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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考外省转入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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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考外省转入手续办理

广东自考转入流程: 1、省教育考试院收到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给我省的转入考生电子档案后,于规定日期内,将转入信息导入省考籍管理系统。 2、考生可通过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的转入查询功能进行相关信息查询,考生查询出相关转入信息后,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3、市(区)自考办出具《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市(区)自考办经办人签字,加盖市(区)自考办公章存档,并在省考籍管理系统上进行转入确认。 4、省教育考试院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全国“转考平台”,核准后给转出省发送回执。 特别提醒转考考生: 1、在规定日期内,因故未及时履行有关转考确认手续者,按本人主动放弃转考处理,同时,其转考信息予以废止。如欲再办理转考手续,须重新履行转考程序。 2、在电子转考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实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名确认;然后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以及我省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外档号。 转出须知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手续。其中,考生档案在3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3月1—25日;考生档案在9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9月1—25日;如逾期办理,考生档案将被退回转出省。 (2)考生在我省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公安部门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3)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验核考生材料后,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凭证》交考生,证件原件退回考生。县(区)考办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分别在每年上半年3月31日前和下半年9月30日前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使用该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询报考专业所需通过的课程。 外省转入有什么规定? (1)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我省考籍后,再从原报考省办理转出手续。 (2)转考考生在原报考省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入。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入。 (5)转考考生应当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其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的替换关系按我省有关文件执行。 (6)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 (7)我省不办理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转入。在我省申办毕业,必须取得相应专业对应主考院校的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考生如需使用转出省的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可凭相关材料与所报专业的主考院校联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如何办理转出外省手续 考生如需将我省自考合格成绩转到外省,需满足转出的相关要求,并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个人信息后,在网上提出转出申请,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本人转出和转入地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考登记表,经省考办审核通过后,可在每年3月和9月通过全国转考平台转出。具体事宜见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公告。 如何办理外省转入手续 考生如需将外省自考合格成绩转到我省,应当在我省获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取得我省考籍后,再从原考试省办理转出手续,并于每年3月1—25日和9月1—25日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档案已经到档后,在网上提出转入申请,打印转考登记表,然后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考登记表,以及转入外档号,提交材料并经市考办审核通过。30个工作日后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具体事宜见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公告。 如何办理合并准考证手续 考生如持有两个或以上我省自学考试准考证,需办理合并准考证手续,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个人信息后,在网上提出合并准考证申请,并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源准考证、目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办理成功后,只保留目的准考证,原准考证作废,不能继续使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广东自考外省转入手续

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实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名确认;然后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以及我省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外档号。 转出须知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手续。其中,考生档案在3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3月1—25日;考生档案在9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9月1—25日;如逾期办理,考生档案将被退回转出省。 (2)考生在我省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公安部门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3)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验核考生材料后,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凭证》交考生,证件原件退回考生。县(区)考办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分别在每年上半年3月31日前和下半年9月30日前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使用该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询报考专业所需通过的课程。 外省转入有什么规定? (1)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我省考籍后,再从原报考省办理转出手续。 (2)转考考生在原报考省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入。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入。 (5)转考考生应当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其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的替换关系按我省有关文件执行。 (6)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 (7)我省不办理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转入。在我省申办毕业,必须取得相应专业对应主考院校的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考生如需使用转出省的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可凭相关材料与所报专业的主考院校联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如何办理转出外省手续 考生如需将我省自考合格成绩转到外省,需满足转出的相关要求,并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个人信息后,在网上提出转出申请,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本人转出和转入地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考登记表,经省考办审核通过后,可在每年3月和9月通过全国转考平台转出。具体事宜见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公告。 如何办理外省转入手续 考生如需将外省自考合格成绩转到我省,应当在我省获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取得我省考籍后,再从原考试省办理转出手续,并于每年3月1—25日和9月1—25日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档案已经到档后,在网上提出转入申请,打印转考登记表,然后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考登记表,以及转入外档号,提交材料并经市考办审核通过。30个工作日后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具体事宜见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公告。 如何办理合并准考证手续 考生如持有两个或以上我省自学考试准考证,需办理合并准考证手续,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个人信息后,在网上提出合并准考证申请,并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源准考证、目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办理成功后,只保留目的准考证,原准考证作废,不能继续使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广东自考转出外省手续如何办理?广东办理自考转出外省手续需要考生满足转出的相关要求,并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进行申请。

广东自考转出外省手续如何办理?

广东办理自考转出外省手续需要考生满足转出的相关要求,并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如果外省需要取得考籍之后再转出,考生应该遵守规定。

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的时候需要确认个人信息,然后在相应的地方提出申请,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县自考办提交本人转出和转入地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考登记表。经省考办审核通过后,就可以转出了。

转出的时间一般是每年的3月和9月,具体操作流程可以打开考试管理系统查看。

自考的优势有哪些?

1.就业

本科学历比专科学历找工作的优势显而易见,专科学历,无形之中将丧失许多理想的工作机会

当然,高学历并不必然能事业成功,许多没有学历的人一样创业很成功,但当今社会通常学历越高工作机会越多,上升空间越大,发展速度越快。

2.工资定级

我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基本都是按照学历定工资,本科工资比专科工资高一档次,较规范的企业也是按学历定工资,而且本科以上的奖金和提升机会都比专科相对多一些,当然也有部分企业部分岗位,尤其是一些未成型的企业,并不以学历定岗,只考虑为其创造了多少效益

3.考证

许多国家职业资格证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在公证员、律师、法官和检察官的司法考试报名条件要求必须是本科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均可,不分专业,如许多律师本科都不是学法律的,学中文的、经济的、化工的,什么专业都有。

4.考公务员

根据我国公务员考试的相关规定,许多岗位要求报考公务员考试的学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部分地区对学历要求放宽到专科学历,具体的报考条件考生可咨询当地招生办。

所谓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也包含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即已经取得专科文凭的学生通过自考本科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自考本科生是可以持该学历参加公务员考试的。

广东自考外省转入手续办理要多久

广东自考转考办理外省转入手续并不复杂。考生如需将外省自考合格成绩转到广东省,应当在广东省获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取得广东省考籍后,再从原考试省办理转出手续。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档案已经到档后,在网上提出转入申请,打印转考登记表,然后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考登记表,以及转入外档号,提交材料并经市考办审核通过。审核后30个工作日后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实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名确认;然后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以及我省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外档号。 转出须知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手续。其中,考生档案在3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3月1—25日;考生档案在9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9月1—25日;如逾期办理,考生档案将被退回转出省。 (2)考生在我省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公安部门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3)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验核考生材料后,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凭证》交考生,证件原件退回考生。县(区)考办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分别在每年上半年3月31日前和下半年9月30日前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使用该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询报考专业所需通过的课程。 外省转入有什么规定? (1)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我省考籍后,再从原报考省办理转出手续。 (2)转考考生在原报考省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入。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入。 (5)转考考生应当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其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的替换关系按我省有关文件执行。 (6)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 (7)我省不办理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转入。在我省申办毕业,必须取得相应专业对应主考院校的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考生如需使用转出省的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可凭相关材料与所报专业的主考院校联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广东自考转出外省怎么办理手续

自考如何办理转出外省手续? 一、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到主考院校申请办理转籍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籍申请登记表》。市自考办经审核无误后,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以机要形式递送至考生考籍转入地,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 二、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籍不得转出。 三、本市范围内转专业报考的考生,不需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只需到新报考的主考院校申请办理报名手续,并对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申请免考手续即可。 四、已经取得报考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应在本市主考院校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五、考籍档案转出时应当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市自考办和院校自考办保留存根备查。未经市自考办批准,考籍档案不准转出。 什么是转考 转考,不是转专业,也不是转考试地点,而是转考籍。考籍,是每一个自考生新生注册时就存在的一串号码,也就是准考证号。这个准考证号就像是身份证号,伴随着自考生的入学至毕业。考籍包含的信息有:考生姓名、专业、主考院校、考区、考试成绩等等。新生报名注册时,在哪个省份、哪个城市、哪个区报名注册的自考,考籍就归属在哪里,就像我们的户籍管理系统。 例如:A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自考办报名注册的自考,他的考籍就归属在武汉市洪山区自考办,所有的自考业务都必须在这个自考办办理。A如果想将考籍从武汉市洪山区转至江岸区,就是省内转考;如果将考籍从武汉市转至孝感市,也是省内转考;如果将考籍从湖北省武汉市转至四川省成都市,就是跨省转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如何办理转出外省手续 考生如需将我省自考合格成绩转到外省,需满足转出的相关要求,并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个人信息后,在网上提出转出申请,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本人转出和转入地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考登记表,经省考办审核通过后,可在每年3月和9月通过全国转考平台转出。具体事宜见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公告。 如何办理外省转入手续 考生如需将外省自考合格成绩转到我省,应当在我省获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取得我省考籍后,再从原考试省办理转出手续,并于每年3月1—25日和9月1—25日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档案已经到档后,在网上提出转入申请,打印转考登记表,然后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考登记表,以及转入外档号,提交材料并经市考办审核通过。30个工作日后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具体事宜见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公告。 如何办理合并准考证手续 考生如持有两个或以上我省自学考试准考证,需办理合并准考证手续,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个人信息后,在网上提出合并准考证申请,并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源准考证、目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办理成功后,只保留目的准考证,原准考证作废,不能继续使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广东自考转出外省怎么办手续

自考转往外省 1、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出市自考办办理转出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2、转出市自考办通过计算机对申请转出考生的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进行审核及转出处理后,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市自考办公章。 3、转出市自考办将《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报省自考办。 4、省自考办根据各市所报《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通过计算机核对及转出处理后,向转入省自考办开具《省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5、省自考办将《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向转入省寄发或由考生自带。 办理的步骤 1、考生按照新生报名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取得考试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并在转出省办理了转出手续。 2、登录考试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查询转入档案”,查实考试省考办是否已经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并记下自己的外档号。 3、到相关银行交10元/证的转考费。 4、凭转出省准考证、我省准考证、身份证和转出省考办的证明及课程合格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缴费票据,每周二、四(节假日除外)到考试市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50个工作日后,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课程合格证书 (1)外省原始课程合格证书。 (2)由外省合格证书转换后的《省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转换后的课程合格证书为人工书写,并在准考证号下方注明转出省名称,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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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成绩从广东省转到四川省需要先在广东省办理自考成绩转出程序,然后到四川省办理自考成绩转入程序。自考生申请转考必须是在广东省已经参加考试并且取得了一门或者以上的合格成绩,广东自考办已经为其办理了自考档案才可以。

广东省自考成绩转出要求及转出步骤:

自考生需要把在广东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成绩转往外省的,需符合相关要求并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

(一)转出要求:

①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_理转手续。

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广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④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末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⑤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二)办理步骤如下:

①省考办审核通过后的考生考籍档案将按分别于每年.上半年3月和下半年9月寄出。中,申请上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2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申请下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8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

②考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月、身份证号)必须与系统记录信息一致,如有变动,应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生必须将同一准考证的全部有效成绩一次性转出,如需同时将两个以上准考证的成绩转往同一省份,先办理合并准考证,再使用目的准考证办理转出手续。

③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转出外省功能提交转出申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后,签字确认;然后向县(区)办提交该登记表、广东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县(区)办收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打印《办理考籍档案转出凭证》考后,签字确认;然后向县(区)办提交该登记表、广东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县(区)办收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打印《办理考籍档案转出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相关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⑤市考办核验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打印《本省考生考籍转出外省审核表》与考生材料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并上交省办。

⑥每年的3月10日、9月10日后,考生可以登录本省统,查询转出的相关情况。若转出成功,可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入省办理有关手续。

⑦考籍档案转出手续办理完结后,广东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绩,考生亦不可再使用已转出的准考证办理相关考籍业务。

四川省自考成绩转入要求及步骤:

省际转入是指其他省(区、市)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将考籍电子档案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转移到四川省继续参加考试。需办理省际转入的考生应先在转出省办理省际转出手续。

(一)确认流程

在拟转入省(区、市)成功办理考籍电子档案转移,且电子档案在“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开通时间内发送至我省的考生,须本人到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现场提交转入确认材料,无需在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

(二)确认材料(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三)转入条件

1.考生在我省的注册专业应与拟毕业专业一致,不一致应提前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申请更改;

2.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是考生在我省的注册专业下设置的课程;

3.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为全国专业考试计划现行的课程名称和代码。若为全国专业计划调整前的课程名称和代码,必须在拟转出省(区、市)办理转出前先调整为现行的课程名称和代码;

4.考生须先在我省的注册专业下取得专科5门或本科4门(不包含免试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课程合格成绩;

5.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拟转出省(区、市)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6. 以下情况不得转入:

(1)拟转出省(区、市)考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与我省不一致;

(2)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与我省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课程的名称和代码不一致;

(3)毕业论文成绩、免试合格课程、未取得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或拟转出省(区、市)单独设置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

(4)考生在拟转出省(区、市)取得的2016年及以后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采集笔迹信息;

(5)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在考生注册的专业考试计划下未设置。

(四)转入规定

1.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接收的转入档案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且完成转入确认的电子档案我省将予以接收,考生可登录管理系统在考籍信息中查询;

2.若考生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在我省考籍下已有合格成绩,则以高分计入考籍;

3.不符合省际转入规定或未提交转入确认材料均视为转入不成功,电子档案将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退回至拟转出省。

(五)特别提醒

1.由于“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不能对电子档案中部分课程进行接收或退回,因此电子档案中凡存在不符合转入条件的课程将全部退回,建议考生认真悉知两省转考政策,确保转考信息完整、准确、有效,避免重复多次办理。

2.2016年以前在其他省(区、市)办理了考籍档案(纸质档案)转移至我省的考生,若需在我省使用档案中的合格课程,可申请办理课程免试业务,无需办理省际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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