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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自考成绩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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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自考成绩转入

你好,河北自考办理转考需要到石家庄的省考院自考服务大厅办理转考手续,需要带上准考证、身份证就行。办理完转出,去北京办理转入手续,这样自考成绩就转到北京了。

外省考生在河北省成功办理转入的考生,其电子档案按规定并入河北省考籍档案。转入的成绩类别为转考,考试时间为实际考试时间,转入课程若与河北省考籍档案中课程重复,保留高分成绩课程。考生可在规定时间查询转入的课程成绩。 转入要求 一、外省在籍考生转入到河北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先在河北省取得考籍。转入手续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予办理。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我省要求。 二、办理转入手续时,须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河北省准考证号到现场办理,并现场确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内容后签字。此表一式两份,盖章后有效,一份由省考试院保存,一份作为考生办理转考手续的凭证,由其自行保管。 三、转入考生应当按河北省公布的现行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的课程由河北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完成课程替换。 四、转入考生应当在河北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在河北省申办毕业手续。 五、未在河北省建立考籍档案或河北省考籍档案基本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考生,不得办理转入手续。 六、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成绩不得转入。 七、当次省际转考工作结束后,未在河北省成功办理转入手续的考生,其电子档案通过“转考平台”退回。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成绩怎么转到其他地方?自考考生在办理转考手续前,必须先在转入地取得考籍信息。办理转考时遵循以下流程:1、考生按照转出地要求,先申请办理转出手续,再按转入地要求办理转入手续。2、考生的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含笔迹信息)、奖惩记录等考籍档案,由转出地遵循规定标准,生成符合全国“转考平台”要求的电子档案。省际考试机构通过全国“转考平台”进行电子档案数据的递送和接收。3、省际考试机构依据全国“转考平台”的数据交换结果,分别对转出考生的在籍档案进行更新和状态变更,转考完成。自考成绩转出流程:1、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2、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各地考办办公时间(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请密切关注中国自考网站的各地信息)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3、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4、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自考哪些情况可以转出成绩?1、在考试途中,因为户口迁移或者工作变动,需要区外省,这时候就可以申请转考,把自己考科目的成绩及考籍转到接下来要在那考试的省。2、选择的专业停考了,考生要改考别的专业,这时候也可以申请转考。申请转考手续时,具体需要的资料和时间可以在本省自考办网站查询。转考手续办好后,考籍档案通过机要形式寄出,正常情况一般在1个月左右可以到达,遇到特殊情况可能延至3个月。所以,办妥转考手续一个月后可以到转入地查询考籍到达情况。自考省外转入的介绍:1、考生持转出省自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转考成绩证明、课程合格证书或转考档案材料,到省自考办办理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2、省自考办对转入档案进行审核,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3、省自考办将外省转入档案材料和《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提供给转入市自考办,课程合格证书由考生妥善保存。4、考生持省自考办提供的转考材料、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转入申请手续。课程合格证书经转入市自考办验证后,由考生妥善保存,毕业时使用上述证件。课程合格证书分两种:(1)外省原始课程合格证书;(2)由外省合格证书转换后的《省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转换后的课程合格证书为人工书写,并在准考证号下方注明转出省名称,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5、转入市自考办待转入考生取得新准考证号后,将填有新准考证号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于每年5月、11月报省自考办,另一份经市计算机室进行转入处理后,连同其他转考材料存档。6、省自考办计算机室根据上报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进行考籍变更。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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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自考本科转考流程是什么? 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省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不同的省份在转考方面也许会存在着差异,考生在转考时需要注意查看该省份的转考要求,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其次考生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考生某个专业的考核科目已经通过,考生转移到另外一个省份后,随着自考省份的变化,考生考核已经通过的科目也有可能需要重新考核,考生在报考科目时仔细查看专业的科目考核要求。 河北自学考试转考形式有; 1、转专业 大部分转专业是需要考生重新注册和办理准考证的。继续考试也是可以的。相关具体要求考生可以关注微信号。 2、省内转考 持有准考证的考生可以在河北省不同地区报考。不需要因专业不同而改报。持有两张以上准考证的考生,必须办理准考证合并手续,将一张准考证的合格分数转移到另一张上,以后持一张准考证参加考试即可。 3、外省转出 考生需将自己的自考成绩转到其他省份,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并办理河北自考转考手续。 4、外省转入 参加河北省自考需要使用外省合格成绩的考生,需办理考生考籍移交手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不知道你是哪儿的,所以就只能给你提供浙江的相关办法。你也可以打电话去你们当地的教育局自考办问问 2、转往外省 由我省转往外省的自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到当地自考机构办理转考手续,开具《转考介绍信》。 转出地自考机构将自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合格课程及成绩复核无误后输入计算机,市自考机构汇总后,于每年三月和九月底前以电子数据形式上报省自考委;省自考委审核后打印《成绩转递通知单》,寄往自考生转入地省级自考机构,并及时在浙江教育考试网站上公布。 3、省内转考 省内转考的自考生不需办理转考手续,但需保存好原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若原准考证遗失,须到原发证自考机构办理由计算机打印并签字盖章的《考生基本情况表》,该表作为自考生的毕业生材料在申请毕业时上报

外省重新注册,取得准考证号。然后本省办成绩转出,外省办成绩转入

应该要办理转考手续,具体如下一、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二、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各地考办办公时间(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请密切关注自考365网站的各地信息)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三、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自考办。四、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五、针对特殊规定 部分省市对自考转入的考生有严格限制,如将专科考籍转入北京需要在北京考满5门课程才可以办理北京地区的毕业证,将本科考籍转入北京则要考满4门才可以办理毕业证,针对这些不同的政策,考生可以参看自考365网站搜集的各地转考政策, 最好致电当地考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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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情况就是你之前在A城市之前没参加过考试只是报考了,或者说是没有通过的考试成绩,那么想转到B城市话,就直接在B城市重新以新生身份注册报考即可第二种情况就是你在A城市有通过的成绩要把他转到B城市,这种情况的话,首先需要在B城市以新生身份进行注册并且参加一次考试有了B城市准考证以后,然后向A城市自考办提出成绩转出申请,A城市自考办申请通过以后然后在B城市提交转入申请即可。但是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规定的科目需要在当地完成才能同意转入,具体要求可以看当地自考办政策规定希望回答能够帮助你

可以报考其他地区自考取得成绩在转考回山东省自考

你好:建议查阅《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实施细则》,重点关注“省际转考”相关规定。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信息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维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试中心函〔2015〕71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56号)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在籍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先办理转出手续,再办理转入手续。第三条 考籍档案是办理考生转考的主要依据。考籍档案以电子方式保存为考籍电子档案(以下简称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含笔迹信息)、奖惩记录、转考、免考、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毕业信息等。电子转考是运用信息技术,以交换电子档案方式实施省际转考的过程。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实现电子转考。第四条 转出具体要求一、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省际转考。二、考生办理省际转考时,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山东省准考证和转入省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三、转出手续办理时间为上半年2月21日-28日(工作日)、下半年8月21日-30日(工作日)。四、市招考办使用山东省自考考籍管理及毕业生管理系统审核转出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打印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转考考生须在此表上签字确认。五、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办理转出手续:(一)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二)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山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三)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四)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六、市招考办使用山东省自考考籍管理及毕业生管理系统生成转出数据,同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2010年10月以前的纸质合格试卷在3月3日(上半年)、9月3日(下半年)以前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汇总生成全省的转出电子档案数据,整体递送至全国“转考平台”,提交转入省。七、考生按转入省的相关规定办理转入手续。未成功办理的,按本人主动放弃转考处理,转出成绩退回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本次转考作废。考生如再次办理省际转考,应在下一次转出手续办理时间重新办理。八、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转入省上传全国“转考平台” 的转入办理结果,对转出考生的考籍档案状态进行变更,完成转考。第五条 转入具体要求一、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五款的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不接收“转考平台”之外的转考信息。二、转入考生应当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照山东省专业考试计划及《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鲁教考委[2008]4号)文件执行。三、转入考生在山东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四、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全国“转考平台”下载的转入信息导入山东省自学考试考籍数据库中,统分工作结束后,按照转入考生考籍所在地下发到各市招考办,各市招考办负责将转入信息归档。五、转入考生每年4月和10月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本次转入信息的详细情况。六、申办毕业手续时,2016年前非电子转档的转入考生,仍需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5位数字的转档号,并将转档号通知市招考办。2016年起,通过电子转档转入的考生不需要再查询转档号。第六条 省、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电子转考信息的真实、安全、合法、有效。经办人员要对考生转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第七条 本细则自2016年2月1日起实施。已有的各项有关转考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第八条 本细则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

自考考生在办理转考手续前,必须先在转入地取得考籍信息。办理转考时遵循以下流程:1、考生按照转出地要求,先申请办理转出手续,再按转入地要求办理转入手续。2、考生的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含笔迹信息)、奖惩记录等考籍档案,由转出地遵循规定标准,生成符合全国“转考平台”要求的电子档案。省际考试机构通过全国“转考平台”进行电子档案数据的递送和接收。3、省际考试机构依据全国“转考平台”的数据交换结果,分别对转出考生的在籍档案进行更新和状态变更,转考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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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跨省转考流程 1.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 2.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各地考办办公时间(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 3.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 4.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办理转考时遵循以下流程 1、考生按照转出地要求,先申请办理转出手续,再按转入地要求办理转入手续。 2、考生的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含笔迹信息)、奖惩记录等考籍档案,由转出地遵循规定标准,生成符合全国“转考平台”要求的电子档案。省际考试机构通过全国“转考平台”进行电子档案数据的递送和接收。 3、省际考试机构依据全国“转考平台”的数据交换结果,分别对转出考生的在籍档案进行更新和状态变更,转考完成。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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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自考成绩转入河北省

应该要办理转考手续,具体如下一、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二、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各地考办办公时间(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请密切关注自考365网站的各地信息)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三、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自考办。四、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五、针对特殊规定 部分省市对自考转入的考生有严格限制,如将专科考籍转入北京需要在北京考满5门课程才可以办理北京地区的毕业证,将本科考籍转入北京则要考满4门才可以办理毕业证,针对这些不同的政策,考生可以参看自考365网站搜集的各地转考政策, 最好致电当地考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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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具体本地自考办查询

在江西参加自考法律本科,如果你报的是大自考,是可以将成绩转到云南去的,当然也可以将云南成绩转至江西,但前得有一个,要根据各省的毕业要求来转,有的省份会要求考生在一个地方最少要考五门科目成绩以上方可将外地成绩转来办理毕业。如果你在江西报的试点自考本科,且所过成绩是没有通过统一考试的那些科目,那么这个成绩是转不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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