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福建自考 > 福建自考免考申请流程图表

福建自考免考申请流程图表

发布时间:

福建自考免考申请流程图表

自考本科免考申请流程 1、提交资料 (1)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一份。 (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 (4)自考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 2、申请免考 (1)登录系统,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后将考生材料报给市考办。 (3)市考办核验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由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可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课程与原已有成绩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福建自考免考申请时间及操作流程 1.课程免考网上预申请时间:上半年1月15日至2月15日,下半年7月15日至8月15日; 课程免考现场确认时间:上半年2月27日至3月3日,下半年8月28日至9月1日(不含双休日); 现场确认期间,考生本人持有效证件向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专业向相关主考学校)提交免考材料。 2.非学历证书免考系统开通时间:上半年2月1日至5月25日,下半年8月1日至11月25日。 3.课程免考审核流程: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院校自考办初审,主考院校复审,省教育考试院终审。课程免考终审结束后,系统将于5月(上半年)和11月(下半年)开放查询审核情况并开通打印《福建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核情况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福建自考免考申请流程图

自考本科免考申请流程 1、提交资料 (1)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一份。 (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 (4)自考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 2、申请免考 (1)登录系统,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后将考生材料报给市考办。 (3)市考办核验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由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可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课程与原已有成绩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考生符合《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管理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可申请相应课程免考。 在福建省内考试取得的非学历证书请在“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考生个人平台“非学历证书免考”模块中申请,无须其他操作。 其他类别应先在考生个人平台“课程免考”模块进行申请并打印《福建省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后签名。 一、用省外非学历证书申请免考的,证书原件及《福建省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并拍照,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务邮箱。邮件内容写明准考证号,姓名,联系电话,申请免考科目代码、免考科目、考试省份。邮件标题以准考证号、姓名命名。(福建省内证书因姓名生僻字等特殊原因网上申请无法通过的参照此项办理。) 二、用已有课程申请免考的 1.用福建自考已毕业课程申请的,将自考毕业生档案袋中的《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自申请之日起半年以内)原件及《福建省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拍照,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务邮箱,邮件内容写明准考证号,姓名,联系电话,申请免考科目代码、免考科目。邮件标题以准考证号、姓名命名。 2.用全日制普通高校已毕业课程、非福建省自考已毕业课程、其他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已毕业课程申请课程免考的,将《福建省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原件,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原毕业学校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自申请之日起半年以内的)、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快递的形式邮寄至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自考科(厦门市湖里区火炬二路269号厦门招考大楼),联系电话5703103,快递单上请注明“自考免考材料”。

考生申请免考,需登陆当地教育考试院在网上提出免考申请,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核验后即时退还,下同)及复印件。其中,申请课程免考的考生还需提供原学历毕业证或肄业证、退学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学历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证书免考的考生还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系统自动查验属实的除外)。提交材料后经市考办初审通过并报省考办审核3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办理结果(使用在外省考取的CET证书申请免考的,视实际查验证书所需时间顺延)。考生在网上申请免考时,请认真仔细阅读免考规定,了解和确定本人符合免考要求时再进行申请,务必做到有效申请。对恶意申请、扰乱工作秩序者将做延期毕业处理,对伪造、涂改、上传虚假材料取免考资格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考试作弊处罚,并计入个人征信。部分省份,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PETS)申请免考英语课程、持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或“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和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NCRE)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须按要求上传证书原件图片。

福建自考免考申请流程图片

自考免考是指各类高校和自考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辍学生).退学生)申请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可以申请免通过考试成绩的相关课程。那么自考本科申请免考怎么申请?

自考本科申请免考怎么申请?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上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自考免考条件是什么?

1、专科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2、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3、各统招生报考自考,可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考毕业生报考自考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4、获得有关证书者可相对应免考自考相应课程:

(1)自考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

(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参加自考,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参加自考,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参加自考,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参加自考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

自考免考科目申请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的自考栏目,进入自考报名系统,登录个人账号。找到自考课程申请免考的栏目,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附件,点击提交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自考报名系统,找到自考课程申请免考的栏目,查看审核结果。

自考免考科目申请的条件大致有:同类本科或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课程。报考不同类本科或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所学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同层次或低层次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相近或课程内容相同的公共政治课程。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退学生或肄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学历层次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取得外语等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的,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各级笔试成绩合格者,可以免考相关的英语课程。

获得全国考办统一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相关的计算机课程。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实验课程,可免考自学考试的名称及要求相同的实验课程。

考生申请福建自考免考,须向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供以下免考申请材料: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自考办负责人验证并签字加盖公章后,退回原件。2.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向县区自考办报名点索取)。3.个人成绩单复印件一份:①各类高校毕业生和非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出具的个人成绩单复印件一份。②本省自学考试毕业的,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个别考生如有困难,也可提供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管理的个人档案中的个人成绩单复印件一份,但须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须经办人员签名。复印件必须完整,体现考生姓名、学校、课程成绩(应在免考课程处作出明显标记)。复印件不完整、更改和无验证的无效。凡在福建省计算等级考试考点考试并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不含一级B)、NIT中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模块、全国公共英语试二级笔试合格、全国公共英语试三级笔试合格的考生,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或“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申请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申请免考“英语(一)”课程、申请免考 “英语(一)”、“英语(二)”的。一律在“福建自考网”考籍系统中申请。网上免考申请成功后,用A4纸打印“免考审核结果”,在办理毕业申请时将“免考审核结果”单连同所有合格证书上交当地自考办。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福建自考免考申请流程图解

自考考生符合《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管理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可申请相应课程免考。 在福建省内考试取得的非学历证书请在“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考生个人平台“非学历证书免考”模块中申请,无须其他操作。 其他类别应先在考生个人平台“课程免考”模块进行申请并打印《福建省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后签名。 一、用省外非学历证书申请免考的,证书原件及《福建省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并拍照,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务邮箱。邮件内容写明准考证号,姓名,联系电话,申请免考科目代码、免考科目、考试省份。邮件标题以准考证号、姓名命名。(福建省内证书因姓名生僻字等特殊原因网上申请无法通过的参照此项办理。) 二、用已有课程申请免考的 1.用福建自考已毕业课程申请的,将自考毕业生档案袋中的《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自申请之日起半年以内)原件及《福建省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拍照,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务邮箱,邮件内容写明准考证号,姓名,联系电话,申请免考科目代码、免考科目。邮件标题以准考证号、姓名命名。 2.用全日制普通高校已毕业课程、非福建省自考已毕业课程、其他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已毕业课程申请课程免考的,将《福建省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原件,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原毕业学校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自申请之日起半年以内的)、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快递的形式邮寄至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自考科(厦门市湖里区火炬二路269号厦门招考大楼),联系电话5703103,快递单上请注明“自考免考材料”。

自考本科免考申请流程: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原毕业专业学习成绩或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

2.自考办收集自考本科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自考本科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自考办。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省自考办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

3.自考办审核后,自考本科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另外,自考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免费领取自考学习资料、知识地图:

自考本科免考申请流程 1、提交资料 (1)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一份。 (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 (4)自考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 2、申请免考 (1)登录系统,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后将考生材料报给市考办。 (3)市考办核验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由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可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课程与原已有成绩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福建自考免考申请流程表格

自考考生符合《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管理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可申请相应课程免考。 在福建省内考试取得的非学历证书请在“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考生个人平台“非学历证书免考”模块中申请,无须其他操作。 其他类别应先在考生个人平台“课程免考”模块进行申请并打印《福建省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后签名。 一、用省外非学历证书申请免考的,证书原件及《福建省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并拍照,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务邮箱。邮件内容写明准考证号,姓名,联系电话,申请免考科目代码、免考科目、考试省份。邮件标题以准考证号、姓名命名。(福建省内证书因姓名生僻字等特殊原因网上申请无法通过的参照此项办理。) 二、用已有课程申请免考的 1.用福建自考已毕业课程申请的,将自考毕业生档案袋中的《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自申请之日起半年以内)原件及《福建省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拍照,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务邮箱,邮件内容写明准考证号,姓名,联系电话,申请免考科目代码、免考科目。邮件标题以准考证号、姓名命名。 2.用全日制普通高校已毕业课程、非福建省自考已毕业课程、其他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已毕业课程申请课程免考的,将《福建省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原件,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原毕业学校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自申请之日起半年以内的)、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快递的形式邮寄至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自考科(厦门市湖里区火炬二路269号厦门招考大楼),联系电话5703103,快递单上请注明“自考免考材料”。

考生申请福建自考免考,须向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供以下免考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自考办负责人验证并签字加盖公章后,退回原件。

2.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向县区自考办报名点索取)。

3.个人成绩单复印件一份:①各类高校毕业生和非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出具的个人成绩单复印件一份。②本省自学考试毕业的,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个别考生如有困难,也可提供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管理的个人档案中的个人成绩单复印件一份,但须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须经办人员签名。复印件必须完整,体现考生姓名、学校、课程成绩(应在免考课程处作出明显标记)。复印件不完整、更改和无验证的无效。

凡在福建省计算等级考试考点考试并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不含一级B)、NIT中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模块、全国公共英语试二级笔试合格、全国公共英语试三级笔试合格的考生,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或“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申请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申请免考“英语(一)”课程、申请免考“英语(一)”、“英语(二)”的。一律在“福建自考网”考籍系统中申请。网上免考申请成功后,用A4纸打印“免考审核结果”,在办理毕业申请时将“免考审核结果”单连同所有合格证书上交当地自考办。

免费领取自考学习资料、知识地图:

  • 索引序列
  • 福建自考免考申请流程图表
  • 福建自考免考申请流程图
  • 福建自考免考申请流程图片
  • 福建自考免考申请流程图解
  • 福建自考免考申请流程表格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