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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自考办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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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自考办邮编

湖南省邵阳市教育局地址:宝庆中路505号 电话: 邮编:422000

主要职能:负责文电、会务、档案、财务、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来信来访、督查督办、机要保密等工作;统筹教育信息化建设,指导、协调机关后勤服务、治安保卫等工作。负责人:石灯明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4楼 | 邮编:410016 主要职能: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协调和指导全省教育系统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办省本级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人:吴跃辉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3楼303、305 | 邮编:410016 主要职能: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承办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协调指导教育基金会秘书处的工作;协调指导直属单位体制改革工作。负责人:王玉清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3楼306、310 | 邮编:410016 主要职能:参与拟订全省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法规;统计并监督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执行情况和教师工资发放情况;承担省本级教育部门财务管理工作,编制省本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下拨的和省本级教育专项经费、各种外资和国内捐赠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指导协调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建设安全工作;拟订省本级教育部门基建投资计划方案并承担省本级教育部门各单位基建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承担省本级教育部门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省本级教育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财经检查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全省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参与教育系统产业工作;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责,组织对厅委所属单位经常性的经济活动和重大的经费管理事项开展审计调查;负责对厅委所属单位各类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内部审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委托对厅委负责任免的所属单位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受委托协助查处教育系统内部有关单位或人员违反财经纪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负责人:侯荣建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4楼404、405、406、407、408、409、410 | 邮编:410016 主要职能:负责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体制改革及布局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等学校各类招生计划和招生来源计划;按有关规定承办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机构设置、撤销、调整、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和事业发展监测。负责人:熊俊钧(现已调任学生处)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8楼808、811 | 邮编:410016 主要职能:指导普通高等学校(不含高等职业学院,下同)教学工作;规划并指导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指导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学管理以及实验室、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校内外教学实践基地的规划和建设,指导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学团队和教学基层组织建设,负责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学指导文件及评估标准的制定并指导实施;负责普通高等学校的教材建设及学历、学籍管理、专升本工作;指导普通高等学校成人函授与业余教育的教学与学籍管理工作;指导普通高等学校的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负责人:唐利斌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7楼703、704、705、706、707 、708 | 邮编:410016 主要职能:规划、指导和组织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省创新体系建设,以及高等学校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和组织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创新平台的建设;承担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的建设与“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的实施;协调“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指导高等学校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产业发展等工作。负责人:左清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7楼711、712 | 邮编:410016 (毕业生就业办公室)主要职能:拟订各类高等学校招生政策;承担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管理工作;承担省招生委员会交办的日常工作;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国家急需毕业生的专项就业计划。负责人:郭建国 (现为熊俊均)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2楼210、212 | 邮编:410016 (湖南省教育厅港澳台交流办公室)主要职能: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统筹管理出国留学、来湘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承担教育涉外监管工作;负责举办国际教育展览的审批;规划、协调、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指导、协调教育对外宣传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负责人:王红冰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7楼714、716 | 邮编:410016 主要职能: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政策及基本教育教学文件与评估标准,组织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基础教育办学标准;指导中小学布局调整;指导中小学德育、校外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室设备配备工作;负责省级示范性高中、特色实验高中、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和报批认定工作;组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中小学地方教材和受委托的国家教材的审定,归口管理中小学教材(含音像教材)及配套用书;归口管理中小学竞赛活动;协调、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人:郭荣学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8楼 | 邮编:410016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主要职能:规划、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和指导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聘任制度、教师职务制度的实施;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负责特级教师和特聘教授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培养的统筹规划和专项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教师、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其他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各级教师进修院校和中等师范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负责人:贺安溪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7楼719、720 | 邮编:410016 主要职能:指导、协调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研究少数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有关问题;指导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负责组织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及贫困地区的教育援助工作;协调教育援藏、援疆工作。负责人:王玲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11楼1101、1102 | 邮编:410016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主要职能: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指导相关专业的教学资源建设,指导、协调学校及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等活动。负责人:蒋明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9楼904、907 | 邮编:410016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主要职能:承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终身教育工作;拟订中等职业学校和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的教学指导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教学改革;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和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调整、教材建设和学历学籍等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德育工作;协调指导全省农村、城市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人:张大伟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9楼906、908、909、910、911、912 | 邮编:410016 主要职能:拟定全省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指导全省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按有关规定组织对民办学校进行综合性检查评估;协调处理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共同性矛盾和问题。负责人:彭四龙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8楼810、812办公室 | 邮编:410016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要职能:负责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人:雷桂平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9楼901、902 、903 | 邮编:410016 (纪工委、监察室)主要职能:负责全省教育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协助党组(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党员和干部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审理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法规的重大案件,受理党员和干部的检举、控告和申诉;监察厅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厅直属单位属教育厅委任人员的工作。负责人:符润中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10楼1001、1002 | 邮编:410016 主要职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人:曾四清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7楼701、702 | 邮编:410016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主要职能:协助省委组织部对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配、思想教育和培训;负责组织高等学校处级干部、党员正副教授、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骨干教师的政治理论培训;指导高等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管理及组织发展工作,并宏观指导其他学校党建工作;研究高等学校党建的政策和理论;按党的组织隶属关系承办高等学校召开党代会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员教育及党校工作。负责人:陈小奇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10楼1009、1010、1011、1012办公室 | 邮编:410016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统战部、思想政治工作处)主要职能:负责指导高等学校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指导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校工作;协调和指导高等学校的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负责指导高等学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和指导高等学校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和指导高等学校学生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人:曾力勤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10楼1005、1006、1008 | 邮编:410016 主要职能:负责全省学位工作,管理人员实行公务员制度。负责人:徐伟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7楼709、710 | 邮编:410016省委教育工委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协调和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全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罗爱国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11楼 | 邮编:410016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能: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省语言文字和推广普通话工作;指导文字规范化建设;推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标准。负责人:谭知和 |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11楼1104 | 邮编:410016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主要职能: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人:余伟良单位地址:湖南省教育厅(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办公楼1楼106、104 | 邮编:410016

湖南省教育厅教厅机关处室电话号码 办公室: 湖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湖南省教育厅督导室:0731-2204311、4725587 湖南省教育厅纪检组(纪工委、监察室):0731-2204240、4714899

教厅机关处室电话号码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督导室:0731-2204311、4725587 纪检组(纪工委、监察室):0731-2204240、4714899

湖南省教育厅自考办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是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下属办公机构,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271号。

湖南省自考办电话为:。

湖南自考办咨询电话:。考生可根据各市州、县(市、区)(以下简称“考区”)的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且只选择同一考区报考本人所需的全部课程。考生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管理机构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湖南自考办即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参与拟定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政策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自学考试的政策咨询工作;编制全省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计划及课程考试计划;编制报考简章;负责遴选开考专业的主考学校。

组织审定自学考试开考课程非国家教育部指定的教材资料;负责全省自学考试的考籍、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学考试的报名、命题、制卷、考试、评卷工作;负责自学考试毕业证核发等工作。

2022年湖南自考办咨询电话:

芙蓉区自考办咨询电话:。地址:芙蓉区人民中路585号。

天心区自考办咨询电话:。地址:天心区黄兴南路小古道巷磨盘3号。

岳麓区自考办咨询电话:。地址:岳麓区银盆岭南路254号。

开福区自考办咨询电话:。地址:开福区知行路75号。

雨花区自考办咨询电话:。地址:雨花区曙光中路27号。

长沙县自考办咨询电话:。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东一路。

浏阳市自考办咨询电话:。地址:浏阳市白沙中路49号。

宁乡市自考办咨询电话:。地址:宁乡市玉潭街道东沩西路38号。

株洲市区报考点咨询电话:。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537号。

湘潭市区报考点咨询电话:。地址:岳塘区双拥路128号。

珠晖区自考办咨询电话:。地址:衡阳市珠晖区湖北路11号。

雁峰区自考办咨询电话:。地址:衡阳市蒸湘南路123号。

蒸湘区自考办咨询电话:。地址:衡阳市蒸湘区红湘北路73号。

石鼓区自考办咨询电话:。地址:石鼓区政府机关院内。

邵阳市区自考办咨询电话:。地址:邵阳市教育局412办公室。

湖南省自考办 长沙市三湘北路88号 410005 长沙市自考办 人民路工农桥新村32号 410007 株州市自考办 建设中路4号 412000 湘潭市自考办 韶山中路汇丰大厦六楼 411100 衡阳市自考办 市府路14号 421001 岳阳市自考办 岳阳市自考办 414000 常德市自考办 武陵北路 415000 邵阳市自考办 邵阳市自考办 422000 益阳市自考办 益阳市自考办 413000 彬州市自考办 桔升路七号 423000 永州市自考办 冷水滩 425100 怀化市自考办 迎丰中路 418000 娄底地区自考办 娄底市乐坪东街 417000 自治州自考办 团结西路 416000 张家界自考办 永定区北正街138号 427000

望城县教育局自考办的电话 88063657有些学校的自考资料是交到那里的 要看你是哪个学校的如果是财专的话就是这里

湖南省教育厅自考办主任

【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各助学单位、各学院: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1.成立湖南农业大学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审核与办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与管理本次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审核与办证工作。组 长:方 逵副组长:胡茂丰 李家福成 员:盛智颖 罗玺熊格生刘碧琼谭晓东相关专业学院分管院领导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毕业资格审核与办证工作的组织与实施。主 任:熊格生(兼)副主任:欧中斌 李 嫦成 员:各助学单位负责人;继教学院自考部、招生办全体成员;学工办、教务办负责人及专干;相关专业学院继教办负责人。二、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一)审核毕业条件及材料准备1.审核毕业条件严格按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16年版)及计划调整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凡按专业计划毕业条件所考课程门数(含实践课程和毕业论文成绩)或学分不够的,一律不得申报毕业,具体情况如下:(1)考生在2018年以后有参考记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含2018年1月点考成绩,以及实践、论文成绩),必须按照2016年版考试计划执行。(2)带有“实践环节”的课程,必须是理论成绩与实践成绩配套才视为一门课程合格,计入学分。(3)实践、论文、证书课程、综合评价成绩的主考学校必须是“湖南农业大学”。2.《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上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均按照教育部开考专业要求及《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2018年)》(见附件1)执行。自2021年下半年起,我省已不再办理停考专业毕业审核工作。已停考专业的考生只能转考我省目前开考的其他相近专业。相关专业见附件2。3.符合毕业申请条件的考生均在网上进行毕业申请。需要现场提交前置材料、单科合格成绩证明等原件外其他考生均无需到申请单位现场。因考生本人遗漏申请、材料不齐全、成绩填写错误、上传附件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前置学历不符、照片图像信息比对没通过等原因而不能通过毕业审核的,延续到下一次申请。考生必须通过“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自助服务系统”)选择“全日制申请助学点-湖南农业大学”进行网上申请并核对基本信息。考生须按规定上传以下材料:(1)手持身份证人像照照片(身份证人像面信息须清晰可辨)。(2)身份证正反两面照片作为一张图片(身份证须在有效期限内)。(3)申办本科毕业的考生需上传本人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以下统一称“专科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见附件3)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见附件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能体现出身份证号码的就不需要此项)。其中,学信网无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信息的(申报当次湖南省自考专科毕业的考生除外)本次不受理申请。(4)《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回执单》。经助学点初审通过考生本人确认信息无误,打印并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上传的回执单照片须清晰可辨)。(5)考生如有课程免考的须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服务事项入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通知》(见附件5),须在11月22日前办理完结免考课程确认手续,免考课程未经终审通过的(11月25日前)不予认可。申请毕业时,自助服务系统申请毕业界面中如无免考成绩的考生还需上传纸质免考确认单及免考材料的复印件。(6)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如专科毕业证书上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与本科毕业信息不相符的,须提交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变更证明原件。扫描件需上传自助服务系统中,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材料,单独交与助学点。助学点收齐材料并填写《湖南省高等教育毕业生前置学历复查表》(见附件6)提交给学校。如有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即可。(7)各助学单位、各学院还需提交《湖南农业大学2022年下半年自考毕业办证申请汇总表》(见附件7)电子文档。4.考生领取毕业证书时一并领取《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见附件8,以下简称《表(一)》)并按要求认真填写,考生填写部分必须是本人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允许任何人代为填写。《表(一)》中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务必按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2018年)》填写。(二)毕业网上申报管理办法本次所有考生均在网上进行毕业申请,无需到申请单位现场。请各助学单位、各学院安排专人进行网上审核考生毕业申请数据。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本次毕业办证网上审核工作仍按照以下办法进行办理:1.我校继教改革前由各专业学院招收的考生:即考籍号为“91091420××××”(不含1420)以前的考生,由我校各专业学院继教办统一进行审核。2.我校继教改革后由继续教育学院招收的考生:即考籍号为“91091420××××”(含1420)及以后的考生,由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相关助学单位统一进行审核。(三)加强信息管理与审核1.前置学历是本科考生毕业申请的必要条件之一,所有申请办理自考本科毕业手续的考生须提前登录学信网()查询专科毕业信息,查询结果请打印: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有效期应在2023年3月后);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已经体现出身份证号码的就不需要此表)。其中,学信网无专科毕业信息的,需要提前进行学历认证,并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申报当年度湖南省自考专科毕业的考生除外)。具体办法详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申报自学考试本科毕业需提前办理专科学历认证手续的公告》(2013年11月6日)。2.凡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不得申请变更基本信息。考生自考在籍期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需按基本信息变更手续办理更正(当次不受理毕业)。3.同一专业只能申请毕业一次,重复申请无效。4. 终审通过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再次上报给相关部门进行身份信息比对(含相片、专科学历等),因身份信息比对不通过的,将取消本期毕业资格。5.已经获得毕业证书者,一律不再变更其姓名、身份证号码、图像等身份证信息。(四)转籍考生毕业申请外省转籍考生毕业申请。对于外省转籍考生(因户口迁移、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者除外)必须按规定办理转籍手续,其外省取得的专业考试课程的合格成绩与我省相同专业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一致者方可替代;且考生在本省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报毕业。(五)多考籍号合并申请拥有多个考籍号的考生申请毕业时,各助学单位、学院须先报学校自考部在“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申请,等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考生毕业申请工作。(六)毕业证书内容修改各单位、考生在领取毕业证时需认真核实证书上的各项内容,如发现照片、姓名或身份证号有误且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在2023年2月底前持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身份证、考籍证等,向主考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统一进行更正,逾期不予办理。(七)毕业生证书审定费网上支付及其他相关收费毕业证书审定费实行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12月13日17时。毕业证书审定费网上支付成功后,如审核未通过造成“退档”等情况,毕业证书审定费一概不予退还。各助学单位在12月1日毕业申请开网前,请与我院财务室联系,须结清学费等相关费用,否则视为毕业条件不符合。三、日程安排1.12月1日9时-8日17时,考生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选择“全日制申请助学点-湖南农业大学”。我校助学班考生如选择市州、区县端口(社会型端口)申请毕业,审核不通过。2.12月2日-13日15时,各助学单位和各学院进行网上初审,审核考生毕业申请数据并及时解答考生相关疑问。3. 12月10日-15日12时,学校自考办组织校级网上审核,各助学单位和各学院提交考生前置材料。4. 12月1日- 15日10时,考生对申请尚未审核(初审)的数据仍可修改,对审核未通过数据必须进行修改,若截止12月15日10时仍不修改或12月15日12时仍审核未通过,本次毕业申请终止,审定费用不退,下次按要求重新申请及缴费。5. 12月16日17时前,上报前置材料原件到省教育考试院。6. 12月17日-30日,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审核毕业数据。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毕业审核与办证工作程序要求与以往不同,任务重、时间紧,各助学单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毕业办证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毕业申报、材料收集整理和毕业资格审查等各项工作,确保本次办证工作顺利开展。(二)严格资格审查各助学单位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有关要求进行毕业资格条件审查,确保网上考生信息准确,档案材料齐全,操作流程规范,做到不漏审、错审任何考生。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请毕业手续的,只能参加下一批次的毕业申报,当次一律不予补办。(三)加强联系和沟通在毕业办证过程中,各助学单位、各学院要加强同我院自考办的联系与沟通,遇到各种问题及时反馈。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8年版)2、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及停止办证专业列表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5、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服务事项入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通知6、湖南省高等教育毕业生前置学历复查表7、湖南农业大学2022年下半年自考毕业办证申请汇总表8、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湖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2年11月25日 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请搜索以下可知: 湖南省自学考试研究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在长沙市隆重召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全省14个市州、有关高等学校和社会助学机构的负责人以及全体会员代表共180余人参加了本次大会。大会由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蔡柏良同志主持,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省自考委副主任张放平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教育考试院院长陈最华代表新当选的会长和副会长讲话。

全国统一17位编码!第1位为办学类型代码;第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第3、4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标代码;第5、6位为地(市)国标代码;第7、8位为县(区)国标代码;第9、10位为年度代码;第11位为上、下半年考试考次代码;第12至16位为准考证序号代码;第17位为校验代码。

余伟良。湖南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全省教育事业,包括义务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等,主任是余伟良。湖南省教育厅位于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2段。

湖南省教育厅自考办地址

1,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

2,主办单位: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3,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271号

4,联系电话:

5,邮箱:

6,技术支持:湖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7,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由原湖南省教育委员会招生办公室、自学考试办公室、招生考试中心、自学考试中心四个职能机构合并成立,于2001年初正式运行,是湖南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

8,目前,系湖南省教育厅直属公益一类厅级事业单位,共有内设处室12个、直属事业单位1个。

9,主要负责本省范围内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面向社会的非学历证书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并指导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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