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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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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自考招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2007年自考招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东濒碧波粼粼的湘江,西偎钟灵毓秀的麓山,是一所集自然之神秀、汇人文之灵杰,历史悠久、环境优雅,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的国家百所重点建设的“211工程” 大学.走过了67个春秋的湖南师范大学下设23个学院,3个教学部,51个研究所(中心)、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7个"十五"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和13个"十五"省级重点学科。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专业7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55个(含一级学科覆盖数),一级学科硕士点1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47个,并拥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建校以来,已为国家输送各类毕业生20多万人,培养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4000余人,校友遍布海内外。学校现有全日制学生25000余人,已形成多规格、多层次的办学格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是湖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为实现更多求学者来湖南师范大学深造的梦想,2007年湖南师范大学学校本部直属教学点承办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自考部分专业。 ▲ 招生专业及层次: 招生专业:电子工程 游戏软件开发技术 电子商务 计算机信息管理 电子政务 电子技术 信息技术教育 计算机器应用 公共事业管理 经济法 会计(电算化方向) 经济信息管理 汉语言文学 涉外秘书 工业分析技术 化工工艺 化学工程 服装设计 数控模具技术 视觉传达设计 工商管理 国际贸易 英语 日语 物流管理 艺术设计 园林设计 计算机网络 家具与室内设计 土木工程 人力资源管理 市场营销等 ▲ 招生对象、要求、收费标准和待遇: 1.高升专: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高中、中专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2. 专升本:招收已拥有或即将获得大专文凭的在校学生或社会青年,若所报本科阶段专业与专科阶段专业不同,除要通过所报专业课程外,还需要加考这一专业的2—4门左右的专科课程。 3. 要求: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学习认真、身体健康,服从学校管理。 4.待遇:学生学完相应专业规定课程,经考试取得各科规定学分,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国家承认学历的电子注册毕业证书,符合申请学位条件者,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享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并可参加全国统一的公务员及研究生招生考试。 5.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审订的行政事业管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学费(专科3000元/生/年 本科3200/生/年)艺术类专业(5400 /生/年)(不包括书籍费、住宿费)。 ▲ 报名方式: 1、直接来我校咨询、报到。报名时带好身份证、2寸蓝底彩照8张 2. 招生电话: qq:269614187 江老师公交车乘车路线:从长沙火车站下车者可在出站口广场乘立珊专线到湖南师大下车; 从汽车东站下车者可乘126路到火车站再转乘立珊专线; 从汽车南站下车者可乘152路车湖南师大下车; 从汽车西站可乘902路、913路至湖南师大下车; 从汽车北站下车可乘149路至六沟垅站下车再过马路转乘913路至湖南师大下车。 (非开学报到期间,我校没有在各车站路口设立接待点,请广大考生自行来校,严防路人以指路带领为名上当,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湖南师范大学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 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为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中实施自主选拔录取。选拔录取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自主选拔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由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选拔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专业与范围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约104人。招生专业为我校本科一批文史类和理工类专业(不含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自主选拔录取面向湖南省。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 1.高中阶段参加中学生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者。 2.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综合素质高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四、选拔程序 1、报名。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考生于3月10日――3月30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报名,打印报名表,由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附个人自荐信(需手写)、有效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推荐人直接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我校以邮寄至我校的纸质报名材料为准。材料收寄截止日期:4月20日。 2、材料审查及复试名单确定。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于4月30日之前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初审以及测试安排,我校不再以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测试报名费200元/人,依据湘价教[2014]76号文件)、打印准考证。 3、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6月14日(周日) 测试地点: 湖南师范大学 测试形式: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为学科特长展示和综合知识分析与应用等方面。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准考证。 4、合格证的发放 我校将根据考生测试成绩于6月22日之前划定合格线,发放合格证。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名单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 五、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文件精神,获得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投档成绩(含高考政策性加分)达到湖南省本科一批文史类或理工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自主招生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志愿,我校予以录取。 六、监督管理机制 1、切实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对考生进行严肃认真的考核,对整个自主选拔录取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3、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的考生名单向所在中学和社会公示。 4、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通报其所在中学和教育主管部门。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潇湘中路122号 湖南师范大学 招生办公室 邮编:410081 电话:0731-8887216888872412 传真: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 招生信息网网址: ;

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已经发布,我整理了相关内容,来看一下吧!

一、录取原则

第1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综合考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情况,以其投档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为依据,公平公正录取。

第2条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3条 我校认可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规定,按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全国性高考加分)提档,依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定分数级差。

第4条 对于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考生分数相同,生源省份如有同分排序规则按生源省份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生源省份没有同分排序规则的,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数、外、文综,理工类依次比较语、数、外、理综。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我校将增加计划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类)。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5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我校录取原则按相关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第6条 若批次投档完成生源不足,按生源省份相关规定进行征集志愿。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的缺额计划择优录取。若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7条 对于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第8条 对于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含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对应专业录取原则执行;对于报考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按我校公布的专项招生简章执行。

第9条 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南疆单列计划、支援吐鲁番地区定向计划、职高对口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公费定向师范生、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保送录取运动员、港澳台联合招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等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我校有关政策执行。

第10条 我校自2021年起试点书院制培养模式,选拔优秀学生进入书院培养,具体选拔、培养方式见专项简章。

第11条 我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录取时不分具体专业,入学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12条 我校各专业(类)不限制报考语种,但学校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第13条 报考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相关专业(类)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民族预科及贫困地区民族专项招生、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第14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因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二、招生计划

第1条 学校根据国家的政策方针和湖南省教育厅的统筹安排,结合学校近年来各地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兼顾地区平衡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2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分省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所有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由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分省(区、市)分专业计划。

第3条 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平衡各省(区、市)优质生源以及解决同分考生录取的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投放原则。

湖南师范大学自考本科班招生简章

我想可以报名的,我是师大的自考生。我有朋友是报业余班,他们要等到10月份才会开课。所以,你现在报名还是来得及的。但是如果你想报脱产班的话,现在所有的课都已经开始,一般9月13号就开始上课了。你想了解哪些专业比较容易过的话,最好还是亲自到学校来,找相关负责的老师了解,毕竟,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啊。我也是今年刚进来的新生,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可以找我。希望你一切顺利。

想快的话,可以上函授呀,自考太难了

课程少专业比较垃圾点到社会上没什么用的哪种就比较容易点,基本上可以算是看书就过!这种专业都有业余班!

湖南师范大学(本校区)自考本科段(入学条件:大专毕业或大专在读学生;未说明的只有全日制上课班级,上课2年):1、理工类:电子工程、数控技术、游戏软件开发技术(有周末和全日制班级)、电子商务、应用心理学(有周末和全日制班级)、化学工程、物流管理2、经管类: 会计(电算化方向)(有周末和全日制班级)、人力资源管理(有周末和全日制班级)、公共事业管理(有周末和全日制班级)、旅游管理、金融管理、国际贸易、工商企业管理(有周末和全日制班级)、经济信息管理3、艺术类:服装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设计4、文科类: 新闻学(只有周末班级)、广告学(只有周末班级)、经济法(有周末和全日制班级)、涉外秘书(有周末和全日制班级)、汉语言文学(有周末和全日制班级)、对外汉语(有周末和全日制班级)、教育管理(只有周末班级)、外贸英语(有周末和全日制班级)、日语、电子政务(有周末和全日制班级)、学前教育(只有周末班级)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类 管理类 心理学自考本科业余班招生 教育类:学前教育 小学教育 教育管理 汉语文学 对外汉语 心理学 英语文职管理类:经济法 人力资源 公共事业管理 涉外秘书 新闻 学 会计 工尚管理 电子政务 艺术类:室内设计 动谩设计 影视表演 视觉传达设计 动画设计 广告学机械类:模具数控专业 湖南师范大学自考本科业余班招生 湖南师范大学自考本科秋季招生 社会在职人士 平时没时间来上课者,只求快捷获得本科文凭,可不用上课,只要参加考试,部分专业自考本科可保过,自考本科文凭保拿,高中学历可专本同读,两年半可拿本科文凭了解详情 可以找我 - - -

湖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招生简章

这几年以来不管是国家还是个人都已经对教育有了一个新的认知,越来越觉得这句话说的是真的有道理,知识就是力量,那么湖南师范大学自考具体如何报考和收费?小编给您解答一下。【自考成考在线免费答疑和报名:https://www.87dh.com/xl/】首先,报考湖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的同学们如果在网上报名的话,流程是登录湖南师范大学的自考网上报名网站。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如果报考湖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的同学是现场报名的话,流程是新生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下面我们说说湖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的收费。新生建档费用,第一次报名照相、准考证工本费用大约是30-50元左右,报名费用,一个专业一般有18-20门学科,一门学科的报名费用是40元-60元。课本费用,课本费,每科费用不一样,一般在三十元左右,课本可以在专卖店、报名网上购买,不要一次就把所有的课本全买了,因为每年教材内容都会更新。以上就是湖南师范大学自考具体如何报考和收费?的相关内容了,更多湖南师范大学自考相关信息可以持续关注猎考网。猎考网招生老师还可以在线为您答疑:湖南师范大学自考历年真题及答案在哪里可以查询到?湖南师范大学自考新旧专业转接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湖南师范大学自考就读条件如下:

1、凡在学校成人函授,业余和自考学习,通过所有课程考核,完成学业,获得本科学历证书的学员,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学士学位英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毕业后两年之内,可申请办理本科学士学位证书。

2、成人本科在籍期间参加了CET-4(总分710分,425分以上包括425分属于合格)或PETS-3考试,成绩合格者,自2015年6月1日起,可作为合格申请条件的有效外语成绩。

3、凡注册为学校成人教育的学员,从入校开始,便可以申报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以及参加CET-4和PETS-3考试。

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Hunan Normal University),简称“湖南师大”,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入选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首批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的部省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是国际艺术、设计与媒体院校联盟(Cumulus)、“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等国际组织重要成员。

2021湖南师范大学考研报考条件包括:健康的拥护党领导的好公民;大学本科毕业生、高职高专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硕士和博士需要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同时,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2021考研报名条件如下: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注:各院校具体要求会根据学校招生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2021湖南师范大学招生简章公告】注:有关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报考条件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湖南师范大学自考招生简章官网

不需要联系老师,直接在网上报名的。上湖南自考网,报湖南师范大学,再选择系科,就可以了。建议你报再在学的专业的本科,这样可以免考两门专业课,如果改考其他专业,还要加试两门那个专业的专业课。也就是说如果你报本专业的本科,如果本专业考12门课,你了只用考12门,如果改考其他专业本科,则要考14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湖南师范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全称为“湖南师范大学”,中文简称“湖南师大”,学校国标代码为10542,英文校名为“Hunan Normal University”。 第三条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现有二里半、天马、南院、桃花坪、咸嘉湖、张公岭和附属湘东医院(位于湖南省株洲醴陵市)共7个校区;注册地址为“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邮政编码:410081;学校网址: 。 第四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由学校统一颁发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则授予相应学位。 第五条我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六条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主要类别有:普通类、艺术体育类、南疆单列计划、支援吐鲁番地区定向计划、职高对口计划、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公费定向师范生、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中外合作办学、外语类保送生、保送录取运动员、港澳台联合招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台湾学测”)等。 第七条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八条我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学院相关负责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建议。 第九条我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十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国家的政策方针和湖南省教育厅的统筹安排,结合学校近年来各地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兼顾地区平衡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分省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所有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由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分省(区、市)分专业计划。 第十四条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平衡各省(区、市)优质生源以及解决同分考生录取的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投放原则。 第四章考试与考核 第十五条我校是面向全国选拔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员的高校。学校依据招生计划对校测项目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根据专项测试(含校测和全国统测)成绩,结合学校运动队组队需求,确定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六条我校面向全国具有保送资格的16所外国语中学招收外语类保送生。学校组织外语类保送生的考核,根据考核成绩,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七条我校是面向全国进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院校。学校组织考核,根据考核成绩,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八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应艺术类专业的统考。 第十九条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含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应专业的统考。 第二十条报考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2个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体育总局组织的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 第二十一条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组织港澳台相关类型的招生考试(考核)。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二十二条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综合考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情况,以其投档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为依据,公平公正录取。 第二十三条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二十四条我校认可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规定,按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全国性高考加分)提档,依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定分数级差。 第二十五条对于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考生分数相同,生源省份如有同分排序规则按生源省份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生源省份没有同分排序规则的,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数、外、文综,理工类依次比较语、数、外、理综。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我校将增加计划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类)。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我校录取原则按相关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若批次投档完成生源不足,按生源省份相关规定进行征集志愿。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的缺额计划择优录取。若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八条对于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对于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含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对应专业录取原则执行;对于报考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按我校公布的专项招生简章执行。 第三十条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南疆单列计划、支援吐鲁番地区定向计划、职高对口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公费定向师范生、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保送录取运动员、港澳台联合招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等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我校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一条我校自2021年起试点书院制培养模式,选拔优秀学生进入书院培养,具体选拔、培养方式见专项简章。 第三十二条我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录取时不分具体专业,入学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三十三条我校各专业(类)不限制报考语种,但学校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第三十四条报考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相关专业(类)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民族预科及贫困地区民族专项招生、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第三十五条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因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三十六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七条考生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本省(区、市)招生考试网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三十八条新生入校1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冒名顶替上大学的,将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九条我校依据有关规定采取设立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四十条我校招生咨询电话:,招生信息网: ,微信公众平台: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版招生章程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有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变更,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湖南师范大学2007年自考招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东濒碧波粼粼的湘江,西偎钟灵毓秀的麓山,是一所集自然之神秀、汇人文之灵杰,历史悠久、环境优雅,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的国家百所重点建设的“211工程” 大学.走过了67个春秋的湖南师范大学下设23个学院,3个教学部,51个研究所(中心)、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7个"十五"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和13个"十五"省级重点学科。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专业7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55个(含一级学科覆盖数),一级学科硕士点1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47个,并拥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建校以来,已为国家输送各类毕业生20多万人,培养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4000余人,校友遍布海内外。学校现有全日制学生25000余人,已形成多规格、多层次的办学格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是湖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为实现更多求学者来湖南师范大学深造的梦想,2007年湖南师范大学学校本部直属教学点承办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自考部分专业。 ▲ 招生专业及层次: 招生专业:电子工程 游戏软件开发技术 电子商务 计算机信息管理 电子政务 电子技术 信息技术教育 计算机器应用 公共事业管理 经济法 会计(电算化方向) 经济信息管理 汉语言文学 涉外秘书 工业分析技术 化工工艺 化学工程 服装设计 数控模具技术 视觉传达设计 工商管理 国际贸易 英语 日语 物流管理 艺术设计 园林设计 计算机网络 家具与室内设计 土木工程 人力资源管理 市场营销等 ▲ 招生对象、要求、收费标准和待遇: 1.高升专: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高中、中专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2. 专升本:招收已拥有或即将获得大专文凭的在校学生或社会青年,若所报本科阶段专业与专科阶段专业不同,除要通过所报专业课程外,还需要加考这一专业的2—4门左右的专科课程。 3. 要求: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学习认真、身体健康,服从学校管理。 4.待遇:学生学完相应专业规定课程,经考试取得各科规定学分,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国家承认学历的电子注册毕业证书,符合申请学位条件者,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享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并可参加全国统一的公务员及研究生招生考试。 5.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审订的行政事业管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学费(专科3000元/生/年 本科3200/生/年)艺术类专业(5400 /生/年)(不包括书籍费、住宿费)。 ▲ 报名方式: 1、直接来我校咨询、报到。报名时带好身份证、2寸蓝底彩照8张 2. 招生电话: qq:269614187 江老师公交车乘车路线:从长沙火车站下车者可在出站口广场乘立珊专线到湖南师大下车; 从汽车东站下车者可乘126路到火车站再转乘立珊专线; 从汽车南站下车者可乘152路车湖南师大下车; 从汽车西站可乘902路、913路至湖南师大下车; 从汽车北站下车可乘149路至六沟垅站下车再过马路转乘913路至湖南师大下车。 (非开学报到期间,我校没有在各车站路口设立接待点,请广大考生自行来校,严防路人以指路带领为名上当,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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