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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学考试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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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学考试违规处理

广东省202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明年1月8日至9日举行。报名报考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2022年1月广东自考报名报考时间新生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10:00至18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为11月15日10:00至18日17:00。考生报考时间为11月24日14:00至27日17:00,缴费时间为11月25日10:00至29日17:00。二、2022年1月广东自考报名条件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三、2022年1月广东自考报名报考手续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相关地市,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一)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要求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及时联系当地自考办按指定途径完成正式报名,11月23日后不予受理。(二)考生报考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当地市考办或其指定单位解绑。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含《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4)后方能报考。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考生违背《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当期考试无正当理由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在建立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非试点地市仍可自由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各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四、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居家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期间的考生,不得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向当地市自考办咨询。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粤康码”绿码参加考试。(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附件5),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14天考生应每天在“粤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6),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居家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期间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考生应随身准备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参加考试,按照当地自考办和考点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进入考点,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四)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五)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考试的疫情防控将根据新的要求进行动态管理,参加考试是否需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事项,请考生在考前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发布的信息以及地市考办发布的信息。六、2022年1月广东自考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2年2月21日左右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七、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八、其他(一)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广东省自学考试费标准为每科37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三)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直接向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详见附件7)。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微信号:gdsksy)和网站(网址:)及各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相关讯息。附件:【点击下载】1.广东省202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2.广东省202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4.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5.广东省2022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6.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健康信息申报表7.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考须知,那么广东自考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呢?报名网址是什么?一起来看看。广东省201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考须知一、报名条件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10月19-20日举行。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服刑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二、报名报考时间广东省201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22日9:00-26日12:00;考生报考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12:00-30日17:00,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31日17:00。三、考生报名报考手续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并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报考,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一)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能进行正式报名。2.正式报名。新生凭预报名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区)考办指定报名点正式报名,考生正式报名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进行电子摄像,同时打印、确认报名资料,并获得一个唯一的准考证号码。所有考生务必牢记本人准考证号,报考时须使用该准考证号方能报考。(二)考生报考所有考生均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进行报考,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含《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2)后方能报考。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广州、深圳、清远),考生违背《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当期考试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在建立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非试点地市仍可自由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是考生本人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务必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须及时与各市自考办联系,报考缴费截止后,不再接受考生缴费。未曾提供电子相片的考生在报考前必须先提供指定规格的电子相片(见附件3),或到地市考办指定报名点现场采集,新生在正式报名时已采集电子相片的,报考时不用提供。四、打印准考证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写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省自考办原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考试开始前10天内,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可向当地市自考办咨询。五、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依据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绑定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关于成绩公布及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微信号:gdsksy)和网站(网址:)相关讯息。附件:1.2019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2.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8月13日2019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考须知附件.doc附件12019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附件2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为倡导诚信考试理念,共同构建诚信社会,本人理解并自愿同意接受以下内容:1.自愿诚信报考,诚信考试,不无故缺考,不违纪作弊。2.知悉并同意省、市关于建立广东省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相关规定。3.如当次考试无故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的,自愿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4.当次考试被认定为无故缺考而被记入诚信报考档案后,本人认为有正当理由的,会在当次考试结束后10天内向当次考试所在地市考办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说明缺考理由,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不按此时间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而影响到报考科次或考点选择的,由本人愿意承担后果。附件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1)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可以是棉布、毛涤等。(2)成像要求: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像大小最小为192×168(高×宽),单位为:像素。成像区大小为48mm×42mm(高×宽)。(3)灯光要求:需要摄影灯,一台前灯基本满足要求,最好利用两台侧灯,灯具可以是专业摄影灯,也可以是舞台灯或家用立式客厅灯。原文链接:news/content/post_2584040.html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第五条、第六条等有关规定,将自学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考生违规行为依据情节轻重分为五类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一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考生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指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等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一年: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其他作弊行为。

三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两年:

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3、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4、评卷过程中被发现答卷答案雷同的。

5.其他应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行为。

四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三年:

1、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2、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3、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的。

4.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5.其他作弊行为。

五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备注: 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其他违规行为(如18号令第七、八条列举的行为)的,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广东自考违规怎么处理

自考考试违纪了怎么处理?无论是考试工作人员还是自考生,违反纪律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就自考生而言,违纪舞弊者轻则取消成绩,重则推迟毕业、取消考试资格,直到交公安、司法部门绳之以法,并且处罚情况均载入自考生本人考籍档案。广大自考生务必明确学习目的,端正思想,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自考考试需要注意些什么?一、去考场前——检查携带物品1、证件是否备齐。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定要记得携带相关证件(准考证、身份证、考试通知单等),同时注意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可点击这里查看,了解考试要求。2、是否需要携带作答文具。对于自考生,需要注意考试院规定中,是否有规定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科目和范围。除此之外,手机、涂改液、修正带等也是大多数考场的禁忌。二、事先探查路线,按要求提前进入考场为避免临时找不到考场,导致迟到,在考试之前,考生就应该核对准考证/通知单上面的考点信息,最好提前踩点,确认时间和路线。由于考场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最好提前进入考场,以便于时间方面的安排,调整状态,平稳心情面对考试。三、拿到试卷后,先仔细检查有人就遇到过这样的问题——试卷印刷缺失了最后一页,但却没有发现,导致成绩不理想。所以各位考生在拿到试卷后一定要记得仔细检查,看一下试卷印刷是否清晰,是否有错漏,试卷或答题卡的分发是否有错误,在确认无误之后,再进行答题等操作。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监考人员,避免考试过程中才发现问题,浪费自己的时间,造成不良后果。四、注意做题时间的分配绝大多数人都无法做到,考试中所有题目都会做,所以,学会管理自己的答题时间,适度放弃难题,也是一种考试智慧。考生们千万不要钻牛角尖,死扣一道题不放手。在答题时注意合理分配各个部分的答题时间,先把自己有把握、分值高的题目认真完成,确保后续还有完成全套试卷答题及检查的时间。五、注意技巧,细心审题考生最好不要按惯性思维答题,在答题下笔之前,先把答案梳理成一个个清晰的论点,回忆老师所讲的答题技巧,尽可能多地写到得分点上,这样往往能获得更多分数。此外,交卷前可仔细审查自己的答题卡,是否有填错的地方,字迹书写是否工整清晰,千万不要冤枉丢了分数。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作弊被抓有以下几种情况处理:第一种:违纪,取消当科成绩。第二种:作弊与扰乱考场秩序,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第三种:严重作弊行为,当次各科考试成绩无效,并给予停考一到三年的严厉处罚。自学考试现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层次参照高等职业教育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人才培养要求,统称为专科,原有的基础科段专业正逐步取消。本科层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升本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要求,面向具有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的各类专业背景人员继续学习设置,统称为专升本,原有的本科、本科段、独立本科段等专业正逐步取消。

学信网主要是记录高校学生学籍及毕业证等信息的,对考试作弊等信息不会记录的。作弊严重的话,会由自考办做出相应处理,如考试成绩作废,停考三年等处理措施。

广东省自学考试违规

广东省自考缺考会处罚吗?自考一般就算考生长时间不参加自考,也不会取消考生的自考资格。如果考生缺考的是公共课程,下个考期还是可以继续考的,如果是专业课缺考的话那就只能等下一次有这门课程考核的时候了。广东省自考缺考不会影响考生后期的考试,也不会有什么相关的处罚。但广东省从2019年1月开始,对无故缺考的考生实行诚信考试记录并记录诚信档案,对多次无故缺考的考生将实施限制报考课次等措施。就算考生长时间不参加自考,也不会取消考生的自考资格。如果考生缺考的是公共课程,下个考期还是可以继续考的,如果是专业课缺考的话那就只能等下一次有这门课程考核的时候了。广东自考作弊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了解到,《广东中山关于做好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各自学考试助学机构、考生:我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在2月24日-3月6日。为切实做好我市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确保报名报考相关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工作安排(一)报名条件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二)报名、报考时间安排2023年4月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如下:新生预报名:2023年2月24日10:00至2月27日12:00在线正式报名:2023年2月24日10:00至2月27日17:00报考:2023年3月2日14:00至3月5日17:00缴费:2023年3月3日10:00至3月6日17:00我市考场容量有限,额满系统自动停止报考,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三)报名、报考步骤和方法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我市自考办,联系电话:,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1.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对个别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于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办理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3楼305室,联系电话:。2.考生报考考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联系我市自考办进行解绑。(1)查询报考科目方式本次考试具体开考课程《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可在“中山招考网”→“自学考试”专栏→“开考计划”下载。(2)报考注意事项①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后方能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②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是考生本人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我市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我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因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到4月1日至2日开考,本次报考时间早于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的开考和成绩公布时间,为此,请考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务必谨慎选择2023年4月自学考试的报考课程。二、打印准考证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一)准考证的打印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向市自考办咨询。(二)准考证的使用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三)原卡片式准考证的使用省自考办原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但仍可按相关规定继续用于办理考籍方面的业务。三、赴考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4),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考前5天考生应每日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4—1),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二)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三)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信息。四、加强法规宣传和诚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是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于2019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5次会议、2019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根据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考试作弊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明确了“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范围、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等方面的内容。这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司法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保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公布施行,对于依法严惩考试作弊犯罪,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培育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各助学机构和报名点可采取向考生发放告知书、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方式,加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宣传,加强诚信考试教育。五、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5月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七、其他(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省统一各类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收费标准为每科52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身份证和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附件:1.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2.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4.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023年2月20日推荐阅读:2023年4月各地区自考报名时间与入口汇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了解到,《广东东莞关于2023年4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各自考考生:广东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报名报考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报名报考时间新生预报名时间为2月24日10:00至27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为2月24日10:00至27日17:00。考生报考时间为3月2日14:00至3月5日17:00,缴费时间为3月3日10:00至3月6日17:00。因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到4月1日至2日开考,本次报考时间早于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的开考和成绩公布时间,为此,请考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务必谨慎选择2023年4月自学考试的报考课程。以上是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开放时间。我市考场容量有限,额满系统自动停止报考,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二、报名条件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三、报名报考手续首次参加自学考试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一)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预报名注意事项1.预报名时,请在系统中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等),如填写有误,将会导致广东省考试院小程序人脸识别不通过。信息有误的考生请在预报名期间自行进行更正,逾期不能修改。2.正确绑定本人手机号,不要随意借用他人手机号,绑定有误的将会影响报考课程。(二)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报名注意事项1.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要求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请于2月27日前联系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电话:,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2.人脸识别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先通过预报名网页端检查报名信息是否填写有误,如有误,请考生在预报名期间进行信息更正,然后密切关注人工审核结果;信息正确的情况下,根据小程序提示重新尝试上传相片,多次尝试仍不通过的,按小程序上的规定提交材料,并等待人工审核结果。(二)考生报考所有考生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或其指定单位解绑。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缴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四、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考试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请考生在上述时段内及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在考试当周的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到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打印。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4),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考前5天考生应每日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4—1),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三)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四)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信息。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5月下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过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七、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八、其他(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收费标准为每科52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三)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直接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附件5)。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官网及各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相关讯息。附件1.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附件2.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附件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附件4.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5.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官网、公众号及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6.2023年4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docx附件7.2023年4、10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使用教材表.docx附件8.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doc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2023年2月21日推荐阅读:2023年4月各地区自考报名时间与入口汇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深圳自学考试违规处理严吗

自考也属于国家级考试,严重的话会判刑的

自考生考试作弊者处罚是很严重的,自学考试考生将会被停考一到三年。严重者,还需要走法律程序,所以,自学考试考生是万万不能作弊的,这对自学考试考生以后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据了解,自学考试考生处理程序在处罚办法、处罚程序上都有改变。按照新处理程序,自学考试考生违纪,宣布存在违纪行为的科目成绩无效。对需给予停考处罚的违纪考生,自学考试考试院将实行听证程序,以保证处罚的公正性。

听证会后,自学考试院对违纪考生作出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将由区县自考办送达违纪考生,送达时间、地点将在网站公布。市自考办将处罚决定记入违纪考生的考籍档案。自学考试停考期间,考试成绩无效,并且不得转学籍。

海南自学考试146人作弊,拟被取消全部成绩:

在海南省2021年4月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中,2名考生有携带规定以外物品的考试违纪行为;146名考生分别有夹带、抄袭和携带通讯设备等考试作弊行为。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将对有考试违纪行为的2名考生给予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对有考试作弊行为的146名考生给予取消当次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

自考考试是相当严格的,不可以作弊。各级自学考试机构从一开考起就十分注意考试的严肃性和信誉,把质量视为生命,并制订了一系列严密的工作规程和极为严格的工作纪律、考试纪律,以维护国家考试的权威性。不论是考试工作人员还是考生,违反纪律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就考生而言,违纪舞弊者轻则取消成绩、通知单位,重则停考、取消考试资格,直到交公安、司法部门绳之以法,并且处罚情况均载入考生本人考籍档案。当前,社会上一些考试考风考纪不好,作为自学考试考生,应明确学习目的,端正思想,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其中的第七条就明确规定了如下规定: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或抄袭他人答案,不准冒名顶替或换卷,否则,成绩一律作零分,并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2、自考每个考场有两名监考老师,每层楼也会有监考管理人员。即使是考生考试中途需要上厕所,也会有监考老师跟随在厕所外。3、自考进入考场时需要进行安检,检查考生是否携带手机以及于考试无关的东西,检查出来之后不准带入考场。4、自考考试期间,还会有巡考人员带着安检仪到考场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有“漏网之鱼”将手机带入了考场。5、每个考场都会配备一个信号屏蔽仪,在考场内手机是没有信号的,即使你侥幸将手机带入了考场,也没有信号进行抄袭。6、考生在开始答题前就需要抄写一段诚信考试书,是一段文字,需要考生认真抄写,也就是需要考生诚信考试,不违规违纪,如果违规违纪将会受到相关处罚。提升学历有很多方式,难一点的是自学考试,简单的方式有成人高考、网络教育,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文化程度,选择合适的提升学历途径,适合自己的才是好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结束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自2022年(秋)批次开始,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试点工作结束,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现已全面停止招生。其他有关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形式及成人学历提升的途径,可咨询猎考网。

您好我是普育吧华师教学站的张老师:您的作弊信息上报到教委备案,学位证就别想了,因为你只是作弊,本科证或许还能拿到,如果是替考,不仅开除学籍,更是连本科证和学位也没有了。一旦上报到教委,那是终生跟随你的,将作为你今后升学,考试,生活,工作,贷款,创业等方方面面的参考。除非您在当时上报之前,能让抓您的老师通融。估计回天乏力,如果你是在助学机构报考的,可以找你们老师商量一下,看有没有可能。只能说姑且一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三十条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建立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保留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人员的相关信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记录的信息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删除、变更。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可以依申请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查询,并应当及时向招生学校或单位提供相关信息,作为招生参考条件。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望采纳。

广东成人自学考试考生违规

广东无法参加本次自考是否会记入诚信档案?

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广州、深圳、清远),考生违背《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当期考试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考生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阅《关于做好建立广东省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的通知》了解相关规定。因疫情等原因,当次报考对诚信档案记录不作限制的,不记入考生档案。

广东报考常见问题解答:

1.广东省自学考试收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费标准为每科37元。

2.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如何申请合理便利?

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身份证、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

3.自学考试每年安排几次报名报考?

目前,广东省自学考试每年安排3次考试,分别定在1月、4月和10月,报名报考的具体安排会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及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上公布。

4.如何获取当次自学考试的准考证?

一般情况下,当次考试开始前10天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或通过省考办公布的其他途径自行打印准考证;特殊情况的,在省考办规定的时间段内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擅自涂改。

5.考试不合格的课程能否参加下一次考试?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考试不及格者不予补考,可参加该课程下一次的考试。

6.自学考试报考对年龄、学历是否有要求?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凡在广东省境内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均可按规定参加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7.考点因疫情防控需要取消考试,报考费是否退还考生?

考点因疫情防控需要取消考试,报考费将按原缴费渠道退回,考生无需申请。

8.广东忘记自考管理系统登录密码如何找回?

考生忘记本人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登录密码的,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自带的密码找回功能自行找回密码。如因更换手机号码等原因无法找回的,可联系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协助找回密码。

9.自学考试实践考核如何报考?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我省自学考试实践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考生应按相关主考学校公布的实践考核要求报考,如有疑问的,直接向相应主考学校咨询。

10.报考时重复缴费,能否退回考试费用?

自学考试报考过程中,考生如重复缴费的,重复缴费部分待银行核对后将通过原缴费途径退回。

11.广东如何变更自考管理系统中绑定的手机号码?

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自行解绑手机后重新绑定。如因更换手机号码等原因无法自行解绑的,可联系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协助解绑后再自行绑定手机号码。

12.考生报考自学考试,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发现没有本人相片,无法报考,怎么办?

根据《关于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没有照片的准考证号将无法报考自学考试。考生应及早到当地自考办办理补齐照片等考籍信息变更事宜,以免影响报考。

13.自学考试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成绩如何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自学考试实践考核开考安排汇总和成绩上报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8〕31号),省考办一般在6月、12月分别集中向考生公布上半年和下半年实践考核成绩。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其他途径查询考核成绩。已完成实践考核但未能查询到成绩的考生,请径向相关主考学校咨询。

14.对自学考试成绩有异议,如何申请复查?

对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规定时间内向地市考办提出复查申请,具体安排请留意省、市自考办公布的安排。

15.自学考试实践考核报考费是多少?

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费标准为每科37元。

16.自学考试在线报名失败的,如何正式报名?

考生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在线进行正式报名的,应及早到当地市自考办(或其指定途径)进行现场正式报名。

17.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码总共多少位?

自学考试考生准考证号码总共12位。考生完成报名后,应牢记准考证号码。

18.每次报考自学考试课程时,能否选择两个考区同时报考?

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期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

19.报考自学考试时,已经确认的课程还能修改吗?

报考自学考试,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

20.报考自学考试时,已保存但未确认的报考信息能够修改吗?

报考自学考试,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可以修改报考信息。

21.如何确认自学考试报考缴费是否成功?

报考自学考试时,完成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各市自考办联系。

22.能否凭电子身份证参加考试?

不能凭电子身份证参加考试。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参加考试。

23.考生参加自学考试时,需要提前多久到达考点?

一般情况下考生可在考试前1小时抵达考点,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再提前的,考生可根据考点所在地考办发布的信息提前达到,并按照考点要求有序等候进入考点。

24.参加自学考试时,多门课程在不同的考点,如何应考?

考生应在考试前提前熟悉、规划好应考路线,避免考试迟到。

25.考试时,最早可以在什么时候交卷?

根据考场规则,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可以交卷。

26.自学考试迟到多久不能参加考试?

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27.参加自学考试能否携带智能手表?

智能手表不得带入考场。

28.自学考试能否自己携带草稿纸?

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不得自行携带草稿纸。

29.自学考试哪些课程不能使用计算器?

考生在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7门课程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生可以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阅《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了解详细规定。

30.如何查询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

考生本人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本人历次考试的诚信报考档案。

31.如何申请诚信报考档案修复?

考生如因自然灾害、疫情防控、突发疾病、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以及参加其他类型国家考试、单位工作学习安排等,不能参加当次自学考试的,可在考试结束后10天内向当次考试所在市考办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说明理由,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

但是,若当次考试考生报考须知中已明确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记入诚信档案记录的,考生无需专门提出修复申请。

32.能否携带涂改液、修正带参加自学考试?

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33.参加自学考试,因注意哪些着装问题?

考生参加自学考试时,不得穿背心、拖鞋以及部队、警察、执法等类型的制服进入考点和考场。

34.违规处理文书将如何送达?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

35.对自学考试成绩有异议,如何申请复查?

对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规定时间内向地市考办提出复查申请,具体安排请留意省、市自考办公布的安排。

36.考生可否同时报考两个或多个自学考试专业?

可以。自学考试实行学分累计制,考生可按照自身需求报考适合的专业、课程。申请毕业时,必须符合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等相关毕业条件,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37.某专业已经停考,但该专业部分课程在其他专业仍开考,考生能否报考?

考生必须按照相关停考专业的文件规定执行,只要在规定的停办毕业截止时间前取得该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可按规定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38.自学考试如何选报合适的专业?

考生可根据广东省自考办公布的开考专业、课程等情况,结合自身的工作、兴趣、文化层次、学习能力,选择专业报考。一般来说,无高等教育学历的考生应先报考专科专业,具有专科或专科以上层次学历证书的考生,可直接报考专升本专业。

39.自学考试的学习形式有哪些?如何选择?

考生进行自学考试的课程学习,可以使用学习资料进行自学,也可以参加由社会助学机构提供的面授或网络辅导教学。考生应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权衡考虑选择学习形式。需特别提醒的是,在选择参加社会助学(包括网络助学)时,应选择具有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自学考试助学办学许可资质的机构,并仔细了解其教学服务实际情况,切勿轻信个别机构的诱导性不实宣传或承诺。

40.自学考试是否可以转考其他专业?有什么限制?

自学考试实行学分累计制,考生报名时可按照自身需求选择适合专业,如需跨专业报考不需要再次进行报名,只需选择另一专业的课程继续报考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课程学分计入个人考籍档案。

41.了解广东省自学考试的官方渠道有哪些?

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地级市招生考试的官方网站,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官网。

4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考生如何参加考试?

为确保广大参考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确保考生顺利赴考,请所有考生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当期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同时留意考点属地的最新防疫要求。

43.考点所在地市发布的自考防疫要求与省考办发布的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不一致怎么办?

省考办对当次考试组考防疫提出基本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考生须按考点属地防疫政策要求执行,请考生留意考点属地的最新防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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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 有很多考生会通过广东自考本科来提升自己的学历,但是因为自考的难度比较大,有的考生就会选择作弊,那么2021广东自考本科作弊要入刑吗?跟着广东自考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2021广东自考本科作弊要入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考试期间,对于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作弊违反国家法律,使国家考试制度形同虚设,破坏了考试规则和考试公平,破坏了考试宗旨和原则,是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大家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否则自己的所有努力,功亏一篑。 重要提示 在刑法修正案(九)中,与国家考试密切相关的是第二十五条。该条是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的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具体规定如下: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1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1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1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国家考试之一,适用于刑法修正案(九)的各项条款。所以考生们注意,无论是组织作弊、帮助作弊、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以及替考与被替考等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其实说实话自考的难度低于高考很多,但是不管难度如何,我们都不应该冒险走上作弊这种“所谓的捷径”。作弊是会计入诚信档案,会跟随一生的。10月自考马上就要到了!不要去作弊干傻事,把自己的后半生给毁了。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第五条、第六条等有关规定,将自学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考生违规行为依据情节轻重分为五类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一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考生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指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等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一年: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其他作弊行为。

三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两年:

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3、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4、评卷过程中被发现答卷答案雷同的。

5.其他应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行为。

四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停考三年:

1、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2、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3、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的。

4.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5.其他作弊行为。

五类违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备注: 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其他违规行为(如18号令第七、八条列举的行为)的,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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