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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自学考试电话查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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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自学考试电话查询时间

2023年4月湖北自考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以登陆考试院进入自考系统查询,也可以直接登陆下面的入口直接查询。湖北自考单科及格分数是60分,满分为100分。2023年4月湖北自考成绩公布时间在几号2023年4月湖北自考成绩查询时间在5月16日公布。首先,湖北省自考办是查询成绩的主要入口。考生可以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进入自考成绩查询页面,在指定的时间段内输入个人的考号或者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会及时更新考生的成绩信息,考生只需按照提示操作即可查询到自己的成绩。其次,考生也可以通过湖北省自考办公布的其他渠道进行成绩查询。这包括短信查询、电话查询等方式。考生可以关注自考办的通知,了解具体的查询方式和时间,根据指引进行查询。以上内容为自考成绩查询时间,如有关于自考考试时间,成绩查询时间,备考攻略等相关学历提升问题,可以通过文章底页预留信息,可以通过咨询窗口或填写学历提升方案。湖北自考成绩查询入口点击链接:进入湖北自考成绩查询入口自学考试成绩不合格怎么办湖北自学考试不设补考。如果考试不合格,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对于成绩不合格的湖北自考考生,首先不要灰心丧气,应该冷静分析失败的原因,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以下是一些建议:首先,湖北自考考生仔细复核考试科目的答题情况。检查自己在考试中的失误和不足之处,了解自己的薄弱环节,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可以寻找相关的学习资料、参加辅导班或寻求老师的指导,提升自己在该科目上的水平。其次,合理规划学习时间和方法。湖北自考考生根据考试科目的难易程度和个人的时间安排,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合理安排每天的学习时间,结合自己的学习习惯和效率,湖北自考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和技巧。本文为自考成绩查询时间相关内容,想要了解自考的考生可以通过下方填写联系方式,会有专业的老师为您解答学历最佳提升方案。报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23年4月湖北自考成绩查询时间在2023年5月16日,届时考生可以登陆省教育考试院,进入自考栏目,输入考生准考证进行查询。湖北自考的考试科目有12-16门左右,及格分数是60分。2023年4月湖北自考成绩查询时间在什么时候湖北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4日至16日进行,湖北自考成绩将于5月16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成绩。湖北自考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情况下,可以自已申请成绩复核,可在5月16日至18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将于5月25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湖北2023年4月自考成绩怎么查询1.登录湖北教育考试院。2.进入自考管理系统页面后,点击“考生入口”进入个人主页。3.按照要求输入自考准考证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即可。湖北自考考试有几门课程湖北自考考试课程有12-16门左右,包括公共课,专业课和换考课等。根据不同的专业有不同的考试科目。例如:行政管理自考专业:计算机应用基础、人力资源管理(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管理心理学、公文写作与处理、政府经济管理概论、公共关系学、社会研究方法、大学语文、毛.........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英语(一)、政治学概论、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经济法概论(财经类)。报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湖北省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须知》,2022年4月湖北自考成绩查询时间为5月16日。点击进入:2022年4月湖北自考查分系统入口:年4月湖北自考成绩怎么查?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或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成绩。湖北自考历年成绩查询方法考生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考籍管理--专业成绩查询页面,可以选择一个本人的专业来查询成绩(如下图所示),成绩查询不出来请先在准考证管理中同步成绩。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湖北省自考电话查询时间

自考报名咨询电话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68880259。 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蔡甸区;东西湖区;汉南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东湖高新区。 黄石市;十堰市;荆州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随州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黄冈市;孝感市;咸宁市;神农架林区;恩施州。 其他有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阅有关文件和通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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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生服务热线电话为:027-68880351027-68880352027-68880353湖北教育考试院地址:武汉市武昌东湖路147号

湖北自考学历认证电话查询时间

你可以在学信网上找一下,上面应该有联系方式

湖北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生服务热线电话为:027-68880351027-68880352027-68880353湖北教育考试院地址:武汉市武昌东湖路147号

湖北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电话:

联系电话:

受理地址:湖北省教育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窗口(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   湖北省政府正对面)

联系电话: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夏季7、8月下午15:00-18:00,起止日期以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为准)

温馨提示:1、《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出具的时间周期较长,认证工作一般情况在申请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省外证书约90个工作日。申请认证前请预估办理周期,预留充裕时间。2、研究生考试报名、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自考毕业证申领、人事档案清理等事宜易使认证申请数量陡增,请备齐材料,尽早前往办理。3、每天9:30—12:00和14:30—16:30两个时段申请人员比较集中 ,易出现排队现象,建议申请人员尽量避开此高峰时段。4、请认真阅读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办事指南,提前准备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申请表可下载后打印(见附件),也可现场领取填写。5、单位集中办理的,请通过咨询电话提前预约。6、需对2014年6月30日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证书进行的认证,按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工作安排,2014年9月19日将完成信息录入,届时可携带相应材料办理认证。

一、认证项目

高等教育学历(毕业证书)认证

二、认证范围

(一)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二)成人高等教育学历

(三)网络高等教育学历 (四)自学考试学历

(五)军队院校高等教育学历

以下学历证书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1.非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如中等教育毕业证书、专业证书、学业证书等);

2.网络研究生学历证书、留学生学历证书;

3.任何有涂改的学历证书以及身份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与学历证书均不一致同时变更的;

4.年代久远(1981年以前)的学历证书、党校未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学历证书、军队院校非军籍期间就读的学历证书。

5. 已经在其他省份代理机构申请办理学历认证的,不得在我省进行重复申请。

三、申请材料

【基本材料】

1.《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下载或现场领取)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

3.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

4.委托需填写委托函(点击下载)、单位集中办理需出具介绍信附人员名单并盖公章

注意事项:

1.如毕业证书遗失,应到原毕业学校开具《毕业证明书》。学历证明书的样式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或结)业证明书”,填写内容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包括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证明书应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签发。高等教育学历证明属于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如为自考类毕业证书,需至省自考办开具《学历认定书》,并由发证学校开具《学历证明》,和复印《毕业生登记表》加盖公章)

2.以上基本材料必须提供,还需根据学历类别和毕业年份提供补充材料。请在递交申请前按照要求准备好,以避免来回奔波。

【补充材料】

1.1991年之前颁发的高校毕业证,需提供:

(1)颁证学校档案馆出具的学历证明,须经办人签字盖章并附办公电话;

(2)入校当年省招办盖章的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或本人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须有省招办公章)。

2.成人、网络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等证书申请认证,应同时对“专科”学历进行认证,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一项。

(1)前置学历(专科)已做过学历认证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或网络证书打印件;

(2)前置学历(专科)学信网上有学历信息的,提供前置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3)提供前置学历(专科)认证所需材料,同时对本专科进行认证。

3.以下两种情况需同时提供证书持有人的教师资格证明

(1)成人及网络教育毕业证书证书系“卫星电视教育”学历。

(2)证书系“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的”自考学历(注意:当年发证的认证申请,请按发证日期顺延5个月后办理)。

4.军队院校高等教育学历

(1)根据“是否现役”的情况,分别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复印件、退伍证或转业证复印件(如转业证丢失,请提供个人档案中的转业审批报告复印件)。

(2)个人档案中的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或入伍登记表复印件,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或学员登记表复印件。

(3)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需提供个人档案中士兵入学批准书复印件。

(4)属于1994年起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学校取得学历的,需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均需提供档案部门公章),如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学历认证申请表》上注明。

注:凡不符合国家教育委员会、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规定的,学历认证不予通过,并不予复议。

5.证书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不一致(2001年(含2001年)之后毕业的不予受理。)

5.1、如为公安部门更改了该人员的身份证号,需补充: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加盖派出所公章,有经办人签字及办公电话的证明原件,核验原件)。

5.2、如为在校期间学校填报错了该人员的出生年月,需补充:

(1)招生录取名册复印页(必须是含该生信息、学校及招办公章的名册单页,并加盖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公章。如为自考类证书,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

(2)学校书面证明(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为当时录错,并证明为同一人”的详细情况说明,盖章并附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3)自己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的原件或加盖红章的完整复印件。

6.证书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符(2001年(含2001年)之后毕业的不予受理。)

6.1、如为自己更改了姓名,并到公安部门进行了登记,需补充:

(1)户口本上有曾用名:提供与证书持有人出生日期一致的,含该人员现用名及曾用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核验原件,确保与复印件一致且无涂改现象);

(2)户口本上无曾用名:提供与证书持有人出生日期一致的公民姓名变更证明(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提供有经办人签字及办公电话的证明原件)。

6.2、如为在校期间,学校填报错了该人员的姓名,需补充:

(1)向毕业院校申请将填报错误的姓名更正后重新发放《毕业证明书》。(如为自考类毕业证书,认证申请人可直接凭档案里的毕业生登记表和省自考办证明出具的《学历认定书》);

(2)自己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的原件或加盖红章的完整复印件。

四、申请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按以上要求准备齐材料到现场办理。

2、邮寄办理:暂不接受邮寄办理。

五、学历认证时限

1、一般情况,认证工作在申请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省外证书约90个工作日。

2、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学历认证申请复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亦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建议申请人提前申请认证,以避免假期造成的影响。

3、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对申请材料进行认证,认证处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并退还所缴费用。

4、如因申请人提供材料(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导致认证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不能退还申请费用。

预约及咨询电话为。

办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八点至12点,下午 两点三十分至五点三十分 (夏季7、8月上午时间不变,下午时间调整为下午三点至六点)。

办理地点为湖北省教育厅政务服务大厅(具体地址为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 。

办理审批流程图

扩展资料

学历认证设立依据

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这是针对高等学校离校学生学历证书遗失或者损坏后的善后处理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高等学校离校学生。学生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书”。

学历证明书的式样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或结、肄)业证明书”,填写内容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包括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

证明书应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签发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标注,以备核查,同时对注册的原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

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在升学、就业及职务晋升等过程中,需要使用学历证书的,招考、用人单位或其他需要验证单位,应将学历证明书与学历证书同等对待。

参考资料:湖北政务服务网 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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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在湖北省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专科专业。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2.课程报考对象及要求(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址:)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身份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或在“湖北自考”APP上完成网上确认后,再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或“湖北自考”APP上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或在“湖北自考”APP上完成网上确认后,再报考课程。(2)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课程,专科和本科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3.报名报考方式及流程(1)报名报考全部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实行网上注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2)报考流程。新生网上报考流程: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新生注册、身份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此前已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此前未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在籍注册、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仔细阅读“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须知”。4.报名时间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网上报考时间(含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报考):2023年上半年2月10日至17日,下半年8月25日至9月1日。二、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1.2023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14-16日,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一;2023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7-29日,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9:00—— 11:30;下午14:30——17:00。2.2023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安排2次,时间分别在4月22-23日、11月4-5日。网上报考截止时间前考生服务平台上报考。三、考试组织工作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州、林区)政府所在地。四、考试收费标准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40元/生.科次。五、报考联系方式各市、州自考办报考咨询电话: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荆州市:;荆门市:0724-2447468;咸宁市:,8255526;天门市:;潜江市:;仙桃市:;随州市:;鄂州市:;神农架林区:;孝感市:;黄冈市:;黄石市:;十堰市:;恩施州:。六、教材及大纲使用情况2023年4月自学考试课程教材及大纲使用情况见附件二,2023年10月自学考试课程教材及大纲使用情况见附件四。其中,高等数学(工专)(课程代码 00022)、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课程代码 04183)和线性代数(经管类)(课程代码 04184)等课程(课程代码加注★)从2023年4月考试起使用新教材、大纲。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作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如涉及到教材、大纲的调整变化,将另行通知。广大考生自觉购买正版教材,严禁购买、使用盗版教材。我省自学考试教材供应咨询电话:。七、考生报考须知1.我省自学考试开考类型分面向社会、面向学校开考,根据开考类型的不同,查看相应的报考简章。课程考试时间安排以“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为准。2.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文件要求,我省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科)专业,2023年在籍考生可继续报考本专业课程,自2024年起,不再安排原专业课程考试。停考专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按停考专业课程顶替方案报考相应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办理本专业毕业证书,或转入相应专业继续报考、符合转入专业毕业条件办理转入专业毕业证书,自2026年起,不再颁发上述停考专业毕业证书。停考专业的课程顶替方案另行公布。3. 有意参加网络助学的考生可联系主考学校自考办,具体信息请查看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链接:。4.考生应按自考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并打印“考试通知单”。考试时务必持“考试通知单”、二代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违规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5.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6.实践课报考,考生在主考学校公告的实践课报名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实践课进行网上报考。实践课报考成功后,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了解清楚主考学校关于相关实践课考核的时间安排、具体要求(如毕业考核须先进行选题、开题、指导教师联系、向主考学校缴费等)等内容。考生有不明之处应及时向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咨询了解,或登录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7.考区变更时间:上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时间为2023年1月2日至2月6日,审核时间2023年1月2日至2月8日;下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至8月20日,审核时间2023年7月3日至8月22日。8.前置学历验证每年办理2次。其中上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26日,下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24日。具体办法和流程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湖北省自学考试相关通知公告。9.课程免考每年办理2次。具体时间和安排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相关通知公告。10.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电话:、6888035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下载。为确保考生的健康安全,如全国疫情防控工作有新的要求,考试安排调整将另行通知。(点击此处下载附件)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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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自考办联系电话。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是一种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考试制度,创立于20世纪80年代初。它是新型的开放式的社会化教育形式,参加考试者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是国家承认的学历。

考试计划: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开考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目录中选择确定。专业考试计划的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学历层次与规格、考试课程与学分、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主要课程说明、指定或推荐教材及参考书、其他必要的说明等。专业考试计划实行课程学分制。

专科专业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同类专业水平相一致。各专业总学分数不得低于70学分;开考课程不得少于15门,其中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得少于14门。

本科专业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同类专业的水平一致。本科可分为两段,即基础科段和本科段。基础科段可直接与本科相衔接。本科累计总学分数(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25学分,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得少于20门;其中基础科段的学分数不得低于70学分,理论考试课程一般不得少于12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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