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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北自考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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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北自考时间表

每个省的自考时间不同,大部分省份为一年安排2次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与10月,个别省份为一年安排4次考试,考试时间为1月、4月、7月和10月,一般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具体的报名和考试时间,可以上当地的教育考试网或自考网上查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比全日制校内单科考试轻松,相反会更严一些。自考生大多是边工作边学习,他们能结合自己的工作,完全自由地选择专业,因为他们了解自身缺少什么,其社会适应能力和实践经验远远超过刚毕业的统招生。

报考条件: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自考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3月7日。

2.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2月14日至3月5日(具体时间以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3.报名具体办法考生可查阅《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须知》。

(1)报名报考全部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实行网上注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

(2)报考流程:

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新生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已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未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在籍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仔细阅读“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须知”。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为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3月5日。

下半年为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9月10日。

网上报考截止时间:上半年为2017年3月7日,下半年为2017年9月12日。

1.2017年4月自学考试不安排补报名, 考生在本次考试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完成网上报名(包括未完成网上缴费),将只能报名参加2017年10月及以后的自学考试。

2.首次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生,在网上注册时应认真、准确填写专科及以上学历信息。考生服务网将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联网,自动核验相关考生的学历信息,学历信息验证不通过的,将不能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如因下列三种原因,导致学历信息验证不通过的,考生须持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下简称学历认证报告,该学历认证报告在湖北的受理地点为湖北省教育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窗口)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考区现场确认。

(1)因学信网信息不全导致学历信息验证不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应持学历认证报告。

(2)因更名导致学历验证不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应持户口本及学历认证报告。

(3)因身份证号变更导致学历验证不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应持公安机关出具的能证明考生身份证号变更的证明材料及学历认证报告。

3.商务英语阅读(课程代码:05439)将实行自学考试机考试点,考生可自行选择参加纸笔考试或机考,也可同时报考。

去当地自考办问一下

2019年4月湖北自考报名入口2月21日开通,本次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开始时间为2019年2月21日14:00,截止时间为3月5日23:59。考生可以通过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报考。点击页面左下角进入: 湖北自考报名入口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再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再报考课程。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课程,专科和本科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湖北自考报名报考方式及流程:(1)报名报考全部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实行网上注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2)湖北自考报考流程。新生网上报考流程: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新生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此前已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此前未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在籍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仔细阅读\”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须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19湖北自考时间安排表

广东自考成绩查询2019年4月广东省自学考试成绩将于5月15日15时公布,即时起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考试成绩。一、官微查询考生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或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即可查询考试成绩。二、系统查询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考试合格成绩和当次考试违规处理情况。三、网站查询登陆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按提示查询考试成绩。四、96040电话查询中国电信固话及手机用户,拨通96040(全省各地均可直拨,无需加区号),按2号键,根据语音提示输入准考证号码,即可查询考试成绩。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湖北自考成绩查询一、成绩查询时间湖北自考成绩查询时间:5月15号二、查询公告html/2019-05/12266.shtml二、成绩查询入口portal-web/login切记:查询自考成绩必须电脑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因同一时段访问人数较多,请避免同一高峰时段查询。温馨提示:手机查询不了,请电脑登录考生平台查询成绩。目前查询到的自考成绩是已经合并了网络学习加分后的最终成绩。三、注意事项(1)自考成绩复查申请:申请成绩复查的考生可在5月15日-21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申请复核,5月23日将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复查结果。成绩复查的内容包括:计分是否正确;有无漏评;是否有违规记录或者其它异常情况等。(2)考试违规复核申请:在本次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处理决定,如考生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在5月15日-5月22日期间,向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提出复核申请。这次考试结束了,准备下次考试或者要申请毕业的同学可以接着往下看:10月自考报名及考试时间一、2019年下半年湖北自考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2日-9月10日现场确认具体时间以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时间为准。二、统考课程考试时间:2019年10月19日-20日三、机考课程考试时间:2019年10月26-27日注意实践课程、毕业论文2019年上半年湖北省自考毕业证实行网上办理,办理工作分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自考毕业网上申请时间:5月17日~5月26日;2.自考毕业信息确认时间:5月20日~5月28日;3. 自考毕业毕业证网上审核时间:5月28日~2019年7月3日;许多考生都以为自考只要所有课程考完合格就能拿毕业证了,后面就不管了,导致拿毕业证时间延长。所以,课程全部考完的考生需要注意:自考通过≠毕业证书到手,在证书到手之前,各位同学还需要注意实践课程和毕业论文。1、自考实践课 自考中的实践课程是指主考院校对某门专业课程的检测,考生如果参加了有实践课程的理论课考试,那么实践课程是必考,不考的话,课程学分不完整,毕业审核的时候通不过,就拿不到毕业证。通常来说,自考实践课目需要到主考院校参加考核,比如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这是选考课程中的自考实践课目,当考生没有选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那么对应的实践课程也就不需要考核。2、毕业论文 所有本科段专业,都需要写毕业论文,这个和全日制大学的毕业论文没有什么区别。写好论文后,还需要到主考院校参加论文答辩。答辩不是小事情,答辩的质量决定了论文成绩,一定不可以再掉以轻心。无论何种选题,在做毕业论文时要注意社会调查研究,文献资料收集、阅读和整理、使用,包括提出论点、综合论证,只要准备充分,是可以通过的。湖北查询时间:5月15日开始 查询公告:html/2019-05/12266.shtml查询入口:portal-web/login河南查询时间:5月15日开始 查询公告:zkservice/default.aspx查询入口:zkservice/default.aspx广西查询时间:5月14日开始 查询公告:view/content_1148_24083.htm查询入口:gxzkweb/Page/Index.jsp贵州查询时间:5月13日开始查询公告:/222.85.224.179:9001黑龙江查询时间:5月13日开始查询公告:zk/zkxx/201901/t20190122_16722.htm查询入口:zk/江苏查询时间:5月13日开始 查询公告:查询入口:jseea_query/山西查询时间:5月10日开始 查询公告:news/201959/n512949573.html查询入口:zkdccjcx/zkdccjcx.aspx浙江查询时间:5月7日开始 查询公告:moban/index/index.html查询入口:Index/login.aspx?重庆查询时间:5月7日开始 查询公告:查询入口:四川查询时间:5月7日开始 查询公告:Html/201901/Newsdetail_921.html查询入口:html/SZCJ.htm青海查询时间:5月7日开始查询公告:zxks/tzgg2/1634.htm查询入口:Home/SelfIndex内蒙古查询时间:5月6日开始 查询公告:zxks/ggl/201905/t20190506_37971.html查询入口:zkweb/login.html北京查询时间:6月9日开始 查询公告:html/selfstudy/cjfb/cjsj/查询入口:portal/login.jsp安徽查询时间:4月29日开始 查询公告:gdjyzxks/3311.htm查询入口: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19年10月湖北自考成绩查询入口已于今日(11月13日)开通,关注“湖北自考一站通”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得自考成绩,自考政策最新消息。10月份自考成绩查询成绩入口:portal-web/login (复制网址到浏览器打开),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即可查询。一、自考成绩复查时间及方式申请复查时间:11月14日-20日。复查方式:进入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申请复查。成绩复查内容:计分是否正确;有无漏评;是否有违规记录或者其它异常情况等。二、违规处理通知关于本次考试违规考生的处理决定已同时在网上公布,在本次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处理决定,如考生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在1月15日-12月6日期间,向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提出复核申请。三、毕业申请1、申请时间2019年下半年湖北省自考毕业证实行网上办理,办理工作分为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①考生网上申请时间:11月13日-11月24日;②信息确认时间:11月15日-11月25日;③毕业证网上审核时间:11月25日-2020年1月2日。2、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毕业:①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并在考籍所在地办理注册现场确认手续;②申请毕业的准考证下所有合格课程及学分符合申请毕业专业的考试计划;③外省转入考生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④如存在考试违规记录的,已达到推迟毕业年限,并且已重新取得违规课程的合格成绩;⑤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含专升本、专本连读)专业毕业的须完成前置学历验证。2020年4月自考火热报名中,欢迎各位考生咨询湖北升本信息服务中心的老师了解相关信息。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19年4月湖北自考报名入口2月21日开通,本次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开始时间为2019年2月21日14:00,截止时间为3月5日23:59。考生可以通过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报考。点击页面左下角进入: 湖北自考报名入口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再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再报考课程。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课程,专科和本科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湖北自考报名报考方式及流程:(1)报名报考全部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实行网上注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2)湖北自考报考流程。新生网上报考流程: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新生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此前已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此前未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在籍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仔细阅读\”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须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19湖北自考时间表今天

湖北自考考试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上半年:2月14日-3月7日网上报名,2月14日-3月5日网上注册及考生现场确认。4月15日-16日参加自学考试。

考试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下半年:8月22日-9月12日报名。网上报名,8月22日-9月10日网上注册考生现场确认;10月21日-22日参加自学考试。

湖北2022年10月自考理论课程考试时间:2022年10月21-25日,共5天。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考试时间:2022年10月29-30日。

参加自考考试要提前一周上自考网站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防疫要求做好防疫工作,参加考试时要带好口罩。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湖北省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在我省报名参加自学考试。一、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 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2.课程报考对象及要求: (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219.140.60.48:8096/portal-web/)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再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再报考课程。 (2)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课程,专科和本科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3.报名报考方式及流程: (1)报名报考全部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实行网上注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 (2)报考流程。 *上报考流程: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新生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已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未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在籍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仔细阅读“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须知”。 4.报名时间: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网上报考截止时间:上半年为2019年3月5日24时。 二、报考联系方式 1.各市、州自考办报考咨询电话: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荆州市:;荆门市:,2443849;咸宁市:,8255526;天门市:;潜江市:;仙桃市:;随州市:,3590918;鄂州市:;神农架林区:;孝感市:;黄冈市:;黄石市:;十堰市:,8654349;恩施州:。 2.根据鄂自考[2018]1号文件,自2018年起,我省原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须由原主考学校完成当年的社会助学专业登记后方可注册新生,纳入我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统一管理,新注册报考护理(专科)、护理学(本科)的行业在职人员可咨询武汉大学健康学院(电话:);新注册报考畜牧兽医(专科)、动物医学(本科)的行业在职人员可咨询华中农业大学(电话:)。原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在籍考生相关过渡工作仍可咨询原行业(部门)委托单位,具体咨询电话如下: 湖北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报考咨询电话:;湖北省司法厅委托:监所管理,报考咨询电话:;湖北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报考咨询电话:;湖北省运输与物流协会委托:物流管理,报考咨询电话:/85587561;中国市场协会委托:销售管理,报考咨询电话:、87855505;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委托:金融管理、商务管理,报考咨询电话:;湖北省地质勘查开发局委托:地质工程,报考咨询电话:,84730252。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9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13-14日,2019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0-21日。因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课改调整,分原计划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和新课改专业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表一至表六。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四、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市(州、林区)政府所在地。 五、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教材供应 根据全国考办有关规定,为保证教材供应质量,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不得购买、使用盗版教材。各助学机构和广大考生应严格执行全国考办有关规定,自觉购买正版教材,严禁购买、使用盗版教材。我省自学考试教材发行供应咨询电话:。 七、考生报考须知 1.2019年4月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考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14日,具体考试课程及时间以“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为准。 2.2019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考课程安排两次考试,时间分别在4月20-21日,10月26-27日。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及其他机考课程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报考(网上报考截止日期前)。 3.为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多种形式学习资源,《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代码04741)教材大纲中首次引入慕课学习资源——中国大学MOOC平台的《计算机网络》课程,慕课《计算机网络》课程学习资源内容与自学考试《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考核内容契合度高,配有作业练习,教师答疑,考生可根据需要登录该平台免费学习,在线学习网址:。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教职成厅[2018]1号)和《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说明(2018年版)>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年版)>的通知》(鄂自考[2018]3号)文件精神,原专业计划在2018年、2019年继续安排课程考试实行专业过渡。根据我省开考实际,2019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新课改专业(专科、本科)汇总表详见附件1表七,2019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课改专业汇编目录详见附件1表八,自2020年起,原专业计划不再安排课程考试,原专业在籍考生在过渡期间不能完成原计划课程考试的,可依据《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进行过渡,且均按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5.根据教试中心函[2017]122号文件及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学前教育考试计划调整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学前教育(专科、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鄂考委办[2017]1号),自2018年4月起,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按调整后的考试计划安排课程考试,原已考课程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过渡。 6.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等7门课程的通知》(考委[2014]5号)要求,自2016年1月起,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课程代码:00053,5学分)”、“金融市场学(课程代码:00077,5学分)”、“涉外经济法(课程代码:00099,4学分)”、“外经贸经营与管理(课程代码:00101,4学分)”、“国际企业管理(课程代码:00148,6学分)”、“政府、政策与经济学(课程代码:00937,6学分)”“企业定价(课程代码:00180,4学分)”等7门课程。凡上述课程未合格的在籍考生,均按照停考顶替方案要求参加相应课程考试,已经合格的考生可按照原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停考课程顶替方案详见鄂考委办[2015]1号文件附件。 7.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包装艺术设计等88个专业的通知》(考委[2015]8号)要求,林学(090201)、种植(090125)、养殖(090502)、农村社会化服务(090628)等4个专业,2017年停止安排考试,2019年起不再颁发上述专业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继续报考。 8.根据全国考委2011年10月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精神,自2012年10月年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原则上不再加考课程,确需加考的,由该专业主考学校确定加考课程并组织考试。 9.从2015年5月起,房屋建筑工程(专科)、建筑工程(专升本)、企业财务管理(专科、专升本)等四个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由面向社会开考转为面向学校开考,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自2015年5月起停止向社会接纳新生。2015年5月以前注册的尚未毕业的社会在籍考生,如需继续报考以上专业,在原考籍所在地办理在籍注册手续,按照新的专业考试计划报考,原已考课程过渡办法按照鄂自考[2017]2号过渡。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办咨询电话:,87156706;信息发布网址:。 10.根据全国考委[2014]3号文件的规定,律师专业从2015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从2018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规定的顶替办法继续报考。律师专业停考的课程同时涉及到030302行政管理学专业(专升本)、030109监所管理专业(专升本)的部分课程调整。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附件2的规定,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具体是:00243民事诉讼法学顶替原00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05680婚姻家庭法顶替原00924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00261行政法学顶替原0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11.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调整“*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2014]3号)的文件精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调整为“*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自2015年10月起,安排“*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的考试,并启用相应的大纲和教材,“*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不再安排考试。已取得“*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合格成绩者,不再参加“*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试。 12.根据《关于取消中级职称直接报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通知》(鄂自考[2014]14号)的文件精神,我省不再接受无国家承认专科学历的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报考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原已持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报考了我省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在籍考生,在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前须按教育部现行规定,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13.我省于2011年启动“课程网络注册学习”试点工作,通过网络助学平台,采取过程评价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学业综合评价方式开展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即考生的课程最终成绩由网络学习过程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30%)和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组成。开展“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助学机构及联系方式: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湖北科技培训学院:,武汉电子信息专修学院:,武汉震旦法商专修学院:、湖北澳新教育专修学院:、湖北经济技术专修学院:、湖北财经专修学院:、黄冈师范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有意参加“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考生可与上述助学机构咨询联系。 14.考生应按自考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并打印“考试安排通知单”。考试时务必持“考试安排通知单”、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15.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16.实践课报考,考生在主考学校公告的实践课报名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实践课进行网上报考。实践课报考成功后,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清楚了解主考学校关于相关实践课考核的时间安排、具体要求(如毕业考核须先进行选题、开题、指导教师联系、向主考学校缴费等)等内容。考生有不明之处应及时向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咨询了解,或登录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17.前置学历验证和课程免考实行“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办理。其中课程免考每年办理2次,上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下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考生在公告的时间期限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逾期进入下一申请办理周期。具体办法和流程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有关湖北省自学考试相关通知公告。 18.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电话:、6888035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下载,网址分别为:。

全国自学考试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月,4月,7月和10月,每次最多能报考4门课程,湖北的考试时间为:1月8-9日 4月16-17日 7月3-4日 10月23-24日

2019湖北自考时间表及科目

自考每年开设4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不同地区可能有变动),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考试时间都是在周末。报考之初,首先要查看当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通常要本次考试的科目会在考前1个月公布,

湖北自考本科一般需要考试的课程比较多,自考本科课程的数量,每个专业都不一样,有些专业课程少,在13-15门左右,有些专业课程多达20门以上。

每次湖北省考试院都会发布相关的考试计划安排,届时大家可以登录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查看。

自考本科科目一共分为公共课、专业课、换考课程和毕业论文(设计)四个部分:

自考公共课一般在3-5门左右,基本上每个专业都要考《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这三门课程为必考公共课。

自考专业课一般在8-10门左右,专业课针对专业教学要求来设置的。有些专业课有必考和选考科目,考生可以根据自己学分的情况来选择考试课程。

换考课程大概在3-5门左右,自考本科的英语难度大,有些考生的英语不太好,为了提高通过率,考生可以选择几门其他课程来替代英语的学分。

最后就是毕业论文(设计),这也是自考毕业前的最后一关,考生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选择一个命题,就可以开始毕业论文(设计)。

自学考试每个考生需要参加的考试科目是比较多的,有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而这些课程的学分属必修课高一些,这些课程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只有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来好好学习,才能有更大的把握顺利的通过考试。

湖北自考考试科目数要根据具体的专业,专业不同,考试的科目数也不同,有的专业15门以上,有的专业10门左右。这个可以登录湖北省教育院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最新的考试计划和具体的课程,然后在根据考试计划和具体的课程做好相应的准备哦。希望可以帮到你,祝考试顺利!以上问答,由自考管家原创编辑,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湖北自考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2022年10月份报名时间为8月26日至9月5日,考试时间为10月21-23日。湖北自学考试每年举行四次考试,分别在1月、4月、7月、10月份。但并不是每个地区都考四次,有的地区只考4月和10月两次,也有些地区考三次。各地区的报名时间也不相同,要看当地自考办的安排。报考之初,首先要查看当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 湖北自考报考流程 1、报考手续 各地自学考试报有两种形式。有的地区实施网上报名,有的地区实施现场报名。 2、实施网上报名流程 1)登陆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 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考办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5)如有任何疑问请和当地自考办联系。 3、实施现场报名的流程 1)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2)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 3)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 4)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19湖北自考时间

广东自考成绩查询2019年4月广东省自学考试成绩将于5月15日15时公布,即时起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考试成绩。一、官微查询考生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或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即可查询考试成绩。二、系统查询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考试合格成绩和当次考试违规处理情况。三、网站查询登陆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按提示查询考试成绩。四、96040电话查询中国电信固话及手机用户,拨通96040(全省各地均可直拨,无需加区号),按2号键,根据语音提示输入准考证号码,即可查询考试成绩。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湖北自考成绩查询一、成绩查询时间湖北自考成绩查询时间:5月15号二、查询公告html/2019-05/12266.shtml二、成绩查询入口portal-web/login切记:查询自考成绩必须电脑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因同一时段访问人数较多,请避免同一高峰时段查询。温馨提示:手机查询不了,请电脑登录考生平台查询成绩。目前查询到的自考成绩是已经合并了网络学习加分后的最终成绩。三、注意事项(1)自考成绩复查申请:申请成绩复查的考生可在5月15日-21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申请复核,5月23日将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复查结果。成绩复查的内容包括:计分是否正确;有无漏评;是否有违规记录或者其它异常情况等。(2)考试违规复核申请:在本次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处理决定,如考生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在5月15日-5月22日期间,向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提出复核申请。这次考试结束了,准备下次考试或者要申请毕业的同学可以接着往下看:10月自考报名及考试时间一、2019年下半年湖北自考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2日-9月10日现场确认具体时间以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时间为准。二、统考课程考试时间:2019年10月19日-20日三、机考课程考试时间:2019年10月26-27日注意实践课程、毕业论文2019年上半年湖北省自考毕业证实行网上办理,办理工作分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自考毕业网上申请时间:5月17日~5月26日;2.自考毕业信息确认时间:5月20日~5月28日;3. 自考毕业毕业证网上审核时间:5月28日~2019年7月3日;许多考生都以为自考只要所有课程考完合格就能拿毕业证了,后面就不管了,导致拿毕业证时间延长。所以,课程全部考完的考生需要注意:自考通过≠毕业证书到手,在证书到手之前,各位同学还需要注意实践课程和毕业论文。1、自考实践课 自考中的实践课程是指主考院校对某门专业课程的检测,考生如果参加了有实践课程的理论课考试,那么实践课程是必考,不考的话,课程学分不完整,毕业审核的时候通不过,就拿不到毕业证。通常来说,自考实践课目需要到主考院校参加考核,比如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这是选考课程中的自考实践课目,当考生没有选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那么对应的实践课程也就不需要考核。2、毕业论文 所有本科段专业,都需要写毕业论文,这个和全日制大学的毕业论文没有什么区别。写好论文后,还需要到主考院校参加论文答辩。答辩不是小事情,答辩的质量决定了论文成绩,一定不可以再掉以轻心。无论何种选题,在做毕业论文时要注意社会调查研究,文献资料收集、阅读和整理、使用,包括提出论点、综合论证,只要准备充分,是可以通过的。湖北查询时间:5月15日开始 查询公告:html/2019-05/12266.shtml查询入口:portal-web/login河南查询时间:5月15日开始 查询公告:zkservice/default.aspx查询入口:zkservice/default.aspx广西查询时间:5月14日开始 查询公告:view/content_1148_24083.htm查询入口:gxzkweb/Page/Index.jsp贵州查询时间:5月13日开始查询公告:/222.85.224.179:9001黑龙江查询时间:5月13日开始查询公告:zk/zkxx/201901/t20190122_16722.htm查询入口:zk/江苏查询时间:5月13日开始 查询公告:查询入口:jseea_query/山西查询时间:5月10日开始 查询公告:news/201959/n512949573.html查询入口:zkdccjcx/zkdccjcx.aspx浙江查询时间:5月7日开始 查询公告:moban/index/index.html查询入口:Index/login.aspx?重庆查询时间:5月7日开始 查询公告:查询入口:四川查询时间:5月7日开始 查询公告:Html/201901/Newsdetail_921.html查询入口:html/SZCJ.htm青海查询时间:5月7日开始查询公告:zxks/tzgg2/1634.htm查询入口:Home/SelfIndex内蒙古查询时间:5月6日开始 查询公告:zxks/ggl/201905/t20190506_37971.html查询入口:zkweb/login.html北京查询时间:6月9日开始 查询公告:html/selfstudy/cjfb/cjsj/查询入口:portal/login.jsp安徽查询时间:4月29日开始 查询公告:gdjyzxks/3311.htm查询入口: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每年自考有两次,今年上半年的一次自考已经结束1、新生注册自考新生常年可注册,没有完成注册的,或者没有注册过的考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再到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然后才能报考课程。2、现场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新生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填写注册信息后,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新生现场确认必须要本人到场采像。现场确认时间一般在考前45天。只有新生现场确认之后才算报名成功,并形成准考证号。2019年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8月22日-9月6日3、自考网上报名已经注册完毕的在籍自考生须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完成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等一系列流程后,视为报名成功。 2019年10月份报名时间:8月22日-9月10日4、自考免考申请2018年1月1日之前报名注册考籍的考生,可以按照原政策申请公共基础科目免考。2018年1月1号以后的考生按照新课改专业考试计划执行,具体免考政策请咨询专业老师。2019年10月份免考办理时间:预计9月底5、打印考场通知单2018年10月起湖北省自考取消使用准考证,考生一律凭借考场通知单入场考试,考场通知单通常在开考前一周打印。考场通知单上有考试地点、考场号、座位号、考试日期等关键信息,考生在参加考试之前要仔细阅读。2019年10月预估时间:10月6、考试时间考生带上有效居民身份证、考场通知单和相关考试文具参加考试。统考课程考试时间:2019年10月19日-20日机考课程考试时间:2019年10月26-27日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 9:00—— 11:30;下午14:30——17:00 7、自考成绩查询考试结束约一个月后省考试院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成绩。2019年10月份成绩查询时间:11月中旬8、自考考试复查考试成绩发布一周内,如对成绩存在异议,可以在考生服务平台申请成绩复查,成绩发布两周后公布成绩复查结果2019年10月考试复查时间:11月下旬9、自考论文答辩考生要7-8月根据主考学校发布的通知或指示完成论文撰写,然后在9-10月进行论文答辩。2019年10月论文答辩时间:9-10月,视主考院校而定。10、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学位英语报考当考生将所报专业内的所有科目考过(60分)即可申请毕业。所有科目包括:笔试科目、实践科目、毕业论文。更多关于湖北自考信息可以关注湖北学历在线网: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湖北省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在我省报名参加自学考试。一、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 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2.课程报考对象及要求: (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219.140.60.48:8096/portal-web/)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再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再报考课程。 (2)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课程,专科和本科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3.报名报考方式及流程: (1)报名报考全部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实行网上注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 (2)报考流程。 *上报考流程: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新生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已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未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在籍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仔细阅读“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须知”。 4.报名时间: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网上报考截止时间:上半年为2019年3月5日24时。 二、报考联系方式 1.各市、州自考办报考咨询电话: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荆州市:;荆门市:,2443849;咸宁市:,8255526;天门市:;潜江市:;仙桃市:;随州市:,3590918;鄂州市:;神农架林区:;孝感市:;黄冈市:;黄石市:;十堰市:,8654349;恩施州:。 2.根据鄂自考[2018]1号文件,自2018年起,我省原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须由原主考学校完成当年的社会助学专业登记后方可注册新生,纳入我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统一管理,新注册报考护理(专科)、护理学(本科)的行业在职人员可咨询武汉大学健康学院(电话:);新注册报考畜牧兽医(专科)、动物医学(本科)的行业在职人员可咨询华中农业大学(电话:)。原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在籍考生相关过渡工作仍可咨询原行业(部门)委托单位,具体咨询电话如下: 湖北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报考咨询电话:;湖北省司法厅委托:监所管理,报考咨询电话:;湖北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报考咨询电话:;湖北省运输与物流协会委托:物流管理,报考咨询电话:/85587561;中国市场协会委托:销售管理,报考咨询电话:、87855505;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委托:金融管理、商务管理,报考咨询电话:;湖北省地质勘查开发局委托:地质工程,报考咨询电话:,84730252。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9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13-14日,2019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0-21日。因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课改调整,分原计划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和新课改专业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表一至表六。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四、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市(州、林区)政府所在地。 五、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教材供应 根据全国考办有关规定,为保证教材供应质量,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不得购买、使用盗版教材。各助学机构和广大考生应严格执行全国考办有关规定,自觉购买正版教材,严禁购买、使用盗版教材。我省自学考试教材发行供应咨询电话:。 七、考生报考须知 1.2019年4月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考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14日,具体考试课程及时间以“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为准。 2.2019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考课程安排两次考试,时间分别在4月20-21日,10月26-27日。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及其他机考课程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报考(网上报考截止日期前)。 3.为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多种形式学习资源,《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代码04741)教材大纲中首次引入慕课学习资源——中国大学MOOC平台的《计算机网络》课程,慕课《计算机网络》课程学习资源内容与自学考试《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考核内容契合度高,配有作业练习,教师答疑,考生可根据需要登录该平台免费学习,在线学习网址:。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教职成厅[2018]1号)和《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说明(2018年版)>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年版)>的通知》(鄂自考[2018]3号)文件精神,原专业计划在2018年、2019年继续安排课程考试实行专业过渡。根据我省开考实际,2019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新课改专业(专科、本科)汇总表详见附件1表七,2019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课改专业汇编目录详见附件1表八,自2020年起,原专业计划不再安排课程考试,原专业在籍考生在过渡期间不能完成原计划课程考试的,可依据《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进行过渡,且均按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5.根据教试中心函[2017]122号文件及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学前教育考试计划调整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学前教育(专科、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鄂考委办[2017]1号),自2018年4月起,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按调整后的考试计划安排课程考试,原已考课程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过渡。 6.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等7门课程的通知》(考委[2014]5号)要求,自2016年1月起,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课程代码:00053,5学分)”、“金融市场学(课程代码:00077,5学分)”、“涉外经济法(课程代码:00099,4学分)”、“外经贸经营与管理(课程代码:00101,4学分)”、“国际企业管理(课程代码:00148,6学分)”、“政府、政策与经济学(课程代码:00937,6学分)”“企业定价(课程代码:00180,4学分)”等7门课程。凡上述课程未合格的在籍考生,均按照停考顶替方案要求参加相应课程考试,已经合格的考生可按照原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停考课程顶替方案详见鄂考委办[2015]1号文件附件。 7.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包装艺术设计等88个专业的通知》(考委[2015]8号)要求,林学(090201)、种植(090125)、养殖(090502)、农村社会化服务(090628)等4个专业,2017年停止安排考试,2019年起不再颁发上述专业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继续报考。 8.根据全国考委2011年10月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精神,自2012年10月年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原则上不再加考课程,确需加考的,由该专业主考学校确定加考课程并组织考试。 9.从2015年5月起,房屋建筑工程(专科)、建筑工程(专升本)、企业财务管理(专科、专升本)等四个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由面向社会开考转为面向学校开考,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自2015年5月起停止向社会接纳新生。2015年5月以前注册的尚未毕业的社会在籍考生,如需继续报考以上专业,在原考籍所在地办理在籍注册手续,按照新的专业考试计划报考,原已考课程过渡办法按照鄂自考[2017]2号过渡。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办咨询电话:,87156706;信息发布网址:。 10.根据全国考委[2014]3号文件的规定,律师专业从2015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从2018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规定的顶替办法继续报考。律师专业停考的课程同时涉及到030302行政管理学专业(专升本)、030109监所管理专业(专升本)的部分课程调整。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附件2的规定,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具体是:00243民事诉讼法学顶替原00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05680婚姻家庭法顶替原00924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00261行政法学顶替原0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11.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调整“*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2014]3号)的文件精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调整为“*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自2015年10月起,安排“*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的考试,并启用相应的大纲和教材,“*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不再安排考试。已取得“*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合格成绩者,不再参加“*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试。 12.根据《关于取消中级职称直接报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通知》(鄂自考[2014]14号)的文件精神,我省不再接受无国家承认专科学历的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报考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原已持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报考了我省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在籍考生,在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前须按教育部现行规定,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13.我省于2011年启动“课程网络注册学习”试点工作,通过网络助学平台,采取过程评价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学业综合评价方式开展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即考生的课程最终成绩由网络学习过程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30%)和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组成。开展“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助学机构及联系方式: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湖北科技培训学院:,武汉电子信息专修学院:,武汉震旦法商专修学院:、湖北澳新教育专修学院:、湖北经济技术专修学院:、湖北财经专修学院:、黄冈师范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有意参加“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考生可与上述助学机构咨询联系。 14.考生应按自考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并打印“考试安排通知单”。考试时务必持“考试安排通知单”、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15.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16.实践课报考,考生在主考学校公告的实践课报名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实践课进行网上报考。实践课报考成功后,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清楚了解主考学校关于相关实践课考核的时间安排、具体要求(如毕业考核须先进行选题、开题、指导教师联系、向主考学校缴费等)等内容。考生有不明之处应及时向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咨询了解,或登录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17.前置学历验证和课程免考实行“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办理。其中课程免考每年办理2次,上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下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考生在公告的时间期限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逾期进入下一申请办理周期。具体办法和流程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有关湖北省自学考试相关通知公告。 18.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电话:、6888035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下载,网址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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