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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牟晓晖)我市将公招397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其中检察机关168名,法院系统229名(其中聘任制书记员56名)。此次法院系统包括了市高院、各中院和区县等46个单位,检察院各级机关包括了市检察院、部分分院和区县的40个单位。专业需求涵盖了物证技术、刑侦、法学、计算机、新闻、文秘、中文、财会等上百个。报考人员须在4月25日9:00至5月10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www.cqzkb.gov.cn/bbs/plus_cqzkwebbm.asp),提交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登记表。5月10日~11日,分别在市高级人民法院(渝北区红锦大道58号)和市人民检察院(渝北区龙溪街道金龙路270号),将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届时,报考人员须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明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证明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证书。此外,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在面试前须参加体能测试,报职位的考生在面试前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低保考生可减免笔试费用 据了解,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庭的考生,可减免笔试考务费用。 书记员可“转正”为法官 法院和检察院的新录用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其中,从录用之日起4年内,对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符合《法官法》有关任职条件的聘任制书记员,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和本人德才表现,可录用为基层人民法院公务员,并依法任命为基层人民法院法官。 岗位要求一览表 许多公招岗位都限制了性别,要求身体不得有残疾,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5米以上。其中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双眼裸视在 4.8以上或矫正视力在5.0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报考法院岗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或具有2个以上学士学位,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放宽到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在重庆市法院系统从事书记员(速录员)工作且截至2007年1月1日满1年以上的,放宽到1977年1月1日后出生。检察院方面要求专科生、本科生为1981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本科生为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硕士研究生为1975年1月1日后出生。法院检察院个别职位的年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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