则一、注册管理体制第一条为规范全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22]101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全省境内一、二级建造师……
2024-06-03 09:08:22 −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二)原注册证书;(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
2024-06-03 15:39:13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和污损更换(含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一、办理依据:1、《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令第153号);2、《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22]101号);3、《关于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第278号);4、《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
2024-06-02 03:31:54 − 申请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附表1-1);(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
2024-06-03 05:36:58 −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审批行为,加强注册管理,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的》(人发[2022]111号)、原《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令第153号)和《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的》(川建发[2022]55……
2024-06-02 23:44:48 − 摘要怎样登录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管理信息?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管理信息分为个人版和企业版,个人和企业通过省注册中心网站进入二级注册管理信息,二级注册执业师或持有二级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身份证号登入个人版。企业以企业注册通行……
2024-06-03 04:17:08 − 申请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附表1-1);(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