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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自考考籍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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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自考考籍转出

自学考试转考分为转出和转入两部分,先办理转出再办理转入。在河南省内转考的考生,只需要在原考籍所在地市招办办理转出即可。并且省内转考在报名前完成,所以当次即可实现在转入地报名考试。 河南自考省际转考手续有 ①转出。经转出市自考办审核同意,开具转考介绍信,考生凭转考介绍信、《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直接到转入省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转出市自考办在规定时间内,将转往外省的考生基本信息及转往省份等情况上报省自考办。省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材料以机要函件寄往有关省自考办。 ②转入。经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凭转考证明,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由转入市自考办安排,按新生办理报考手续,领取新的准考证号(由外省转回的我省在籍考生仍用原准考证号)。当次报名结束后,市自考办将外省转入考生的准考证号及基本信息报送省自考办,省自考办审核后,将考生的外省合格成绩归入我省在籍库,下次报名前将数据库下发给转入市自考办。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考生如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户口迁移等原因,需到省外或省内其他市参加考试的,必须办理转考手续。考生需持《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到考籍所在市级招办办理转考手续。每年上、下半年各办理一次,时间安排在报名期间,(大概为3月和9月)具体时间请留意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的公告通知或联系市级招办咨询。转考手续具体分为转入和转出两种情况,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转出 ①省内转考的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在转出地办理转考手续后,下次直接到转入地报考,不再办理入籍手续。 ②转往外省的考生在转出地办完有关手续后,持转出省考办介绍信到转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转入。 (2)转入 ①省内转入的考生在转出地办理转考手续后,不再到转入地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下一次报考期间直接到转入地任意报名站报考。 ②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凭转考介绍信、外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和转入地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市级招办办理转入手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河南省自学考试考生转考须知我省自学考试在籍考生转考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办理,流程如下:一、申请时间2023年9月1日,逾期不予办理。二、申请流程>>>>(一)登录考生登录“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使用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图1)。(图1)如因密码错误无法登录系统的考生,通过“密码忘记点此重置”功能进行重置密码。>>>>(二)考籍变更申请1.省内转考考生在网上申请省内转考前,需登录“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考籍基本信息,如个人信息中照片缺失、身份证号缺失或不全将无法申请。(1)在“网上办理”中选择“省内考籍变更”,阅读“申请须知”后选择“转入县区”,点击“提交申请”(图2)。(图2)(2)考生网上申请一经提交,立即生效。即在当次报名期间可网上报考课程,无需到转入地办理任何手续。2.省际转考(1)外省考生转入我省①从外省转入的考生不需要再去现场申请办理转入手续。②外省转入的考生,2023年10月9日起,在“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点击“外省转入查询”可查询转入信息,确认本人是否转入成功以及转入信息是否准确。(图3)(图3)(2)我省考生转往外省考生在网上申请转考外省时个人基本信息必须完整,如个人信息中照片缺失、身份证号缺失或不全将无法申请。①在“网上办理”中选择“考籍转出外省”。阅读“注意事项”→核对“考生关键信息”→“选择转出原因和联系电话”→“选择转入省份,提交转出申请”→核对允许转出的课程→“申请转出”。(图4)(图4)②考生转出外省申请提交成功的,可在平台首页“考籍转出查询”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转出结果,我省考生服务平台中个人将无法登录考籍账户。(图5)(图5)三、特别提醒>>>>(一)省内转考今年下半年省内转考提交成功的考生因疫情原因将不接受撤销转考申请。>>>>(二)省际转考1.外省转入考生将与我省考籍数据库比对,如个人基本信息一致,成绩并入考籍库。如个人基本信息不一致,当次转入电子考籍档案不予接收,在国家转考结束前将电子考籍档案退回转出省。不符合转入要求被退回的考生,可在“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外省转入被退回考生查询”查询退回原因。2.我省考生转往外省的在网上申请转出外省时,务必认真填写转出信息,如个人信息不一致会导致转考到外省不成功。转考不成功的由转入省退回到我省,下次报名前自动恢复考籍。今年下半年转出外省提交成功的考生因疫情原因将不接受撤销转考申请。河南省自学考试考生免考须知我省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免考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办理,流程如下:一、申请时间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7日,逾期不予办理。(二)免考申请在“网上办理”中选择“免考课程申请”,阅读免考注意事项后,点击“申请免考课程”(图2)。(图2)请认真阅读《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管理办法》,并承诺根据规定做到有效申请,选择“证书类型”、“证书省份”、“免考课程”。并按照上传要求提交证明材料,保存(图3)。(图3)1.凭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毕业证申请自考相应课程免考,须同时提供三种电子图片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和学籍表原件或复印件(必须含成绩单;学籍表复印件由档案存放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名、留办公电话),三项材料缺一不可。2.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PETS)申请免考英语课程、持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或“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和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NCRE)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须按要求上传证书原件图片。如以上证书是在外省取得的须准确填报获得省份。三、公示与复核审核结果在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9月23日——29日)。考生若对免考结果有异议,在2023年10月10日向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四、特别提醒(一)考生上传的免考材料必须是扫描图片格式。图片信息清晰可辨认,文件类型为JPG。文件大小以申请网页提示为准。(二)考生在网上申请免考时,请认真仔细阅读免考规定,了解和确定本人符合免考要求时再进行申请,务必做到有效申请。对恶意申请、扰乱工作秩序者将做延期毕业处理,对伪造、涂改、上传虚假材料取免考资格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考试作弊处罚,并计入个人征信。(三)免考课程成绩随自考当次考试成绩归入考籍库。(四)个人信息中照片缺失、身份证号缺失或不全的考生不能申请免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河南自考考籍转出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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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地级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再由省级考办出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考籍档案转出时应当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省级考办保留存根备查。未通过省级考办批准的转出手续,不予承认。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第十六条转出手续

一、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持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地级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经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方能转出。

二、省级考办在办理转考手续时,要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考籍档案转出时省级考办应当以机要形式递送,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

扩展资料:

第十七条转入手续

一、考生在办理考籍档案转入前,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考生应当持身份证及原报考所在地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二、转入的考籍档案必须符合第十六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转入的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为准;转入地省级或者地级考办要办理接收档案登记。

三、转考考生应当按转入地省级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规定由转入地省级考办按照有关文件制订。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

自考考籍转入转出流程各省要求不同,以下流程以河南省为例,供各位考生参考。1、外省考生转入河南省1.从2020年起,从外省转入的考生不需要再去现场申请办理转入手续。2.外省转入的考生,在“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外省转入查询”查询转入信息,确认本人是否转入成功以及转入信息是否准确。3.我办将通过外省转入考生的基本信息(河南准考证号、转出省准考证号、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比对,信息一致的考生将自动合并成绩。4.外省转入的考生如基本信息核对不一致的有两种处理办法:一是通过考生的电话联系考生进行相关信息核对、确认;二是如电话联系不上的考生,等待考生本人向省招办提出申请,信息核对、确认准确无误后再进行成绩合并。5.考生外省转入不再收费。2、河南省考生转往外省1.从2020年起,我省考生转往外省的全部实行网上申请办理,无需再去现场办理。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提出转出申请。自考报名前网上申请办理转出,办理时间1天。转出外省工作每年两次。3.考生在网上申请转出外省时,务必认真填写转出信息,正确填写转入省(市)名称和转入省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及姓名,否则因个人信息不一致会导致转考到外省不成功。转考不成功的将由转入省退回到我省,下次报名前恢复我省考籍。4.转出要求:①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才能办理转出手续。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⑤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⑥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转出地应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5.考生转出外省申请提交成功的,将不能再登陆“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可在平台首页“考籍转出查询”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转出结果。6.考生转出外省提交成功的,若想撤销本次转出,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在申请办理时间未结束前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或相关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撤销申请,进行恢复。7.考生转出外省成功后,本省考籍将注销。8.考生网上办理转出外省不再收费。

转考包括转入、转出。转出是指自考生因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等原因到外省市继续参加自考须办理的考籍转出手续;转入是指外省市考生因故需要到北京市继续参加自考须办理的考籍转入手续。办理转出手续必须持有北京市自学考试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需注意以下问题:1、考籍转出的问题。办理转出手续,遵循的原则是考籍转出,而不是课程或专业的成绩转出。但是,如果考生专、本课程同时在北京参加考试,允许考生把专科成绩转往外地,保留本科考试成绩,即将来专科在外地毕业,本科在北京毕业。但要注意,在外地参加专科考试期间,不能在当地再参加本科课程考试,否则属于交叉考试,转回的本科课程成绩无效。2、交叉考试的问题。非北京户口的考生转出考籍后不允许再转回北京参加考试。有的考生说,我不办理转出,我在外地考几科成绩再办理转入,行不行?北京市自考办不允许这种交叉考试,2003年北京自考办实行新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考生一旦办理转出手续,将注销其考籍,因此在办理转出手续前要慎重对待,三思而后行。3、办理转出手续时间的问题。如果当年参加了自学考试,考生必须在当期考试成绩发放之日(上半年6月15日、下半年12月15日)后办理转出手续。否则,如果考生提前办理了转出手续,在发成绩后又有通过的课程,市自考办将不再为其办理转出手续。因为转出手续必须一次办理完毕,不能分次办理,且外省地自考办也不允许二次成绩合档(办理转入手续)。4、关于到外地借考的问题。根据2000年3月公布的《转考办法》,北京市自考办原则上不办理借考手续。对于国家公务员、军人因执行特殊公务到外地工作一年以上者,须由单位出具证明,自考办成绩科进行审批,办理借考手续。如考生因出差到外地工作不在此范围内。在办理转出手续前,考生需先与外省自考办取得联系,得到转出课程认可及接收信息后,再办理转出手续。办理转入手续需注意以下问题:1、丢失成绩通知单如何认定?有一部分外地考生在考籍转入北京时,丢失了当地的成绩通知单。现在很多省市取消考籍档案中的试卷转考办法,代之以转考成绩证明,而转考成绩证明中又未注明考试时间,对此北京市自考办要求丢失成绩通知单的外省考生在办理转入手续前,应在当地的自考办办理成绩证明手续并注明考试时间,以证明考试成绩的真实性。然后待考籍档案到京后,再持成绩证明、北京自考准考证(IC卡),到北京市自考办成绩科办理考籍转入手续。2、姓名不符怎么办?在办理考籍转入手续时,部分外省考生成绩通知单上的姓名与身份证、北京准考证上的姓名不符,有的是同音字,有的是因机器打不出字的空档。根据京考自考〔2002〕9号文件《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及考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条规定,更改姓名的考生须持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有关证明材料(户籍证明)及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上注明姓名、曾用名,户籍证明须贴照片,注明姓名、曾用名、身份证号等。如果外省自考办打印成绩单上的名字错误,须由外省自考办考籍科在成绩单上加以改正,并加盖省自考办公章,同时更改姓名必须与外省考生转考档案上名字一致,即外省转考档案、外省成绩通知单、身份证、北京准考证名字一致,否则不予办理转入手续。提醒广大考生注意,姓名不符合的问题将会给考生今后参加考试以及办毕业手续,申请学位等带来很多麻烦。3、转入课程如何认定?转入课程的认定,北京市自考办遵循的原则是: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及要求相同的有效,要求不同的无效。具体分为两种情况。①由于外省执行的考试计划与北京的考试计划有不同之处,外省计划中某些课程北京计划中没有相对应的课程,对这些课程北京市自考办不予承认。②由于各省自考办均处在新旧计划交替时期,有些外省自考办在转考档案中注明的是考生新计划顶替课程,而不是考生实际考的课程,比如宏观经济管理,在四川省新计划顶替计算机应用基础,转考档案中注明课程是计算机应用基础,北京市自考办认定考试课程的原则是考生实际参加考试的课程,对此问题将根据外省自考办提供的计划,再核对考生的成绩通知单,以考生实际考试的课程为准,如考生有疑问请提供外省的考试计划研究解决。2003年北京市自考办实行新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后,将对转入课程实行成绩合档即成绩录入计算机,打印转入成绩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考生保存办毕业手续时交验,一份存档。4、转入课程门数是否有限制?北京自学考试《转考办法》中规定,凡外地考生在北京均需专科考够5门,本科考够4门,方可在北京办理毕业,同时又规定因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者,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不接受此限制。5、考生可否自带考籍档案?按全国考办规定,北京市自考办于2000年1月明确规定不接受考生自带考籍档案。自带档案的考生必须将自己的档案寄回其所在的省自考办,经省自考办审核后,由考试机构以机要件的形式邮寄至京。

河南自考转出省外学籍

河南省自学考试考生转考须知我省自学考试在籍考生转考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办理,流程如下:一、申请时间2023年9月1日,逾期不予办理。二、申请流程>>>>(一)登录考生登录“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使用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图1)。(图1)如因密码错误无法登录系统的考生,通过“密码忘记点此重置”功能进行重置密码。>>>>(二)考籍变更申请1.省内转考考生在网上申请省内转考前,需登录“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考籍基本信息,如个人信息中照片缺失、身份证号缺失或不全将无法申请。(1)在“网上办理”中选择“省内考籍变更”,阅读“申请须知”后选择“转入县区”,点击“提交申请”(图2)。(图2)(2)考生网上申请一经提交,立即生效。即在当次报名期间可网上报考课程,无需到转入地办理任何手续。2.省际转考(1)外省考生转入我省①从外省转入的考生不需要再去现场申请办理转入手续。②外省转入的考生,2023年10月9日起,在“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点击“外省转入查询”可查询转入信息,确认本人是否转入成功以及转入信息是否准确。(图3)(图3)(2)我省考生转往外省考生在网上申请转考外省时个人基本信息必须完整,如个人信息中照片缺失、身份证号缺失或不全将无法申请。①在“网上办理”中选择“考籍转出外省”。阅读“注意事项”→核对“考生关键信息”→“选择转出原因和联系电话”→“选择转入省份,提交转出申请”→核对允许转出的课程→“申请转出”。(图4)(图4)②考生转出外省申请提交成功的,可在平台首页“考籍转出查询”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转出结果,我省考生服务平台中个人将无法登录考籍账户。(图5)(图5)三、特别提醒>>>>(一)省内转考今年下半年省内转考提交成功的考生因疫情原因将不接受撤销转考申请。>>>>(二)省际转考1.外省转入考生将与我省考籍数据库比对,如个人基本信息一致,成绩并入考籍库。如个人基本信息不一致,当次转入电子考籍档案不予接收,在国家转考结束前将电子考籍档案退回转出省。不符合转入要求被退回的考生,可在“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外省转入被退回考生查询”查询退回原因。2.我省考生转往外省的在网上申请转出外省时,务必认真填写转出信息,如个人信息不一致会导致转考到外省不成功。转考不成功的由转入省退回到我省,下次报名前自动恢复考籍。今年下半年转出外省提交成功的考生因疫情原因将不接受撤销转考申请。河南省自学考试考生免考须知我省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免考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办理,流程如下:一、申请时间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7日,逾期不予办理。(二)免考申请在“网上办理”中选择“免考课程申请”,阅读免考注意事项后,点击“申请免考课程”(图2)。(图2)请认真阅读《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管理办法》,并承诺根据规定做到有效申请,选择“证书类型”、“证书省份”、“免考课程”。并按照上传要求提交证明材料,保存(图3)。(图3)1.凭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毕业证申请自考相应课程免考,须同时提供三种电子图片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和学籍表原件或复印件(必须含成绩单;学籍表复印件由档案存放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名、留办公电话),三项材料缺一不可。2.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PETS)申请免考英语课程、持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或“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和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NCRE)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须按要求上传证书原件图片。如以上证书是在外省取得的须准确填报获得省份。三、公示与复核审核结果在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9月23日——29日)。考生若对免考结果有异议,在2023年10月10日向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四、特别提醒(一)考生上传的免考材料必须是扫描图片格式。图片信息清晰可辨认,文件类型为JPG。文件大小以申请网页提示为准。(二)考生在网上申请免考时,请认真仔细阅读免考规定,了解和确定本人符合免考要求时再进行申请,务必做到有效申请。对恶意申请、扰乱工作秩序者将做延期毕业处理,对伪造、涂改、上传虚假材料取免考资格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考试作弊处罚,并计入个人征信。(三)免考课程成绩随自考当次考试成绩归入考籍库。(四)个人信息中照片缺失、身份证号缺失或不全的考生不能申请免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是没有学籍的,只有考籍。不知道你们合肥的自学考试院有没有和复旦大学进行合作。如果有的话可以在当地进行报考。如果没有,那你需要到上海才能报考的。

北京可以办理自考转入的,你只要办理河南的自考转出就可以了。这个问题可以的。呵呵

你先去河南自考办,拿着你以前的考试合格证,身份证什么的,让他们开一个证明,办理学籍转出,再拿着你的档案,和自考相关的东西,去北京自考办办理学籍转入就可以了。

河南自考转出省外学籍怎么转

转学籍需要办理手续如下:

1、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条件等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

2、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8、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9、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五条 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籍号具体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订。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第七条 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

况等);

(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六)享受资助信息;

(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学籍基础信息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订。

跨省学籍转移的办理:1.确认学籍;2.接收方网上邀请;3.转入学校及当地教务处接收证明并盖章;4.转入地方教育局盖章;5.转出学校及教务处盖章;6.转出地教育局盖章;7.上交存档;8.网上转移学籍。【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河南对于省内转考是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具体请参看:(注意:办理转考是在自考报名期间,还特别规定了2003年下半年新程序使用后产生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准考证号者一律不予合并,按不同考生对待。所以你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河南09下半年自考转免考手续办理通知 2009-11-11 11:58平顶山市招生办公室 根据工作安排,09年下半年办理免考、转考、合并考号手续时间11月26——29日办理,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证件到市招生办自考科办理。一、转考1、转出: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市考办办理转考手续,经市自考办审核同意,开具转考介绍信,市自考办将转往外省的考生基本信息及转往省份等情况上报省自考办。省自考办审核后,将考生的考籍档案以机要函件方式寄往有关省自考办。考生凭转考介绍信、《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于一个月后按转入省自考办的规定时间办理落籍手续。2、转入:由外省转入我市的考生,先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 )查询并核对转入成绩无误后,凭转出省的省级转考证明、本市的准考证号和转出省的准考证号到市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没有本地准考证号的考生,按新生办理报名手续后再办理转入手续)。由市自考办将外省转入考生的准考证号及基本信息报送省自考办,经省自考办审核后,依据外省转入考生档案将考生的外省合格成绩归入我省在籍成绩库。省内转入我市的考生在我市没有另外一个准考证号者不需要办理落籍手续。3、无论是省内转考,还是省际转考的考生,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省内考生没有办理转考手续,擅自以新生名义在异地报考者,按不同考生的报考对待,不予合并在籍成绩。

河南自考考籍转出需要几天

自考考籍转入转出流程各省要求不同,以下流程以河南省为例,供各位考生参考。1、外省考生转入河南省1.从2020年起,从外省转入的考生不需要再去现场申请办理转入手续。2.外省转入的考生,在“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外省转入查询”查询转入信息,确认本人是否转入成功以及转入信息是否准确。3.我办将通过外省转入考生的基本信息(河南准考证号、转出省准考证号、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比对,信息一致的考生将自动合并成绩。4.外省转入的考生如基本信息核对不一致的有两种处理办法:一是通过考生的电话联系考生进行相关信息核对、确认;二是如电话联系不上的考生,等待考生本人向省招办提出申请,信息核对、确认准确无误后再进行成绩合并。5.考生外省转入不再收费。2、河南省考生转往外省1.从2020年起,我省考生转往外省的全部实行网上申请办理,无需再去现场办理。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提出转出申请。自考报名前网上申请办理转出,办理时间1天。转出外省工作每年两次。3.考生在网上申请转出外省时,务必认真填写转出信息,正确填写转入省(市)名称和转入省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及姓名,否则因个人信息不一致会导致转考到外省不成功。转考不成功的将由转入省退回到我省,下次报名前恢复我省考籍。4.转出要求:①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才能办理转出手续。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⑤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⑥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转出地应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5.考生转出外省申请提交成功的,将不能再登陆“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可在平台首页“考籍转出查询”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转出结果。6.考生转出外省提交成功的,若想撤销本次转出,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在申请办理时间未结束前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或相关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撤销申请,进行恢复。7.考生转出外省成功后,本省考籍将注销。8.考生网上办理转出外省不再收费。

自考成绩转出流程:1、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2、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各地考办办公时间(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请密切关注中国自考网站的各地信息)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3、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4、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自考哪些情况可以转出成绩?1、在考试途中,因为户口迁移或者工作变动,需要区外省,这时候就可以申请转考,把自己考科目的成绩及考籍转到接下来要在那考试的省。2、选择的专业停考了,考生要改考别的专业,这时候也可以申请转考。申请转考手续时,具体需要的资料和时间可以在本省自考办网站查询。转考手续办好后,考籍档案通过机要形式寄出,正常情况一般在1个月左右可以到达,遇到特殊情况可能延至3个月。所以,办妥转考手续一个月后可以到转入地查询考籍到达情况。自考省外转入的介绍:1、考生持转出省自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转考成绩证明、课程合格证书或转考档案材料,到省自考办办理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2、省自考办对转入档案进行审核,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3、省自考办将外省转入档案材料和《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提供给转入市自考办,课程合格证书由考生妥善保存。4、考生持省自考办提供的转考材料、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转入申请手续。课程合格证书经转入市自考办验证后,由考生妥善保存,毕业时使用上述证件。课程合格证书分两种:(1)外省原始课程合格证书;(2)由外省合格证书转换后的《省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转换后的课程合格证书为人工书写,并在准考证号下方注明转出省名称,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5、转入市自考办待转入考生取得新准考证号后,将填有新准考证号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于每年5月、11月报省自考办,另一份经市计算机室进行转入处理后,连同其他转考材料存档。6、省自考办计算机室根据上报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进行考籍变更。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转考包括转入、转出。转出是指自考生因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等原因到外省市继续参加自考须办理的考籍转出手续;转入是指外省市考生因故需要到北京市继续参加自考须办理的考籍转入手续。办理转出手续必须持有北京市自学考试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需注意以下问题:1、考籍转出的问题。办理转出手续,遵循的原则是考籍转出,而不是课程或专业的成绩转出。但是,如果考生专、本课程同时在北京参加考试,允许考生把专科成绩转往外地,保留本科考试成绩,即将来专科在外地毕业,本科在北京毕业。但要注意,在外地参加专科考试期间,不能在当地再参加本科课程考试,否则属于交叉考试,转回的本科课程成绩无效。2、交叉考试的问题。非北京户口的考生转出考籍后不允许再转回北京参加考试。有的考生说,我不办理转出,我在外地考几科成绩再办理转入,行不行?北京市自考办不允许这种交叉考试,2003年北京自考办实行新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考生一旦办理转出手续,将注销其考籍,因此在办理转出手续前要慎重对待,三思而后行。3、办理转出手续时间的问题。如果当年参加了自学考试,考生必须在当期考试成绩发放之日(上半年6月15日、下半年12月15日)后办理转出手续。否则,如果考生提前办理了转出手续,在发成绩后又有通过的课程,市自考办将不再为其办理转出手续。因为转出手续必须一次办理完毕,不能分次办理,且外省地自考办也不允许二次成绩合档(办理转入手续)。4、关于到外地借考的问题。根据2000年3月公布的《转考办法》,北京市自考办原则上不办理借考手续。对于国家公务员、军人因执行特殊公务到外地工作一年以上者,须由单位出具证明,自考办成绩科进行审批,办理借考手续。如考生因出差到外地工作不在此范围内。在办理转出手续前,考生需先与外省自考办取得联系,得到转出课程认可及接收信息后,再办理转出手续。办理转入手续需注意以下问题:1、丢失成绩通知单如何认定?有一部分外地考生在考籍转入北京时,丢失了当地的成绩通知单。现在很多省市取消考籍档案中的试卷转考办法,代之以转考成绩证明,而转考成绩证明中又未注明考试时间,对此北京市自考办要求丢失成绩通知单的外省考生在办理转入手续前,应在当地的自考办办理成绩证明手续并注明考试时间,以证明考试成绩的真实性。然后待考籍档案到京后,再持成绩证明、北京自考准考证(IC卡),到北京市自考办成绩科办理考籍转入手续。2、姓名不符怎么办?在办理考籍转入手续时,部分外省考生成绩通知单上的姓名与身份证、北京准考证上的姓名不符,有的是同音字,有的是因机器打不出字的空档。根据京考自考〔2002〕9号文件《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及考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条规定,更改姓名的考生须持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有关证明材料(户籍证明)及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上注明姓名、曾用名,户籍证明须贴照片,注明姓名、曾用名、身份证号等。如果外省自考办打印成绩单上的名字错误,须由外省自考办考籍科在成绩单上加以改正,并加盖省自考办公章,同时更改姓名必须与外省考生转考档案上名字一致,即外省转考档案、外省成绩通知单、身份证、北京准考证名字一致,否则不予办理转入手续。提醒广大考生注意,姓名不符合的问题将会给考生今后参加考试以及办毕业手续,申请学位等带来很多麻烦。3、转入课程如何认定?转入课程的认定,北京市自考办遵循的原则是: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及要求相同的有效,要求不同的无效。具体分为两种情况。①由于外省执行的考试计划与北京的考试计划有不同之处,外省计划中某些课程北京计划中没有相对应的课程,对这些课程北京市自考办不予承认。②由于各省自考办均处在新旧计划交替时期,有些外省自考办在转考档案中注明的是考生新计划顶替课程,而不是考生实际考的课程,比如宏观经济管理,在四川省新计划顶替计算机应用基础,转考档案中注明课程是计算机应用基础,北京市自考办认定考试课程的原则是考生实际参加考试的课程,对此问题将根据外省自考办提供的计划,再核对考生的成绩通知单,以考生实际考试的课程为准,如考生有疑问请提供外省的考试计划研究解决。2003年北京市自考办实行新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后,将对转入课程实行成绩合档即成绩录入计算机,打印转入成绩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考生保存办毕业手续时交验,一份存档。4、转入课程门数是否有限制?北京自学考试《转考办法》中规定,凡外地考生在北京均需专科考够5门,本科考够4门,方可在北京办理毕业,同时又规定因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者,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不接受此限制。5、考生可否自带考籍档案?按全国考办规定,北京市自考办于2000年1月明确规定不接受考生自带考籍档案。自带档案的考生必须将自己的档案寄回其所在的省自考办,经省自考办审核后,由考试机构以机要件的形式邮寄至京。

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地级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再由省级考办出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考籍档案转出时应当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省级考办保留存根备查。未通过省级考办批准的转出手续,不予承认。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第十六条转出手续

一、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持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地级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经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方能转出。

二、省级考办在办理转考手续时,要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考籍档案转出时省级考办应当以机要形式递送,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

扩展资料:

第十七条转入手续

一、考生在办理考籍档案转入前,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考生应当持身份证及原报考所在地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二、转入的考籍档案必须符合第十六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转入的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为准;转入地省级或者地级考办要办理接收档案登记。

三、转考考生应当按转入地省级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规定由转入地省级考办按照有关文件制订。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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