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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学考试转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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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学考试转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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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了解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公开学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自考转考手续办理的通知》已经发布,具体内容如下:公开学院各位学生: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须知》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开学院转考具体办理手续通知如下:一、办理时间地点:1、在校学生:时间:2023年3月13–15日(1)3月13日(周一上午)在白云山校区,办理时间:上午09:00——11:30。地点:白云山校区第三教教学楼209室(2)3月14–15日(周二、周三)在白云湖校区,办理时间: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00。地点:白云湖校区第三教学楼1132、往届生或者不在校生:请在3月16日前邮寄相关资料到:广州市白云区夏花一路广外公开第三教学楼113,兰老师收,电话:36246017只接收顺丰快递,跑腿和到付件拒收,过期没有收到当做放弃本次办理。二、转考手续:1.省内转考(合并准考证):凡持有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个准考证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若因工作调动、家庭迁居等原因,在广东省内需变更报考地点或报考不同专业,考生可持已有的准考证报考,无须办理转考、改报专业手续。凡持有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个及两个以上准考证号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办理合并准考证号手续的,将其中一个准考证号(源准考证号,指将不再使用的准考证号)的各门课程合格成绩转入另一个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指将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上,以后只须持后一个准考证号(转入后的准考证号)参加考试。办理的步骤如下:(1)考生登陆系统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考生入口”,通过系统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合并准考证申请功能提交合并准考证的申请,由系统将考生的图像、准考证信息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比对。如校验通过,可直接进入省考办审核环节,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如校验不通过,考生仍须到公开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身份证复印件右上方准确标注源准考证号码和目的准考证号码、手机号码和省系统密码)按流程办理(系统申请办理地点选广州市)。由于考籍原因,还需要提交附件2的表格。(2) 公开学院收集考生材料,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退回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3)市考办校对考生材料,校对考生两个准考证号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相片)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打印《合并准考证号审核表》与考生有关材料一并交省考办。(4) 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5)考生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后,源准考证号记录的全部成绩将转移到目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记录的原有成绩保持不变。合并后的源准考证号不能再使用,考生不可再用于办理报考或其他业务。(6)办理合并准考证申请的时候,如果源准考证报考了统考和学校的委考或实践考试不允许办理合并准考证,否则办理后导致成绩无法合并到目的准考证的,后果自负。备注:如考生于2022年11月17日(含)前在系统提交了合并准考证申请,且仍为“申请”状态的,请先在系统上取消原申请,再按上述流程提交合并准考证申请。2.外省转入:外省考生需要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并要求使用其在外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成绩的,应按照下列要求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1)电子转考(转入)要求:①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合格成绩,并取得我省考籍后,再从原报考省办理转出手续。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入。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入。⑤转考考生应当按我省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其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的替换关系按我省考办有关文件执行。⑥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⑦我省不办理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转入。在我省申办毕业,必须取得相应专业对应主考院校的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考生如需使用转出省的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可凭相关材料与所报专业的主考院校联系。(2)电子转考(转入)办理步骤如下:①考生按照新生报名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②考生办理转入,必须在每年上半年3月1—25日和下半年9月1—25日办理。③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询外档号,如查询到外档号,且外档号是09000077之后的,考生在系统提交外省转入申请,并由系统将图像采集与考生信息数据库进行关联校验,采取信息化手段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图像比对。如校验通过,可直接进入省考办审核环节,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如校验不通过,考生需双面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名确认;然后向教务办提交该登记表以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外档号(身份证复印上准确标注目的准考证号码和外档号)。④考生在我省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派出所出示的相关证照 。⑤公开学院收集考生材料,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退回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通过系统的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录入考生在我省的准考证号,在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分别在每年上半年3月31日前和下半年9月30日前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考办。⑥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使用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询报考专业所需通过的课程。(3)原机要转考(转入)办理步骤:2015年12月31日前以机要形式寄送纸质考籍档案转考(转入)的考生,即外档号为09000077(含)之前的,其办理步骤按上述电子转考(转入)①②④⑤⑥执行,其中步骤③为: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询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然后向我办提交身份证、转出省考办的转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上准确标注准考证号码和外档号)及本通知的附件1(签名确认)。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附件2:合并准考证必填表教务办2023年3月1日注:以上内容来源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转载仅供考生交流学习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如果您忘记了准考证号,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1、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点击“成绩查询”,输入您的姓名、出生日期、考试类型等信息,即可查询到您的考试成绩。2、拨打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由客服人员根据您的个人信息查询您的考试成绩。3、前往当地考试院,凭借身份证号码查询您的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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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今日(2月9日)15时公布啦!5种查询方式供你选用,赶紧往下看吧~一、官 微 查 询考生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或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关注院官方微信,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后,选择“成绩查询”,点击“2018年1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输入“准考证号”和“出生日期”,点击“查询”,即可查到成绩。二、系 统 查 询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考试合格成绩和当次考试违规处理情况。三、网 站 查 询登陆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按提示查询考试成绩。四、手 机 短 信 查 询(1)广东地区的联通用户编辑短信息:“163+准考证号”发送至10629500,即可预定或查询自学考试成绩。客服电话:。(提示:编辑手机短信时不需要输入+号,连续输入数字即可)(2)广东地区的移动用户编辑短信息:“RWB2+准考证号”发送至10669500,即可预定或查询自学考试成绩。客服电话:。(提示:编辑手机短信时不需要输入+号,连续输入数字即可)五、96040 电 话 查 询中国电信固话及手机用户、中国联通及铁通用户,拨通96040(全省各地均可直拨,无需加区号),按2号键,根据语音提示输入准考证号码,即可进行自学考试成绩查询。祝君取得好成绩!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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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学考试转省考

广东广州自考可以跨省参加考试吗? 1、如果是报考了其他省市自考,然后想在当前所在地省市参加其他省市自考。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也就是自学考试报考后,只能在报考省市参加考试,不可以跨省市考试。如果当前所在地省市不是报考的自考省市,那么就要自己前往报考的自考省市考场参加考试。也可以理解为可以跨省市报考自学考试以及参加自学考试,只是需要考生自行到报考省市进行考试。 2、如果是报考了其他省市自考,然后由于其他原因不在报考省市居住,想要在当前所在地省市参加自考。这种情况需要申请转考。也就是要把其他省市的自学考试报名申请转到当前所在地省市继续参加考试。也可以理解为自学考试在其他省市报名报考后,可以申请转到当前居住地省市参加当地自学考试。 自考毕业生待遇 对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等方面国家有以下政策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实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名确认;然后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以及我省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外档号。 转出须知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手续。其中,考生档案在3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3月1—25日;考生档案在9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9月1—25日;如逾期办理,考生档案将被退回转出省。 (2)考生在我省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公安部门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3)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验核考生材料后,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凭证》交考生,证件原件退回考生。县(区)考办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分别在每年上半年3月31日前和下半年9月30日前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使用该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询报考专业所需通过的课程。 外省转入有什么规定? (1)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我省考籍后,再从原报考省办理转出手续。 (2)转考考生在原报考省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入。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入。 (5)转考考生应当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其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的替换关系按我省有关文件执行。 (6)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 (7)我省不办理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转入。在我省申办毕业,必须取得相应专业对应主考院校的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考生如需使用转出省的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可凭相关材料与所报专业的主考院校联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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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有考生报考广东自考之后,由于自身原因又不能留在广东,想要知道如何办理广东自考转考手续,为了解答大家的疑问,下面为大家准备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更多有关广东自考资讯请及时关注广东省自考网。 一、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 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 二、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 各地考办办公时间(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 三、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 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 四、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 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五、针对特殊规定 部分省市对自考转入的考生有严格限制,针对这些不同的政策,考生可以参看我站搜集的各地转考政策, 很好致电当地考办咨询。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如何办理转出外省手续 考生如需将我省自考合格成绩转到外省,需满足转出的相关要求,并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个人信息后,在网上提出转出申请,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本人转出和转入地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考登记表,经省考办审核通过后,可在每年3月和9月通过全国转考平台转出。具体事宜见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公告。 如何办理外省转入手续 考生如需将外省自考合格成绩转到我省,应当在我省获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取得我省考籍后,再从原考试省办理转出手续,并于每年3月1—25日和9月1—25日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档案已经到档后,在网上提出转入申请,打印转考登记表,然后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考登记表,以及转入外档号,提交材料并经市考办审核通过。30个工作日后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具体事宜见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公告。 如何办理合并准考证手续 考生如持有两个或以上我省自学考试准考证,需办理合并准考证手续,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个人信息后,在网上提出合并准考证申请,并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源准考证、目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办理成功后,只保留目的准考证,原准考证作废,不能继续使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了解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公开学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自考转考手续办理的通知》已经发布,具体内容如下:公开学院各位学生: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须知》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开学院转考具体办理手续通知如下:一、办理时间地点:1、在校学生:时间:2023年3月13–15日(1)3月13日(周一上午)在白云山校区,办理时间:上午09:00——11:30。地点:白云山校区第三教教学楼209室(2)3月14–15日(周二、周三)在白云湖校区,办理时间: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00。地点:白云湖校区第三教学楼1132、往届生或者不在校生:请在3月16日前邮寄相关资料到:广州市白云区夏花一路广外公开第三教学楼113,兰老师收,电话:36246017只接收顺丰快递,跑腿和到付件拒收,过期没有收到当做放弃本次办理。二、转考手续:1.省内转考(合并准考证):凡持有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个准考证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若因工作调动、家庭迁居等原因,在广东省内需变更报考地点或报考不同专业,考生可持已有的准考证报考,无须办理转考、改报专业手续。凡持有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个及两个以上准考证号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办理合并准考证号手续的,将其中一个准考证号(源准考证号,指将不再使用的准考证号)的各门课程合格成绩转入另一个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指将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上,以后只须持后一个准考证号(转入后的准考证号)参加考试。办理的步骤如下:(1)考生登陆系统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考生入口”,通过系统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合并准考证申请功能提交合并准考证的申请,由系统将考生的图像、准考证信息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比对。如校验通过,可直接进入省考办审核环节,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如校验不通过,考生仍须到公开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身份证复印件右上方准确标注源准考证号码和目的准考证号码、手机号码和省系统密码)按流程办理(系统申请办理地点选广州市)。由于考籍原因,还需要提交附件2的表格。(2) 公开学院收集考生材料,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退回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3)市考办校对考生材料,校对考生两个准考证号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相片)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打印《合并准考证号审核表》与考生有关材料一并交省考办。(4) 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5)考生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后,源准考证号记录的全部成绩将转移到目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记录的原有成绩保持不变。合并后的源准考证号不能再使用,考生不可再用于办理报考或其他业务。(6)办理合并准考证申请的时候,如果源准考证报考了统考和学校的委考或实践考试不允许办理合并准考证,否则办理后导致成绩无法合并到目的准考证的,后果自负。备注:如考生于2022年11月17日(含)前在系统提交了合并准考证申请,且仍为“申请”状态的,请先在系统上取消原申请,再按上述流程提交合并准考证申请。2.外省转入:外省考生需要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并要求使用其在外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成绩的,应按照下列要求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1)电子转考(转入)要求:①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合格成绩,并取得我省考籍后,再从原报考省办理转出手续。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入。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入。⑤转考考生应当按我省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其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的替换关系按我省考办有关文件执行。⑥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⑦我省不办理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转入。在我省申办毕业,必须取得相应专业对应主考院校的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考生如需使用转出省的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可凭相关材料与所报专业的主考院校联系。(2)电子转考(转入)办理步骤如下:①考生按照新生报名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②考生办理转入,必须在每年上半年3月1—25日和下半年9月1—25日办理。③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询外档号,如查询到外档号,且外档号是09000077之后的,考生在系统提交外省转入申请,并由系统将图像采集与考生信息数据库进行关联校验,采取信息化手段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图像比对。如校验通过,可直接进入省考办审核环节,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如校验不通过,考生需双面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名确认;然后向教务办提交该登记表以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外档号(身份证复印上准确标注目的准考证号码和外档号)。④考生在我省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派出所出示的相关证照 。⑤公开学院收集考生材料,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退回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通过系统的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录入考生在我省的准考证号,在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分别在每年上半年3月31日前和下半年9月30日前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考办。⑥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使用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询报考专业所需通过的课程。(3)原机要转考(转入)办理步骤:2015年12月31日前以机要形式寄送纸质考籍档案转考(转入)的考生,即外档号为09000077(含)之前的,其办理步骤按上述电子转考(转入)①②④⑤⑥执行,其中步骤③为: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询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然后向我办提交身份证、转出省考办的转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上准确标注准考证号码和外档号)及本通知的附件1(签名确认)。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附件2:合并准考证必填表教务办2023年3月1日注:以上内容来源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转载仅供考生交流学习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广东省自学考试转入

随着广东省的经济不断发展,越来越多外地人员涌入广东寻求更好的就业岗位。不少外省自考生也希望毕业后能在广东发展,那么外省自考生需要在广东省参加自学考试并要求使用其在外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成绩的,有什么办理手续流程呢?(1)自考生按照新生报名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取得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2)自考生登陆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实广东省已经收到转出省寄出的考籍档案,并记下自己的外档号,然后向县(区)相关部门提交广东省准考证、身份证和转出省的转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写明外档号。考生在广东省记录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派出所出示的相关证照。(3)县(区)相关部门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凭证》交自考生。然后将自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相关部门。(4)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通过系统的考籍和转免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录入考生在广东省的准考证号;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相关部门退回考生;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审核表》与有关材料一并上报省。(5)省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自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6)广东省不办理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转入,自考生如需要使用转出省的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可凭相关材料与所报考专业的主考院校联系。希望以上相关内容对想要从外省转入广东省的自考生有所帮助,如果考生对自考转考还不了解的,可以在线咨询老师。

自考专业选择对于每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考生应该认真慎重地选择合适的自考专业,但每年依然有许多自考生想要转专业,有些人因为自考专业与工作不对口,有些选了自己不感兴趣的自考专业,考试通过率低,还有些因为政策变化,所选自考专业停考,考生没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下面是广东省自学考试有关转专业的程序规定。自考生因个人职业变动、自考专业不对口等原因确需改报(转)专业,申请者应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前向所在地市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签署意见,报省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改报专业。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按规定,凡停止办理毕业证的自考专业,如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相近专业或其他专业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经批准予以改报专业的考生,原准考证注销作废,换发新证。自考生原已合格的课程,如与新报自考专业课程名称相同、学分一致的,可申请免考。转专业的考生应注意,原自考专业转考证及单科成绩单应妥善保存以备自考毕业时查用。关于中途转考自考专业,自考生在第一次选择自考专业的时候一定得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自考生选自考专业前还应该多了解自考专业,有些高校的专业是有特殊政策变动的,切勿因为自学考试次数没有限制而一直拖着。对自考转专业还不了解的自考生可以在线咨询。

【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有的外省自考考生由于种种原因想要将自己的自考考籍转入广东,以后在广东参加自考考试,那么广东自考外省转入有什么规定?下面就跟着广东自考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广东自考如何办理外省转入手续?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手续。其中,考生档案在3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3月1—25日;考生档案在9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9月1—25日;如逾期办理,考生档案将被退回转出省。 (2)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实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名确认;然后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以及我省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外档号。 (3)考生在我省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公安部门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4)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验核考生材料后,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凭证》交考生,证件原件退回考生。县(区)考办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分别在每年上半年3月31日前和下半年9月30日前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考办。 (5)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使用该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询报考专业所需通过的课程。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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