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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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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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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200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班招生简章(专升本)专本套读 湖大主考湖北大学是湖北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全省最早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五所主考院校之一,近20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十余万名自学考试各类专门人才。为了进一步满足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提高自学考试质量,经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今年增加7个专科起点本科专业面向高职高专毕业生(或高职高专在读学生)招生。 一、办学形式 注册全日制自考学籍,双休日学习,学制二年。按自学考试开考计划组织教学考试,考试课程全部合格,颁发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验印、湖北大学附署的本科文凭,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由湖北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手续 1、 招生对象:大专毕业生、大专在读学生 2、 学费:两年5000元;资料费、考务费预收1000元,毕业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 学生持大专毕业证(在校生凭学校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时 缴学费2500元、资料费和考务费1000元,共计3500元。另交1寸、2寸黑白照片各4张。 4、 报名时间:2004年10月25日截止。 三、录取办法及要求 1、学生自愿报名,学校审查并报省自考办注册备案,然后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2、各专业招生不满50人不开班,不足50人的专业与相关专业合并。学生可根据意愿选择转专业。 四、与考生交流 1、管理形式 湖北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全面负责学生的教学计划制定、考务与考籍管理。 2、考试形式 每年有元月份、四月份、七月份、十月份四次考试机会。每次考试由湖北大学统一报名,省、市自考办就近安排考试。本科段教学计划规定的专业课程,三分之一由湖北大学与省自考办考试相互沟通,剩下课程由省自考办统一组织考试。非直接专业报考的学生,须加试三门课程,考试由湖北大学组织。 3、转免考 注册录取的考生,大专学习阶段已学的公共课(如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与本科段课程相同可免考;英语专业的大专生选读非英语本科专业英语(二)免考;计算机专业的大专生选读非计算机本科专业计算机有关课程免考;通过了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考生免考本专业的英语(二)。 参加社会长线考试合格的课程,可向原报考的当地自考办申请,省自考办审核办理转考。转免考全省统一时间为每年的3月1-15日或9月1-15日。 4、就业指导 学校提供就业信息,学生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参加校内外各种形式的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根据湖北省教育厅鄂毕〔2001〕005号文件的精神,毕业生经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后,可由省毕办统一签发《就业报到证》。学有余力、品学兼优的毕业生可以报考硕士研究生。 五、招生专业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3、大众传播 4、涉外秘书 5、生物工程 6、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方向) 7、行政管理(电子管理) 咨询电话:82720329 http: 报名地点:汉口胜利街310号学院成教部(老校区新办公楼一楼)。二○○四年十月 附:各专业开考课程。专业:大众传播 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3 英语(二) 14 4 公共关系学 4 5 政治学概论 6 6 中国文化概论 5 7 新闻学概论 6 8 传播概论 6 9 编辑学概论 7 10 知识产权通论 6 11 新闻摄影 5 12 外国新闻事业史 6 13 中外新闻作品研究 4 14 毕业考核非直接专业报考的学生,须加试三门课程,考试由湖北大学组织。加试课程待定。专业:涉外秘书 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3 计算机应用基础 4 4 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 6 5 国际商务谈判 5 6 中国文化概论 5 7 秘书参谋职能概论 6 8 中外秘书比较 6 9 商务英语 7 秘书英语 6 10 西方文化概论 4 11 涉外秘书学 4 12 涉外秘书案例 4 13 涉外文书写作与处理 6 14 毕业考核非直接专业报考的学生,须加试三门课程,考试由湖北大学组织。加试课程待定。“9”任选一门。专业:生物工程 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3 高等数学(工本) 10 4 管理学原理 6 5 工程制图 4 6 物理化学(二) 10 7 分子生物学 6 8 发酵工艺学 5 9 微生物遗传与育种 5 10 生化工程 4 11 生物制药学 5 12 生物工程综合实验13 生物工程综合实习14 毕业考核非直接专业报考的学生,须加试三门课程,考试由湖北大学组织。加试课程待定。专业:行政管理(电子管理) 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3 英语(二) 14 4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4 5 组织行为学 4 6 行政管理学 6 7 国家公务员制度 4 8 公共政策 4 9 行政组织理论 4 10 领导科学 4 11 西方行政学说史 4 12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7 13 管理信息系统 5 14 公共经济学 3 15 行政案例分析 3 16 电子政务 5 17 毕业考核非直接专业报考的学生,须加试三门课程,考试由湖北大学组织。加试课程待定。专业: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2 英语(二) 14 3 高等数学(二) 9 4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4 5 市场营销学 5 6 金融市场学 5 7 金融理论与实务 6 8 资产评估 4 9 高级财务会计 6 10 审计学 4 11 会计制度 5 12 审计准则 4 13 注册会计师审计案例 5 14 毕业考核15 财务管理学(加试课程) 6 16 中级财务会计(加试课程) 8 17 成本会计(加试课程) 5 18 管理会计(一)(加试课程) 6 非直接专业报考的学生,须加试三门课程,考试由湖北大学组织。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3 英语(二) 14 4 高等数学(工本) 10 5 物理(工) 6 6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3 7 离散数学 4 8 计算机系统结构 4 9 操作系统 5 10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4 11 数据结构 4 12 软件工程 4 13 计算机网络与通信 6 14 数据库系统原理与技术 6 15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5 16 毕业考核17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加试课程) 4 18 数据库及其应用(加试课程) 4 19 计算机应用技术(加试课程) 5 非直接专业报考的学生,须加试三门课程,考试由湖北大学组织。专业:环境艺术设计 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3 英语(二) 14 4 中国文化概论 5 5 建筑工程管理与法规 4 6 工程图学 3 7 中外建筑史 5 8 人机工程学 3 9 规划设计基础 4 10 计算机辅助设计(二) 4 11 形态与空间造型 5 12 室内环境设计 6 13 建筑环境艺术设计 5 14 公共环境艺术设计 6 15 园林艺术学 5 16 毕业考核17 素描(三)(加试课程) 3 18 色彩(加试课程) 3 非直接专业报考的学生,须加试三门课程,考试由湖北大学组织。

在湖北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其中,报名参加独立本科段(专升本)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动在职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单科考试、学分累计的办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按规定计算学分。全部课程考试(含实践性环节和毕业考核)合格,经鉴定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上查询,学历得到世界多个国家认可。 一、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在湖北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其中,报名参加独立本科段(专升本)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2.课程报考对象及要求: (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址:)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方可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方可报考课程。 (2)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升本)专业课程,专科和专升本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3.报名报考方式及流程: (1)报名报考全部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实行网上注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 (2)报考流程。 新生网上报考流程: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新生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已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未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在籍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仔细阅读“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须知”。 4.报名时间: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现场确认时间:上半年为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3月5日;下半年为2017年 8月22日至2017年 9月10日。(具体时间以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网上报考截止时间:上半年为2017年3月7日,下半年为2017年9月12日。 二、报考联系方式1.各市、州自考办报考咨询电话: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荆州市:;荆门市:0724-2447468,2443849;咸宁市:,8255526;天门市:;潜江市:;仙桃市:;随州市:,3590918;鄂州市:;神农架林区:;孝感市:;黄冈市:;黄石市:;十堰市:,8654349;恩施州:。 2.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报考咨询电话: 湖北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报考咨询电话:; 湖北省司法厅委托:监所管理,报考咨询电话:; 湖北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报考咨询电话:; 湖北省运输与物流协会委托:物流管理,报考咨询电话:,85587561转6042,6035; 中国市场协会委托:销售管理,报考咨询电话:、87855505; 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委托:金融管理、商务管理,报考咨询电话:; 湖北省地质勘查开发局委托:地质工程,报考咨询电话:,84730252。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7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15-16日,2017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1-22日。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表一至表八。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 9:00—— 11:30;下午14:30——17:00。 四、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市(州、林区)政府所在地。 五、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教材大纲供应根据全国考办有关规定,为保证教材供应质量,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不得购买、使用盗版教材。我省自学考试教材由湖北启源招生考试发行有限公司发行供应(咨询电话:)。各助学机构和广大考生应严格执行全国考办有关规定,自觉购买正版教材,严禁购买、使用盗版教材。 七、考生报考须知 1. 2017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2次考试,时间分别在4月15-16日、10月21-22日;2017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考课程安排2次考试,时间分别在4月和10月,具体考试课程及时间以“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为准。 2.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及其他机考课程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报考(网上报考截止日期前)。 3.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等7门课程的通知》(考委[2014]5号)要求,自2016年1月起,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课程代码:00053,5学分)”、“金融市场学(课程代码:00077,5学分)”、“涉外经济法(课程代码:00099,4学分)”、“外经贸经营与管理(课程代码:00101,4学分)”、“国际企业管理(课程代码:00148,6学分)”、“政府、政策与经济学(课程代码:00937,6学分)”“企业定价(课程代码:00180,4学分)”等7门课程。凡上述课程未合格的在籍考生,均按照停考顶替方案要求参加相应课程考试,已经合格的考生可按照原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停考课程顶替方案详见鄂考委办[2015]1号文件附件。4.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包装艺术设计等88个专业的通知》(考委[2015]8号)要求,林学(090201)、种植(090125)、养殖(090502)、农村社会化服务(090628)等4个专业,2017年停止安排考试,2019年起不再颁发上述专业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相近专业继续学习考试。 5.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自2017年起,我省不再安排如下20个专业的课程考试,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相近专业继续学习考试。专科段专业12个:通信技术(080706)、园艺(090104)、公关关系(050303)、小学教育(040103)、财税(020103)、基础教育(中文方向)(040119)、采购与供应管理(020265)、餐饮管理(020118)、劳动和社会保障(020231)、中小企业经营管理(020319)、移动商务技术(080786)、嵌入式技术(080788);独立本科段专业8个:通信工程(080707)、计算机软件(080719)、采购与供应管理(020282)、餐饮管理(020119)、劳动和社会保障(020232)、中小企业经营管理(020320)、移动商务技术(080787)、嵌入式技术(080789)。6.根据全国考委2011年10月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精神,自2012年10月年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原则上不再加考课程,确需加考的,由该专业主考学校确定加考课程并组织考试。7.护理学专业(专科N100701、独立本科段N100702)考试计划现已调整,已执行课改后的新专业考试计划,详细情况咨询报考单位)。8.从2015年5月起,房屋建筑工程(专科)、建筑工程(独立本科段)、企业财务管理(专科段、独立本科段)等四个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由面向社会开考转为面向学校开考,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自2015年5月起停止向社会接纳新生,新生到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办办理注册报名手续。2015年5月以前注册的尚未毕业的社会在籍考生,如需继续报考以上专业,须将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入武汉理工大学重新办理注册手续,按照新的专业考试计划报考。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办咨询电话:,87156706;信息发布网址:。9.根据全国考委[2014]3号文件的规定,律师专业从2015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从2017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规定的顶替办法继续报考。律师专业停考的课程同时涉及到030302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030109监所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部分课程调整。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附件2的规定,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具体是:00243民事诉讼法学顶替原00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05680婚姻家庭法顶替原00924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00261行政法学顶替原0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10.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调整“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2014]3号)的文件精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自2015年10月起,安排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的考试,并启用相应的大纲和教材,“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不再安排考试。已取得“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合格成绩者,不再参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试。11.根据《关于取消中级职称直接报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的通知》(鄂自考[2014]14号)的文件精神,我省不再接受无国家承认专科学历的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原已持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报考了我省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的在籍考生,在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前须按教育部现行规定,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12.我省于2011年启动“课程网络注册学习”试点工作,通过全国考办批准的远程交互式网络助学平台,为学习者提供由主考学校开发的优质课件资源,集教学、学习过程控制和学习效果评价于一体,实现线上学习与线下辅导的有机结合,采取过程考核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学业综合评价方式,即考生的课程最终成绩由网络学习过程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和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组成。开展“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助学机构及联系方式: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湖北科技培训学院:,武汉电子信息专修学院:,武汉震旦法商专修学院:、湖北澳新教育专修学院:、湖北经济技术专修学院:、湖北财经专修学院:、黄冈师范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有意参加“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考生可与上述助学机构咨询联系。 13. 考生应按当地自考办(或委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考试安排通知单”,或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并打印“考试安排通知单”。考试时务必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14.考试成绩由市、州、县(区)自考办通知考生本人或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15.实践课报考,考生在主考学校公告的实践课报名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实践课进行网上报考。实践课报考成功后,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清楚了解主考学校关于相关实践课考核的时间安排、具体要求(如毕业考核须先进行选题、开题、指导教师联系、向主考学校缴费等)等内容。考生有不明之处应及时向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咨询了解,或登录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16.前置学历验证和课程免考实行“考试服务平台”网上办理。其中课程免考每年办理2次,上半年网上申请时间为3月1-31日,下半年网上申请时间为9月1-30日。考生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逾期不受理。具体办法和流程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有关湖北省自学考试相关通知公告。17.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电话:、6888035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下载,网址分别为:;。

在湖北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其中,报名参加独立本科段(专升本)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自学考试的流程如下:1、确定想学的专业;2、登录当地教育考试院确定报名时间和具体的课程;3、自考是没有学历、时间、年龄和户籍的限制。4、每年的4月和10月的中下旬是自考的考试时间,基本是安排在双休日;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单科考试、学分累计的办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按规定计算学分。全部课程考试(含实践性环节和毕业考核)合格,经鉴定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6、第一次参加自考的同学需要去当地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照片采集等。以上就是自考的一些大致流程,如果是对自考完全不了解的话,自己的学习时间有限的情况下还是建议选择一家靠谱的助学机构,这样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在其他地方,留下复习的时间会更多。以上问答,由自考管家原创编辑,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湖北大学自考办归属于继续教育学院管辖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电话:

就在武测里,华中师范大学正门对面,武昌电脑城旁边

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电话

可以拨打武汉大学主考专业自考专升本报名联系电话

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29号。联系方式:培训管理:(咨询)/68778016(投诉);学历教育:(招生)/68778597(教学)/68778365(学籍、毕业、学历认证)(成人学位)/68778379(学生档案、出国成绩)自学考试:(网络助学)/68778950(自考考务)/68778377(自考毕业)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继续教育中心:;全国干部教育培训中心:/68776546(传真)行业培训中心:/68778204;教育培训中心:/68775422;师资培训中心:/68753461/68755987(教师进修)考试中心:(咨询);以上问答,由自考管家原创编辑,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你不会是要读武大的自考吧?!我也是今年的自考生,咨询了一些老师,他们都说武汉大学是211工程,办不了自考的啊。。。我觉得这个老师860259096还可以,你觉得还需要咨询的话可以加她。希望对你有帮助啊!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动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单科考试、学分累计的办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课程)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以后的考试。全部课程考试(含实践性环节和毕业考核)合格,经鉴定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自考毕业证书得到世界多个国家认可。 一、报名时间及报考对象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0—25日。各地自考办可根据需要安排补报名,补报名时间见各地自考办通知。 报考对象:在湖北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公民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名地点及手续 1.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到全省各市、州、县自考办设置的报名点报名。系统委托开考的专业由系统委托部门组织报名,考生到系统委托单位在全省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各市、州、县自考办不办理系统委托开考专业考生的报名手续。 系统委托开考专业:(1)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的基础科段—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养殖、种植、农村社会化服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省烹饪协会委托:餐饮管理;省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委托: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中国市场协会委托:销售管理;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委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 (2)独立本科段和本科专业的本科段—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省司法厅委托:监所管理;省公安厅委托:公安管理、刑事侦察;省统计局委托:经济学、调查与分析;省烹饪协会委托:餐饮管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省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委托: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中国市场协会委托:销售管理;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委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 2.已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凭准考证报名。新生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根据所公布的专业、课程,认真填写“湖北省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要求内容填写准确,字迹工整。 3.独立本科段和本科专业的本科段接纳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的毕业生报名, 根据全国考委2011年10月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精神,自2012年10月年起,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原则上不再加考课程,确需加考的,由主考学校确定加考课程并组织考试;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请广大考生报名前向所报专业的主考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有关加考政策问题。 4.考生每报考1门课程,交纳考试费30元,系统委托开考专业还应交纳考试补助费18元。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2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0、21日。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表二、表三。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注意,根据教考试办函[2011]5号文件的规定,从2012年1月考试开始,统考的考试时间调整为:上午9:00开始考试,11:30结束;下午14:30开始考试,17:00结束。 四、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统一布置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自考办组织,考点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和经批准的县市政府所在地。 五、有关说明 1.按全国考办要求,自2008年10月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进行调整,调整后统称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基础科段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2门课程,共6学分,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03706,2学分)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形势与政策”的内容列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其考试分数比重约占5%,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前6个月以内的国内外时事。 独立本科段专业和本科专业本科段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2门课程,共6学分,包括“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03708,2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4学分)。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鄂考委办[2007]20号文件。 2.从2008年 10月起,省电大委托的“应用文科”专科专业并入汉语言文学专科专业,面向社会开考;省电信局委托的“通信技术”专科专业和“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转为面向社会开考;省农业厅委托的“高效农业”和“农业推广”专科专业并入“农学”专科专业,面向社会开考,“农业推广”独立本科段专业并入“农学”独立本科段专业,面向社会开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开考的“公共事业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并入行政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面向社会开考;宜昌市水利水电局委托开考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转为面向社会开考;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开考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转为面向社会开考;省邮管局委托开考的“邮电管理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并入“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面向社会开考;省卫生厅委托开考的“卫生事业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并入行政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面向社会开考。省畜牧局委托开考的“动物性食品卫生检疫”专科专业并入“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专科专业,继续以系统委托形式开考。以上各专业课程衔接情况详见鄂考委办[2008]14号文件。 3.从2009年元月起,省公安厅委托的“刑事侦查”专科专业停考,该专业不再接受考生报名。 4.从2009年元月起,面向社会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投资理财(独立本科段)、土木工程(独立本科段)两个专业。主考学校分别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专业代码分别为020177、080825。以上两个专业的详细专业考试计划见鄂考委办[2008]11号文件。 5.从2010年10月起,受省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委托,我省首次开考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主考学校是武汉大学,专科代码为020265,独立本科段代码为020282,专业考试计划见鄂考委[2010]3号文件。报名工作由省道路运输行业协会负责,咨询电话:。 6.从2011年10月起,受中国市场协会委托,我省首次开考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主考学校是武汉大学,专科代码为020313,独立本科段代码为020314,专业考试计划见考委[2009]5号文件。报名工作由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培训中心(中国市场协会武汉办事处) 负责,咨询电话:。 7.从2012年元月起,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委托,我省首次开考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主考学校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专科代码为020319,独立本科段代码为020320,专业考试计划见考委[2011]2号文件。报名工作由全国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项目办公室湖北办事处负责,。 8.我省自学考试每年集中四次时间报名。5月10—20日报考当年7月份考试,6月10—25日报考当年10月份考试, 11月10—20日报考次年1月份考试,12月10—25日报考次年4月份考试。各地自考办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补报名时间。 9.根据需要,2012年部分课程考试使用大纲和教材将进行调整,具体情况见当次《自学考试课程教材、大纲使用情况表》,请有关部门做好现行使用教材大纲和新教材大纲衔接和供应工作。 10.面向社会开考的政治学(独立本科段)专业、饭店管理(专科)专业和系统委托开考的统计(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专科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科)专业已于2008年10月份停考,以上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报名。以上专业中政治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未毕业考生可转入思想政治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饭店管理(专科)专业未毕业考生可转入旅游管理(专科)专业、统计(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专科专业未毕业考生可转入会计(专科)专业继续参加考试。 11.凡符合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条件的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有关课程合格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参加考核。201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时间安排详见表一。 12.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理论考试合格者,持课程合格证书到各市、州自考办办理计算机应用基础上机实习(课程代码:00019)考核的报名手续(系统委托开考专业的武汉市考生到委托系统办理报名手续,各市、州考生到当地考办办理报名手续),2012年下半年上机实习考核报名时间见表一,考核定于2012年10月13、14日进行。 13.省自考办于2001年6月份开始进行“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无纸化考试”,该考试将“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笔试(课程代码:00018)和上机实习考核(课程代码:00019)合二为一;凡参加“无纸化考试”合格者可以不参加该课程笔试和上机实习。报名及考试地点设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汉口杨汊湖),考生可随时报名,集中安排考试。 14.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考试时间为每年11月,考生可到湖北省机械工程学会或其委托的资格认证工作站报名。 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考生可到湖北省统计局报名,取得调查分析师(初级、中级、高级)证书课程单科合格证书,可以在自考调查与分析本科专业中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考生可到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名,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课程与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 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考生可到湖北省餐饮协会(湖北经济学院) 报名,餐饮中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课程与餐饮管理专业专科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课程与餐饮管理本科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 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考生可到湖北省道路运输行业协会报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新华路36号),考生通过了中英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所规定的课程考试,由英国皇家采购与供应学会(英文缩写“CIPS”)颁发相应级别的CIPS证书(CIPS三级或四级证书),同时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考办)和中交协共同颁发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并与采购与供应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 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的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考生可到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培训中心(地址:武汉大学工学部10号教学楼二楼教学办公室)报名。考生通过了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所规定的课程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考办)和中国市场学会共同颁发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销售经理助理、销售经理、销售总监),并与销售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 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项目具体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为准(教育部考试中心社会考试网:),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项目是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对接的“双证书”项目,全部证书课程均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中的专业核心课程,凡通过证书课程考试的考生,可免考相应专业核心课程,获得专业课程学分。考生可到全国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项目办公室在我省设立的学习服务中心报名,具体请查询全国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项目网站(www.ksssme.org.cn)。 15、我省于2011年启动“课程网络注册学习”试点工作,“课程网络注册学习” 采取“网络+面授”的混合式教学方式,通过全国考办批准的远程交互式网络助学平台,为全体学习者提供由主考学校开发的优质课件资源,集教学、学习过程控制和学习效果评价于一体,实现线上学习与线下辅导的有机结合,对考生课程实施过程考核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评价方式,目前开展“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助学机构有: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湖北科技培训学院,武汉电子专修学院,武汉震旦法商专修学院。有意接受“课程网络注册学习”助学的考生可与上述助学机构咨询联系。 16、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文件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网址分别为: ;。 六、考生须知 1.考生应按当地自考办(或委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考试安排通知单”,并持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安排通知单参加考试。 2.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考试成绩由市、州、县自考办通知考生本人。考试合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日期内,持准考证到当地自考办指定地点领取课程合格证书。 4.申请转(免)考的考生请于每年3月1日—15日、9月1日—15日持转(免)考登记表、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或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向当地自考办提出申请,然后由各地自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审核手续。集中办理转(免)考手续时间为每年3月16—31日、9月16—30日。 5.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相关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者请于每年5月26日—6月4日、11月26日—12月4日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毕业生注册申报,信息现场确认时间详见当地自考办的通知。 6.自学考试咨询工作由各地自考办和行业委托部门负责,也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查询有关信息,网址为:

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公室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湖北省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在我省报名参加自学考试。一、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 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2.课程报考对象及要求: (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219.140.60.48:8096/portal-web/)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再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再报考课程。 (2)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课程,专科和本科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3.报名报考方式及流程: (1)报名报考全部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实行网上注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 (2)报考流程。 *上报考流程: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新生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已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未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在籍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仔细阅读“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须知”。 4.报名时间: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网上报考截止时间:上半年为2019年3月5日24时。 二、报考联系方式 1.各市、州自考办报考咨询电话: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荆州市:;荆门市:,2443849;咸宁市:,8255526;天门市:;潜江市:;仙桃市:;随州市:,3590918;鄂州市:;神农架林区:;孝感市:;黄冈市:;黄石市:;十堰市:,8654349;恩施州:。 2.根据鄂自考[2018]1号文件,自2018年起,我省原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须由原主考学校完成当年的社会助学专业登记后方可注册新生,纳入我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统一管理,新注册报考护理(专科)、护理学(本科)的行业在职人员可咨询武汉大学健康学院(电话:);新注册报考畜牧兽医(专科)、动物医学(本科)的行业在职人员可咨询华中农业大学(电话:)。原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在籍考生相关过渡工作仍可咨询原行业(部门)委托单位,具体咨询电话如下: 湖北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报考咨询电话:;湖北省司法厅委托:监所管理,报考咨询电话:;湖北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报考咨询电话:;湖北省运输与物流协会委托:物流管理,报考咨询电话:/85587561;中国市场协会委托:销售管理,报考咨询电话:、87855505;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委托:金融管理、商务管理,报考咨询电话:;湖北省地质勘查开发局委托:地质工程,报考咨询电话:,84730252。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9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13-14日,2019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0-21日。因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课改调整,分原计划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和新课改专业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表一至表六。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四、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市(州、林区)政府所在地。 五、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教材供应 根据全国考办有关规定,为保证教材供应质量,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不得购买、使用盗版教材。各助学机构和广大考生应严格执行全国考办有关规定,自觉购买正版教材,严禁购买、使用盗版教材。我省自学考试教材发行供应咨询电话:。 七、考生报考须知 1.2019年4月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考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14日,具体考试课程及时间以“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为准。 2.2019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考课程安排两次考试,时间分别在4月20-21日,10月26-27日。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及其他机考课程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报考(网上报考截止日期前)。 3.为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多种形式学习资源,《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代码04741)教材大纲中首次引入慕课学习资源——中国大学MOOC平台的《计算机网络》课程,慕课《计算机网络》课程学习资源内容与自学考试《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考核内容契合度高,配有作业练习,教师答疑,考生可根据需要登录该平台免费学习,在线学习网址:。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教职成厅[2018]1号)和《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说明(2018年版)>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年版)>的通知》(鄂自考[2018]3号)文件精神,原专业计划在2018年、2019年继续安排课程考试实行专业过渡。根据我省开考实际,2019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新课改专业(专科、本科)汇总表详见附件1表七,2019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课改专业汇编目录详见附件1表八,自2020年起,原专业计划不再安排课程考试,原专业在籍考生在过渡期间不能完成原计划课程考试的,可依据《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进行过渡,且均按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5.根据教试中心函[2017]122号文件及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学前教育考试计划调整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学前教育(专科、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鄂考委办[2017]1号),自2018年4月起,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按调整后的考试计划安排课程考试,原已考课程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过渡。 6.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等7门课程的通知》(考委[2014]5号)要求,自2016年1月起,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课程代码:00053,5学分)”、“金融市场学(课程代码:00077,5学分)”、“涉外经济法(课程代码:00099,4学分)”、“外经贸经营与管理(课程代码:00101,4学分)”、“国际企业管理(课程代码:00148,6学分)”、“政府、政策与经济学(课程代码:00937,6学分)”“企业定价(课程代码:00180,4学分)”等7门课程。凡上述课程未合格的在籍考生,均按照停考顶替方案要求参加相应课程考试,已经合格的考生可按照原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停考课程顶替方案详见鄂考委办[2015]1号文件附件。 7.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包装艺术设计等88个专业的通知》(考委[2015]8号)要求,林学(090201)、种植(090125)、养殖(090502)、农村社会化服务(090628)等4个专业,2017年停止安排考试,2019年起不再颁发上述专业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继续报考。 8.根据全国考委2011年10月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精神,自2012年10月年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原则上不再加考课程,确需加考的,由该专业主考学校确定加考课程并组织考试。 9.从2015年5月起,房屋建筑工程(专科)、建筑工程(专升本)、企业财务管理(专科、专升本)等四个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由面向社会开考转为面向学校开考,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自2015年5月起停止向社会接纳新生。2015年5月以前注册的尚未毕业的社会在籍考生,如需继续报考以上专业,在原考籍所在地办理在籍注册手续,按照新的专业考试计划报考,原已考课程过渡办法按照鄂自考[2017]2号过渡。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办咨询电话:,87156706;信息发布网址:。 10.根据全国考委[2014]3号文件的规定,律师专业从2015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从2018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规定的顶替办法继续报考。律师专业停考的课程同时涉及到030302行政管理学专业(专升本)、030109监所管理专业(专升本)的部分课程调整。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附件2的规定,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具体是:00243民事诉讼法学顶替原00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05680婚姻家庭法顶替原00924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00261行政法学顶替原0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11.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调整“*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2014]3号)的文件精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调整为“*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自2015年10月起,安排“*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的考试,并启用相应的大纲和教材,“*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不再安排考试。已取得“*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合格成绩者,不再参加“*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试。 12.根据《关于取消中级职称直接报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通知》(鄂自考[2014]14号)的文件精神,我省不再接受无国家承认专科学历的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报考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原已持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报考了我省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在籍考生,在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前须按教育部现行规定,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13.我省于2011年启动“课程网络注册学习”试点工作,通过网络助学平台,采取过程评价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学业综合评价方式开展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即考生的课程最终成绩由网络学习过程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30%)和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组成。开展“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助学机构及联系方式: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湖北科技培训学院:,武汉电子信息专修学院:,武汉震旦法商专修学院:、湖北澳新教育专修学院:、湖北经济技术专修学院:、湖北财经专修学院:、黄冈师范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有意参加“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考生可与上述助学机构咨询联系。 14.考生应按自考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并打印“考试安排通知单”。考试时务必持“考试安排通知单”、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15.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16.实践课报考,考生在主考学校公告的实践课报名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实践课进行网上报考。实践课报考成功后,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清楚了解主考学校关于相关实践课考核的时间安排、具体要求(如毕业考核须先进行选题、开题、指导教师联系、向主考学校缴费等)等内容。考生有不明之处应及时向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咨询了解,或登录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17.前置学历验证和课程免考实行“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办理。其中课程免考每年办理2次,上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下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考生在公告的时间期限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逾期进入下一申请办理周期。具体办法和流程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有关湖北省自学考试相关通知公告。 18.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电话:、6888035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下载,网址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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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自考办归属于继续教育学院管辖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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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老师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3年3月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工作即将展开,请考生注意时间点,通过“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办理。据了解,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前置学历验证和课程免考每年办理2次,此次上半年办理课程免考的前置学历查验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课程免考办理时间安排如下:考生网上申请时间为2023年3月1日-7日(工作日);考籍所在地网上确认时间为3月8日-14日(工作日);网上省级确认时间为3月15日-31日;课程免考结果发布时间为2023年4月3日。当次办理结束后,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查询免考办理结果。考试院提醒,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我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按照学历层次相当、课程相同或相近、学分相当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所学课程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进行确认。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合格成绩,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笔试合格成绩,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自学考试相关课程。我省免考课程学分不超过拟毕业专业最低学分的50%。如通过各种方式已办理的免考课程学分超过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要求的50%,考生应补考本专业相应理论课程补足差额学分方可申请毕业。具体办理流程请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ml/2023-02/13422.shtml湖北日报客户端,关注湖北及天下大事,不仅为用户推送权威的政策解读、新鲜的热点资讯、实用的便民信息,还推出了掌上读报、报料、学习、在线互动等系列特色功能。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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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自考专升(套)本?答:自考专升(套)本是为了填补专升本的空缺,也是为了利用教学资源,节省学生学习时间而推出的一种新的办学形式。即学生在读专科的同时,利用周末的时间完成本科段的学习,学制为两年。专科毕业的同时能获得一个自考本科文凭,该文凭国家承认,含金量高,国家规定其享受普通本科生待遇,可报考国家公文员、研究生考试、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等。2、自考文凭有用吗?国家承认学历吗?网上可以查的到吗?和普通本科文凭有什么区别? 1.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五章第25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第七章第25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按编号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3.全世界有20多个国家(含美国、英国、加拿大等)承认中国的自考文凭。4.与普通本科文凭待遇一样,法定没有区别。区别仅在于办学的形式不同。3、为什么自考本科文凭受到企业、国家、国际的重视?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举办的、权威性的学历考试。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一章第2条中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2.其毕业合格者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普通本科毕业生的水平是相当的。3.全国统一自学考试要求非常严格。因此文凭含金量高。4.自学考试更是对考生个人人格、品质、毅力、耐力及自我学习能力的一种考验和锻炼。体现出非常强的自我控制能力和自我学习能力。4、武汉大学的主考专业的专本套读有哪些优势?1.由学院本部优秀教师上课,教师十分熟悉所教课程,能充分把握专、本课程衔接,针对性强。2.普招3+2专升本,并且毕业证上有“专升本”字样,而专升本助学班文凭和四年制自考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是一样的。3.我院专本套读助学班一年的学费3500元,而全日制本科的学费一年需要5000—6000元。4.普招3+2专升本升学率限定在5%以内,需要读五年,全日制自考需要读四年。而专本套读只需要一年到两年就够了,学习优秀的学生专科毕业同时获得本科毕业证。5.专科生考研要毕业两年后才有资格,而获得专本套读本科文凭后可直接考研。5、这个课程班真实可靠吗?绝对可靠,我校开办自考助学班已逾十年,截止目前在籍自考学生超过2600人,办学过程中广泛获得社会各届认可,多次获得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武汉电视台、武汉教育电视台、湖北日报集团的嘉奖和好评。报读专本套读助学班的学生在武汉大学本校上课,由武汉大学的优秀师资授课.6、读这个班一定可以拿到毕业证吗?考试通不过怎么办?为了保障学生在学制两年期间顺利毕业,学校报名注册后签订《就读协议》,未能顺利毕业者我们将退还相应学习费用。只要平时按照老师的要求上课做笔记完成学习任务,认真复习就能够通过。一次不能够通过的学生,学校将统一组织补考,补考按省内助学班考务费标准48元/门收取补考费,直到通过为止。不收取重修课程费用。每次考试之前由老师组织串讲重点。7、毕业证是什么样的?学位证怎么获得? 毕业证书属于全国统一自考文凭,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委员会和主考院校武汉大学联合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的获得按照国家规定,三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单科不低于65分),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或英语四级。8、免考是怎么回事?部分在专科段学完并合格的课程与本科段课程名称及学分相同,由在读的专科院校出具书面证明并签字盖章,再由学院上报省考试院核实可免考。9、不拿专科毕业证可不可以拿的到本科毕业证?不可以。专本套读是把本科段的学习建立在专科毕业的基础之上的,所以学制才比较短。10、专科段和本科段专业不对口怎么办?跨专业报考需要加试2—3门课程,特别说明武汉大学主考专业中 “行政管理”专业任何专业报读均无需加试。11、一定要读两年吗?可以提前毕业吗?学制为两年是统一规定的。独立本科段的考试科目一般为14—16门,必须保证所有科目学习完毕。但真正读完的时间约为一年半左右,余下部分为写毕业论文时间。12、一年考几次?什么时间报名?考试是怎么安排的?1.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4、7、10月份四次。考试提前一个月时间报名。2.每次考试最多考五门,由学校统一安排、组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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