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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自考办主任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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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自考办主任是谁

兰州市自考办兰州市城关区詹家拐子18号 730000 田淑琴 路培强

甘肃省自学考试处联系方式有以下3个:

(1)计划助学科:

(2)考务科:

(3)考籍科:

扩展资料:

甘肃省自学考试处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全省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政策;

(2)负责制定、发布自学考试专业计划和专业建设工作;

(3)负责自学考试报名、制卷、评卷等工作;

(4)负责自学考试考生考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审定、电子注册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管理自学考试的社会助学工作;

(6)负责自学考试远程助学服务系统建设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咨询投诉

甘肃省招生办主任是程耀荣。甘肃省招生办主任是程耀荣。甘肃省招生办主任是程耀荣。

甘肃自考办主任是谁呀

一、开考专业、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表)二、报考(一)网上报考全省自学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考(含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考生使用准考证(新生注册使用身份证)和开通电子支付功能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直接登录或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在“自学考试”栏目下选择“报名报考”进行报考。(二)报考流程(三)报考时间1.社会型专业新考生注册时间:3月3日00:00至3月7日24:00。2.所有参加网报考生选课缴费时间:3月3日00:00至3月12日24:00。(四)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等条件的限制(特殊专业限定报考对象除外),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报考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须在毕业前校验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层次毕业证书。高职(高专)在校生或自学考试专科在读考生可同时报考本科层次相关专业,但在申请本科论文答辩和办理毕业手续时,须交验“学信网”认证的专科毕业证书。(五)报考手续及相关要求1.新生首次报考,按照“登录报名网址→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缴纳准考证制作费→查询准考证号→填报课程”等六个步骤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关于取消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型专业新生报考现场照相确认环节的通知》(甘教考自〔2020〕1号)。上传照片要求:(1)本人身份证照片是考生使用手机等照相器材对含有本人照片等基本信息一面的身份证进行拍照并上传。照片要求:①存储为“jpg”格式;②图像大小在2MB以内。(2)本人标准照片是考生须上传白底标准证件照片。照片要求:①白色背景证件照;②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衣着正装,不穿制式服装;③五官清晰、嘴唇合拢、不戴首饰、露出耳朵眉毛、不戴美瞳、戴眼镜镜框不能遮挡眼球、不能反光、镜片不能有色、不梳太高耸的发型等;④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⑤采集图像像素为320×480(宽×高),图像大小15KB-20KB;⑥存储为“jpg”格式。考生报名上传的本人标准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审核确认,不得更改。2.老考生报考时,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站报考(登陆密码为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选择考试地点,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过程。参加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考生,不得使用原准考证号进行网上报考,须按新生重新注册,按程序报名报考。3.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按老考生对待,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站报考(登陆密码为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选择考试地点,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过程。4.考生报考时先确定所学专业,并查实该专业的设置课程及代码、学分,选择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开考课程中的一至四门课程。老考生也可以使用一个准考证号选报其他专业的课程,达到该专业毕业条件时可申请毕业。5.公安管理(本科)首次报考者须持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报名介绍信到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考;老考生可直接到网上报考。6.护理学专业只接受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卫生类专业在校学生也可报考,但须在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之后,方可申请颁发毕业证书。7.小学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面向在职小学教师开考,其报考资格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8.全省必须使用本简章发布的统一专业和课程代码,不得更改。9.不参加英语(二)课程考试的考生,可在本科专业计划中任意选考三门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可以顶替英语(二)。不参加英语(二)课程考试的考生,只能获得学历而没有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10.金融(专科)、工商企业管理(专科)、旅游管理(专科)、物流管理(专科)、销售管理(专科)、英语语言文学(基础科段)、新闻学(基础科段)、机电一体化(专科)、房屋建筑工程(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农学(专科)、兽医(专科)、经济学(独立本科段)、项目管理(独立本科段)、销售管理(独立本科段)、政治学(独立本科段)、数学(本科段)、计算机信息管理(独立本科段)18个专业于2018年上半年停考。原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公共政治课和正在开考的专业课程除外),尚未毕业的考生可按“一顶一”的原则选择通用课程顶替未通过课程。因教育部专业计划调整推迟,原定于2021年下半年之后以上停考专业不再颁发原专业毕业证书的政策推迟一年,2022年下半年之前全部课程合格的考生仍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11.英语(本科)专业口译与听力课程考试一律在西北师范大学教学3号楼外国语学院参加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3日至12日,考试时间为10月最后一个星期日上午。联系人:胡志军,联系电话:。三、实践性环节考核(一)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直接到主考学校规定的报名地点报考。具体报名和考核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请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二)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条件1.课程实验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课程的理论部分成绩合格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报名。2.综合实践(综合作业、临床考核)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含课程实践)成绩合格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报名。3.论文答辩(毕业设计)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各专业考生,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主考学校相关部门报名参加考核。四、电子转考我省自学考试考生考籍档案转出一年两次,上半年1月1日至2月20日(工作日)、下半年7月1日至8月20日(工作日),考生到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办理,考籍转出后,3月(9月)11日至3月(9月)25日(工作日)到转入省现场确认。考籍档案转入一年两次,上半年3月12日至3月25日(工作日)、下半年9月12日至9月25日(工作日),考生须到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现场确认并办理转入手续。五、收费报名、考试等相关收费根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收费的通知》(甘价费〔2009〕204号)规定执行。(一)专、本科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次40元。(二)免考、转档手续费每人每次按一科次40元标准收取。(三)加考、跨考报名考试费按每人每科次40元加倍收取(即80元)。(四)毕业考核(设计)报名费每人每次10元;课程实践考核报名费每人每科次10元,考核费由考生按规定直接向主考学校缴纳。(五)办理准考证电子注册费每人20元。六、注意事项(一)凡使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合格证顶替计算机类相关课程以及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顶替英语(一)和英语(二)者,由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审验合格证原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后装入考生考籍档案,并通过信息管理平台上报。(二)已申请办理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出手续的考生不得在我省再次报考自学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三)根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顶替)课程实施办法》(修订),申请免试课程者在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后,向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办理有关免考手续。(四)考生应慎重选择报名地点和考试地点,原则上报名地点就是考生申请毕业的地区。考生若要在省内跨地区考试,应重点核实考试地点是否正确。(五)新生和网上申请补办准考证的考生于考前10日到本次考试所在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领取。所有参加本次考试考生须在考前10日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考试座号通知单。(六)考生必须凭“两证一单”即准考证、身份证(含军人或武警人员证件)和考试座号通知单参加考试。考生须准备2B铅笔、橡皮和黑色签字笔,按题号顺序依次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作答,并写明题号,凡不按规定顺序答题,坐错座位,故意损坏试卷或答题卡者,成绩以零分计。(七)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终场前3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生(包括监考教师和其他考务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等考场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八)对于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的考生违纪违规信息将记入诚信档案,并上报教育部。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考生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九)考生当次成绩查询可在考后一个月通过电话查询,电话查询方式:移动1258096,电信16887811、168878253,联通116114。也可通过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下进行历年课程成绩查询。(十)考生可在线上购买自学考试教材。考生登录“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在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淘宝店铺()购买自学考试教材。此外考生也可关注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后,在甘肃正诚官方微商城购买。客服电话:。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件:2022年4月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申请办理免考(顶替)自学考试课程的应用型专业考生,须先向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免考(顶替)课程审批表》(以下简称“免考(顶替)审批表”),并提供必要的正本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毕业证书,原所在高校的校级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课程名称及成绩证明、国家级非学历教育考试项目合格证书等)。社会考生申请免考(顶替)自学考试课程,须到考籍所在的市(州)自考办办理,程序同上。市(州)自考办、高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办理免考(顶替)课程的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进行审核(初审),在复印件上签名盖章上报,原件退还本人;若不能确定的,应将原件与复印件一并上报省自考办审核。市(州)自考办、高校继续教育学院经审查合格后,在“免考审批表”(一式二份)和证明复印件上签署初审意见,分管主任(分管院长)签名,单位加盖公章,并按规定时间上报省自考办。报送“免考审批表”时间是:每年上半年5月15日、下半年11月1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省自考办由教务一科进行审核,分管主任审批;审批同意后由考籍与信息科输入考籍信息库。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今年甘肃10月自考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等流程,报名时间预计在9月初,考生需要在考试院进行报名缴费等工作,自考是提升学历的重要途径,含金量很高,各位考生可以放心报考。甘肃2023年10月自考报名流程自考生需要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在“自学考试”栏目下选择“报名报考”进行报考。点击“新生建档注册”按钮,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新生填写完基本信息后须上传本人身份证照片和本人标准照片。上传照片后点击“缴纳准考证制作费”按钮,完成制证缴费工作。新生在完成制证缴费后等待“报名地点”所在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生成准考证号。甘肃自考生可登录报名网址点击“准考证号查询”按钮,输入本人身份证号查询准考证号。考生使用准考证号登录,选择“考试报名”进行课程报考。考生选择课程后,可通过支付宝扫码支付或网上银行在线支付,完成报名过程。10月自考报名时间在什么时候根据往年预计,今年10月份甘肃自考报名时间大概在9月初左右,各位考生需要在考试院网上报名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填报报名资料,选择报考课程。自考生在报名之前需要提前了解报考院校当地的相关政策,根据自己的性格和能力以及职业计划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甘肃自考报名条件是什么自学考试报名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等条件的限制(特殊专业限定报考对象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甘肃自考,无需入学考试即可入学,入学后即可按时参加一门一门的单科统考,报考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须在毕业前校验专科层次毕业证书。高职(高专)在校生或自学考试专科在读的甘肃自考生可同时报考本科层次相关专业,但在申请本科论文答辩和办理毕业有关手续时,须交验学信网认证的专科毕业证书。报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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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免考(顶替)自学考试课程的应用型专业考生,须先向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免考(顶替)课程审批表》(以下简称“免考(顶替)审批表”),并提供必要的正本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毕业证书,原所在高校的校级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课程名称及成绩证明、国家级非学历教育考试项目合格证书等)。社会考生申请免考(顶替)自学考试课程,须到考籍所在的市(州)自考办办理,程序同上。市(州)自考办、高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办理免考(顶替)课程的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进行审核(初审),在复印件上签名盖章上报,原件退还本人;若不能确定的,应将原件与复印件一并上报省自考办审核。市(州)自考办、高校继续教育学院经审查合格后,在“免考审批表”(一式二份)和证明复印件上签署初审意见,分管主任(分管院长)签名,单位加盖公章,并按规定时间上报省自考办。报送“免考审批表”时间是:每年上半年5月15日、下半年11月1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省自考办由教务一科进行审核,分管主任审批;审批同意后由考籍与信息科输入考籍信息库。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行政区号: 620102

邮政编码: 730030

地址:甘肃省 兰州市 城关区 立功巷 44号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办公室地址位于黄河穿越市区中心而过的省会城市兰州,兰州立功巷44号,该单位主要提供在省考委,省教委的领导下,具体办理甘肃省的高等,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扩展资料:

自学考试有大自考(社会型考生)和小自考(应用型考生)两种类别。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

考生主要有两种学习方式。一是在高等院校举办的助学点学习或进入本校进行全日制学习(学生采用这种学习方式称为应用型考生),二是在社会举办的助学单位学习或自学(用这种学习方式的学生称为社会型考生)。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社会型考生占75%,应用型考生占25%。

与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对象、考试时间及学制不同,自考是“宽进严出”。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申请本科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

学生在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自考考试

参考资料: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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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甘肃路与四平东道交口,大门进去就行了!

1直接:大胡同估衣街站坐657路(平津战役纪念馆 - 榆林路桂江公里)关闭鞍山路站,步行到东北300埃米达的汇文中学。估衣街站乘坐906(易莲花京津店 - 美强弓交站)鞍山路也可以下车“ 2直接在大胡同北门站外在鞍山路环600(天津站广场 - 天津火车站站前广场)下车,步行至东北部300埃米达,汇文中学“。也可乘坐606(龙州路 - 美建功跨站)鞍山路下车

沂水绩考办主任是公茂胜,曾任沂水绩考办主任,现任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可以 到进修校报名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事记 1984年2月,由县政府发文成立“四川省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四川省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编制1人,与县招办合署办公,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兼任县考委主任,宣传部、文教局等有关领导为成员。由招办主任兼自考办主任。 1984年4月,我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全省同步开考,首次报名76人,82科次,首开专业汉语专科、党政干部基础科。 1986年12月,有两名首批自考毕业生:汉语专科:李民新(现任县政府副县长),党政干部基础科:奉孝军(现任县畜牧食品局人事股长)。 1987年4月,首次开考中专专业:邮电管理,报考人数4人,1990年6月毕业1人。 1988年7月,县委组织部、县成人教育办公室联合成立了“四川干部高教自考辅导站乐至分站”,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蒋永廷担任站长,组织部副部长刘云春、成教办副主任冯星祥担任副站长,工作人员:熊建川、张平、刘文伟、吴国舟。 1989年,自考英语专科毕业生吴永强考取川大研究生,现在西南民院任教。 1989年4月,首次开考汉语本科专业,报考人数23人。 1991年,乐至县编制委员会以乐编发[1991]10号文件,考办配备专职人员2名,具体负责全县的自学考试工作。 1991年7月,乐委组[1991]246号文件任命吴国舟为乐至县自考办主任。 1991年9月,乐府办发[1991]111号《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由下列人员组成:郭云放任主任,蒋永廷、杨忠诚、冯星祥任副主任,秦绍金、黄狄泉、贺成龙、唐文佑、郭松林、吴大德、吴国舟为成员。 1992年,自考英语专科毕业生刘安全考取川大研究生,现在浙江大学任教。 1992年4月,自考报名达1907人,4174科次,创历史最高纪录。 1992年5月,由中共乐至县委组织部行文乐委组[1992]30号《关于“四川干部高教自考辅导站乐至分站”更名的报告》,将“四川干部高教自考辅导站乐至分站”更名为“四川干部自考辅导大学乐至分校”,同时建立“四川干部自考辅导大学乐至分校校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教务处,校务委员会成员:郭云放、徐其璋任名誉校长,蒋永廷任校长。刘云春、冯星祥任副校长,委员:熊建川、张平、李泽贵、吴国舟、田俊文、廖砳。办公室主任:吴国舟,教务处主任:田俊文。 1993年3月,由冯星祥、吴国舟、卢治国合著《改革和完善自学考试制度之浅见》获内江市自考首届论文二等奖,同时获四川省成人教育协会二届三次年会二等奖,并在《自学考试报》和《四川省成人教育》杂志上全文刊载。 1993年4 月,县府办发[1993]46号《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由以下成员组成:唐顺德任主任,蒋永廷、赵燕鹰、张平任副主任,委员有雷大秉、吕锡和、张开荣、吴联民、段绪安、黄狄泉、梁光宇、余正碧、唐文佑、邓永寿、吴大德、吴国舟。同时,为了充分发挥县自考委对我县自考工作的领导、管理、监督、协调等职能作用,1993年4月县考委行文乐考委[1993]02号制定了《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工作制度》。 1993年12月,有首批汉语本科毕业生3人:杨雄、汪斌、吴启安。 1994年2月,省教委、省考委发文川考委(1994)第03号《关于表彰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十周年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毕业生的决定》,县考办主任吴国舟获先进自考工作者并在四川省高教自考十周年表彰大会上交流了工作经验。 1994年3月,内市教人[1994]第33号《内江市教委、内江市考委关于表彰自学考试10周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县考办、四川干部自考辅导大学乐至分校分别获先进考办、先进助学单位,县教委张平获先进考场主任,回澜职中李成遂获优秀毕业生称号。 1994年6月,乐府发[1994]75号《乐至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自学考试十周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开展自学考试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4名,先进个人(先进自考工作者、优秀毕业生)28名给予了表彰、奖励。 1994年11月,内考委[1994]7号《内江市教委、市考委关于内江市第二届自考科研论文奖的通知》,县考办吴国舟所撰写的论文《自学考试发展前景之浅析》获二等奖。 1995年4月,乐教组[1995]13号《中共乐至县教委党组关于廖砳同志任职的通知》,通知决定:廖砳任乐至县自考办副主任职务。 1996年10月,县考办吴国舟获全国自考委颁发的从事自考工作十年荣誉证。 1996年12月,由县教委发文乐教办[1996]16号《关于建立乡镇自学考试工作站的通知》,经教委领导研究决定,建立了八个(原八个老区)乡镇自考工作站,由撤区并乡建镇以前的区所在地的镇教办主任任站长,成教专干任副站长并负责自考的日常工作。 1997年4月,由县政府办发文乐府办发[1997]57号《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乐至县师范附小(现城东小学)为我县国家级自学考试基地的通知》。由县人民政府办研究决定:乐至县师范附小(现城东小学)为我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基地。 1997年5月,廖砳所撰写的论文《浅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其它教育形式的关系》、唐帆所撰写的论文《试论新形式下如何坚持严格的考风考纪》均获市教委、市考委第三届自考科研论文评审三等奖。 1997年10月,经省考办检查验收,确定我县师范附小(现城东小学)为四川省自学考试规范化考场。 1998年4月,乐府办发[1998]53号,《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由下列成员组成:主任:周燕,副主任:王俊英、杨忠诚、彭建、张平,委员:吕锡合、贺成龙、黎宗兴,姚文君、黄正国、许鹤龄、吴国舟。 1999年12月,乐府发[1999]87号《乐至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自学考试十五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表彰先进集体10名,先进自考工作者14名,优秀毕业生12名。同时受省教委、省考委表彰先进自考工作者廖砳(川考委[1999]第30号)。市教委、市考委表彰:先进集体:回澜镇自考工作站;先进工作者:王三让、胡家玉、唐帆;优秀毕业生:蒲杰、吴洪。 2000年,由于机构改革,县进修校与县成教中心合并,自考办成为进修校的中层机构,9月乐组干[2000]353号:任命廖砳为乐至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副主任。 2002年1月,廖砳与他人合著的《浅谈自考向农村、乡镇发展之对策》一文,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七届科研成果评审中,获三等奖。 2002年4月由县考委发文乐考委[2002]1号“乐教委、乐考委关于实施自考烛光工程受援计划的通知”通知要求:各乡镇教办、县直属小学至少推荐2名教师参加学习。首批确定受援考生24名。 2003年,自考汉语本科毕业生杨建华考取川外研究生。 2003年12月,编委发[2003]20号,将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归并到乐至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编制2名,由招办主任兼任自考办主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 2004年1月,乐考委[2004]2号《关于加强乐至县自考办思想建设、强化管理,提高自考工作质量的若干规定》,修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县自考办工作职责,自考办主任职责、副主任职责、工作员职责,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监考员选聘制度,国家考试监考员工作制度,试卷领取、收发及保管、保密工作制度,微机室管理制度,自考教材、资料供应工作的管理制度,公物管理制度,经费管理制度等。本年度增加一月、七月两次考试,全年开考四次。 2004年,资市考委[2004]3号“关于表彰自学考试20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县城东小学获自考优秀考点,县考办获考务工作优秀奖、考籍工作优秀奖、教材工作优秀奖;先进工作者:廖砳、郭光敏;优秀毕业生:宋阳、都国胜。同时省教委、省考委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唐帆,优秀毕业生杨小丽(川考委[2004]33号)。 2005年,鉴于生源逐渐下降,特别是一、七两月我县报名人数很少,组织考试经费严重不足,经县考委打报告,省、市考办审批,同意雁江、安岳、乐至三个考点停止组织一、七月的自学考试,由资阳市考办集中统一设置考点,组织考试。 2005年新开设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乐考委[2005]1号《乐至县自考委、乐至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规定,由自考办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每年四月、十月开考两次,全年报考107人。 2005年至2006年属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质量评审年,根据教育部自考办(教考试办[2003]5号)和川考委[2005]7号《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质量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市考委的有关规定,2005年4月乐考委[2005]2号成立了评审领导小组,组长:杨晓莉,副组长:吴长会、曾凡友、吕显杰。成员:吴国舟、李茂鸣、罗志刚、张春亮、廖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张春亮,副主任:廖砳。成员:唐帆、陈洪亮、姚春。同时由县考委、县教育局制定了我县高教自考考务考籍管理质量评审实施方案(乐考委[2005]4号),同年9月由乐考委[2005]7号行文: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质量评审的报告,10月(052次)考试,通过省、市考办验收合格。

甘肃自考办主任是什么

甘肃省自学考试处联系方式有以下3个:

(1)计划助学科:

(2)考务科:

(3)考籍科:

扩展资料:

甘肃省自学考试处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全省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政策;

(2)负责制定、发布自学考试专业计划和专业建设工作;

(3)负责自学考试报名、制卷、评卷等工作;

(4)负责自学考试考生考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审定、电子注册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管理自学考试的社会助学工作;

(6)负责自学考试远程助学服务系统建设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咨询投诉

一、开考专业、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表)二、报考(一)网上报考全省自学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考(含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考生使用准考证(新生注册使用身份证)和开通电子支付功能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直接登录或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在“自学考试”栏目下选择“报名报考”进行报考。(二)报考流程(三)报考时间1.社会型专业新考生注册时间:3月3日00:00至3月7日24:00。2.所有参加网报考生选课缴费时间:3月3日00:00至3月12日24:00。(四)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等条件的限制(特殊专业限定报考对象除外),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报考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须在毕业前校验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层次毕业证书。高职(高专)在校生或自学考试专科在读考生可同时报考本科层次相关专业,但在申请本科论文答辩和办理毕业手续时,须交验“学信网”认证的专科毕业证书。(五)报考手续及相关要求1.新生首次报考,按照“登录报名网址→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缴纳准考证制作费→查询准考证号→填报课程”等六个步骤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关于取消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型专业新生报考现场照相确认环节的通知》(甘教考自〔2020〕1号)。上传照片要求:(1)本人身份证照片是考生使用手机等照相器材对含有本人照片等基本信息一面的身份证进行拍照并上传。照片要求:①存储为“jpg”格式;②图像大小在2MB以内。(2)本人标准照片是考生须上传白底标准证件照片。照片要求:①白色背景证件照;②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衣着正装,不穿制式服装;③五官清晰、嘴唇合拢、不戴首饰、露出耳朵眉毛、不戴美瞳、戴眼镜镜框不能遮挡眼球、不能反光、镜片不能有色、不梳太高耸的发型等;④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⑤采集图像像素为320×480(宽×高),图像大小15KB-20KB;⑥存储为“jpg”格式。考生报名上传的本人标准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审核确认,不得更改。2.老考生报考时,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站报考(登陆密码为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选择考试地点,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过程。参加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考生,不得使用原准考证号进行网上报考,须按新生重新注册,按程序报名报考。3.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按老考生对待,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站报考(登陆密码为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选择考试地点,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过程。4.考生报考时先确定所学专业,并查实该专业的设置课程及代码、学分,选择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开考课程中的一至四门课程。老考生也可以使用一个准考证号选报其他专业的课程,达到该专业毕业条件时可申请毕业。5.公安管理(本科)首次报考者须持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报名介绍信到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考;老考生可直接到网上报考。6.护理学专业只接受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卫生类专业在校学生也可报考,但须在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之后,方可申请颁发毕业证书。7.小学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面向在职小学教师开考,其报考资格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8.全省必须使用本简章发布的统一专业和课程代码,不得更改。9.不参加英语(二)课程考试的考生,可在本科专业计划中任意选考三门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可以顶替英语(二)。不参加英语(二)课程考试的考生,只能获得学历而没有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10.金融(专科)、工商企业管理(专科)、旅游管理(专科)、物流管理(专科)、销售管理(专科)、英语语言文学(基础科段)、新闻学(基础科段)、机电一体化(专科)、房屋建筑工程(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农学(专科)、兽医(专科)、经济学(独立本科段)、项目管理(独立本科段)、销售管理(独立本科段)、政治学(独立本科段)、数学(本科段)、计算机信息管理(独立本科段)18个专业于2018年上半年停考。原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公共政治课和正在开考的专业课程除外),尚未毕业的考生可按“一顶一”的原则选择通用课程顶替未通过课程。因教育部专业计划调整推迟,原定于2021年下半年之后以上停考专业不再颁发原专业毕业证书的政策推迟一年,2022年下半年之前全部课程合格的考生仍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11.英语(本科)专业口译与听力课程考试一律在西北师范大学教学3号楼外国语学院参加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3日至12日,考试时间为10月最后一个星期日上午。联系人:胡志军,联系电话:。三、实践性环节考核(一)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直接到主考学校规定的报名地点报考。具体报名和考核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请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二)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条件1.课程实验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课程的理论部分成绩合格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报名。2.综合实践(综合作业、临床考核)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含课程实践)成绩合格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报名。3.论文答辩(毕业设计)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各专业考生,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主考学校相关部门报名参加考核。四、电子转考我省自学考试考生考籍档案转出一年两次,上半年1月1日至2月20日(工作日)、下半年7月1日至8月20日(工作日),考生到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办理,考籍转出后,3月(9月)11日至3月(9月)25日(工作日)到转入省现场确认。考籍档案转入一年两次,上半年3月12日至3月25日(工作日)、下半年9月12日至9月25日(工作日),考生须到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现场确认并办理转入手续。五、收费报名、考试等相关收费根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收费的通知》(甘价费〔2009〕204号)规定执行。(一)专、本科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次40元。(二)免考、转档手续费每人每次按一科次40元标准收取。(三)加考、跨考报名考试费按每人每科次40元加倍收取(即80元)。(四)毕业考核(设计)报名费每人每次10元;课程实践考核报名费每人每科次10元,考核费由考生按规定直接向主考学校缴纳。(五)办理准考证电子注册费每人20元。六、注意事项(一)凡使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合格证顶替计算机类相关课程以及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顶替英语(一)和英语(二)者,由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审验合格证原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后装入考生考籍档案,并通过信息管理平台上报。(二)已申请办理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出手续的考生不得在我省再次报考自学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三)根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顶替)课程实施办法》(修订),申请免试课程者在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后,向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办理有关免考手续。(四)考生应慎重选择报名地点和考试地点,原则上报名地点就是考生申请毕业的地区。考生若要在省内跨地区考试,应重点核实考试地点是否正确。(五)新生和网上申请补办准考证的考生于考前10日到本次考试所在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领取。所有参加本次考试考生须在考前10日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考试座号通知单。(六)考生必须凭“两证一单”即准考证、身份证(含军人或武警人员证件)和考试座号通知单参加考试。考生须准备2B铅笔、橡皮和黑色签字笔,按题号顺序依次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作答,并写明题号,凡不按规定顺序答题,坐错座位,故意损坏试卷或答题卡者,成绩以零分计。(七)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终场前3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生(包括监考教师和其他考务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等考场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八)对于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的考生违纪违规信息将记入诚信档案,并上报教育部。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考生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九)考生当次成绩查询可在考后一个月通过电话查询,电话查询方式:移动1258096,电信16887811、168878253,联通116114。也可通过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下进行历年课程成绩查询。(十)考生可在线上购买自学考试教材。考生登录“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在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淘宝店铺()购买自学考试教材。此外考生也可关注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后,在甘肃正诚官方微商城购买。客服电话:。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件:2022年4月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兰州自考办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路364号兰州市教育考试院。

行政区号:620102

邮政编码:730030

电话:  5344452  8344451

甘肃省自学考试处:(0931)

计划助学科:8585315  考务科:8585284

考籍科:8585285

扩展资料

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等条件的限制(特殊专业限定报考对象除外),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报考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须在毕业前校验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层次毕业证书。在押劳教劳改人员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高职(高专)在校生或自学考试专科在读考生可同时报考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相关专业,但在申请本科论文答辩和办理毕业有关手续时,须交验“学信网”认证的专科毕业证书。

参考资料:百度地图-兰州自考办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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