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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自考本科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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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自考本科招生人数

激烈。根据查询湖南文理学院官网招生信息可知,2022年湖南文理学院专升本普通考生计划招生人数为537人,缴费人数为2125人,2022年的湖南文理学院专升本录取率应该在25.27%,竞争激烈。湖南文理学院是一所多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至今已有近六十年的办学历史。

湖南文理学院是湖南专升本院校之一,22年专升本共有25个专业招生,合计招生600人(普通计划537人,免试计划63人),报名人数为2188人,实际录取人数为636人(普通考生544人,建档立卡29人,免试63人),最终录取率为24.9%。

湖南文理学院各专业录取情况,舞蹈编导的录取率超过了50%,而机械电子工程、网络工程、学前教育、商务英语的录取率都不足15%,竞争压力还是很大的。

湖南文理学院的就读优势和毕业生待遇

1、名牌大学,真实学历,上网可查,可考公务员,研究生,出国留学等。

2、文凭硬,师资强,湖南文理学院名优教师和正副教授考前辅导。

3、时间短、通过率高。成绩优秀者颁发学位证书。

4、费用低:如果考试未能通过,由我校免费继续辅导学习,学生不再缴纳任何费用。

5、国家承认文凭,信用有保障,学历教育部网上可查。

6、外地学生不用上课学习,可网上辅导,只需来参加考试即可。

7、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我校颁发湖南文理学院专、本科毕业文凭,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我校学士学位,国家承认教育部官网可查高等教育学历。

8、学生毕业后,国家不负责统一分配,可由劳动、人事部门管理的职业介绍机构和高校人才服务机构纳入专项管理。进行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我为大家提供湖南文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已公布,2019年我校有54个本科专业招生,一起来看看吧!祝你备考顺利!

湖南文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已公布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文理学院是一所多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专业涵盖文、理、工、农、史、法、经、管、教、艺10大学科门类。

第三条 学校设有文史与法学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艺术学院、师范学院、数理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体育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计算机与电气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6个教学院,1个独立学院---芙蓉学院。

第四条 学校2019年招生专业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历史学、英语、商务英语、日语、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地理科学、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应用统计学、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工程、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生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农学、水产养殖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土木工程、城乡规划、音乐学、舞蹈编导、学前教育、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汽车服务工程、金融工程、环境科学、风景园林、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54个本科专业(其中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五年,其它专业学制四年)。

我校分别与加拿大菲莎河谷大学、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普韦布洛分校合作举办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国标代码10549)

第七条 办学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3150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的日常招生工作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

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3.协助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等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复测、复检)。

4.上报有关招生数据,做好年度招生工作总结。

第十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察处和党委巡察督查办公室、审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工作通知》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校务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三条 2019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组织本科招生,其中艺术类专业计划投放在湖南、山东、福建、广西、山西、贵州、甘肃、浙江、河北9个省(自治区)。同时面向湖南、河北、山东、上海、湖北、广东、广西7个省(市、自治区)组织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招生。详细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并需参加生源所在地组织的高考口语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其中英语专业考生高考英语成绩110分以上(含110分),商务英语专业考生高考英语成绩100分以上(含100分)。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学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普通文理类按专业志愿先后、投档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外语分数高的考生,若外语分数也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含在考生所在省份为文史类专业的兼招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工类专业(含在考生所在省份为理工类专业的兼招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 凡我校在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了校考的,考生需参加我校校考并且考试合格。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报考人数和专业考试成绩,严格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比例发放湖南文理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我校未设置艺术类专业考点省份的考生,应获得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

凡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的考生,在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30%+校考专业分×7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校考专业分高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且校考专业分也相同者,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凡我校未在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校考的,我校按照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体育类按专业志愿先后、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包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则按投档成绩进行录取;若投档成绩只包含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则折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依照录取原则分配专业时,当考生所报专业已满额,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四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五条 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计划的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适当降分提档、择优录取。除特殊情况外,预科阶段不确定录取专业。预科生在修完预科阶段相应课程,经考核合格、符合结业条件者,可转入本科阶段学习,其转段专业录取遵循以下方法:

按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先后、预科阶段两学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第一学期综合分+第二学期综合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确定转段专业。

若综合成绩相同: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高考时外语分数高的学生,若外语分数也相同,则优先录取高考时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学生;文史类专业优先录取高考时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学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高考时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高考时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学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高考时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当学生所报专业已满额,则调剂到其它专业。

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果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为准,我校将通过邮政EMS特快专递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在入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测。对复查(复测、复检)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三十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六不准”的规定。

第三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七章 其 他

第三十一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各项收费标准见《招生简章》或《入学须知》。

第三十二条 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除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外,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还采取以下资助措施:

1.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

2.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3.对家庭临时发生变故的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

4.争取社会团体或个人的捐助。

第三十三条 学校各学院及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和学校网站。

第三十四条 学校网址: ;招生就业处网址: ;招生办公室信箱: [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询电话:(兼传真)、。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2021年湖南文理学院自考本科招生人数

湖南文理学院是湖南专升本院校之一,22年专升本共有25个专业招生,合计招生600人(普通计划537人,免试计划63人),报名人数为2188人,实际录取人数为636人(普通考生544人,建档立卡29人,免试63人),最终录取率为24.9%。

湖南文理学院各专业录取情况,舞蹈编导的录取率超过了50%,而机械电子工程、网络工程、学前教育、商务英语的录取率都不足15%,竞争压力还是很大的。

湖南文理学院的就读优势和毕业生待遇

1、名牌大学,真实学历,上网可查,可考公务员,研究生,出国留学等。

2、文凭硬,师资强,湖南文理学院名优教师和正副教授考前辅导。

3、时间短、通过率高。成绩优秀者颁发学位证书。

4、费用低:如果考试未能通过,由我校免费继续辅导学习,学生不再缴纳任何费用。

5、国家承认文凭,信用有保障,学历教育部网上可查。

6、外地学生不用上课学习,可网上辅导,只需来参加考试即可。

7、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我校颁发湖南文理学院专、本科毕业文凭,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我校学士学位,国家承认教育部官网可查高等教育学历。

8、学生毕业后,国家不负责统一分配,可由劳动、人事部门管理的职业介绍机构和高校人才服务机构纳入专项管理。进行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可能很多高考生都没听说过湖南文理学院这所学校,自然也不了解湖南文理学院算不算是好的二本院校、属于什么档次的大学!所以圆梦志愿特意整理了湖南文理学院在全国的排位、湖南文理学院在湖南省新高考首选物理及历史的录取分数线及位次排名等信息,读完后你就知道湖南文理学院是否值得去读了! 一、湖南文理学院值得上吗? 当然值得。原因很简单,湖南文理学院是一所通过了教育部备案的正规本科大学。从各方面来看,湖南文理学院的综合实力、师资力量都不弱,所以肯定是值得高考生报考的! 接下来,我将为大家推荐湖南文理学院的王牌专业。 1、湖南文理学院的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 汉语言文学、地理科学 二、湖南文理学院算不算好大学?算好的二本吗? 下文中,我将从湖南文理学院在全国高校中的排名、以及湖南文理学院2021年在湖南省的收分情况等方面,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1、湖南文理学院的全国排名 根据2021软科中国大学排名可知,湖南文理学院在全国高校中排在第395位;根据校友会2021年中国大学排名可知,湖南文理学院在全国高校中排在第309位;根据中国科教网2021大学排名可知,湖南文理学院在全国高校中排在第493位; 综合国内多个排行榜的数据,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湖南文理学院在全国的排名位于309名至493名之间,属于区域知名大学。 2、湖南文理学院在湖南省的收分情况 ①物理类 湖南文理学院12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508分,最低位次为74290名; 湖南文理学院14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504分,最低位次为78088名; 湖南文理学院15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503分,最低位次为78956名; 湖南文理学院16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510分,最低位次为72475名; 湖南文理学院17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513分,最低位次为69761名; 湖南文理学院13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73分,最低位次为106894名; 湖南文理学院18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91分,最低位次为90246名; 湖南文理学院44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96分,最低位次为85490名; 湖南文理学院45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27分,最低位次为143507名; 湖南文理学院46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78分,最低位次为102340名; 湖南文理学院48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57分,最低位次为120916名; 湖南文理学院50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78分,最低位次为102340名; 湖南文理学院51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88分,最低位次为93058名; 湖南文理学院52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501分,最低位次为80799名; 湖南文理学院53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501分,最低位次为80799名; 湖南文理学院54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94分,最低位次为87373名; 湖南文理学院55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80分,最低位次为100522名; 湖南文理学院57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84分,最低位次为96725名; 湖南文理学院59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57分,最低位次为120916名; 湖南文理学院60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45分,最低位次为130701名; 湖南文理学院61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99分,最低位次为82748名; 湖南文理学院64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63分,最低位次为115864名; 湖南文理学院65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501分,最低位次为80799名; 湖南文理学院66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89分,最低位次为92096名; 湖南文理学院67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79分,最低位次为101432名; 湖南文理学院68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91分,最低位次为90246名; 湖南文理学院69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87分,最低位次为93980名; 湖南文理学院70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94分,最低位次为87373名; 湖南文理学院47组(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鼎城区)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23分,最低位次为146145名; 湖南文理学院58组(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道县)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46分,最低位次为129898名; 由上可知,湖南文理学院近1年在湖南物理类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超了本科批线-11分。 ②历史类 湖南文理学院6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527分,最低位次为19669名; 湖南文理学院7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527分,最低位次为19669名; 湖南文理学院8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531分,最低位次为17834名; 湖南文理学院9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530分,最低位次为18275名; 湖南文理学院10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532分,最低位次为17380名; 湖南文理学院20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519分,最低位次为23534名; 湖南文理学院21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500分,最低位次为33429名; 湖南文理学院22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99分,最低位次为33961名; 湖南文理学院23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78分,最低位次为45822名; 湖南文理学院24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47分,最低位次为64257名; 湖南文理学院25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510分,最低位次为28042名; 湖南文理学院26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517分,最低位次为24485名; 湖南文理学院27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514分,最低位次为26040名; 湖南文理学院28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76分,最低位次为46996名; 湖南文理学院29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519分,最低位次为23534名; 湖南文理学院33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80分,最低位次为44664名; 湖南文理学院34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513分,最低位次为26517名; 湖南文理学院36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87分,最低位次为40662名; 湖南文理学院37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90分,最低位次为38993名; 湖南文理学院38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527分,最低位次为19669名; 湖南文理学院39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511分,最低位次为27517名; 湖南文理学院40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517分,最低位次为24485名; 湖南文理学院41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514分,最低位次为26040名; 湖南文理学院42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512分,最低位次为27010名; 湖南文理学院43组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521分,最低位次为22558名; 湖南文理学院30组(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北湖区)2021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59分,最低位次为56992名; 由上可知,湖南文理学院近1年在湖南历史类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超了本科批线-19分。综合以上可知:湖南文理学院在全国2756所正规大学中,排名处于前14.33%的位置;且最近1年在湖南的录取分数线也不低。所以我们总结出: 湖南文理学院算是一所比较好的二本大学 ,值得高三同学报考! 三、湖南文理学院属于什么档次的大学? 根据上文对于湖南文理学院的客观描述可知,湖南文理学院属于一所中等偏上档次的公立二本大学。希望大家在对湖南文理学院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之后,能够结合自己2022年的高考成绩,判断湖南文理学院这所正规大学是否适合自己去读。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旅游管理招生人数:150;报名人数:49。

湖南文理学院自考招生

大家应该都知道自考每年是可以报考两次,并且每一次可以选择4门课程进行考试,怎么选择考试科目也是有讲究的,那么湖南文理学院自考如何选择报考课程及流程?小编给您解答一下。第一,湖南文理学院自学考试报考课程的选择我们在选择自学考试报考课程时,首先应该明白的是有哪些课程可供我们报考。这个时候我们就要找到报名简章里的考试安排表了,这里面有我们的专业课程科目,我们才能够选择其中的四门课程进行报考。第二,湖南文理学院自学考试报考的流程我们报考时需要登录的网站同样是教育考试院,找到报考的入口就可以选择报考的科目,每次允许每个考生最多选择四门课程来报考。选择课程结束之后我们就可以缴费了,等到考务费缴纳成功之后就意味着我们报名成功了。第三,湖南文理学院自学考试报考课程的选择虽然说自学考试每次能选择四门课程报考,但是并不是说选择的越多越好,因为我们还应该结合自己的学习能力来分析,毕竟我们最大的目标是为了能顺利通红考试,并不是说我们报考的课程数目多就能通过考核。以上就是湖南文理学院自考如何选择报考课程及流程?的相关内容了,根据上面方法进行科目的选择并且好好复习规定时间内是可以快速拿到证的。更多湖南文理学院自考相关信息可以持续关注猎考网。猎考网招生老师还可以在线为您答疑湖南文理学院自考的具体如何报考和收费?湖南文理学院自考费用是直接在网上缴纳吗?

坐标常德市1、湖南文理学院有自考本科,是湖南省主管部门和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官方自考主考院校,湖南文理学院是正规公办大学!2、自考本科是成人高等教育(非全日制学历),无固定学制,考完十几门科目申请毕业拿证;统招专升本是全日制学历,专升本一般指统招全日制本科,大专毕业那年,填志愿,参加全省统一的考试,录取的形式。3、含金量统招专升本更高<另外,2023年湖南文理学院自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常德市,是多所学校助学合作办学点,关于常德市成人学历提升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湖南文理学院自考自考报名入口:

这几年以来不管是国家还是个人都已经对教育有了一个新的认知,越来越觉得这句话说的是真的有道理,知识就是力量,那么湖南文理学院自考具体如何报考和收费?小编给您解答一下。【自考成考在线免费答疑和报名:https://www.87dh.com/xl/】首先,报考湖南文理学院自学考试的同学们如果在网上报名的话,流程是登录湖南文理学院的自考网上报名网站。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如果报考湖南文理学院自学考试的同学是现场报名的话,流程是新生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下面我们说说湖南文理学院自学考试的收费。新生建档费用,第一次报名照相、准考证工本费用大约是30-50元左右,报名费用,一个专业一般有18-20门学科,一门学科的报名费用是40元-60元。课本费用,课本费,每科费用不一样,一般在三十元左右,课本可以在专卖店、报名网上购买,不要一次就把所有的课本全买了,因为每年教材内容都会更新。以上就是湖南文理学院自考具体如何报考和收费?的相关内容了,更多湖南文理学院自考相关信息可以持续关注猎考网。猎考网招生老师还可以在线为您答疑:湖南文理学院自考历年真题及答案在哪里可以查询到?湖南文理学院自考新旧专业转接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湖南文理学院自考招生办

大家应该都知道自考每年是可以报考两次,并且每一次可以选择4门课程进行考试,怎么选择考试科目也是有讲究的,那么湖南文理学院自考如何选择报考课程及流程?小编给您解答一下。第一,湖南文理学院自学考试报考课程的选择我们在选择自学考试报考课程时,首先应该明白的是有哪些课程可供我们报考。这个时候我们就要找到报名简章里的考试安排表了,这里面有我们的专业课程科目,我们才能够选择其中的四门课程进行报考。第二,湖南文理学院自学考试报考的流程我们报考时需要登录的网站同样是教育考试院,找到报考的入口就可以选择报考的科目,每次允许每个考生最多选择四门课程来报考。选择课程结束之后我们就可以缴费了,等到考务费缴纳成功之后就意味着我们报名成功了。第三,湖南文理学院自学考试报考课程的选择虽然说自学考试每次能选择四门课程报考,但是并不是说选择的越多越好,因为我们还应该结合自己的学习能力来分析,毕竟我们最大的目标是为了能顺利通红考试,并不是说我们报考的课程数目多就能通过考核。以上就是湖南文理学院自考如何选择报考课程及流程?的相关内容了,根据上面方法进行科目的选择并且好好复习规定时间内是可以快速拿到证的。更多湖南文理学院自考相关信息可以持续关注猎考网。猎考网招生老师还可以在线为您答疑湖南文理学院自考的具体如何报考和收费?湖南文理学院自考费用是直接在网上缴纳吗?

湖南文理学院自考本科学历是属于国家承认学信网可查的,自考是所有非全日制学历里面需要花时间精力比较多的,湖南文理学院本科要统考13个科目,都是实打实的学习到了专业的知识,所以拿到一个自考本科学历真的蛮不错的!湖南文理学院是湖南省主管的正规公办大学,办学地点位于常德市。湖南文理学院自考本科的专业,文科和理工科都有,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发展方向和兴趣爱好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自考选择专业有些人会纠结先选学校还是先选专业,这就需要结合你自身的需求,如果你希望你未来的职业与你的专业挂钩,那你肯定要先确定专业。如果你只需要拿到一个文凭,对专业没什么要求,那就可以先选择心仪的学校。当然如果名校中刚好有你喜欢的专业那是再好不过了。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呢?我们看以下几点。1、兴趣所在如果你对湖南文理学院其中一些专业特别感兴趣,甚至有过从事该专业相关工作的经历的话,那考试通过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2、自身情况如果你英语数学差到完全翻不了身,那选择专业的时候一定要谨慎,有些专业对英语和数学的要求较高,很多人考几年硬是考不过英语数学,最后无奈放弃,白白浪费几年时间。比如,对数学要求较高的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的四大重点课程,数据库,算法,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组成原理,每一样都需要以数学为基础,需要学的高数,概率论,线性代数,离散数学等难度比较高,所以选择专业一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3、就业情况有些人自考单纯是为了提升学历,考个文凭,这一类就可以选择考试难度相对较低但就业率也算可观的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等专业;有些人选择自考是为了在工作的间隙提升自我,那就可以从目前的工作岗位,以及未来的职业规划方面选择。建议大家在选择专业时更多的考虑热门专业,毕竟那些热门专业涵盖的方向也很多,相对的就业率也比较好,大部分工作方向都有相应的热门专业,你可以确定好自己的大概方向以后从中挑选自己喜欢的专业。另外,2023年湖南文理学院自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常德市,是多所学校助学合作办学点,关于常德市成人学历提升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湖南文理学院自考自考报名入口:

这几年以来不管是国家还是个人都已经对教育有了一个新的认知,越来越觉得这句话说的是真的有道理,知识就是力量,那么湖南文理学院自考具体如何报考和收费?小编给您解答一下。【自考成考在线免费答疑和报名:https://www.87dh.com/xl/】首先,报考湖南文理学院自学考试的同学们如果在网上报名的话,流程是登录湖南文理学院的自考网上报名网站。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如果报考湖南文理学院自学考试的同学是现场报名的话,流程是新生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下面我们说说湖南文理学院自学考试的收费。新生建档费用,第一次报名照相、准考证工本费用大约是30-50元左右,报名费用,一个专业一般有18-20门学科,一门学科的报名费用是40元-60元。课本费用,课本费,每科费用不一样,一般在三十元左右,课本可以在专卖店、报名网上购买,不要一次就把所有的课本全买了,因为每年教材内容都会更新。以上就是湖南文理学院自考具体如何报考和收费?的相关内容了,更多湖南文理学院自考相关信息可以持续关注猎考网。猎考网招生老师还可以在线为您答疑:湖南文理学院自考历年真题及答案在哪里可以查询到?湖南文理学院自考新旧专业转接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湖南文理学院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2022年 湖南 文理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 校招 生 工作 ,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湖南文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国标代码为10549,英文名称为“Hun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

第三条 学校位于国际湿地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桃花源里的城市”——湖南省常德市。办学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3150号。学校是一所多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专业涵盖文、理、工、农、史、法、经、管、教、艺、医11大学科门类。

第四条  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 毕业生 ,颁发湖南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 毕业 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 就业 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的日常招生工作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

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 考试 和招生录取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对录取的 新生 进行复查(复测、复检)。

4.上报有关招生数据,做好年度招生工作总结。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 书 记任组长,纪委办、监察专员办和党政督查室、审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做好招生计划预留(不超过年度招生总计划的1%)及使用。预留计划使用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程序审批,主要用于解决本科批次 平行志愿 投档的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及对进档后各专业 志愿 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本科招生,详细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高考 英语满分为150分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英语专业考生高考英语成绩需110分以上(含110分),商务英语专业考生高考英语成绩需100分以上(含100分)。高考英语满分不是150分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150分制折算。英语口语不作要求,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十三条  我校分别与加拿大菲莎河谷大学、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普韦布洛分校、韩国牧园大学合作举办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1/3以上专业课程是外教全英文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增开韩语课,部分课程是韩语或英语授课,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学校各学院及 专业介绍 、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或学校网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具体要求以考生所在生源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九条  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

第二十条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不设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统一同分排序规则的,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依次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一条  艺术 、 体育 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统考(联考)成绩。投档时,其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投档比例、投档方式等原则以生源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包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则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只包含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则折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70%)后,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且专业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体育类专业:按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包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则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只包含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则折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在个别省份对录取原则有特别规定的,按该省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 高考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进档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依照录取原则分配专业时,当考生所报专业已满额,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六条  少数 民族 预科班等各类特殊类型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  录取模式实行 计算机 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以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门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为准。学校网址:;招生就业处网址:;招生咨询电话:、7186059。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在入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测。对复查(复测、复检)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三十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六不准”的规定。我校招生监督电话:。

第三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一条  各专业 学费 标准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各项收费标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第三十二条  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除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外,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采取以下资助措施: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临时发生变故的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争取社会团体或个人的捐助;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毕业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提供 求职 补贴。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2年 湖南 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招生 工作 ,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由湖南文理学院举办,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公办 独立学院 (国标代码12657),英文名称为“Furong College,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Arts”。 第三条  学院位于国际湿地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桃花源里的城市”——湖南省常德市;办学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城东高专路100号。 第四条  学院设有文学与社会科学系、经济与管理系、工程与技术系、 艺术 与 体育 系、理学系5个教学系。 第五条  学生 毕业 时颁发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院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政策,执行湖南文理学院党委和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领导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生 就业 部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招生工作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执行学院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 2.制定学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 考试 和招生录取工作。 3.协助教学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等有关部门对录取的 新生 进行复查(复测、复检)。 4.上报有关招生数据,做好年度招生工作总结。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纪检委员为组长,相关教学系党总支纪检委员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九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通知》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条  招生就业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做好学院本科招生计划预留(不超过年度招生总计划的1%)及使用。预留计划使用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程序审批,主要用于解决本科批次 平行志愿 投档的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及对进档后各专业 志愿 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二条  2022年学院共设有汉 语言 文学、英语、日语、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电子商务及法律、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旅游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生物科学、物理学、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土木工程、城乡规划、音乐学、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体育教育26个招生专业,面向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教育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英语口语不作要求。 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院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对于实行 高考 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院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具体要求以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八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 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不设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排序规则录取,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统一同分排序规则的,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依次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  在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原则有特别规定的,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统考(联考)成绩。投档时,其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投档比例、投档方式等原则以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包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则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只包含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则折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70%)后,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且专业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体育类专业:按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包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则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只包含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则折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进档考生在所有成绩、志愿顺序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生源地有关政策,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  学院在依照录取原则分配专业时,当考生所报专业已满额,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五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以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院将通过快递物流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 书 。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在入校后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复测,对复查(复测、复检)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院严格按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2022年收费标准如下: 1. 学费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每生每年18000元;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每生每年16000元;财务管理专业每生每年14605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软件工程专业每生每年1495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12500-13000元。 2.住宿费每生每年600-1200元。 (2022年收费标准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为准。)

第六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三十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六不准”的规定。学院招生监察电话:。 第二十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七章 其 他

第三十条  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除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外,学院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还采取以下资助措施: 1.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 2.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3.对家庭临时发生变故的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 4.争取社会团体或个人的捐助。 5.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 毕业生 ,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提供 求职 补贴。 第三十一条  学院及 专业介绍 、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和学院网站。 第三十二条  联系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城东高专路100号; 邮编:415000;  学院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7186059、7189800。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就业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文理学院 是一所多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专业涵盖文、理、工、农、史、法、经、管、教、艺10大学科门类。 第三条 学校设有文史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艺术表演与传媒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8个教学院、2个教学部、1个独立学院---芙蓉学院。 第四条 学校设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英语、商务英语、日语、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法学、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工程、教育技术学、化学、应用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工程、生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农学、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土木工程、城乡规划、音乐学、舞蹈编导、学前教育、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51个本科专业(其中教育技术学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两个专业暂停招生),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我校与英国伍斯特大学合作,举办生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等3个专业国际教育项目和网络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与加拿大菲莎河谷大学合作,举办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国标代码10549,省招生代码4318) 第七条 办学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3150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的日常招生工作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 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4.组织省外艺术类专业考试,并按国家相关规定核发专业考试合格证。 5.根据国家核准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6.完成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及其它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安排的有关招生方面的工作。 7.协助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等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8.上报有关招生数据。 9.做好年度招生工作总结。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十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工作通知》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校长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三条 招生就业处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有关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除英语和日语专业外,其它专业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 第十六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按志愿先后、分数高低依次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分数高的考生,若英语分数也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含在考生所在省份为文史类专业的兼招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分数高的考生;理工类专业(含在考生所在省份为理工类专业的兼招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优先录取数学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九条 专业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分数高低排序。若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凡我校单独设置艺术类专业考点的专业,其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报考人数和专业考试成绩,严格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比例发放 湖南文理学院 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我校未设置艺术类专业考点省份的考生,应获得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 凡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的考生,在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40%+校考专业分×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体育专业投档办法和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三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通过我校的招生信息网公布,并用特快专递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处和党政办、组织部、审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六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六不准”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各项收费标准见《招生简章》或《入学须知》。 第二十九条 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助、补、减等方式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帮困工作体系。 第三十条 学校各学院及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报考指南和学校网站。 第三十一条 学校网址:;招生就业处网址:;招生办公室信箱:;招生咨询电话:(兼传真)、。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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