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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自考办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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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自考办电话号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湖北省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在我省报名参加自学考试。一、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 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2.课程报考对象及要求: (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219.140.60.48:8096/portal-web/)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再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再报考课程。 (2)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课程,专科和本科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3.报名报考方式及流程: (1)报名报考全部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实行网上注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 (2)报考流程。 *上报考流程: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新生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已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未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在籍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仔细阅读“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须知”。 4.报名时间: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网上报考截止时间:上半年为2019年3月5日24时。 二、报考联系方式 1.各市、州自考办报考咨询电话: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荆州市:;荆门市:,2443849;咸宁市:,8255526;天门市:;潜江市:;仙桃市:;随州市:,3590918;鄂州市:;神农架林区:;孝感市:;黄冈市:;黄石市:;十堰市:,8654349;恩施州:。 2.根据鄂自考[2018]1号文件,自2018年起,我省原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须由原主考学校完成当年的社会助学专业登记后方可注册新生,纳入我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统一管理,新注册报考护理(专科)、护理学(本科)的行业在职人员可咨询武汉大学健康学院(电话:);新注册报考畜牧兽医(专科)、动物医学(本科)的行业在职人员可咨询华中农业大学(电话:)。原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在籍考生相关过渡工作仍可咨询原行业(部门)委托单位,具体咨询电话如下: 湖北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报考咨询电话:;湖北省司法厅委托:监所管理,报考咨询电话:;湖北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报考咨询电话:;湖北省运输与物流协会委托:物流管理,报考咨询电话:/85587561;中国市场协会委托:销售管理,报考咨询电话:、87855505;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委托:金融管理、商务管理,报考咨询电话:;湖北省地质勘查开发局委托:地质工程,报考咨询电话:,84730252。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9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13-14日,2019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0-21日。因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课改调整,分原计划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和新课改专业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表一至表六。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四、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市(州、林区)政府所在地。 五、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教材供应 根据全国考办有关规定,为保证教材供应质量,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不得购买、使用盗版教材。各助学机构和广大考生应严格执行全国考办有关规定,自觉购买正版教材,严禁购买、使用盗版教材。我省自学考试教材发行供应咨询电话:。 七、考生报考须知 1.2019年4月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考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14日,具体考试课程及时间以“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为准。 2.2019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考课程安排两次考试,时间分别在4月20-21日,10月26-27日。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及其他机考课程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报考(网上报考截止日期前)。 3.为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多种形式学习资源,《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代码04741)教材大纲中首次引入慕课学习资源——中国大学MOOC平台的《计算机网络》课程,慕课《计算机网络》课程学习资源内容与自学考试《计算机网络原理》课程考核内容契合度高,配有作业练习,教师答疑,考生可根据需要登录该平台免费学习,在线学习网址:。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教职成厅[2018]1号)和《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说明(2018年版)>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年版)>的通知》(鄂自考[2018]3号)文件精神,原专业计划在2018年、2019年继续安排课程考试实行专业过渡。根据我省开考实际,2019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新课改专业(专科、本科)汇总表详见附件1表七,2019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课改专业汇编目录详见附件1表八,自2020年起,原专业计划不再安排课程考试,原专业在籍考生在过渡期间不能完成原计划课程考试的,可依据《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进行过渡,且均按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5.根据教试中心函[2017]122号文件及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学前教育考试计划调整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学前教育(专科、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鄂考委办[2017]1号),自2018年4月起,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按调整后的考试计划安排课程考试,原已考课程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过渡。 6.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等7门课程的通知》(考委[2014]5号)要求,自2016年1月起,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课程代码:00053,5学分)”、“金融市场学(课程代码:00077,5学分)”、“涉外经济法(课程代码:00099,4学分)”、“外经贸经营与管理(课程代码:00101,4学分)”、“国际企业管理(课程代码:00148,6学分)”、“政府、政策与经济学(课程代码:00937,6学分)”“企业定价(课程代码:00180,4学分)”等7门课程。凡上述课程未合格的在籍考生,均按照停考顶替方案要求参加相应课程考试,已经合格的考生可按照原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停考课程顶替方案详见鄂考委办[2015]1号文件附件。 7.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包装艺术设计等88个专业的通知》(考委[2015]8号)要求,林学(090201)、种植(090125)、养殖(090502)、农村社会化服务(090628)等4个专业,2017年停止安排考试,2019年起不再颁发上述专业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继续报考。 8.根据全国考委2011年10月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精神,自2012年10月年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原则上不再加考课程,确需加考的,由该专业主考学校确定加考课程并组织考试。 9.从2015年5月起,房屋建筑工程(专科)、建筑工程(专升本)、企业财务管理(专科、专升本)等四个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由面向社会开考转为面向学校开考,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自2015年5月起停止向社会接纳新生。2015年5月以前注册的尚未毕业的社会在籍考生,如需继续报考以上专业,在原考籍所在地办理在籍注册手续,按照新的专业考试计划报考,原已考课程过渡办法按照鄂自考[2017]2号过渡。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办咨询电话:,87156706;信息发布网址:。 10.根据全国考委[2014]3号文件的规定,律师专业从2015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从2018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规定的顶替办法继续报考。律师专业停考的课程同时涉及到030302行政管理学专业(专升本)、030109监所管理专业(专升本)的部分课程调整。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附件2的规定,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具体是:00243民事诉讼法学顶替原00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05680婚姻家庭法顶替原00924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00261行政法学顶替原0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11.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调整“*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2014]3号)的文件精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调整为“*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自2015年10月起,安排“*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的考试,并启用相应的大纲和教材,“*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不再安排考试。已取得“*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合格成绩者,不再参加“*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试。 12.根据《关于取消中级职称直接报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通知》(鄂自考[2014]14号)的文件精神,我省不再接受无国家承认专科学历的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报考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原已持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报考了我省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在籍考生,在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前须按教育部现行规定,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13.我省于2011年启动“课程网络注册学习”试点工作,通过网络助学平台,采取过程评价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学业综合评价方式开展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即考生的课程最终成绩由网络学习过程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30%)和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组成。开展“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助学机构及联系方式: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湖北科技培训学院:,武汉电子信息专修学院:,武汉震旦法商专修学院:、湖北澳新教育专修学院:、湖北经济技术专修学院:、湖北财经专修学院:、黄冈师范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有意参加“课程网络注册学习”的考生可与上述助学机构咨询联系。 14.考生应按自考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并打印“考试安排通知单”。考试时务必持“考试安排通知单”、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15.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16.实践课报考,考生在主考学校公告的实践课报名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实践课进行网上报考。实践课报考成功后,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清楚了解主考学校关于相关实践课考核的时间安排、具体要求(如毕业考核须先进行选题、开题、指导教师联系、向主考学校缴费等)等内容。考生有不明之处应及时向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咨询了解,或登录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17.前置学历验证和课程免考实行“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办理。其中课程免考每年办理2次,上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下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考生在公告的时间期限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逾期进入下一申请办理周期。具体办法和流程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有关湖北省自学考试相关通知公告。 18.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电话:、6888035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下载,网址分别为:。

公安县自考办 公安县教育花园孱陵大道28号

湖北自考办联系电话。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是一种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考试制度,创立于20世纪80年代初。它是新型的开放式的社会化教育形式,参加考试者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是国家承认的学历。

考试计划: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开考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目录中选择确定。专业考试计划的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学历层次与规格、考试课程与学分、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主要课程说明、指定或推荐教材及参考书、其他必要的说明等。专业考试计划实行课程学分制。

专科专业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同类专业水平相一致。各专业总学分数不得低于70学分;开考课程不得少于15门,其中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得少于14门。

本科专业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同类专业的水平一致。本科可分为两段,即基础科段和本科段。基础科段可直接与本科相衔接。本科累计总学分数(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25学分,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得少于20门;其中基础科段的学分数不得低于70学分,理论考试课程一般不得少于12门。

荆州市自考办电话号码

自考办或报班,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看联系等::一、自考简介和如何报考简介(供参考资料):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自考选专业考的出即可,每个专业有对应主考院校,主考院校只是挂名,不负责培训,自考学历全国统一版本和任何学习形方式专业开考方式没有关系。直接报名参加所报考专业科目进行考试,所有科目通过(有选考科目按照选考指示行选考)修够学分即毕业。 2、全靠自己:那么可当地自考办【所报考省教育考试院或地方自考官网先查看】报名流程(注意部分特殊或委托类专业必须报班):自考报名选考科目——预订或买教材(书)——拿到书,自己看书学习——按期参加考试——全部课程考出——申请毕业——拿到专科、本科学历。这样学习形式的自考的费用相对低廉的,报考自考每科几十元左右,加上教材费用。 3、如果你想找助学单位报班辅助:自己找有开设有你要考专业信得过的助学单位【如继续教育学院,民办学院,教育机构......】啥时间上课、不上课、地点、培训方式他们各自定,只要考的出,按照发改委等规定全部学费6千左右或有的心黑的助学单位是自己定价。 4、主考院校及专业信息每次报考时间报考科目书籍版本等到所报考省教育考试院或地方自考官网查询为准。 二、自考如何识别助学单位报班建议(供参考资料):5、☆★郑重提醒大家☆★找助学单位辅助报班需慎重(找诚信,有多年操作实力和经验,注册助学单位):最好实地考察(或试听)和选。择分多期付。款。必要时签订正式协议。 查看单位营业证件和法人身份证件等是否齐全可查,办公地址租凭协议有吗,办公几年了物业打听下,以上证件考生有权要求复印拍照留底,, 费用打入单位法人或单位账号。充分保护自己的权益。等。。。。【★备注:协议上不能有保过或包过或直接办理直接买等违法字样就算有也不受法律保护更无法维权★倘若考生非要维权考生自身也违法弄得不好考生自己也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最终也将只是一句空话。我们做这行多年深知所谓外面的包过、保过、直接办理直接买等违法要么是纯粹人的,要么也就是我们单位助学班这样集体报名考场比较轻松、用保过,包过等词语来吸引考生为的是挣取不知道内幕学生更多钞票而已★】 6、自考总成绩以毕业学生准考号在省教育考试院网上一查总成绩(注意是总成绩不是单科成绩,单科成绩考得好没用,有的助学单位只能给你弄几门好通过的,这里大家要特别注意了)啥都知道,通过率如何,每次考试时间,考几次,多少分,专业所有科目到底用多少时间通过。 到时要打印成绩才可以申请毕业,没有成绩啥都没有,有成绩才能去自考办申请毕业了,等。。。。。 7、【自考光嘴说能毕业没用或通过率多高,那都说不定为了招生在吹牛忽悠你呢,所以要看实际东西。】比如:我说我这能1年毕业有操作实力的话肯定能拿出成百的考生1年毕业生样本、准考号,凭准考号查总成绩,就可以查到考试时间,到底多少时间通过,是我的学生那么他们身份件扫描件,蓝底照片,报名登记表,他们联系方式,毕业证等肯定全部都有等等、、、来办公室都可以给你提供核实。等。。。。不然广告做的再好,说的再好,门面装修再好办公室再高级都有可能是虚假的。。。。【备注:1、若还有疑问等看此网页右上角给我百度账号发私信询问我会尽快抽时间为你解答;不要在此追问有时候看不到。或者看我账号名前4个字百度搜一下上我们官网免费咨询有关在线老师,真诚的希望能帮到你】

请问老师,我九五年就自考毕业了,但毕业证丢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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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是国家承认的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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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荆州市自考办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园林路81号

荆州教育考试院电话:

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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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

一、简介:

荆州市教育考试院位于荆州区学苑路5号,是荆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全市的教育考试工作。内设办公室、高考科、自考科、综考科、中考科、信息与学考科等六个科室,建有“荆州市教育考试院”网站。

二、主要职责:

1、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教育招生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全市教育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和实施方案;指导和管理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普通高考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优录审批、志愿填报、美术类专业统考等工作。

2、负责空军、海航和南航等招收飞行学员的政策宣传、初选检测、政治考核等工作;负责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的报名、命题、考试、阅卷、成绩发布等工作;负责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成人高考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工作。

3、负责自学考试的报名、考试、学籍管理、转免考、毕业证办理等工作;负责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与考试等工作;负责非学历教育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口语等级考试)的报名与考试工作。

4、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报名与考试工作;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与考试工作;指导全市教育招生考试考风考纪等建设,协助查处教育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违纪、违法事件;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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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介:

荆州市教育考试院位于荆州区学苑路5号,是荆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全市的教育考试工作。内设办公室、高考科、自考科、综考科、中考科、信息与学考科等六个科室,建有“荆州市教育考试院”网站。

二、主要职责:

1、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教育招生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全市教育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和实施方案;指导和管理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普通高考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优录审批、志愿填报、美术类专业统考等工作。

2、负责空军、海航和南航等招收飞行学员的政策宣传、初选检测、政治考核等工作;负责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的报名、命题、考试、阅卷、成绩发布等工作;负责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成人高考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工作。

3、负责自学考试的报名、考试、学籍管理、转免考、毕业证办理等工作;负责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与考试等工作;负责非学历教育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口语等级考试)的报名与考试工作。

4、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报名与考试工作;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与考试工作;指导全市教育招生考试考风考纪等建设,协助查处教育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违纪、违法事件;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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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是一种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考试制度,创立于20世纪80年代初。它是新型的开放式的社会化教育形式,参加考试者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是国家承认的学历。

考试计划: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开考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目录中选择确定。专业考试计划的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学历层次与规格、考试课程与学分、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主要课程说明、指定或推荐教材及参考书、其他必要的说明等。专业考试计划实行课程学分制。

专科专业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同类专业水平相一致。各专业总学分数不得低于70学分;开考课程不得少于15门,其中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得少于14门。

本科专业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同类专业的水平一致。本科可分为两段,即基础科段和本科段。基础科段可直接与本科相衔接。本科累计总学分数(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25学分,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得少于20门;其中基础科段的学分数不得低于70学分,理论考试课程一般不得少于12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在湖北省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专科专业。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2.课程报考对象及要求(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址:)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身份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或在“湖北自考”APP上完成网上确认后,再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或“湖北自考”APP上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或在“湖北自考”APP上完成网上确认后,再报考课程。(2)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课程,专科和本科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3.报名报考方式及流程(1)报名报考全部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实行网上注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2)报考流程。新生网上报考流程: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新生注册、身份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此前已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此前未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在籍注册、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仔细阅读“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须知”。4.报名时间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网上报考时间(含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报考):2023年上半年2月10日至17日,下半年8月25日至9月1日。二、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1.2023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14-16日,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一;2023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7-29日,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9:00—— 11:30;下午14:30——17:00。2.2023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安排2次,时间分别在4月22-23日、11月4-5日。网上报考截止时间前考生服务平台上报考。三、考试组织工作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州、林区)政府所在地。四、考试收费标准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40元/生.科次。五、报考联系方式各市、州自考办报考咨询电话: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荆州市:;荆门市:0724-2447468;咸宁市:,8255526;天门市:;潜江市:;仙桃市:;随州市:;鄂州市:;神农架林区:;孝感市:;黄冈市:;黄石市:;十堰市:;恩施州:。六、教材及大纲使用情况2023年4月自学考试课程教材及大纲使用情况见附件二,2023年10月自学考试课程教材及大纲使用情况见附件四。其中,高等数学(工专)(课程代码 00022)、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课程代码 04183)和线性代数(经管类)(课程代码 04184)等课程(课程代码加注★)从2023年4月考试起使用新教材、大纲。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作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如涉及到教材、大纲的调整变化,将另行通知。广大考生自觉购买正版教材,严禁购买、使用盗版教材。我省自学考试教材供应咨询电话:。七、考生报考须知1.我省自学考试开考类型分面向社会、面向学校开考,根据开考类型的不同,查看相应的报考简章。课程考试时间安排以“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为准。2.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文件要求,我省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科)专业,2023年在籍考生可继续报考本专业课程,自2024年起,不再安排原专业课程考试。停考专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按停考专业课程顶替方案报考相应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办理本专业毕业证书,或转入相应专业继续报考、符合转入专业毕业条件办理转入专业毕业证书,自2026年起,不再颁发上述停考专业毕业证书。停考专业的课程顶替方案另行公布。3. 有意参加网络助学的考生可联系主考学校自考办,具体信息请查看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链接:。4.考生应按自考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并打印“考试通知单”。考试时务必持“考试通知单”、二代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违规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5.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6.实践课报考,考生在主考学校公告的实践课报名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实践课进行网上报考。实践课报考成功后,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了解清楚主考学校关于相关实践课考核的时间安排、具体要求(如毕业考核须先进行选题、开题、指导教师联系、向主考学校缴费等)等内容。考生有不明之处应及时向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咨询了解,或登录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7.考区变更时间:上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时间为2023年1月2日至2月6日,审核时间2023年1月2日至2月8日;下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至8月20日,审核时间2023年7月3日至8月22日。8.前置学历验证每年办理2次。其中上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26日,下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24日。具体办法和流程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湖北省自学考试相关通知公告。9.课程免考每年办理2次。具体时间和安排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相关通知公告。10.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电话:、6888035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下载。为确保考生的健康安全,如全国疫情防控工作有新的要求,考试安排调整将另行通知。(点击此处下载附件)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荆州自考招生办电话号码

荆门自考办电话:,地址:荆门市掇刀区虎牙关大道56号(公交到“常发酒店”站)。 身份证丢了用户口本可以吗 户口簿无法替代身份证参加成人高考考试。 在我们的翘首企盼下,成人高考正式开考的脚步正在向我们走进,许多成考生也积极开始了参加成人高考的准备工作,比如准备文具、监测自身健康状况及打印准考证等,而不少考生却忽视了另一个很重要的证件,那就是考生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在往年成考中,就出现了因为身份证过期而无法参加考试的遗憾情形,因此,考生一定要提前检查自己的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最近几天,也有一些学员向小编咨询身份证相关的问题,其中比较集中的一个问题就是,户口簿能替代身份证参加成考吗? 关于这个问题,小编在这里要严肃的提醒大家各位考生了:户口簿不能替代身份证参加成人高考考试。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身份证是由公安部门统一归口管理,是证明居民身份的法定证件,既载有个人信息和照片,又内设芯片并加密,易于鉴别。因此,身份证原件是证明考生身份的最有效的证件。而户口簿虽然也有考生的个人信息,但是并没有考生的照片,也没有加密信息,因而无法有效鉴别考生身份。 第二、为了给全体考生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防止弄虚作假,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考前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还是准考证及考点现场公告栏都有公示,身份证件是考生进入考场的唯一身份证明,这一规定对所有考生均适用,考生个人原因导致的身份证件无法提供并不是其成为特例的借口。 综上,各位考生务必要提前检查自己的身份证有效期,并提前了解本地考试主管部门关于身份证参加考试的相关规定,毕竟有些地区允许考生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但有些地区是不允许的,因此,请考生多加注意包括身份证在内的相关参考备考证件,以保证自己顺利参加考试。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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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办在长港路,物价局旁边,就是快到顺弛太阳城的十字路口处右边,自考办电话:8100087

自考报名咨询电话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68880259。 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蔡甸区;东西湖区;汉南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东湖高新区。 黄石市;十堰市;荆州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随州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黄冈市;孝感市;咸宁市;神农架林区;恩施州。 其他有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阅有关文件和通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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