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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自考办公室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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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自考办公室电话号码

招生电话: ;。

湖南理工学院的前身是1910年创办的湖滨大学。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岳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岳阳大学及岳阳教育学院合并为岳阳师范学院。2003年2月,更名为湖南理工学院。2013年7月,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有校园面积2100余亩,设有20个教学院及1个独立学院——南湖学院,拥有本科专业5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和国内一流培育学科各1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5个;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留学生23000余人(含独立学院),教职员工1500余人。

校园历史

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岳阳大学、岳阳教育学院和岳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升格为岳阳师范学院。

2003年2月,正式更名为湖南理工学院。

2022年4月,湖南省第14届省运会、湖南省第12届大运会场馆施工已进入倒计时,预计在2022年底全部完工。场馆集中分布于湖南理工学院南院内,总用地面积达43058.7平方米。

2022年 湖南 理工 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保证招生工作正常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湖南理工学院”,部标代码为10543,英文名称为“Hunan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缩写为“HNIST”。

第三条  学校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沿岸开放城市、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岳阳市,面朝岳阳楼,紧邻洞庭湖,学校网址为:,学校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湘北大道439号,邮编414006。

第四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管,是湖南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湖南省“十三五”期间改办 大学规划 高校,湖南省国内 一流学科 建设高校。拥有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 艺术 学等8大学科门类,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五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主要类别有:普通类、艺术类、 体育 类,招生计划类型有普通类非定向计划、普通类定向计划、公费 师范 生、优师、南疆单列计划、支援吐鲁番地区定向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等。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 书 记、校长为组长,相关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八条  招生与 就业 指导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宣传、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第十条   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的通讯地址为:湖南省岳阳市学院路,邮编:414006,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学校网址:。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国家政策和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 毕业生 就业、学科发展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按要求将分省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过规范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预留少量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解决本省相同专业同分考生及热门专业生源过剩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审批,严格执行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

第四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要求考生英语口语测试合格,英语 高考 单科成绩115分以上(按总分150分计算);建筑学专业要求加试徒手画。如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标准。

第十四条  非英语专业的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被录取入学后,公共外语实行英语教学。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需参加所在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

第十六条  我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化学、应用化学、制药工程、生物工程专业,要求报考者无色盲、色弱。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综合考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情况,以其投档成绩和所填报专业 志愿 为依据,公平公正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我校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高考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序基准成绩。

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即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进档考生,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考生分数相同,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文综顺序,优先录取高分者,理工类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综顺序,优先录取高分者。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则志愿顺序靠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以下规则排序: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首选历史科目组)或数学(首选物理科目组)、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第二十二条  若批次投档生源不足,则按生源省份相关规定征集志愿。我校将按照公布的缺额计划择优录取。若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我校艺术类专业含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学。体育类专业为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二)录取规则:

(1)我校认可各省(区、市)专业统(联)考成绩,艺术类专业按各省(区、市)录取批次规则投档,依据考生文化和专业统考的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往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30%+专业统考成绩*70%)。

(2)艺术类专业仅招收文科类考生,新高考改革省市仅招收首选历史科目考生。艺术类不区分文、理科的省份除外。

(3)体育类专业录取:湖南省内按本省投档与录取规则执行;湖南省外,按各省录取批次规则投档。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以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统考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女生,同性别考生则按文化+专业统考分的综合成绩高低录取)。湖南省体育类考生按文化+专业统考分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第二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除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1)报考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男生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5米以上。

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要求仪表端庄、身体比例协调、无生理缺陷,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2)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考生形体端正,没有残疾。

第二十六条  新生 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选拔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八条  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

第七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九条 招生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录取有关规定,按程序、要求进行招生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擅自改变招生录取计划。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必须注意做好招生期间的保密和安全工作,不得丢失有关文件、资料和档案,不得泄露内部有关招生工作的信息。

第八章    学生管理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湖南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取得学籍,学生在修业期内,修完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湖南理工学院 毕业 证书 。按照《湖南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可以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调整专业。

第三十三条  教师资格证的获取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四条  学校依据有关规定采取设立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见湖南理工学院招生网()。

第三十六条  其余事项参照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图片来源网络,与内容无关岳阳学子、家长看过来近日!岳阳市教育考试院发布公告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0月5日开始网上报名!这些考点信息快一起来看看!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岳阳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公告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名参加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热烈欢迎大家选择岳阳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本报考点代码为:4320。在选择报考点之前,请仔细阅读《湖南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公告》和招生单位的报考公告,选择报考点应以招生单位要求为优先,本报考点不负责解释上述单位发布的公告。一、报名条件1、本人具有岳阳户籍:所有应往届毕业生均可选择本报考点(岳阳户籍的湖南理工学院应届毕业生在湖南理工学院报考)。2、无岳阳户籍的其他报考人员报考条件如下:(1)湖南理工学院应届毕业生报考管理类专业联考以及法律硕士专业的;(2)在岳阳有正式单位工作人员。网上确认时须同时提供以下几项证明:本人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本人截止确认前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社保卡及户口本原件);(3)父母户籍在岳阳的。网上确认时,需提交户口本原件。(4)本人和父母户籍均不在岳阳,湖南理工学院毕业一年内未参加工作但本人在岳阳居住且报考湖南理工学院的。网上确认时,除身份证外,还需提交岳阳公安部门开具的居住证明材料。3、符合报考条件确认时尚未毕业的自考本科生,请参照前面1,2点选择报名点。网上确认时,除身份证外,还需提供本人考籍证(卡)。4、报考湖南省内招生单位且有3小时以上考试科目的不能选择本报考点。5、不接受报考外省招生单位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二、报名时间及网站1.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27日,网上报名时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2.报名网站:网格研辅导,网址:人。所有选择在我处报名的考生,网报信息填报完毕并确认有效后,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缴纳报考费的,网上确认时一律不予确认报考资格,也不予补报。有关缴费和退费的政策和要求,详见网格研辅导网报公告栏中“湖南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缴费的公告”。四、网上确认时间和要求今年我省研招报考试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11月1日-4日(考生提交确认材料时间:11月1-3日),所有报考考生均须按照确认要求提供本人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具体程序和要求另文公布。未经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考试资格,不允许参加考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持其他证件不能参加考试。五、作答工具说明我市统一配备考试作答工具(计算器、绘图工具等除外),考生携带和使用规定外的工具作答将按考试违规处理。六、疫情防控要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所有考生网上确认时均需上传本人当天的居民健康卡截图(户籍在本市,在外地工作的考生以当地健康检测码为准)。考生参考须按照考点要求提供健康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进入考场考室。 岳阳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9月24日转发扩散!千万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噢!来源:岳阳晚报全媒体据 岳阳市教育考试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壹』 长沙自考营销学专业属哪一个教育局管

开福区自考办 地 址:抄德雅路629号(原黑石渡中学内2楼,即动物园前行两站,公车113、131、303到丝矛冲站下。) 开考专业: 1、数学(本科)、专业代号71; 2、汉语言文学(专科)、专业代号05; 3、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代号74; 4、房屋建筑工程(专科),专业代号08; 5、建筑工程(本科),专业代号76; 6、市场营销(本科),专业代号27; 7、市场营销(本科),专业代号83; 8、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科),专业代号36; 9、土地资源管理(本科),专业代号70; 10、小学教育(专科),专业代号45; 11、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专业代号37; 12、计算机信息管理(本科),专业代号85; 13、电力系统及自动化(专科),专业代号47; 14、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本科),专业代号96; 电 话:4458138、4443818

『贰』 湖南自考专业有哪些

中国教育在线自考信息查询系统 湖南自考主考院校及开考专业 湖南大学 本科 会计 工业工程 机电一体化工程 金融 专科 机电一体化工程 工业工程 工业管理工程 金融 统计 中南大学 本科 护理学 建筑工程 专科 房屋建筑工程 英语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专科 计算机信息管理 长沙理工大学 本科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专科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独立本科 调查与分析 湖南农业大学 专科 农业推广 中南林学院 专科 林业生态环境管理 湖南师范大学 本科 资源经济与管理(土地资源) 专科 小学教育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公共关系 独立本科 土地资源管理 湘潭大学 专科 行政管理 独立本科 行政法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专科 公安管理(基础科段)

『叁』 我想问长沙市长线自考的专业都有哪些有哪些科目自考招生办在哪里

长沙市自考办地址:人民路工农桥新村32号 。 湖南招考网(//hneeb.cn/)有版各专业详细的权介绍。

『肆』 长沙自考!湖南自考 报名 时间 专业

2008年自考新生第一次报名时间为二月底三月初,就是前些日子,已经过了, 第二次为九月中旬,你朋友可以在这个时间去报名,

『伍』 湖南开设自考的大学和其专业

湖南的大学:中南大学 湖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湘潭大学 湖南农业大学 长沙理版工大学 中南权林业科技大学 南华大学 湖南科技大学 湖南中医药大学 湖南工业大学 吉首大学 邵阳学院 湖南文理学院 湖南理工学院 湖南城市学院 怀化学院 湘南学院 湖南科技大学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长沙学院 衡阳师范学院 湖南工程学院 湖南商学院 湖南工学院 要报自考有的学校可以报,有的不能报,建议你去专业的考试网站上查查,你可以在上学吧问道咨询一下,你要找自考资料的话还可以在上学吧资料分享中心去找,那里的资料挺不错的,对你自考一定有帮助

『陆』 长沙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

太多了 读自考不如学技术

『柒』 湖南师大自考有哪些专业

湖南师大自考专业:

自考毕业条件: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③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④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捌』 我想在长沙读自考 想咨询一些问题

我就长沙的,都是假的,其实都是借着名牌大学的招牌,挂的私人培训班而已。 不要上当。 自考是不需要选择学校的,各个省都开设了专业,考完规定的专业就可以发证了。 自考分为两种: 一种是长线,也叫大自考,就是只交报考费,到时间参加考试,4月10月是全国统一考试的。不要选择学校,只要你选择专业,每个省都按照该专业的主考学校,当然并不是什么专业都有。你可以参加培训也可以不参加培训。 一种是短线,也叫小自考,就是自己选择学校,还要选择专业,比如A,B学校都开设了该专业,你可以选择,要交学费,考完发该学校毕业证,一般说来只是周末或者考前上课。社会上的所谓的全日制,只是培训形式而已,就发下来的毕业证,注明了是自考式样,没有所谓的全日制。这个注意,211是不开设短线自考的。 还有一种所谓的全日制自考培训班,这种是培训是全日制而已,而你毕业证还是自考形式,毕业证上面没有“全日制”三个字,就好像天天做 *** 一样,跟全职还不是一个概念。 全日制自考培训班,选择的学校,是由培训学校选择的,你只要选择专业就可以。换句话说,就是你按照规定考完课程,拿的毕业证是这个全日制培训学校选择的学校发的。所谓跟本科生一起读,可以告诉你,都是私人办学的,没有在本部的!说是在本部的,都是先把你过去再说! 一般说来,自考招生的肯定说自考好,喜欢拿极个别自考成功案例去比较少数本科生不去认真学习。你网络搜索一下“某大学自考”,肯定是能搜索出一大堆的,其实都是私人借助某大学名义开设的自考班,负责一点的,组织你参加一个有主考资格的学校的毕业证。不负责,只顾利益的,组织你参加一个没有主考资格的学校毕业证,那么你以后学历就不会被承认。 自考不是统招,不是一个体系,大学一般没有自考班,有的是私人的,利用其名义而已。我坦率的告诉你,学历教育真的很简单,只是很多机构用各种名义,使学生看不到真相,从而使学生被动学习,而不是去主动利用大学、 *** 、社会的各种教育资源,所以他们的资源十分狭小,是很难全面发展的,毕业后就业十分难。 其实自考的主管单位为各地的教育局的自考办,主考大学是教育厅和高校之间的协调安排某个固定的大学,一般主考单位是一个省份统一的,但是因为各个省份或市的高校不一样,所以主考单位看起来牌子的影响力不一样 我打个比方跟你说一下。只要高考进去的,都是全日制,哪怕是专科也是全日制专科,而只读自考,自考所谓的承认,就像只吃饭没吃菜一样,你吃了两碗白米饭,人家还是承认你还是吃了一顿。统招生,是吃了饭又吃了菜,哪怕是专科,吃得不多。如果是进了大专再自考,就像你在原来吃饭吃菜的基础之上,又加了饭而已,这样才有效果。只读自考,是最后一条路,就像没饭吃了,吃几个馒头来补充一下。 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懂的问题,可以网络搜索一下“湖南考友论坛”或者加我网络HI。

『玖』 自考本科有哪些专业

成人自考本科的专业选择性很多,一般我们常见的专业自考是都有开设的,比如说会计学、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网络工程、土木工程、市场营销、英语等。至于成人自考本科报考什么专业通过率高,这个需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合的专业。

1、会计学(Accounting)是以研究财务活动和成本资料的收集、分类、综合、分析和解释的基础上形成协助决策的信息系统,以有效地管理经济的一门应用学科,可以说它是社会学科的组成部分,也是一门重要的管理学科。会计学的研究对象是资金的运动。

2、电子商务是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也可理解为在互联网(Inter)、企业内部网(Intra)和增值网(VAN,Value Added Neork)上以电子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和相关服务的活动,是传统商业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

3、工商企业管理,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计划、组织、领导、人员配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职能的总称。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是自学考试学科调整后产生的新专业。这一专业的设置是为了培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工商业及其他各类企业管理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

4、行政管理( public administration)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的一种管理活动。也可以泛指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行政管理系统是一类组织系统。它是社会系统的一个重要分系统。

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是研究计算机的设计与制造,并利用计算机进行有关的信息表示、收发、存储、处理、控制等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的学科。

6、人力资源管理,是指在经济学与人本思想指导下,通过招聘、甄选、培训、报酬等管理形式对组织内外相关人力资源进行有效运用,满足组织当前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保证组织目标实现与成员发展的最大化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7、市场营销(Marketing),又称作市场学、市场行销或行销学,MBA、EMBA等经典商管课程均将市场营销作为对管理者进行管理和教育的重要模块包含在内。市场营销是在创造、沟通、传播和交换产品中,为顾客、客户、合作伙伴以及整个社会带来经济价值的活动、过程和体系。主要是指营销人员针对市场开展经营活动、销售行为的过程。

8、行政管理,最广义的定义是指一切社会组织、团体对有关事务的治理、管理和执行的社会活动。同时也指国家政治目标的执行,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狭义的定义指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又称为公共行政。

(9)长沙自考办负责的专业扩展阅读:

自考本科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的简称,自考本科是我国基本高等教育制度之一,成绩合格后由主考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联合颁发大学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符合条件者由主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自考主要是以自学为主,难度较大,如果考生只是为了拿一个学历的话,那不建议选择自考。如果考生是想多学下书本上的知识,那可以报考自己感兴趣的专业,或者是报考自己所从事行业相关的专业。

获得自考本科学历,根据国家教育部1988年15号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网络-自考本科

『拾』 长沙自考 专业具体有哪些

这个 有很多 看你要哪个学校什么专业

湖南工商学院自考办公室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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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车站北路今朝宾馆 湖南高考招生服务热线:07312280492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邮政编码:410001 E-MAIL:

湖南商学院自考办公室电话号码

不要泄气,这世界有不只有高考这一条路的!不过你想了解商学院哪一方面的嘛?

一、湖南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全日制自学考试专本同读招生项目报名咨询地点:湖南商学院校本部继教楼全日制自学考试招生办公室(继教楼)咨询电话:登陆网址:

学校拥有国家基础科学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等71个国家级、省部级教学科研平台,牵头筹建省委省政府重大科技部署——湘江实验室,设有27个校级重点研究院(中心)。近五年国家级课题数量在省属高校中名列前茅,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4项、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3项、中国工程院重大重点咨询项目3项。学校教师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复旦管理学杰出贡献奖、湖南省光召科技奖等科技奖励。一批智库成果进入党和国家决策。 湖南工商大学联系方式地址:南校区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北校区位于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 联系方式收集于网络,如果错误,联系本站修改 湖南工商大学概况湖南商学院概况湖南商学院简介 湖南商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南朝岳麓,东顾湘江。她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涵盖经、管、法、文、理、工、艺等学科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学校有教职工1138人,其中,具有正高职称者136人,具有副高职称者263人,具有博士学位者189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部委员1人,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部委员1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全国“三八红旗手”1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首席教授1人,“长江学者创新团队”首席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首届中国杰出社会科学家1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9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芙蓉学者计划”首届特聘教授1人并荣获“芙蓉学者”贡献奖,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13人,湖南省教学名师3人,获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1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含培养对象)9人,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含培养对象)71人。 学校遵循“至诚至信,为实为新”的校训,以育人为本,以教学为中心,坚持培养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市场意识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面向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近年来年度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5%以上,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学校对外交流日益广泛,已与美国、爱尔兰、荷兰、英国等国家的10余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办学和校际交流关系。 湖南工商大学部分专业:序号专业名称所属类别1法学法学2保险学经济学3行政管理管理学4物流管理管理学5英语文学6城市管理管理学7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学8电子信息工程工学9旅游管理管理学10财政学经济学11金融学经济学12投资学经济学13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学14法语文学15经济学经济学16会计学管理学17医学技术类其他18金融数学经济学19护理类其他20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管理学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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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长沙这边一般长线自考报考都是在天心区自考办,或者登陆到湖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个人空间去,也可以直接通过学校报名参加考试。

中南大学南校区立宪楼108室 联系电话:

湖南自考办电话是:。

自考报名报考条件: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未加限制条件的任何一个专业。对于护理学、药学、中药学、公安管理、治安管理、监所管理等有前置条件限制的专业(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请各市州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报名报考办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考,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缴费。在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具体流程详见该系统中的《考生网上报考流程》。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持居民身份证到市州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办理新考生入籍手续。新考生首次报考必须在入籍所在地。

自考历史沿革:

1977年8月8日在《关于科学和教育工作的几点意见》中,指出:“教育要两条腿走路,大专院校是一条腿,各种半工半读是一条腿。”

这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提供了重大的理论指导。随着中国经济建设步伐加快,社会需要大批专门人才,已有高等教育形式难以满足社会需求。在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教育部着手组织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1980年5月,中央书记处在讨论教育工作时指出,为了促使青年人自学上进,应该拟定一个办法,规定凡是自学有成绩,经过考试合格者,要发给证书,照样使用。1980年10月北京市政府作出“关于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核制度的决定”。

1981年1月,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的报告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批准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主要有专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一致。

湖南省自考办地址:长沙市三湘北路88号 电话: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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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湖南 理工 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保证招生工作正常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湖南理工学院”,部标代码为10543,英文名称为“Hunan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缩写为“HNIST”。

第三条  学校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沿岸开放城市、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岳阳市,面朝岳阳楼,紧邻洞庭湖,学校网址为:,学校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湘北大道439号,邮编414006。

第四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管,是湖南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湖南省“十三五”期间改办 大学规划 高校,湖南省国内 一流学科 建设高校。拥有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 艺术 学等8大学科门类,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五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主要类别有:普通类、艺术类、 体育 类,招生计划类型有普通类非定向计划、普通类定向计划、公费 师范 生、优师、南疆单列计划、支援吐鲁番地区定向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等。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 书 记、校长为组长,相关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八条  招生与 就业 指导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宣传、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第十条   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的通讯地址为:湖南省岳阳市学院路,邮编:414006,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学校网址:。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国家政策和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 毕业生 就业、学科发展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按要求将分省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过规范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预留少量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解决本省相同专业同分考生及热门专业生源过剩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审批,严格执行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

第四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要求考生英语口语测试合格,英语 高考 单科成绩115分以上(按总分150分计算);建筑学专业要求加试徒手画。如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标准。

第十四条  非英语专业的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被录取入学后,公共外语实行英语教学。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需参加所在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

第十六条  我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化学、应用化学、制药工程、生物工程专业,要求报考者无色盲、色弱。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综合考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情况,以其投档成绩和所填报专业 志愿 为依据,公平公正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我校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高考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序基准成绩。

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即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进档考生,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考生分数相同,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文综顺序,优先录取高分者,理工类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综顺序,优先录取高分者。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则志愿顺序靠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以下规则排序: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首选历史科目组)或数学(首选物理科目组)、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第二十二条  若批次投档生源不足,则按生源省份相关规定征集志愿。我校将按照公布的缺额计划择优录取。若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我校艺术类专业含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学。体育类专业为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二)录取规则:

(1)我校认可各省(区、市)专业统(联)考成绩,艺术类专业按各省(区、市)录取批次规则投档,依据考生文化和专业统考的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往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30%+专业统考成绩*70%)。

(2)艺术类专业仅招收文科类考生,新高考改革省市仅招收首选历史科目考生。艺术类不区分文、理科的省份除外。

(3)体育类专业录取:湖南省内按本省投档与录取规则执行;湖南省外,按各省录取批次规则投档。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以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统考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女生,同性别考生则按文化+专业统考分的综合成绩高低录取)。湖南省体育类考生按文化+专业统考分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第二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除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1)报考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男生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5米以上。

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要求仪表端庄、身体比例协调、无生理缺陷,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2)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考生形体端正,没有残疾。

第二十六条  新生 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选拔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八条  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

第七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九条 招生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录取有关规定,按程序、要求进行招生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擅自改变招生录取计划。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必须注意做好招生期间的保密和安全工作,不得丢失有关文件、资料和档案,不得泄露内部有关招生工作的信息。

第八章    学生管理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湖南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取得学籍,学生在修业期内,修完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湖南理工学院 毕业 证书 。按照《湖南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可以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调整专业。

第三十三条  教师资格证的获取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四条  学校依据有关规定采取设立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见湖南理工学院招生网()。

第三十六条  其余事项参照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一、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湖南理工学院 南湖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为,该校联系地址为中国湖南省岳阳市学院路439号、邮编为414006、联系邮箱为。 二、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简介 湖南理工学院 南湖学院是2002年6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3年经教育部首批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05年1月,学院在教育部办学条件专项检查评估中获得好评;2007、2008年在湖南省独立学院年度办学情况检查中名列前茅;2010年在全省独立学院专业建设专项检查中获省教育厅领导和专家组的高度评价,同年,在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2010年峰会上,被授予“全国先进独立学院”荣誉称号。2012年5月,学院顺利通过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学科、专业审核,独立授予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学科、专业审核,独立授予学士学位。学院现有来自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的在校学生近6000人。 二、组织管理 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设置了办公室、教务办、学工办、招生就业办、后勤办、团委等管理机构和文学与法学系、外语与商务贸易系、经济与管理系、机械与电子工程系、建筑与化学工程系等5个教学系,教学和管理机构较为健全。学院制订和完善了各类规章制度,体制完备,机制灵活,管理规范,运行良好。 三、办学理念 学院遵循“面向学生成才、面向社会需要、面向未来发展”的办学理念和“至真、至善、至美”的院训,依托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利用优质的办学资源,实施“基本素质+特长”的基本培养目标和“宽基础、重实践、育专长”为主要特征的人才培养模式,突出本科学历教育与职业素质教育一体化特色,培养经济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一定创新精神、较强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人才。 四、办学条件 学院占地面积506亩,校舍建筑面积15.7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10万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6万平方米,运动场馆占地面积4.6万平方米;有1万多平方米的图书馆、有标准化田径场、现代化体育训练馆、多功能演播厅、美术楼、音乐楼以及设备先进的实验室、语音室等。校区内基础设施齐备,校园环境优美。 五、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60人,其中教授41人,副教授131人,博士25人,硕士157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12人,湖南省青年教师教学能手5 人。近三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优秀率均在96.3%以上。在省教育厅组织的独立学院课堂教学专项检查中,我院教师的教学水平得到专家组的充分肯定。近五年来,我院教师主持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等省部级以上项目100余项。学院教师出版专著30余部,在国家级和省级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科研论文200余篇。 六、办学成果 办学16年来,我院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17000余名优秀人才,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保持在96%以上,居全省独立学院前列,2012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位居湖南省独立学院之首。“十二五”期间,学院在教学成果奖、精品课程、教学研究与改革、优秀实习教学基地等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中成绩斐然,多项教学科研课题获得省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立项资助。我院学生在国家级或省级各类学科专业知识竞赛或技能比赛中获奖80余项,其中国家二等奖3项、国家铜奖1项,省级一等奖23项、二等奖20项、团体一等奖2项、团体二等奖2项。 七、办学特色 学院坚持实践育人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理念,构建了“平台+模块”的课程体系,分为“通识教育”、“专业素质”和“实践创新”三大平台以及“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等10个模块,设计了“2+N”的人才培养框架,充分发挥了独立学院办学机制灵活的优势。学院积极推进质量工程建设,重视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设立了特色专业、精品课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项目建设基金,强化网络课程建设,开设了“自主学习服务平台”。学院与美国乔治福克斯大学长期开展友好合作,近年来有近30名学生赴该校攻读,并取得双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有10多名学生圆满完成学业后在美国就业。学院与德国开姆尼茨工业大学格拉豪预科学院签订了合作办学框架协议,我院学生可赴德攻读硕士专业项目(3+1+2)和学士专业项目(2+0.5+2),毕业后可获得德国开姆尼茨工业大学学位证书。

△图片来源网络,与内容无关岳阳学子、家长看过来近日!岳阳市教育考试院发布公告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0月5日开始网上报名!这些考点信息快一起来看看!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岳阳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公告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名参加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热烈欢迎大家选择岳阳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本报考点代码为:4320。在选择报考点之前,请仔细阅读《湖南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公告》和招生单位的报考公告,选择报考点应以招生单位要求为优先,本报考点不负责解释上述单位发布的公告。一、报名条件1、本人具有岳阳户籍:所有应往届毕业生均可选择本报考点(岳阳户籍的湖南理工学院应届毕业生在湖南理工学院报考)。2、无岳阳户籍的其他报考人员报考条件如下:(1)湖南理工学院应届毕业生报考管理类专业联考以及法律硕士专业的;(2)在岳阳有正式单位工作人员。网上确认时须同时提供以下几项证明:本人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本人截止确认前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社保卡及户口本原件);(3)父母户籍在岳阳的。网上确认时,需提交户口本原件。(4)本人和父母户籍均不在岳阳,湖南理工学院毕业一年内未参加工作但本人在岳阳居住且报考湖南理工学院的。网上确认时,除身份证外,还需提交岳阳公安部门开具的居住证明材料。3、符合报考条件确认时尚未毕业的自考本科生,请参照前面1,2点选择报名点。网上确认时,除身份证外,还需提供本人考籍证(卡)。4、报考湖南省内招生单位且有3小时以上考试科目的不能选择本报考点。5、不接受报考外省招生单位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二、报名时间及网站1.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27日,网上报名时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2.报名网站:网格研辅导,网址:人。所有选择在我处报名的考生,网报信息填报完毕并确认有效后,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缴纳报考费的,网上确认时一律不予确认报考资格,也不予补报。有关缴费和退费的政策和要求,详见网格研辅导网报公告栏中“湖南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缴费的公告”。四、网上确认时间和要求今年我省研招报考试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11月1日-4日(考生提交确认材料时间:11月1-3日),所有报考考生均须按照确认要求提供本人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具体程序和要求另文公布。未经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考试资格,不允许参加考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持其他证件不能参加考试。五、作答工具说明我市统一配备考试作答工具(计算器、绘图工具等除外),考生携带和使用规定外的工具作答将按考试违规处理。六、疫情防控要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所有考生网上确认时均需上传本人当天的居民健康卡截图(户籍在本市,在外地工作的考生以当地健康检测码为准)。考生参考须按照考点要求提供健康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进入考场考室。 岳阳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9月24日转发扩散!千万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噢!来源:岳阳晚报全媒体据 岳阳市教育考试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我为大家提供湖南理工学院2019本科招生章程,非英语专业的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被录取入学后,公共外语实行英语教学。

湖南理工学院2019本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湖南理工学院,部标代码为10543,英文名称为“Hunan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第三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沿岸开放城市——湖南省岳阳市。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学校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组织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上报招生有关数据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遵循“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原则,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的通讯地址为:湖南省岳阳市学院路,邮编:414006,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务会议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经学校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做好本校本科招生计划预留及使用。预留计划使用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程序审批,主要用于解决本科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的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及对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规范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 学校选拔能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

第五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 招生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录取有关规定,按程序、要求进行招生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擅自改变招生录取计划。

第十六条 招生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必须注意做好招生期间的保密和安全工作,不得丢失有关文件、资料和档案,不得泄露内部有关招生工作的信息。

第六章 考试与考核

第十七条 学校组织体育、艺术特长生项目专业水平测试,认定学生特长水平,并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审定。

第十八条 学校在省外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发放专业合格证。符合我校专业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湘籍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统考成绩为准。

第七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十九条英语、朝鲜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英语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口语测试合格,英语高考单科成绩120分以上;朝鲜语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口语合格,英语高考成绩110分以上;建筑学专业要求加试徒手画。

第二十条 非英语专业的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被录取入学后,公共外语实行英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 对于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录取要求以当年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根据生源省考生志愿填报结构确定学校的投档比例: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为不高于1:1.05,其他的志愿结构投档比例不高于1:1.2。

第二十三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队时的基准成绩,对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

第二十四条分配专业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受第二志愿考生。

第二十五条 进档考生专业采用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具体操作办法如下:当省招办向我校投档一批考生,我校即从该批考生的最高分到最低分的顺序依次考察考生的专业志愿,如果考生填报的第一个专业未录满,则录取到该专业;如第一志愿已录满,则录取到该考生的第二个专业志愿,依此类推;如果该考生所有填报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可以调剂到相近专业,不服从调剂,则退档。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以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依次按单科成绩高低录取。对浙江省、上海市等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则按照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要求,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否则作退档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我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舞蹈学专业为艺术类专业。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为体育类专业。

(二)2019年我校在江西、甘肃、江苏、河北、贵州五省组织了艺术专业测试,上述省市(区)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必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并且参加生源地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专业成绩以我校艺术专业测试成绩为准;如我校所发合格证考生投档数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数,则经协商可以接收联考成绩合格考生或转录其它专业考生。其他省(区)考生的专业成绩以当地教育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统考成绩为准,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按生源地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在政治思想审查、体检、专业和文化成绩合格的条件下,非艺术类专业校考地区,艺术类考生按考生的文化加专业统考的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文化+专业统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艺术类专业校考地区考生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文化+校考专业成绩×6。条件同等的情况优先录取校考专业成绩较高考生。

(3)省外艺术类专业考生仅招收文科考生。相关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不区分艺术文、理科除外(江西、甘肃、江苏、河北、贵州五省投档时,均不区分科类)。具体事宜详见当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文化上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往低录取(如专业统考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女生,其次按文化+专业统考分的综合成绩)。在湖南省按文化+专业统考分的综合成绩由高往低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统考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七条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第二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1)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无生理缺陷。

(2)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无生理缺陷。

(3)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考生没有残疾。

(4)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化学、应用化学、制药工程、生物工程专业,要求报考者无色盲、色弱。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九章 学生管理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湖南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取得学籍,学生在修业期内,修完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湖南理工学院毕业证书。按照《湖南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湖南理工学院学士学位;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符合学校规定条件的,一年内可按学校相关制度申请调整专业;

第三十二条 教师资格证的获取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湖南理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入学前,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

第三十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严格按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十章 其他

第三十五条 招生计划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收费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六条 其余事项参照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湖南理工学院

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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