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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自考办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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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国际湿地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桃花源里的城市”——湖南省常德市。

属于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

师资力量

据2021年3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教职工1465余人。

其中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工程人选120余人次,正高级职称教师143人,博士343人,兼职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52人,特聘教授(名誉院长)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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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湖南文理学院 芙蓉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为、 ,该校联系地址为湖南省常德市青年路 湖南文理学院 芙蓉学院教学工作部、邮编为41500、联系邮箱为。 二、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简介 湖南文理学院 芙蓉学院是2002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 湖南文理学院 举办、教育部首批确认的实施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2004年顺利通过教育部办学条件和教学水平专项检查评估。学院坐落于常德市青年东路,由东西两个校区组成,占地面积500亩,建筑面积14万多平米,在校学生6700多人,专职管理人员60多人。校园环境幽雅,绿树成荫,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风雨操场、学生公寓,各类办学设施日臻完善。 学院依托母体学校优质的教学资源办学,坚持“以学生为根本、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生命”的办学理念,把教育质量作为学校的立足之本,实施“素质+能力+特长”的人才培养模式,将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养有机结合,面向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市场需要,着力培养和造就具有创新精神的本科学历层次的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学院以聘用母体学校的优秀教师为自己的专任教师队伍,师资力量雄厚,为学生提供优质教学服务。 学院不断强化实践教学,成立了20多个学生社团和协会,建立了一批学生实践、实习基地,确保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的全面提高。我院学生参加湖南省普通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一次性通过率达到了95%以上,一直保持了全省领先地位。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省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等专业比赛活动中共获得十四项大奖。学院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85%。 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享受 湖南文理学院 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同等待遇,毕业时颁发教育部注册认可的 湖南文理学院 芙蓉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2012届之前的毕业生,由 湖南文理学院 授予学士学位,2012届(含2012届)之后的毕业生,由芙蓉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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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根据《湖南文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稿)》(校证字【2016】12号),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必须由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方可授予学位。申请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流程如下:一、申请时间: 2022年12月15-23日(工作时间,周末不上班),逾期不再办理。二、学生凭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湖南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第二办公楼一楼)提出申请,根据毕业生类别分别找罗老师;邮箱469916325 @qq.com )、朱老师;邮箱)领表并填写;纸质版材料:1.毕业证复印件 2.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照片二张(毕业证同底,蓝底小二寸) 5.自学心得笔记二份(自选本专业教学设计规定的两门课程,每份2000字以上) 6.学位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或“ CET-4” 、“PETS-3”笔试合格成绩单(二张) 7.毕业论文查重报告(知网、维普、万信检测三选一,重复率低于30%) 8.填写正确无误的《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一)》。电子版材料:包括身份证号命名的毕业证同底电子照片、毕业论文及查重报告、申请学位的名册(附件二);以学生姓名命名压缩成一个ZIP文件发相应类别老师邮箱。不能前来学校申请的学生,分自考、成教将以上纸质版材料邮寄(顺丰速运,12月23日前务必收到)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西段3150号湖南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服务中心或者成人教育科。电子版材料以学生姓名命名压缩成一个ZIP文件发相应类别老师邮箱。三、学院审查:1、毕业证书:获得湖南文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或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两年内);2、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及通过时间:成人本科在籍期间参加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为合格)、或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简称“ CET-4”)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考试(简称“PETS-3”)笔试合格成绩。3、毕业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中等以上;成教学生平时成绩平均70分以上(自考生不作要求)。4、毕业论文查重报告(知网、维普、万信检测三选一,重复率低于30%)5、相关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四、学位证书发放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学员,其学位证书将于2023年1月后发放。五、学位授予专业情况(非下表专业不授予学位,请认真对照申报)附件一:湖南文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空白).doc附件二:学位申请授予名册(空白总表).xls 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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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国际湿地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桃花源里的城市”——湖南省常德市。

属于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

师资力量

据2021年3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教职工1465余人。

其中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工程人选120余人次,正高级职称教师143人,博士343人,兼职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52人,特聘教授(名誉院长)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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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以来不管是国家还是个人都已经对教育有了一个新的认知,越来越觉得这句话说的是真的有道理,知识就是力量,那么湖南文理学院自考具体如何报考和收费?小编给您解答一下。【自考成考在线免费答疑和报名:https://www.87dh.com/xl/】首先,报考湖南文理学院自学考试的同学们如果在网上报名的话,流程是登录湖南文理学院的自考网上报名网站。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如果报考湖南文理学院自学考试的同学是现场报名的话,流程是新生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下面我们说说湖南文理学院自学考试的收费。新生建档费用,第一次报名照相、准考证工本费用大约是30-50元左右,报名费用,一个专业一般有18-20门学科,一门学科的报名费用是40元-60元。课本费用,课本费,每科费用不一样,一般在三十元左右,课本可以在专卖店、报名网上购买,不要一次就把所有的课本全买了,因为每年教材内容都会更新。以上就是湖南文理学院自考具体如何报考和收费?的相关内容了,更多湖南文理学院自考相关信息可以持续关注猎考网。猎考网招生老师还可以在线为您答疑:湖南文理学院自考历年真题及答案在哪里可以查询到?湖南文理学院自考新旧专业转接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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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国际湿地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桃花源里的城市”——湖南省常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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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21年3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教职工1465余人。

其中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工程人选120余人次,正高级职称教师143人,博士343人,兼职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52人,特聘教授(名誉院长)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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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湖南文理学院 芙蓉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为、 ,该校联系地址为湖南省常德市青年路 湖南文理学院 芙蓉学院教学工作部、邮编为41500、联系邮箱为。 二、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简介 湖南文理学院 芙蓉学院是2002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 湖南文理学院 举办、教育部首批确认的实施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2004年顺利通过教育部办学条件和教学水平专项检查评估。学院坐落于常德市青年东路,由东西两个校区组成,占地面积500亩,建筑面积14万多平米,在校学生6700多人,专职管理人员60多人。校园环境幽雅,绿树成荫,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风雨操场、学生公寓,各类办学设施日臻完善。 学院依托母体学校优质的教学资源办学,坚持“以学生为根本、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生命”的办学理念,把教育质量作为学校的立足之本,实施“素质+能力+特长”的人才培养模式,将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养有机结合,面向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市场需要,着力培养和造就具有创新精神的本科学历层次的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学院以聘用母体学校的优秀教师为自己的专任教师队伍,师资力量雄厚,为学生提供优质教学服务。 学院不断强化实践教学,成立了20多个学生社团和协会,建立了一批学生实践、实习基地,确保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的全面提高。我院学生参加湖南省普通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一次性通过率达到了95%以上,一直保持了全省领先地位。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省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等专业比赛活动中共获得十四项大奖。学院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85%。 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享受 湖南文理学院 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同等待遇,毕业时颁发教育部注册认可的 湖南文理学院 芙蓉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2012届之前的毕业生,由 湖南文理学院 授予学士学位,2012届(含2012届)之后的毕业生,由芙蓉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文理学院 是一所多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专业涵盖文、理、工、农、史、法、经、管、教、艺10大学科门类。 第三条 学校设有文史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艺术表演与传媒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8个教学院、2个教学部、1个独立学院---芙蓉学院。 第四条 学校设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英语、商务英语、日语、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法学、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工程、教育技术学、化学、应用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工程、生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农学、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土木工程、城乡规划、音乐学、舞蹈编导、学前教育、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51个本科专业(其中教育技术学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两个专业暂停招生),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我校与英国伍斯特大学合作,举办生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等3个专业国际教育项目和网络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与加拿大菲莎河谷大学合作,举办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国标代码10549,省招生代码4318) 第七条 办学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3150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的日常招生工作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 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4.组织省外艺术类专业考试,并按国家相关规定核发专业考试合格证。 5.根据国家核准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6.完成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及其它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安排的有关招生方面的工作。 7.协助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等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8.上报有关招生数据。 9.做好年度招生工作总结。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十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工作通知》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校长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三条 招生就业处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有关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除英语和日语专业外,其它专业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 第十六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按志愿先后、分数高低依次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分数高的考生,若英语分数也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含在考生所在省份为文史类专业的兼招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分数高的考生;理工类专业(含在考生所在省份为理工类专业的兼招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优先录取数学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九条 专业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分数高低排序。若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凡我校单独设置艺术类专业考点的专业,其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报考人数和专业考试成绩,严格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比例发放 湖南文理学院 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我校未设置艺术类专业考点省份的考生,应获得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 凡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的考生,在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40%+校考专业分×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体育专业投档办法和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三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通过我校的招生信息网公布,并用特快专递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处和党政办、组织部、审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六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六不准”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各项收费标准见《招生简章》或《入学须知》。 第二十九条 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助、补、减等方式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帮困工作体系。 第三十条 学校各学院及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报考指南和学校网站。 第三十一条 学校网址:;招生就业处网址:;招生办公室信箱:;招生咨询电话:(兼传真)、。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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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发布了湖南文理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相信大家已经期待已久了!我为大家整理的“湖南文理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湖南文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国标代码为10549,英文名称为“Hun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

第三条 学校位于国际湿地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桃花源里的城市”——湖南省常德市。办学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3150号。学校是一所多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专业涵盖文、理、工、农、史、法、经、管、教、艺、医11大学科门类。

第四条 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的日常招生工作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

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复测、复检)。

4.上报有关招生数据,做好年度招生工作总结。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办、监察专员办和党政督查室、审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 十条 根据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做好招生计划预留(不超过年度招生总计划的1%)及使用。预留计划使用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程序审批,主要用于解决本科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的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及对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本科招生,详细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高考英语满分为150分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英语专业考生高考英语成绩需110分以上(含110分),商务英语专业考生高考英语成绩需100分以上(含100分)。高考英语满分不是150分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150分制折算。英语口语不作要求,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十三条 我校分别与加拿大菲莎河谷大学、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普韦布洛分校、韩国牧园大学合作举办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1/3以上专业课程是外教全英文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增开韩语课,部分课程是韩语或英语授课,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学校各学院及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或学校网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具体要求以考生所在生源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九条 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

第二十条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不设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统一同分排序规则的,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依次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一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统考(联考)成绩。投档时,其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比例、投档方式等原则以生源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包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则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只包含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则折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70%)后,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且专业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体育类专业:按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包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则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只包含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则折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在个别省份对录取原则有特别规定的,按该省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 高考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进档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依照录取原则分配专业时,当考生所报专业已满额,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六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等各类特殊类型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以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门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为准。学校网址:https://www.huas.edu.cn;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s://zj.huas.edu.cn;招生咨询电话:、7186059。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在入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测。对复查(复测、复检)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三十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六不准”的规定。我校招生监督电话:。

第三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一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各项收费标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j.huas.edu.cn/)上公布。

第三十二条 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除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外,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采取以下资助措施: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临时发生变故的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争取社会团体或个人的捐助;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毕业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提供求职补贴。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我为大家提供湖南文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已公布,2019年我校有54个本科专业招生,一起来看看吧!祝你备考顺利!

湖南文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已公布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文理学院是一所多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专业涵盖文、理、工、农、史、法、经、管、教、艺10大学科门类。

第三条 学校设有文史与法学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艺术学院、师范学院、数理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体育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计算机与电气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6个教学院,1个独立学院---芙蓉学院。

第四条 学校2019年招生专业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历史学、英语、商务英语、日语、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地理科学、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应用统计学、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工程、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生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农学、水产养殖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土木工程、城乡规划、音乐学、舞蹈编导、学前教育、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汽车服务工程、金融工程、环境科学、风景园林、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54个本科专业(其中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五年,其它专业学制四年)。

我校分别与加拿大菲莎河谷大学、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普韦布洛分校合作举办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国标代码10549)

第七条 办学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3150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的日常招生工作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

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3.协助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等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复测、复检)。

4.上报有关招生数据,做好年度招生工作总结。

第十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察处和党委巡察督查办公室、审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工作通知》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校务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三条 2019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组织本科招生,其中艺术类专业计划投放在湖南、山东、福建、广西、山西、贵州、甘肃、浙江、河北9个省(自治区)。同时面向湖南、河北、山东、上海、湖北、广东、广西7个省(市、自治区)组织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招生。详细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并需参加生源所在地组织的高考口语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其中英语专业考生高考英语成绩110分以上(含110分),商务英语专业考生高考英语成绩100分以上(含100分)。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学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普通文理类按专业志愿先后、投档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外语分数高的考生,若外语分数也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含在考生所在省份为文史类专业的兼招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工类专业(含在考生所在省份为理工类专业的兼招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 凡我校在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了校考的,考生需参加我校校考并且考试合格。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报考人数和专业考试成绩,严格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比例发放湖南文理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我校未设置艺术类专业考点省份的考生,应获得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

凡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的考生,在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30%+校考专业分×7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校考专业分高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且校考专业分也相同者,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凡我校未在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校考的,我校按照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体育类按专业志愿先后、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包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则按投档成绩进行录取;若投档成绩只包含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则折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依照录取原则分配专业时,当考生所报专业已满额,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四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五条 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计划的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适当降分提档、择优录取。除特殊情况外,预科阶段不确定录取专业。预科生在修完预科阶段相应课程,经考核合格、符合结业条件者,可转入本科阶段学习,其转段专业录取遵循以下方法:

按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先后、预科阶段两学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第一学期综合分+第二学期综合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确定转段专业。

若综合成绩相同: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高考时外语分数高的学生,若外语分数也相同,则优先录取高考时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学生;文史类专业优先录取高考时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学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高考时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高考时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学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高考时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当学生所报专业已满额,则调剂到其它专业。

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果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为准,我校将通过邮政EMS特快专递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在入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测。对复查(复测、复检)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三十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六不准”的规定。

第三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七章 其 他

第三十一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各项收费标准见《招生简章》或《入学须知》。

第三十二条 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除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外,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还采取以下资助措施:

1.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

2.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3.对家庭临时发生变故的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

4.争取社会团体或个人的捐助。

第三十三条 学校各学院及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和学校网站。

第三十四条 学校网址: ;招生就业处网址: ;招生办公室信箱: [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询电话:(兼传真)、。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湖南文理学院自考招生办电话

【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根据《湖南文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稿)》(校证字【2016】12号),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必须由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方可授予学位。申请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流程如下:一、申请时间: 2022年12月15-23日(工作时间,周末不上班),逾期不再办理。二、学生凭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湖南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第二办公楼一楼)提出申请,根据毕业生类别分别找罗老师;邮箱469916325 @qq.com )、朱老师;邮箱)领表并填写;纸质版材料:1.毕业证复印件 2.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照片二张(毕业证同底,蓝底小二寸) 5.自学心得笔记二份(自选本专业教学设计规定的两门课程,每份2000字以上) 6.学位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或“ CET-4” 、“PETS-3”笔试合格成绩单(二张) 7.毕业论文查重报告(知网、维普、万信检测三选一,重复率低于30%) 8.填写正确无误的《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一)》。电子版材料:包括身份证号命名的毕业证同底电子照片、毕业论文及查重报告、申请学位的名册(附件二);以学生姓名命名压缩成一个ZIP文件发相应类别老师邮箱。不能前来学校申请的学生,分自考、成教将以上纸质版材料邮寄(顺丰速运,12月23日前务必收到)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西段3150号湖南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服务中心或者成人教育科。电子版材料以学生姓名命名压缩成一个ZIP文件发相应类别老师邮箱。三、学院审查:1、毕业证书:获得湖南文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或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两年内);2、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及通过时间:成人本科在籍期间参加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为合格)、或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简称“ CET-4”)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考试(简称“PETS-3”)笔试合格成绩。3、毕业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中等以上;成教学生平时成绩平均70分以上(自考生不作要求)。4、毕业论文查重报告(知网、维普、万信检测三选一,重复率低于30%)5、相关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四、学位证书发放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学员,其学位证书将于2023年1月后发放。五、学位授予专业情况(非下表专业不授予学位,请认真对照申报)附件一:湖南文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空白).doc附件二:学位申请授予名册(空白总表).xls 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关于湖南文理学院成人本科2023年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2023年湖南文理学院成人本科报考时间为上半年12月-3月,下半年6月-9月;考试时间为4月和10月,4月考试时间是4月15日、16日,10月考试时间是10月28日、29日。要报考2023年湖南文理学院自考的同学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哦!湖南文理学院具体报名和考试时间当地教育考试院会在官网进行公布。1、湖南文理学院自学考试大部分省份的自考为2次,2023年4月时间安排在4月15-16日,10月自考时间安排在10月28-29日,考生需要在考前1-2个月进行报名。2、湖南文理学院成人高考成人高考报名通常在每年的8月底-9月初进行,2023年成人高考时间为10月,属于全国统考,由组织统一考试,省统一组织录取,每年只举行一次考试,考生如果想要参加考试需要提前进行报考,如果错过报考就只能等到明年再报了。3、湖南文理学院开放教育开放教育每年有春季和秋季两次入学机会,春季入学时间为3月份,报名时间为12月到次年3月,秋季入学时间为9月份,报名时间为5月到9月份。2023年湖南文理学院成人本科预报名,有意向的同学也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咨询。相关院校继续教育学院的招生老师坐标常德市,常德市自考和成考还有更多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湖南文理学院成人本科预报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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