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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转籍怎么办理手续麻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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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转籍怎么办理手续麻烦吗

湖南自考转考需要注意什么?关于这个问题自考平台教务老师就简单为大家说一下。 湖南自考转考需要注意什么?一、省际间转考者可携带单位证明信、准考证、全部单科合格证和本人转考申请到当地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由当地考办开具省际间转考证明信,考生持该信到转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其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仍然有效。二、省内转考者应携带单位证明信、准考证、全部单科合格证和本人转考申请到当地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由当地考办开具省内转考证明信,考生持该信到转入市、地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其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仍然有效。目前,我省自学考试专业的开考分为面向社会开考(含委托开考专业)和面向助学班开考两种形式。选择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6月20日起按照网页提示完成网上报考,然后在6月20-29日内持本人有效证件(新生凭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老生凭考籍证)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办理现场确认、缴费手续。选择面向助学班开考专业的考生,即日起可到具有自考助学资格的社会助学机构办理报名注册手续,报考由所属高校或助学机构集中统一办理,考生不得擅自到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中报考。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办理转考程序:

(1)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

(2)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 各地考办办公时间(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

(3)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 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

(4)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 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5)针对特殊规定 部分省市对自考转入的考生有严格限制,如将专科考籍转入北京需要在北京考满5门课程才可以办理北京地区的毕业证,将本科考籍转入北京则要考满4门才可以办理毕业证。

扩展资料:

转出要求

一、在籍考生办理省际间转考的,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出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转出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二、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三、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四、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五、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六、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七、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转出地应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

参考资料来源:邓州市教育局-自考

跨省转考应持课程合格证、准考证向设区市自考办提出申请,由原省级自考办将考籍档案转出、注销原准考证,然后到转入的省级自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领取新的准考证,继续参加考试。继续考相同专业的考生,原考课程的合格成绩全部有效。 湖南岳阳自考转入要求: 一、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第六条第二款至第六款的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患以转出地省自考办通过“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我省在籍考生未办理考籍转出而参加外省自学考试的,我省对其考试成绩不予认可,不受理其考籍档案转入。 二、凡考籍转入湖南省的考生,其考试科目必须按湖南省相同专业课程的设置执行。已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凡与湖南省相同专业课程设置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一致者,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需要免考的课程参照湖南省该专业相同课程的标准执行。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考籍的考生,其毕业考核课程(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综合作业)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考核。 三、转考考生应当在湖南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不含实践及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综合作业),方可在湖南省申办毕业手续。 四、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上半年3月份,下半年9月份)到湖南省自考办或者经湖南省自考办授权的地级自考机构,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湖南省自考办出具的《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附件2)上签字。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转考包括转入、转出。转出是指自考生因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等原因到外省市继续参加自考须办理的考籍转出手续;转入是指外省市考生因故需要到北京市继续参加自考须办理的考籍转入手续。办理转出手续必须持有北京市自学考试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需注意以下问题:1、考籍转出的问题。办理转出手续,遵循的原则是考籍转出,而不是课程或专业的成绩转出。但是,如果考生专、本课程同时在北京参加考试,允许考生把专科成绩转往外地,保留本科考试成绩,即将来专科在外地毕业,本科在北京毕业。但要注意,在外地参加专科考试期间,不能在当地再参加本科课程考试,否则属于交叉考试,转回的本科课程成绩无效。2、交叉考试的问题。非北京户口的考生转出考籍后不允许再转回北京参加考试。有的考生说,我不办理转出,我在外地考几科成绩再办理转入,行不行?北京市自考办不允许这种交叉考试,2003年北京自考办实行新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考生一旦办理转出手续,将注销其考籍,因此在办理转出手续前要慎重对待,三思而后行。3、办理转出手续时间的问题。如果当年参加了自学考试,考生必须在当期考试成绩发放之日(上半年6月15日、下半年12月15日)后办理转出手续。否则,如果考生提前办理了转出手续,在发成绩后又有通过的课程,市自考办将不再为其办理转出手续。因为转出手续必须一次办理完毕,不能分次办理,且外省地自考办也不允许二次成绩合档(办理转入手续)。4、关于到外地借考的问题。根据2000年3月公布的《转考办法》,北京市自考办原则上不办理借考手续。对于国家公务员、军人因执行特殊公务到外地工作一年以上者,须由单位出具证明,自考办成绩科进行审批,办理借考手续。如考生因出差到外地工作不在此范围内。在办理转出手续前,考生需先与外省自考办取得联系,得到转出课程认可及接收信息后,再办理转出手续。办理转入手续需注意以下问题:1、丢失成绩通知单如何认定?有一部分外地考生在考籍转入北京时,丢失了当地的成绩通知单。现在很多省市取消考籍档案中的试卷转考办法,代之以转考成绩证明,而转考成绩证明中又未注明考试时间,对此北京市自考办要求丢失成绩通知单的外省考生在办理转入手续前,应在当地的自考办办理成绩证明手续并注明考试时间,以证明考试成绩的真实性。然后待考籍档案到京后,再持成绩证明、北京自考准考证(IC卡),到北京市自考办成绩科办理考籍转入手续。2、姓名不符怎么办?在办理考籍转入手续时,部分外省考生成绩通知单上的姓名与身份证、北京准考证上的姓名不符,有的是同音字,有的是因机器打不出字的空档。根据京考自考〔2002〕9号文件《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及考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条规定,更改姓名的考生须持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有关证明材料(户籍证明)及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上注明姓名、曾用名,户籍证明须贴照片,注明姓名、曾用名、身份证号等。如果外省自考办打印成绩单上的名字错误,须由外省自考办考籍科在成绩单上加以改正,并加盖省自考办公章,同时更改姓名必须与外省考生转考档案上名字一致,即外省转考档案、外省成绩通知单、身份证、北京准考证名字一致,否则不予办理转入手续。提醒广大考生注意,姓名不符合的问题将会给考生今后参加考试以及办毕业手续,申请学位等带来很多麻烦。3、转入课程如何认定?转入课程的认定,北京市自考办遵循的原则是: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及要求相同的有效,要求不同的无效。具体分为两种情况。①由于外省执行的考试计划与北京的考试计划有不同之处,外省计划中某些课程北京计划中没有相对应的课程,对这些课程北京市自考办不予承认。②由于各省自考办均处在新旧计划交替时期,有些外省自考办在转考档案中注明的是考生新计划顶替课程,而不是考生实际考的课程,比如宏观经济管理,在四川省新计划顶替计算机应用基础,转考档案中注明课程是计算机应用基础,北京市自考办认定考试课程的原则是考生实际参加考试的课程,对此问题将根据外省自考办提供的计划,再核对考生的成绩通知单,以考生实际考试的课程为准,如考生有疑问请提供外省的考试计划研究解决。2003年北京市自考办实行新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后,将对转入课程实行成绩合档即成绩录入计算机,打印转入成绩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考生保存办毕业手续时交验,一份存档。4、转入课程门数是否有限制?北京自学考试《转考办法》中规定,凡外地考生在北京均需专科考够5门,本科考够4门,方可在北京办理毕业,同时又规定因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者,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不接受此限制。5、考生可否自带考籍档案?按全国考办规定,北京市自考办于2000年1月明确规定不接受考生自带考籍档案。自带档案的考生必须将自己的档案寄回其所在的省自考办,经省自考办审核后,由考试机构以机要件的形式邮寄至京。

湖南自考转籍怎么办理手续

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地级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再由省级考办出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考籍档案转出时应当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省级考办保留存根备查。未通过省级考办批准的转出手续,不予承认。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第十六条转出手续

一、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持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地级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经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方能转出。

二、省级考办在办理转考手续时,要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考籍档案转出时省级考办应当以机要形式递送,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

扩展资料:

第十七条转入手续

一、考生在办理考籍档案转入前,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考生应当持身份证及原报考所在地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二、转入的考籍档案必须符合第十六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转入的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为准;转入地省级或者地级考办要办理接收档案登记。

三、转考考生应当按转入地省级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规定由转入地省级考办按照有关文件制订。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

自考如何办理转出外省手续? 一、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到主考院校申请办理转籍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籍申请登记表》。市自考办经审核无误后,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以机要形式递送至考生考籍转入地,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 二、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籍不得转出。 三、本市范围内转专业报考的考生,不需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只需到新报考的主考院校申请办理报名手续,并对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申请免考手续即可。 四、已经取得报考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应在本市主考院校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五、考籍档案转出时应当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市自考办和院校自考办保留存根备查。未经市自考办批准,考籍档案不准转出。 什么是转考 转考,不是转专业,也不是转考试地点,而是转考籍。考籍,是每一个自考生新生注册时就存在的一串号码,也就是准考证号。这个准考证号就像是身份证号,伴随着自考生的入学至毕业。考籍包含的信息有:考生姓名、专业、主考院校、考区、考试成绩等等。新生报名注册时,在哪个省份、哪个城市、哪个区报名注册的自考,考籍就归属在哪里,就像我们的户籍管理系统。 例如:A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自考办报名注册的自考,他的考籍就归属在武汉市洪山区自考办,所有的自考业务都必须在这个自考办办理。A如果想将考籍从武汉市洪山区转至江岸区,就是省内转考;如果将考籍从武汉市转至孝感市,也是省内转考;如果将考籍从湖北省武汉市转至四川省成都市,就是跨省转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以鞍山为例子:

一是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考生不得在鞍山市继续报名考试;

二是考生欲转入的县(区)已经停止接纳自考考生,则不能转出到相应的县(区);考生欲转入的县(区)没有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则不能转出到相应的县(区),考生可以选择有本人所报专业的县(区)。

其中的第二条在字面上不太好理解,我们举例说明一下。比如,某个考生想转到大连市长海县,但长海县已经没有在籍考生,不接纳考生报名了,如果接受该生转入,那么整个长海县将来就只有一名考生参加自学考试,这势必给该县带来很大的不便之处。所以,辽宁省招考办规定:该生不能选择转到大连市长海县,而只能选择转到大连市的其他县(区)。

社会考生转出

湖南省转外省的考生,应到转出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南省转出申请登记表》。转出地自考办须将考生全部学籍档案和准考证一起上交省自考办,由省自考办开具转往外省的《湖南省高等教育自考转外省成绩证明》作为备查依据,考籍转移由省自考办通过机要形式递送,考生可到档案所在地自考办开具《湖南省转考介绍信》前往转入省办理转考。

办理流程为:

(1)2000年以前毕业(含2000年)

①考生须到当时办理毕业登记时所属的省辖市自考办开具相关证明。

②登报(日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

③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毕业生登记表,自考办开具的证明,所登报纸以及本人近期的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

(2)2001年以后毕业(含2001年)的,①登报(日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②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毕业生登记表、所登报纸以及本人近期的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考毕业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鞍山教育网-2016年自学考试电子转考说明(鞍山市自学考试转考工作问答第八点)

湖南自考转籍怎么办理手续的

自考转入怎么办理? 一、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 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 二、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 各地考办办公时间(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请密切关注中国自考网站的各地信息)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 三、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 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 四、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 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转入要求 1、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2、转入考生应当按我省自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省自考办有关规定执行。 3、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4、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 5、市(区)自考办不得拒绝接收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考籍档案。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如何办理转出外省手续? 一、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到主考院校申请办理转籍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籍申请登记表》。市自考办经审核无误后,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以机要形式递送至考生考籍转入地,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 二、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籍不得转出。 三、本市范围内转专业报考的考生,不需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只需到新报考的主考院校申请办理报名手续,并对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申请免考手续即可。 四、已经取得报考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应在本市主考院校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五、考籍档案转出时应当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市自考办和院校自考办保留存根备查。未经市自考办批准,考籍档案不准转出。 什么是转考 转考,不是转专业,也不是转考试地点,而是转考籍。考籍,是每一个自考生新生注册时就存在的一串号码,也就是准考证号。这个准考证号就像是身份证号,伴随着自考生的入学至毕业。考籍包含的信息有:考生姓名、专业、主考院校、考区、考试成绩等等。新生报名注册时,在哪个省份、哪个城市、哪个区报名注册的自考,考籍就归属在哪里,就像我们的户籍管理系统。 例如:A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自考办报名注册的自考,他的考籍就归属在武汉市洪山区自考办,所有的自考业务都必须在这个自考办办理。A如果想将考籍从武汉市洪山区转至江岸区,就是省内转考;如果将考籍从武汉市转至孝感市,也是省内转考;如果将考籍从湖北省武汉市转至四川省成都市,就是跨省转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以鞍山为例子:

一是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考生不得在鞍山市继续报名考试;

二是考生欲转入的县(区)已经停止接纳自考考生,则不能转出到相应的县(区);考生欲转入的县(区)没有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则不能转出到相应的县(区),考生可以选择有本人所报专业的县(区)。

其中的第二条在字面上不太好理解,我们举例说明一下。比如,某个考生想转到大连市长海县,但长海县已经没有在籍考生,不接纳考生报名了,如果接受该生转入,那么整个长海县将来就只有一名考生参加自学考试,这势必给该县带来很大的不便之处。所以,辽宁省招考办规定:该生不能选择转到大连市长海县,而只能选择转到大连市的其他县(区)。

社会考生转出

湖南省转外省的考生,应到转出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南省转出申请登记表》。转出地自考办须将考生全部学籍档案和准考证一起上交省自考办,由省自考办开具转往外省的《湖南省高等教育自考转外省成绩证明》作为备查依据,考籍转移由省自考办通过机要形式递送,考生可到档案所在地自考办开具《湖南省转考介绍信》前往转入省办理转考。

办理流程为:

(1)2000年以前毕业(含2000年)

①考生须到当时办理毕业登记时所属的省辖市自考办开具相关证明。

②登报(日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

③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毕业生登记表,自考办开具的证明,所登报纸以及本人近期的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

(2)2001年以后毕业(含2001年)的,①登报(日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②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毕业生登记表、所登报纸以及本人近期的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考毕业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鞍山教育网-2016年自学考试电子转考说明(鞍山市自学考试转考工作问答第八点)

湖南自考转籍怎么办理手续费

转考包括转入、转出。转出是指自考生因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等原因到外省市继续参加自考须办理的考籍转出手续;转入是指外省市考生因故需要到北京市继续参加自考须办理的考籍转入手续。办理转出手续必须持有北京市自学考试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需注意以下问题:1、考籍转出的问题。办理转出手续,遵循的原则是考籍转出,而不是课程或专业的成绩转出。但是,如果考生专、本课程同时在北京参加考试,允许考生把专科成绩转往外地,保留本科考试成绩,即将来专科在外地毕业,本科在北京毕业。但要注意,在外地参加专科考试期间,不能在当地再参加本科课程考试,否则属于交叉考试,转回的本科课程成绩无效。2、交叉考试的问题。非北京户口的考生转出考籍后不允许再转回北京参加考试。有的考生说,我不办理转出,我在外地考几科成绩再办理转入,行不行?北京市自考办不允许这种交叉考试,2003年北京自考办实行新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考生一旦办理转出手续,将注销其考籍,因此在办理转出手续前要慎重对待,三思而后行。3、办理转出手续时间的问题。如果当年参加了自学考试,考生必须在当期考试成绩发放之日(上半年6月15日、下半年12月15日)后办理转出手续。否则,如果考生提前办理了转出手续,在发成绩后又有通过的课程,市自考办将不再为其办理转出手续。因为转出手续必须一次办理完毕,不能分次办理,且外省地自考办也不允许二次成绩合档(办理转入手续)。4、关于到外地借考的问题。根据2000年3月公布的《转考办法》,北京市自考办原则上不办理借考手续。对于国家公务员、军人因执行特殊公务到外地工作一年以上者,须由单位出具证明,自考办成绩科进行审批,办理借考手续。如考生因出差到外地工作不在此范围内。在办理转出手续前,考生需先与外省自考办取得联系,得到转出课程认可及接收信息后,再办理转出手续。办理转入手续需注意以下问题:1、丢失成绩通知单如何认定?有一部分外地考生在考籍转入北京时,丢失了当地的成绩通知单。现在很多省市取消考籍档案中的试卷转考办法,代之以转考成绩证明,而转考成绩证明中又未注明考试时间,对此北京市自考办要求丢失成绩通知单的外省考生在办理转入手续前,应在当地的自考办办理成绩证明手续并注明考试时间,以证明考试成绩的真实性。然后待考籍档案到京后,再持成绩证明、北京自考准考证(IC卡),到北京市自考办成绩科办理考籍转入手续。2、姓名不符怎么办?在办理考籍转入手续时,部分外省考生成绩通知单上的姓名与身份证、北京准考证上的姓名不符,有的是同音字,有的是因机器打不出字的空档。根据京考自考〔2002〕9号文件《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及考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条规定,更改姓名的考生须持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有关证明材料(户籍证明)及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上注明姓名、曾用名,户籍证明须贴照片,注明姓名、曾用名、身份证号等。如果外省自考办打印成绩单上的名字错误,须由外省自考办考籍科在成绩单上加以改正,并加盖省自考办公章,同时更改姓名必须与外省考生转考档案上名字一致,即外省转考档案、外省成绩通知单、身份证、北京准考证名字一致,否则不予办理转入手续。提醒广大考生注意,姓名不符合的问题将会给考生今后参加考试以及办毕业手续,申请学位等带来很多麻烦。3、转入课程如何认定?转入课程的认定,北京市自考办遵循的原则是: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及要求相同的有效,要求不同的无效。具体分为两种情况。①由于外省执行的考试计划与北京的考试计划有不同之处,外省计划中某些课程北京计划中没有相对应的课程,对这些课程北京市自考办不予承认。②由于各省自考办均处在新旧计划交替时期,有些外省自考办在转考档案中注明的是考生新计划顶替课程,而不是考生实际考的课程,比如宏观经济管理,在四川省新计划顶替计算机应用基础,转考档案中注明课程是计算机应用基础,北京市自考办认定考试课程的原则是考生实际参加考试的课程,对此问题将根据外省自考办提供的计划,再核对考生的成绩通知单,以考生实际考试的课程为准,如考生有疑问请提供外省的考试计划研究解决。2003年北京市自考办实行新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后,将对转入课程实行成绩合档即成绩录入计算机,打印转入成绩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考生保存办毕业手续时交验,一份存档。4、转入课程门数是否有限制?北京自学考试《转考办法》中规定,凡外地考生在北京均需专科考够5门,本科考够4门,方可在北京办理毕业,同时又规定因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者,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不接受此限制。5、考生可否自带考籍档案?按全国考办规定,北京市自考办于2000年1月明确规定不接受考生自带考籍档案。自带档案的考生必须将自己的档案寄回其所在的省自考办,经省自考办审核后,由考试机构以机要件的形式邮寄至京。

08年修改:湖南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细则通知第八章 转 籍第二十三条 考生在全省范围内可自由报考,不需办理转籍手续。高等院校已经注册的自学考试助学班在籍考生不能转籍(包括转出、转入)。第二十五条 考籍转入一、已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调动转来我省参加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自学考试,可在我省规定的报名报考期间,直接到所在县(市、区)自学考试机构办理报考手续,取得我省的考籍号后,考生再申请办理考籍号合并手续。只办理在我省取得考籍之前成绩合格的课程,办理了借考手续的考生除外。二、外省转入的考籍档案必须由考生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机构通过机要件的方式传递。我省不接受考生自带的转籍档案。三、凡考籍转入我省的考生,其考试科目必须按我省相同专业课程的设置执行。已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凡与我省相同专业课程设置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一致者,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需要免考的课程参照我省该专业相同课程的标准执行。四、凡考籍转入我省的专科考生须在我省参加5门以上课程(含5门)的考试且成绩合格,本科考生须参加4门以上(含4门)课程的考试且成绩合格,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调动不受上述课程门数的限制)。五、需在我省申办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考生必须在毕业办证前三个月办妥转籍事宜。六、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考籍的考生,其毕业考核课程(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综合作业)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考核。第二十六条 因违纪舞弊受到停考处罚的考生,在被停考期间到外省参加考试的成绩我省不予认可。

到自考办,准备好所有的资料

湖南省自考转籍怎么办理手续

以鞍山为例子:

一是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考生不得在鞍山市继续报名考试;

二是考生欲转入的县(区)已经停止接纳自考考生,则不能转出到相应的县(区);考生欲转入的县(区)没有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则不能转出到相应的县(区),考生可以选择有本人所报专业的县(区)。

其中的第二条在字面上不太好理解,我们举例说明一下。比如,某个考生想转到大连市长海县,但长海县已经没有在籍考生,不接纳考生报名了,如果接受该生转入,那么整个长海县将来就只有一名考生参加自学考试,这势必给该县带来很大的不便之处。所以,辽宁省招考办规定:该生不能选择转到大连市长海县,而只能选择转到大连市的其他县(区)。

社会考生转出

湖南省转外省的考生,应到转出地自考办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南省转出申请登记表》。转出地自考办须将考生全部学籍档案和准考证一起上交省自考办,由省自考办开具转往外省的《湖南省高等教育自考转外省成绩证明》作为备查依据,考籍转移由省自考办通过机要形式递送,考生可到档案所在地自考办开具《湖南省转考介绍信》前往转入省办理转考。

办理流程为:

(1)2000年以前毕业(含2000年)

①考生须到当时办理毕业登记时所属的省辖市自考办开具相关证明。

②登报(日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

③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毕业生登记表,自考办开具的证明,所登报纸以及本人近期的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

(2)2001年以后毕业(含2001年)的,①登报(日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②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毕业生登记表、所登报纸以及本人近期的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考毕业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鞍山教育网-2016年自学考试电子转考说明(鞍山市自学考试转考工作问答第八点)

自考转入怎么办理? 一、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 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 二、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 各地考办办公时间(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请密切关注中国自考网站的各地信息)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 三、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 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 四、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 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转入要求 1、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2、转入考生应当按我省自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省自考办有关规定执行。 3、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4、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 5、市(区)自考办不得拒绝接收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考籍档案。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当地政策, 点击立即了解>> 自考转考手续办理流程: 1.首先要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 2.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需要携带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以及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 3.在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一定要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再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 4.各地考办办公时间不一样,考生们一定要注意办公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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