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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自考转外省学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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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自考转外省学籍要求

有成绩就可以转的。

湖北省自学考试转考手续办理办法我省自学考试转考工作仍实行个人自行办理与各级自考办集中办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内转考的考生可委托市(州)、县(市、区)或系统、院校自考办集中到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以下简称“省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也可自行到省自考办办理;省际间转考以及全日制助学班之间转考的考生必须委托相应自考办集中办理。对于要求转考且符合转考条件的考生,各级自考办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办理时间个人办理:3月1日至25日或9月1日至25日集中办理:3月1日至15日或9月1日至15日二、办理方式1.个人办理(1)社会考生省内转考(含社会考生转入全日制助学班)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新、旧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省自考办提出申请,由省自考办回收考生旧准考证(转出地准考证),并出具签章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成绩证明》(以下简称《省内转考证明》)。再由考生前往转出地提取档案,送交转入地自考办归档。(2)全日制助学班考生转入社会自考全日制助学班考生确因困难不能继续以脱产形式学习的,可在征得学校同意的情况下在区(县)自考办报考。考生可以将全日制助学班通过的课程成绩转入社会自考继续参加考试。考生需填写《全日制助学班转考申请登记表》,并在学校自考办同意签章后送交省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最后将省自考办出具的《省内转考证明》以及考生考籍档案交到区(县)自考办归档。2.集中办理(1)省内转考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新、旧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转出地自考办提出申请,由当地自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转出地自考办须向省自考办提供转考相关材料(新、旧准考证、全部课程合格证),经审核后,由省自考办出具签章的《省内转考证明》。考生在转出地自考办提取档案和《省内转考证明》送交转入地自考办归档。(2)全日制助学班间转考全日制助学班考生需要转到其它学校助学班脱产学习,需填写《助学班转考申请登记表》,向原学校提出申请,在经学校自考办同意签章后,自行到转入学校办理转考手续。转入手续由转入学校集中到省自考办统一办理,转入学校需要向省自考办提供《全日制助学班转考申请登记表》和考生新、旧准考证。(3)外省转入外省转入我省并在我省办理毕业证的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成绩合格证,方可申请转考(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办理转考的考生可登录查询本人转入档案编号,并持转出地自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和身份证到转入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填写《外省转入申请登记表》。由转入地自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经审核通过,省自考办出具签章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省转入成绩证明》,并领取外省转入的档案。(4)我省转出我省转外省的考生,应到转出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北省转出申请登记表》。转出地自考办须将考生全部学籍档案和准考证一起上交省自考办,由省自考办开具转往外省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外省成绩证明》作为备查依据,考籍转移由省自考办通过机要形式递送,考生可到档案所在地自考办开具《湖北省转考介绍信》前往转入省办理转考。三、办理注意事项1.各级自考办接受转入档案截止时间为3月30日(9月30日)。申请省内转考的考生,须在办理转考手续后及时将档案和《省内转考证明》送交转入地自考办。2.转入地自考办收到考生转入的档案后,应认真核对省自考办开具的转考证明和档案袋内的全部材料,确认无误后立即为该生归档。3.申请转外省的考生若存在以下情况不允许办理转考手续。(1)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2)已经取得我省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须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成绩不得转出。4.省内转考考生转考后,原准考证作废,不再使用。5.申请转外省的考生,我省档案一经转出,将不再接受转入申请。四、本《办法》自2007年3月开始实施。附件:1.《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成绩证明》2.《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省转入成绩证明》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外省成绩证明》4.《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停考专业成绩证明》5.《湖北省转出申请登记表》6.《外省转入申请登记表》7.《全日制助学班转考申请登记表》

你好,可以的,以下是我们江苏省自考的关于外地考生学籍转入江苏的具体操作规定及规定:①考生需持转出省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直接到所在地考办办理转入登记手续。②若原考专业我省尚未开考,可转入相近专业。③转入考生一律按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参加考试,并一律使用我省的准考证和准考证号。④凡原转出省考办已将其档案材料寄至,其免考课程由我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凡课程名称相同、学时学分相同或高于我省的课程可予免考)。⑤凡转入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不论考籍档案转入的成绩合格几门,均需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并在我省该专业主考学校通过所有实践考核,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登记手续。⑥每月15日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网上公布考生转籍信息。考生可通过上网查询本人考籍转入情况。⑦考生考籍档案必须由省级自考办用机要递送,我省不接受考生自带档案材料。综上,你只需要在武汉自考办先开一个转考的介绍信就可以了。

可以的,成绩也是有效的。就是转过来后要按照江苏省的制度来考试.转籍需要到自家那里的自考办申请转籍,然后去接受单位自考办转入.还需带全有效证明文件

湖北自考转外省学籍

自考是成人教育类中学习形式最灵活,没有时间限制的提升学历的方式,自考转考有三种形式:省内转考,转至外省,外省转入。自学考试有着极大的灵活性,它没有设定规定的毕业期限,且考生若是考试不及格也可重复考、多次考,直到通过为止,为许多已经参加工作的考生提供了方便。但尽管自考可以转考,可还是建议考生在初次选择专业时一定要慎重,想清楚自己究竟喜欢什么,结合自身的兴趣爱好和职业规划来选专业一、省内转考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及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申请完成。但考生不能自行将学校开考专业的成绩转入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准考证上,须到相关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办理。2.学校开考专业(含全日制助学班、衔接教育)及学习服务中心的考生(以下简称“助学单位考生”)首先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本人的准考证管理,然后携带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到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审核办理。3.转考完成后,成绩将转入已注册的准考证号内。二、转至外省1.考生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申请。2.将以下材料提交至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由考籍所在地市州自考办或助学单位、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自考办集中办理。①清晰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②湖北省准考证原件;③外省准考证复印件。三、外省转入1.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注册学籍后方可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转考申请。2.考生需将以下材料提交至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由考籍所在地自考办或助学单位、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自考办集中办理。①清晰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②湖北省准考证原件;③外省准考证复印件;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四、信息更正网上转考时,由于准考证信息有误而没有显示在可转考准考证列表中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至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办理信息更正:1.准考证原件;2.身份证号有误的:属身份证正常升位的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错号的、非正常升位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姓名有误的:①音同字不同: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上没有显示曾用名的还须出具地市级以上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更名换姓:原则上不予更改,如果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改的,除须持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外,还须出具地市级以上更换姓名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考籍所在地提出考籍信息更正申请。五、其他事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电子转考的办理按照全国考办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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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小伙伴问,关于自考转考怎么办理 自考省内转考如何办理的相关问题,今天本站编辑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自考转考怎么办理 自考省内转考如何办理全部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自考转考怎么办理自考转考需要在转入的省市报名,完成转考流程就可以了。一、自考转考流程1、首先要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2、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需要携带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以及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3、在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一定要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再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4、各地考办办公时间不一样,考生们一定要注意办公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二、自考需要的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2、只要有学历方面的需求,都是可以参加自考的,自考是成人继续教育的一种模式,对于考生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年龄、性别、民族等方面是没有限制要求的,自考报考条件比较宽松,适合社会人员选择,只要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所规定好的时间以及地点去报名就可以。3、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自考省内转考如何办理?【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tg/?bdlk 】一、专业转考考生要跨考其他专业或者停考本专业再报考其他专业,不需要办理新的准考证,只需填写《报考课程卡》,即可参加另一专业课程的考试。二、地域转考考生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到省外或省内其他市参加考试的,必须办理转考手续。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和有关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到市自考办办理转手续,填写《考生转考申请表》。自考省内转考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7年04月自考06634园林植物遗传与育种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44.7KB 201610自考0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真题 格式:PDF大小:184.5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tg/?bdlk自考生跨省能转学籍吗?怎么转?1、能把在湖北的自考合格成绩转到江苏来的。2、没转之前,也可在江苏报名参加自考的。3、湖北考出来的合格成绩,只要与江苏的自考课程名称和代码一样的话,成绩都是有效通用的,不需要重考的。4、自考转考手续,总体分两步走:第一步在湖北办理自考转出手续;第二步在江苏报名自考的地方办理自考转入手续。(所以,没办转考手续之前,就可在江苏这边先去报名自考,报考那些湖北没考过的剩下的课程)。在本省内要怎么办理自考转考手续?省内自考转考分为省内转出和省内转入。1、省内转考的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在转出当地办理转考手续后,下次直接到转考地报考,不再办理入籍手续。2、省内转入的考生在转出地办理转考手续后,不再到转入地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下一次报考期间直接到转入地的任意报名站报考。但在转入地另有准考证号的,必须办理合并手续。自考转考怎么办理自考转考需要在转入的省市报名,完成转考流程就可以了。一、自考转考流程1、首先要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2、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需要携带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以及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3、在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一定要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再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4、各地考办办公时间不一样,考生们一定要注意办公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二、自考需要的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2、只要有学历方面的需求,都是可以参加自考的,自考是成人继续教育的一种模式,对于考生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年龄、性别、民族等方面是没有限制要求的,自考报考条件比较宽松,适合社会人员选择,只要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所规定好的时间以及地点去报名就可以。3、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可以的,成绩也是有效的。就是转过来后要按照江苏省的制度来考试.转籍需要到自家那里的自考办申请转籍,然后去接受单位自考办转入.还需带全有效证明文件

湖北自考转外省学籍怎么转

自考是成人教育类中学习形式最灵活,没有时间限制的提升学历的方式,自考转考有三种形式:省内转考,转至外省,外省转入。自学考试有着极大的灵活性,它没有设定规定的毕业期限,且考生若是考试不及格也可重复考、多次考,直到通过为止,为许多已经参加工作的考生提供了方便。但尽管自考可以转考,可还是建议考生在初次选择专业时一定要慎重,想清楚自己究竟喜欢什么,结合自身的兴趣爱好和职业规划来选专业一、省内转考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及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申请完成。但考生不能自行将学校开考专业的成绩转入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准考证上,须到相关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办理。2.学校开考专业(含全日制助学班、衔接教育)及学习服务中心的考生(以下简称“助学单位考生”)首先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本人的准考证管理,然后携带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到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审核办理。3.转考完成后,成绩将转入已注册的准考证号内。二、转至外省1.考生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申请。2.将以下材料提交至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由考籍所在地市州自考办或助学单位、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自考办集中办理。①清晰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②湖北省准考证原件;③外省准考证复印件。三、外省转入1.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注册学籍后方可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转考申请。2.考生需将以下材料提交至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由考籍所在地自考办或助学单位、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自考办集中办理。①清晰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②湖北省准考证原件;③外省准考证复印件;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四、信息更正网上转考时,由于准考证信息有误而没有显示在可转考准考证列表中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至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办理信息更正:1.准考证原件;2.身份证号有误的:属身份证正常升位的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错号的、非正常升位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姓名有误的:①音同字不同: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上没有显示曾用名的还须出具地市级以上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更名换姓:原则上不予更改,如果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改的,除须持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外,还须出具地市级以上更换姓名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考籍所在地提出考籍信息更正申请。五、其他事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电子转考的办理按照全国考办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分析:1、确认学籍:带上户口薄到当地中心学校教务处,由校方登录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确认学籍。2、接收方网上申请:确认学籍之后由接收方网上申请学籍转移。3、转入学校及当地教务处接收证明并盖章:由当地教务处开具学籍转移证明并加盖公章,此证一式4到6份,全部盖齐之后交各单位存档备案。4、转入地方教育局盖章:将转学证明交县级教育单位盖章。5、转出学校及教务处盖章:转出学校(在读学校)及当地教务处加盖公章。6、转出地教育局盖章:转出地县级教育局加盖公章。7、上交存档:所有转学证明盖完章之后,转出学校及当地教务处,教育局;转入地教育局,教务处及学校每个单位交一张存档备查。8、网上转移学籍:所有证明交齐之后,由转出学校在学籍网上同意转入学校的网上申请,然后再由转入学校确认接收之后即可。法律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启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跨省业务统一办理平台的通知》 三、做好应用操作指导工作 1、统一办理平台取消了小学毕业后的“毕业后跨省就学”,将义务教育阶段内的跨省流动全部归并为“跨省转学”, 转入省份应指导区县教育局和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2号)要求,在不同学制间办理小学生毕业前后跨省业务时,按照1—9年级进行对应。 2、为简化操作流程,跨省业务办理取消了“调档”流程,转出学校和转出学校所在区县教育局核办通过后,学籍档案将自动调转到转入省份。具体功能操作详见《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跨省业务统一办理平台操作手册》(见附件)。

湖北自考转外省怎么转学籍

法律分析:1、确认学籍:带上户口薄到当地中心学校教务处,由校方登录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确认学籍。2、接收方网上申请:确认学籍之后由接收方网上申请学籍转移。3、转入学校及当地教务处接收证明并盖章:由当地教务处开具学籍转移证明并加盖公章,此证一式4到6份,全部盖齐之后交各单位存档备案。4、转入地方教育局盖章:将转学证明交县级教育单位盖章。5、转出学校及教务处盖章:转出学校(在读学校)及当地教务处加盖公章。6、转出地教育局盖章:转出地县级教育局加盖公章。7、上交存档:所有转学证明盖完章之后,转出学校及当地教务处,教育局;转入地教育局,教务处及学校每个单位交一张存档备查。8、网上转移学籍:所有证明交齐之后,由转出学校在学籍网上同意转入学校的网上申请,然后再由转入学校确认接收之后即可。法律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启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跨省业务统一办理平台的通知》 三、做好应用操作指导工作 1、统一办理平台取消了小学毕业后的“毕业后跨省就学”,将义务教育阶段内的跨省流动全部归并为“跨省转学”, 转入省份应指导区县教育局和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2号)要求,在不同学制间办理小学生毕业前后跨省业务时,按照1—9年级进行对应。 2、为简化操作流程,跨省业务办理取消了“调档”流程,转出学校和转出学校所在区县教育局核办通过后,学籍档案将自动调转到转入省份。具体功能操作详见《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跨省业务统一办理平台操作手册》(见附件)。

你好,可以的,以下是我们江苏省自考的关于外地考生学籍转入江苏的具体操作规定及规定:①考生需持转出省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直接到所在地考办办理转入登记手续。②若原考专业我省尚未开考,可转入相近专业。③转入考生一律按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参加考试,并一律使用我省的准考证和准考证号。④凡原转出省考办已将其档案材料寄至,其免考课程由我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凡课程名称相同、学时学分相同或高于我省的课程可予免考)。⑤凡转入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不论考籍档案转入的成绩合格几门,均需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并在我省该专业主考学校通过所有实践考核,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登记手续。⑥每月15日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网上公布考生转籍信息。考生可通过上网查询本人考籍转入情况。⑦考生考籍档案必须由省级自考办用机要递送,我省不接受考生自带档案材料。综上,你只需要在武汉自考办先开一个转考的介绍信就可以了。

同学你好,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湖北省外省自考成绩转入流程:(1)考生必须在湖北省取得注册学籍后,方可提出转考申请(户口迁移者、军人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①考生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在转考平台中填写外省准考证号;②考生携带相关证件到考籍所在地自考办进行转考现场确认;③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确认通过后,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考生确认无误签字,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盖章;④各自考办在转考结束后将转入登记表及转考汇总单提交省自考办核实备案。(2)考生办理外省转考现场确认时,应提供以下材料:①清晰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②湖北省准考证原件;③外省准考证复印件;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_陨暇褪枪赜诤笔⊥馐∽钥汲杉ㄗ肓鞒痰南喙啬谌荩行枰目忌梢陨昵搿

建议当地自考办咨询有权威。但是有点麻烦。

湖北自考转外省学籍怎么办

湖北省自学考试转考手续办理办法我省自学考试转考工作仍实行个人自行办理与各级自考办集中办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内转考的考生可委托市(州)、县(市、区)或系统、院校自考办集中到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以下简称“省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也可自行到省自考办办理;省际间转考以及全日制助学班之间转考的考生必须委托相应自考办集中办理。对于要求转考且符合转考条件的考生,各级自考办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办理时间个人办理:3月1日至25日或9月1日至25日集中办理:3月1日至15日或9月1日至15日二、办理方式1.个人办理(1)社会考生省内转考(含社会考生转入全日制助学班)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新、旧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省自考办提出申请,由省自考办回收考生旧准考证(转出地准考证),并出具签章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成绩证明》(以下简称《省内转考证明》)。再由考生前往转出地提取档案,送交转入地自考办归档。(2)全日制助学班考生转入社会自考全日制助学班考生确因困难不能继续以脱产形式学习的,可在征得学校同意的情况下在区(县)自考办报考。考生可以将全日制助学班通过的课程成绩转入社会自考继续参加考试。考生需填写《全日制助学班转考申请登记表》,并在学校自考办同意签章后送交省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最后将省自考办出具的《省内转考证明》以及考生考籍档案交到区(县)自考办归档。2.集中办理(1)省内转考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新、旧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转出地自考办提出申请,由当地自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转出地自考办须向省自考办提供转考相关材料(新、旧准考证、全部课程合格证),经审核后,由省自考办出具签章的《省内转考证明》。考生在转出地自考办提取档案和《省内转考证明》送交转入地自考办归档。(2)全日制助学班间转考全日制助学班考生需要转到其它学校助学班脱产学习,需填写《助学班转考申请登记表》,向原学校提出申请,在经学校自考办同意签章后,自行到转入学校办理转考手续。转入手续由转入学校集中到省自考办统一办理,转入学校需要向省自考办提供《全日制助学班转考申请登记表》和考生新、旧准考证。(3)外省转入外省转入我省并在我省办理毕业证的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成绩合格证,方可申请转考(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办理转考的考生可登录查询本人转入档案编号,并持转出地自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和身份证到转入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填写《外省转入申请登记表》。由转入地自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经审核通过,省自考办出具签章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省转入成绩证明》,并领取外省转入的档案。(4)我省转出我省转外省的考生,应到转出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北省转出申请登记表》。转出地自考办须将考生全部学籍档案和准考证一起上交省自考办,由省自考办开具转往外省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外省成绩证明》作为备查依据,考籍转移由省自考办通过机要形式递送,考生可到档案所在地自考办开具《湖北省转考介绍信》前往转入省办理转考。三、办理注意事项1.各级自考办接受转入档案截止时间为3月30日(9月30日)。申请省内转考的考生,须在办理转考手续后及时将档案和《省内转考证明》送交转入地自考办。2.转入地自考办收到考生转入的档案后,应认真核对省自考办开具的转考证明和档案袋内的全部材料,确认无误后立即为该生归档。3.申请转外省的考生若存在以下情况不允许办理转考手续。(1)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2)已经取得我省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须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成绩不得转出。4.省内转考考生转考后,原准考证作废,不再使用。5.申请转外省的考生,我省档案一经转出,将不再接受转入申请。四、本《办法》自2007年3月开始实施。附件:1.《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成绩证明》2.《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省转入成绩证明》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外省成绩证明》4.《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停考专业成绩证明》5.《湖北省转出申请登记表》6.《外省转入申请登记表》7.《全日制助学班转考申请登记表》

自考是成人教育类中学习形式最灵活,没有时间限制的提升学历的方式,自考转考有三种形式:省内转考,转至外省,外省转入。自学考试有着极大的灵活性,它没有设定规定的毕业期限,且考生若是考试不及格也可重复考、多次考,直到通过为止,为许多已经参加工作的考生提供了方便。但尽管自考可以转考,可还是建议考生在初次选择专业时一定要慎重,想清楚自己究竟喜欢什么,结合自身的兴趣爱好和职业规划来选专业一、省内转考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及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申请完成。但考生不能自行将学校开考专业的成绩转入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准考证上,须到相关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办理。2.学校开考专业(含全日制助学班、衔接教育)及学习服务中心的考生(以下简称“助学单位考生”)首先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本人的准考证管理,然后携带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到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审核办理。3.转考完成后,成绩将转入已注册的准考证号内。二、转至外省1.考生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申请。2.将以下材料提交至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由考籍所在地市州自考办或助学单位、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自考办集中办理。①清晰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②湖北省准考证原件;③外省准考证复印件。三、外省转入1.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注册学籍后方可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转考申请。2.考生需将以下材料提交至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由考籍所在地自考办或助学单位、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自考办集中办理。①清晰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②湖北省准考证原件;③外省准考证复印件;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四、信息更正网上转考时,由于准考证信息有误而没有显示在可转考准考证列表中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至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办理信息更正:1.准考证原件;2.身份证号有误的:属身份证正常升位的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错号的、非正常升位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姓名有误的:①音同字不同: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上没有显示曾用名的还须出具地市级以上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更名换姓:原则上不予更改,如果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改的,除须持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外,还须出具地市级以上更换姓名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考籍所在地提出考籍信息更正申请。五、其他事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电子转考的办理按照全国考办有关规定执行。

你好,可以的,以下是我们江苏省自考的关于外地考生学籍转入江苏的具体操作规定及规定:①考生需持转出省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直接到所在地考办办理转入登记手续。②若原考专业我省尚未开考,可转入相近专业。③转入考生一律按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参加考试,并一律使用我省的准考证和准考证号。④凡原转出省考办已将其档案材料寄至,其免考课程由我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凡课程名称相同、学时学分相同或高于我省的课程可予免考)。⑤凡转入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不论考籍档案转入的成绩合格几门,均需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并在我省该专业主考学校通过所有实践考核,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登记手续。⑥每月15日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网上公布考生转籍信息。考生可通过上网查询本人考籍转入情况。⑦考生考籍档案必须由省级自考办用机要递送,我省不接受考生自带档案材料。综上,你只需要在武汉自考办先开一个转考的介绍信就可以了。

可以的,成绩也是有效的。就是转过来后要按照江苏省的制度来考试.转籍需要到自家那里的自考办申请转籍,然后去接受单位自考办转入.还需带全有效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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