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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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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坐标益阳市1、湖南城市学院有自考本科,是湖南省主管部门和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官方自考主考院校,湖南城市学院是正规公办大学!2、自考本科是成人高等教育(非全日制学历),无固定学制,考完十几门科目申请毕业拿证;统招专升本是全日制学历,专升本一般指统招全日制本科,大专毕业那年,填志愿,参加全省统一的考试,录取的形式。3、含金量统招专升本更高<另外,2023年湖南城市学院自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益阳市,是多所学校助学合作办学点,关于益阳市成人学历提升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湖南城市学院自考自考报名入口:

2022年 湖南 城市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湖南城市学院章程》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为湖南城市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高校,英文名为“Hunan City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1527。

第三条 学校位于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湖南省益阳市,紧邻省会长沙,有高铁直达,办学地址为:湖南省益阳市迎宾东路518号。

第四条 学校是全国 毕业生 就业 典型 经验 高校、国家级众创空间单位、湖南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拥有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第五条 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 毕业 生,颁发湖南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湖南城市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六条 学校与新西兰维特利亚 理工 学院(Whitireia Community Polytechnic,New Zealand)合作举办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为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 考试 ,学制4年,采取3+1联合培养模式,前三年在湖南城市学院 学习 ,第四年学生自愿选择赴维特利亚理工学院 留学 或继续在湖南城市学院学习。若选择赴维特利亚理工学院留学,达到要求的,可获得由维特利亚理工学院授予的视觉 艺术 与设计专业应用文学学士学位 证书 ,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可获得湖南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 书 和学士学位证书;若选择继续在湖南城市学院完成学业,达到要求的,可获得湖南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 校招 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协调处理日常招生工作事务。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面向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国家任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要求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具体招生科类、专业和计划以生源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做好本校本科招生计划预留(不超过年度招生总计划的1%)及使用。预留计划使用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主要用于解决本科批次 平行志愿 投档的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及对进档后各专业 志愿 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2%以内,符合录取条件的,进档不退档。投档原则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考生 高考 总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无专业分数级差”的原则,结合考生高考体检结果,依次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没有同分排序规则的,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且未完成计划的专业(高考改革省份限同一专业组内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六条 认可各省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投档时,其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投档比例、投档方式等原则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录取原则为:以综合分投档的,录取规则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执行;非以综合分投档的,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30%+专业成绩×70%)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 报考 体育 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必须分别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专业志愿录取,不接受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必须在100分(150分制)及以上。

第二十条 除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教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部分课程是英语授课。

第二十一条 涉及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时须符合专业选科要求,否则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限定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新生 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已录取但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方可延期,延期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未经同意逾期一周不报到者,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包括身体体检、高考加分等档案材料、特殊类型招生专业复测等在内的全面复查。对复查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三十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六不准”的规定,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二十七条 学校遵循属地原则,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为我校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第二十八条 学生入学须按学校规定缴纳 学费 、住宿费等费用。

第二十九条 学校设置了奖、贷、助、勤等多渠道较完善的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措施予以资助。学校鼓励学生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完成学业。

第三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学生转学相关规定。需要调整专业者,按《湖南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有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变更,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电  话:、4628858(兼传真)

(纪委/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办)

网  址:

电子邮箱: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湖南城市学院章程》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简介 第二条湖南城市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湖南城市学院英文名为“Hunan City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1527。学校位于湖南省益阳市,离长沙市城区40公里,交通便利。现有校园面积1415亩,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4.81亿余元,图书馆纸质藏书227万册,电子图书237万册。 第三条学校立足行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品学兼修、知行统一”、具有扎实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四条学校2012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高水平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是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2020年作为湖南省拟新增硕士学位正选单位推荐到教育部审批,是湖南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平安高校”。 第五条现有专任教师1201人,正高级职称140人,博士363人。有教育部本科教指委委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和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124人(次)。 第六条学校以工为主,涵盖理、工、文、管、教、艺、经等多个学科,有13个二级学院,51个本科专业。其中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3个专业获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城乡规划专业为特色专业和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城乡规划、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6个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和省级重点专业;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等5个专业是湖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体育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等6个学科是湖南省“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测绘工程、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城市管理、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英语、电子信息工程、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网络工程、音乐学、视觉传达设计、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数学与应用数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27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第七条学校是土木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众创空间单位,拥有34个省级以上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平台,28个省级以上科研和创新平台。 第八条学校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益阳市人民政府在学校联合成立湖南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学校在省内首设“乡村振兴规划学院”。学校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400多家知名公司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实习基地协议等。 第九条学校拥有湖南城市学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城市学院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等校办企业。其中湖南城市学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具有城乡规划、建筑工程、市政道路等六项甲级资质,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年产值达2亿元。 第十条学校与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Whitireia Community Polytechnic,New Zealand)合作举办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校拥有孔子学院。 第十一条学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校”“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湖南省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学校毕业生毕业五年薪酬位列全省高校前列。 第三章招生层次与范围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对象为普通高考考生。 第十三条学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0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国家任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具体各省招生科类、计划和专业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2021年学校招生专业为: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土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工程、工程造价、交通工程、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城市管理、经济统计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网络与新媒体、英语、商务英语、物理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音乐学、舞蹈表演、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人工智能、思想政治教育等51个本科专业。 第十五条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合格毕业生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生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六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为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学制4年,采取3+1联合培养模式,前三年在湖南城市学院学习,按规定引进新西兰视觉艺术与设计专业课程及教材,其中部分课程由新西兰教师来我校授课;第四年,学生自愿选择赴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留学或继续在湖南城市学院学习。若选择赴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留学,完成本项目规定的课程学习且考试成绩合格后,可获得由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授予的视觉艺术与设计专业应用文学学士学位证书,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可获得由湖南城市学院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若选择继续在湖南城市学院完成学业,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招生录取规则和办法 第十七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不超过102%。对符合录取要求的进档考生,原则上不退档。 第十八条学校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高考投档成绩高低,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同分情况下按投档原则进行录取。投档原则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二十条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投档时,其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比例、投档方式等原则以生源地省级考试院规定为准。 录取原则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同分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的语文、数学、外语由高到低排序(高考改革省份按投档原则)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成绩×70%。 第二十一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专业志愿录取,不接受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第一学年按统一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第二学年分专业进行培养。 第二十三条涉及高考改革的省份(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时须符合专业选科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体育类专业投档办法和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要求口语合格。如与当年生源地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报考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必须在100分(150分制)及以上。 第二十七条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高考改革省份限专业组内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八条除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原则上学校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教学。 第三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包括身体体检、高考加分等档案材料、特殊类型招生专业复测等在内的全面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章招生纪律 第三十一条学校选拔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还须考核合格。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当地的高考。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三十个不得”的规定和保密制度。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学校遵循属地原则,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为我校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第三十三条学生入学须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七章奖、贷、助学措施 第三十四条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优秀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校级奖学金奖励对象达到学生总人数的30%,包括特等奖学金4000元/年,一等奖学金800元/年,二等奖学金500元/年,三等奖学金300元/年。 第三十五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200元/年。对家庭发生变故、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提供临时困难补助。 第三十六条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明,入学前向新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三十七条学校可向部分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八章其他规定与优惠政策 第三十八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学生转学、转专业相关规定。需要调整专业者,按《湖南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以往有关规定与本章程有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学校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迎宾东路518号 邮政编码:413000 电话:(招办兼传真) (纪委办/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办) 网址:

湖南商学院自考招生简章

你好首先,这个学校的招生简章要在官网上看。如果官网没有招生简章。那么一些机构说得有就是人的第二,自考,与远程 函授是有区别的。自控啊最难考。一般机构会混淆自考,远程,函授。最后得到的不是自考的证书第三,到当地成人考试院报名,咨询不要盲目信机构希望我的回答帮助到你

一、湖南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全日制自学考试专本同读招生项目报名咨询地点:湖南商学院校本部继教楼全日制自学考试招生办公室(继教楼)咨询电话:登陆网址:

可以。考生可选择报考普通短线自考或者全日制自考。但是考生在申请湖南商学院自考本科生毕业证时,必须已经具有专科毕业证。

所有想继续教育,获得本科文凭的中专生,可选择参加“专本套读”,报考“网络远程教育”或“成人高考”,同时报考湖南商学院自考本科。大约两年半以后,同时获得专科文凭和本科文凭。“专本套读”具体事项,请直接QQ或电话咨询湖南自考生网报名指导老师。

或者选择先报湖南商学院全日制自考大专,同时自考湖南商学院本科,但是这种方式一般比较少见,费时更久且更难。

湖南商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南朝岳麓,东顾湘江。她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涵盖经、管、工、理、法、文、艺等学科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是湖南省本科一批招生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十三五”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高校、全国首批百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

1999年开始研究生培养工作。6个一级学科入选2018年上海软科发布的“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进入前10%,居全国排名第21位、省内高校第1位。

学校始建于1949年,校园占地1432.08亩,建筑面积51万余平方米。现有总值1.2亿余元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近200万册的图书馆藏书。设有14个教学院(部)、75个科研机构以及教育部首批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北津学院。有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1.6万余人。

来湖北商学院呗

湖南科技学院自考招生简章

2023湖南科技学院自考专升本招生简章也即将已发布。湖南科技学院是永州市一所很强的湖南省直属高校,其办学资源十分丰富,办学水平也相当的高。因此,湖南科技学院自考专升本也备受广大学子的青睐。下面简单给各位介绍一下简章内容。湖南科技学院自考专升本的报名条件和招生对象:专科在读大学生以及专科毕业生。【报名资料】A、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B、本人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C、近期蓝底一寸和两寸登记照各三张D、填写登记表,缴纳报名费湖南科技学院自考专升本难不难?湖南科技学院自考专升本总体来说是比较简单的,因为有免考政策和网络学习加分政策,有了这2个政策,自考的难度大大降低,一般来说,考生都是可以在正常时间范围内毕业的。湖南科技学院的自考本科都是可以网络学习加分的,网课成绩占比30%,折合到卷面分,同学们笔试只需要考43分以上就是合格了,所以学生考试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一般都是能正常通过的。这个加分政策具体是指学校在湖南省指定/永州市考试院的政策下,学校联合教学单位组织的网络课程学习。网课开课一般都是由辅导员帮助完成,同学们也可以自己开课,不会的可以联系我们帮助完成。湖南科技学院自考专升本的优势:1 国家承认学历,社会认可度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31条、第32条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在招考公务员、调干、晋升、考研等方面享受普通高校专、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教育考试网均可查询,并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世界许多国家承认。2 免试入学,入学门槛低免试入学,不需要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即可注册。3 学习方式灵活,通过率较高采取课堂面授、网络学习等方式助学,开展自考课程学业综合评价(成绩评定方式:笔试统考成绩占70%,过程性评价成绩占30%),统考成绩最低43分即可合格。4 证书免考,政策优惠凡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且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及其实践课程、《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及其实践课程等。5 学制灵活,毕业年限无限制自学考试实行学分制,什么时候读完规定的学分,什么时候毕业。6 费用较低,节约时间湖南科技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教育比较适合各类学生,可以在攻读高职高专学业的同时攻读自学考试本科文凭(相对专科毕业后再读本科而言,节省了大量的学习时间和学习费用),是他们提高学历层次、增加就业砝码的有效途径。另外,2023年湖南科技学院自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永州市,是多所学校助学合作办学点,关于永州市成人学历提升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湖南科技学院自考咨询与预报名入口:

大家应该都知道自考每年是可以报考两次,并且每一次可以选择4门课程进行考试,怎么选择考试科目也是有讲究的,那么湖南科技学院自考如何选择报考课程及流程?小编给您解答一下。第一,湖南科技学院自学考试报考课程的选择我们在选择自学考试报考课程时,首先应该明白的是有哪些课程可供我们报考。这个时候我们就要找到报名简章里的考试安排表了,这里面有我们的专业课程科目,我们才能够选择其中的四门课程进行报考。第二,湖南科技学院自学考试报考的流程我们报考时需要登录的网站同样是教育考试院,找到报考的入口就可以选择报考的科目,每次允许每个考生最多选择四门课程来报考。选择课程结束之后我们就可以缴费了,等到考务费缴纳成功之后就意味着我们报名成功了。第三,湖南科技学院自学考试报考课程的选择虽然说自学考试每次能选择四门课程报考,但是并不是说选择的越多越好,因为我们还应该结合自己的学习能力来分析,毕竟我们最大的目标是为了能顺利通红考试,并不是说我们报考的课程数目多就能通过考核。以上就是湖南科技学院自考如何选择报考课程及流程?的相关内容了,根据上面方法进行科目的选择并且好好复习规定时间内是可以快速拿到证的。更多湖南科技学院自考相关信息可以持续关注猎考网。猎考网招生老师还可以在线为您答疑湖南科技学院自考的具体如何报考和收费?湖南科技学院自考费用是直接在网上缴纳吗?

2022年 湖南 科技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 校招 生 工作 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湖南科技学院,英文译名为“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部标代码为10551,学校所在地----湖南省永州市。

第三条  湖南科技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涵盖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 艺术 学等八大学科门类。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以“有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为指导思想,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政策、生源计划和录取结果均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领导和纪委 书 记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教师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湖南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和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分组和监察分组,分管校领导任工作分组组长,纪委书记任监察分组组长。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学校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开展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做好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全面准确、实事求是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学科建设、 毕业生 就业等情况;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方面情况,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及时报送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和落实 新生 录取工作等。

第八条  学校的通讯地址为: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杨梓塘路130号;邮编:425199;联系电话:(兼传真);学校网址:;电子邮箱:。

第三章  录取要求

第九条  考生所录取专业相关文化 考试 科目成绩原则上不能低于及格分数,学校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当年招生政策对考生科目成绩要求作出适当调整。

第十条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日语或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在 大学学习 期间,学校只开设英语公共课程。

第十一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所需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份相应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市、区)相应艺术专业本科录取控制 分数线 。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均采用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如生源省份举办了摄影专业省级统考的,摄影专业则采用所规定的省级统考成绩;如没有举办摄影专业省级统考的,摄影专业则采用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音乐学采用音乐类省级统考成绩。舞蹈学采用舞蹈类省级统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采用编导类省级统考成绩。如生源省份举办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级统(联)考的,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采用所规定的省级统(联)考成绩。如没有举办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级统(联)考的,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则采用音乐学、舞蹈学省级统考成绩。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 体育 教育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市、区)体育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三条  学校承认各省(市、区)按政策享受的加分,承认按政策允许降分投档的考生。

第十四条  艺术、体育特长生的录取等依据教育部、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湖南科技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为满足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报考音乐学专业要求,男生162cm(含162cm)以上,女生153cm(含153cm)以上。

为满足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报考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168cm(含168cm)以上,女生158cm(含158cm)以上。

为满足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要求,男生175cm(含175cm)至185cm(含185cm),女生163cm(含163cm)至175cm(含175cm),同时满足《湖南科技学院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要求》。

第十六条  学校对应届生、往届生及社会考生一视同仁,男女比例不限。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厅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在各省(市、区)负责高校招生录取行政部门和工作机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顺序 志愿 的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平行志愿 的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九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素质,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选拔人才。

第二十条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不设置分数级差。考生分科类按投档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院校专业组内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区)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如生源省份无明确的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当考生的专业志愿(院校专业组内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和录取具体情况,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 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艺术专业录取规则:湖南省音乐类(含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美术类、舞蹈类(含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 高考 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编导类、摄影摄像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其他省份,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摄影、广播电视编导等六个专业,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高低排序,择优录取;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总分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区)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如生源省份无明确的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同时报考美术类五个专业的录取规则遵循第二十条之规定。

第二十二条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规则:湖南省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其他省份,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的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总分)相同时,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如生源省份无明确的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  少数 民族 预科班录取规则:按照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执行,学校按照投档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调剂、总分低且录取满额等情况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审核确认以后的名单为准。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在入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测。对复查(复测、复检)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 上大学 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 学费 、住宿费、 书籍 费等费用,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各项收费标准见学校招生网()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若发现有不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学校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发现在考试或录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的,学校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校有完整的奖、勤、助、贷、缓、减、免、补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除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等国家资助项目外,学校每年还从单位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作为学生资助专项经费,用于设立校级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级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临时生活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积极争取社会捐助,设立各类专项奖助学金。

第二十九条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学生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湖南科技学院本科 毕业 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湖南科技学院学士学位。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学历证书查询网址:。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湖南科技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及湖南省文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湖南科技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的招生,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湖南商学院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管理学原理。湖南工商大学全日制自考本科是属于继续教育,是湖南商学院的计划外招生,考试内容分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管理学原理。湖南工商大学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涵盖经、管、工、理、法、文、艺等学科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怎么样才算,你先说说看~

一般办有自考专业的学校,都是公办的本科学校,至于招生的话,其实就是学校的一个代理而已,这个没什么大的影响,只是收费的话不同。

来湖北商学院呗

湖南文理学院自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批准成立,由湖南文理学院举办,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独立学院。 第三条学院设有文学与社会科学系、经济与管理系、工程与技术系、艺术与体育系、理学系5个教学系。 第四条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独立学院 第五条办学层次:本科(国标代码12657) 第六条办学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城东高专路100号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领导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生就业部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招生工作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执行学院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 2.制定本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3.协助教学部、学生工作部等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复测、复检)。 4.上报有关招生数据,做好年度招生工作总结。 第九条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办、监察专员办和党委巡察督查办公室、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三章招生条件 第十条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十一条招生就业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二条2021年学院共设有汉语言文学、英语、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电子商务及法律、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旅游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生物科学、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土木工程、城乡规划、音乐学、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体育教育25个招生专业,面向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通过各省(市、自治区)的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英语口语不作要求。 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院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五章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四条学生毕业时颁发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芙蓉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学院依据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暂未开始高考改革的省份录取原则为: ①普通文理类专业:按照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先后、投档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统一规则的,按以下规则录取: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外语分数高的考生,若外语分数也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含在考生所在省份为文史类专业的兼招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工类专业(含在考生所在省份为理工类专业的兼招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②体育类专业:按专业志愿先后、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包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则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只包含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则折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③艺术类专业:认可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统考(联考)成绩。按专业志愿先后、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包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则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只包含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则折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70%)后,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且专业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九条“3+3”高考模式的省份录取原则为: (1)北京、海南、天津根据“院校专业组”模式进行录取,其中: ①普通类专业:按照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先后、投档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外语分数高的考生,若外语分数也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它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②体育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按照第十八条对应原则进行录取。 (2)浙江按照“专业+院校”模式,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3+1+2”高考模式的省份录取原则为: (1)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按照“院校专业组”模式按照第十八、十九相关原则进行录取。 (2)重庆、河北按照“专业+院校”模式,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3+1+2”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在所有成绩、志愿顺序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教育部和生源地有关政策,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学院在依照录取原则分配专业时,当考生所报专业已满额,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四条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五条录取结果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和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为准,我院将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快递物流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在入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测。对复查(复测、复检)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学院严格按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2020年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每生每年18000元;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每生每年16000元;财务管理专业每生每年14605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软件工程专业每生每年1495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12500-13000元。 2.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 (2021年收费标准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为准。) 第八章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八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三十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六不准”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条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除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外,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还采取以下资助措施: 1.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 2.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3.对家庭临时发生变故的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 4.争取社会团体或个人的捐助。 5.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困难毕业生,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提供求职补贴。 第三十一条学院及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和学院网站。 第三十二条 联系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城东高专路100号; 邮编:415000; 学院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7186059、7189800。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就业部。

2023湖南文理学院自考专升本招生简章也即将已发布。湖南文理学院是常德市一所很强的湖南省直属高校,其办学资源十分丰富,办学水平也相当的高。因此,湖南文理学院自考专升本也备受广大学子的青睐。下面简单给各位介绍一下简章内容。湖南文理学院自考专升本的报名条件和招生对象:专科在读大学生以及专科毕业生。【报名资料】A、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B、本人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C、近期蓝底一寸和两寸登记照各三张D、填写登记表,缴纳报名费湖南文理学院自考专升本难不难?湖南文理学院自考专升本总体来说是比较简单的,因为有免考政策和网络学习加分政策,有了这2个政策,自考的难度大大降低,一般来说,考生都是可以在正常时间范围内毕业的。湖南文理学院的自考本科都是可以网络学习加分的,网课成绩占比30%,折合到卷面分,同学们笔试只需要考43分以上就是合格了,所以学生考试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一般都是能正常通过的。这个加分政策具体是指学校在湖南省指定/常德市考试院的政策下,学校联合教学单位组织的网络课程学习。网课开课一般都是由辅导员帮助完成,同学们也可以自己开课,不会的可以联系我们帮助完成。湖南文理学院自考专升本的优势:1 国家承认学历,社会认可度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31条、第32条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在招考公务员、调干、晋升、考研等方面享受普通高校专、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教育考试网均可查询,并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世界许多国家承认。2 免试入学,入学门槛低免试入学,不需要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即可注册。3 学习方式灵活,通过率较高采取课堂面授、网络学习等方式助学,开展自考课程学业综合评价(成绩评定方式:笔试统考成绩占70%,过程性评价成绩占30%),统考成绩最低43分即可合格。4 证书免考,政策优惠凡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且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及其实践课程、《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及其实践课程等。5 学制灵活,毕业年限无限制自学考试实行学分制,什么时候读完规定的学分,什么时候毕业。6 费用较低,节约时间湖南文理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教育比较适合各类学生,可以在攻读高职高专学业的同时攻读自学考试本科文凭(相对专科毕业后再读本科而言,节省了大量的学习时间和学习费用),是他们提高学历层次、增加就业砝码的有效途径。另外,2023年湖南文理学院自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常德市,是多所学校助学合作办学点,关于常德市成人学历提升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湖南文理学院自考咨询与预报名入口:

2022年 湖南 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招生 工作 ,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由湖南文理学院举办,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公办 独立学院 (国标代码12657),英文名称为“Furong College,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Arts”。 第三条  学院位于国际湿地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桃花源里的城市”——湖南省常德市;办学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城东高专路100号。 第四条  学院设有文学与社会科学系、经济与管理系、工程与技术系、 艺术 与 体育 系、理学系5个教学系。 第五条  学生 毕业 时颁发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院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政策,执行湖南文理学院党委和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领导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生 就业 部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招生工作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执行学院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 2.制定学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 考试 和招生录取工作。 3.协助教学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等有关部门对录取的 新生 进行复查(复测、复检)。 4.上报有关招生数据,做好年度招生工作总结。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纪检委员为组长,相关教学系党总支纪检委员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九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通知》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条  招生就业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做好学院本科招生计划预留(不超过年度招生总计划的1%)及使用。预留计划使用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程序审批,主要用于解决本科批次 平行志愿 投档的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及对进档后各专业 志愿 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二条  2022年学院共设有汉 语言 文学、英语、日语、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电子商务及法律、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旅游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生物科学、物理学、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土木工程、城乡规划、音乐学、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体育教育26个招生专业,面向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教育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英语口语不作要求。 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院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对于实行 高考 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院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具体要求以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八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 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不设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排序规则录取,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统一同分排序规则的,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依次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  在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原则有特别规定的,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统考(联考)成绩。投档时,其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投档比例、投档方式等原则以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包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则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只包含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则折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70%)后,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且专业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体育类专业:按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包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则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只包含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则折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进档考生在所有成绩、志愿顺序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生源地有关政策,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  学院在依照录取原则分配专业时,当考生所报专业已满额,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五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以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院将通过快递物流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 书 。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在入校后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复测,对复查(复测、复检)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院严格按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2022年收费标准如下: 1. 学费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每生每年18000元;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每生每年16000元;财务管理专业每生每年14605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软件工程专业每生每年1495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12500-13000元。 2.住宿费每生每年600-1200元。 (2022年收费标准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为准。)

第六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三十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六不准”的规定。学院招生监察电话:。 第二十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七章 其 他

第三十条  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除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外,学院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还采取以下资助措施: 1.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 2.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3.对家庭临时发生变故的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 4.争取社会团体或个人的捐助。 5.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 毕业生 ,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提供 求职 补贴。 第三十一条  学院及 专业介绍 、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和学院网站。 第三十二条  联系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城东高专路100号; 邮编:415000;  学院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7186059、7189800。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就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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