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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转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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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转籍政策

1、考生在学校参加自学考试并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和工商银行自考卡注销凭证到学校自考办考院校申请办理转籍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籍申请登记表》。市自考办经审核无误后,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以机要形式递送至考生考籍转入地,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籍不得转出。 3、市范围内转专业报考的考生,不需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只需到新报考的主考院校申请办理报名手续,并对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申请免考即可。 4、已经取得报考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应在本市主考院校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5、考籍档案转出时应当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市自考办和院校自考办保留存根备查。未经市自考办批准,考籍档案不准转出。

08年修改:湖南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细则通知第八章 转 籍第二十三条 考生在全省范围内可自由报考,不需办理转籍手续。高等院校已经注册的自学考试助学班在籍考生不能转籍(包括转出、转入)。第二十五条 考籍转入一、已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调动转来我省参加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自学考试,可在我省规定的报名报考期间,直接到所在县(市、区)自学考试机构办理报考手续,取得我省的考籍号后,考生再申请办理考籍号合并手续。只办理在我省取得考籍之前成绩合格的课程,办理了借考手续的考生除外。二、外省转入的考籍档案必须由考生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机构通过机要件的方式传递。我省不接受考生自带的转籍档案。三、凡考籍转入我省的考生,其考试科目必须按我省相同专业课程的设置执行。已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凡与我省相同专业课程设置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一致者,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需要免考的课程参照我省该专业相同课程的标准执行。四、凡考籍转入我省的专科考生须在我省参加5门以上课程(含5门)的考试且成绩合格,本科考生须参加4门以上(含4门)课程的考试且成绩合格,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调动不受上述课程门数的限制)。五、需在我省申办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考生必须在毕业办证前三个月办妥转籍事宜。六、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考籍的考生,其毕业考核课程(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综合作业)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考核。第二十六条 因违纪舞弊受到停考处罚的考生,在被停考期间到外省参加考试的成绩我省不予认可。

你好按照湖南自考转考规定:省内转考:凡取得一门课程以上合格成绩的在籍考生,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和户口转迁等原因,考生在本省范围内转迁考籍的,可在出地考办将档案带到转入地自考办入籍报名。考生必须在首次报考地点参加考试。须经原所在的考试县(区)报考办批准,填写转考申请单后,持原准考证和转考申请到转入地招考办报名参加考试。一名考生只配给一个准考证号。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在当地招考办按原准考证号补办准考证。 转往外省: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到原所在考试县(区)招考办提出转考申请,填写转考申请单,转考材料由县(区)招考办逐级上报,由省自考办审核后,通过机要部门转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外省转入:外办理出省转适手续的考生,应在转出地自考办填好表格后,到省自考办考籍管理科盖章,其档案不能自带,由省统一寄到考生转入地的省自考办。外省转入湖南省的考生必须到准备参加考试的县(区)招考办申请落籍,县(区)招考办为考生办理落籍手续,给考生安排新的准考证和专业代码。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照《湖南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的规定免考相应的课程。要求免考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市(州)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交免考申请,并提交正本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和由原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括课程名称、学分或学时、考试成绩的学籍登记表),填写《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报名登记表》

湖南省自考转籍政策

1、能把在湖北的自考合格成绩转到江苏来的。2、没转之前,也可在江苏报名参加自考的。3、湖北考出来的合格成绩,只要与江苏的自考课程名称和代码一样的话,成绩都是有效通用的,不需要重考的。4、自考转考手续,总体分两步走:第一步在湖北办理自考转出手续;第二步在江苏报名自考的地方办理自考转入手续。(所以,没办转考手续之前,就可在江苏这边先去报名自考,报考那些湖北没考过的剩下的课程)。

这是浙江的政策,不知道你是哪的在籍自考生由于某种原因而离开原报考地,需申办转考手续。1、外省转入由外省转入我省的自考生,须将原所在地的考籍档案(包括实考试卷或省级自考机构开具的《合格成绩转递证明》)转至我省,省自考委收到材料后将在浙江教育考试网站上公布外省转入我省考生的“转入档案编号”。外省转入我省的自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凭转出省的《转考介绍信》、身份证和“转入档案编号”在每年的三月和九月初到当地自考机构办理转入手续。转入地自考机构将外省转入自考生的相关信息与浙江教育考试网站上的信息复核无误后输入计算机,市自考机构汇总后,于每年的三月和九月底前以电子数据的形式上报省自考委,省自考委审批后打印外省转入自考生课程成绩表返回给市、县自考机构,该表作为自考生的毕业生材料在申请毕业时上报。转入自考生一律执行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顶替规定,凡与我省专业计划规定的名称和要求不同的课程及综合性实践环节课程(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综合作业等)一律不能转入也不得顶替其他课程。转入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者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2、转往外省由我省转往外省的自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到当地自考机构办理转考手续,开具《转考介绍信》。转出地自考机构将自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合格课程及成绩复核无误后输入计算机,市自考机构汇总后,于每年三月和九月底前以电子数据形式上报省自考委;省自考委审核后打印《成绩转递通知单》,寄往自考生转入地省级自考机构,并及时在浙江教育考试网站上公布。3、省内转考省内转考的自考生不需办理转考手续,但需保存好原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若原准考证遗失,须到原发证自考机构办理由计算机打印并签字盖章的《考生基本情况表》,该表作为自考生的毕业生材料在申请毕业时上报。

08年修改:湖南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细则通知第八章 转 籍第二十三条 考生在全省范围内可自由报考,不需办理转籍手续。高等院校已经注册的自学考试助学班在籍考生不能转籍(包括转出、转入)。第二十五条 考籍转入一、已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调动转来我省参加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自学考试,可在我省规定的报名报考期间,直接到所在县(市、区)自学考试机构办理报考手续,取得我省的考籍号后,考生再申请办理考籍号合并手续。只办理在我省取得考籍之前成绩合格的课程,办理了借考手续的考生除外。二、外省转入的考籍档案必须由考生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机构通过机要件的方式传递。我省不接受考生自带的转籍档案。三、凡考籍转入我省的考生,其考试科目必须按我省相同专业课程的设置执行。已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凡与我省相同专业课程设置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一致者,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需要免考的课程参照我省该专业相同课程的标准执行。四、凡考籍转入我省的专科考生须在我省参加5门以上课程(含5门)的考试且成绩合格,本科考生须参加4门以上(含4门)课程的考试且成绩合格,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调动不受上述课程门数的限制)。五、需在我省申办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考生必须在毕业办证前三个月办妥转籍事宜。六、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考籍的考生,其毕业考核课程(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综合作业)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考核。第二十六条 因违纪舞弊受到停考处罚的考生,在被停考期间到外省参加考试的成绩我省不予认可。

你好,可以的,以下是我们江苏省自考的关于外地考生学籍转入江苏的具体操作规定及规定:①考生需持转出省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直接到所在地考办办理转入登记手续。②若原考专业我省尚未开考,可转入相近专业。③转入考生一律按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参加考试,并一律使用我省的准考证和准考证号。④凡原转出省考办已将其档案材料寄至,其免考课程由我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凡课程名称相同、学时学分相同或高于我省的课程可予免考)。⑤凡转入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不论考籍档案转入的成绩合格几门,均需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并在我省该专业主考学校通过所有实践考核,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登记手续。⑥每月15日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网上公布考生转籍信息。考生可通过上网查询本人考籍转入情况。⑦考生考籍档案必须由省级自考办用机要递送,我省不接受考生自带档案材料。综上,你只需要在武汉自考办先开一个转考的介绍信就可以了。

湖南自考转籍政策变化

期待,我也要转!

2021年自考改革点不存在啊又是听那些不靠谱不正规的自考培训机构给你说吧!一天天到处整自考预报名,学籍补录,今天最后一天,晚了就报不上名了,以后也不能报了,就现在最后一天可以报名成功,这次报名之后以后都不受限制了!搞过来,整过去,就一句话:“今天交钱,啥你也能考,不交钱,名你都报不了”别问我是谁,前前后后待过好几家教育机构,我对比那么多家就是选择的中鹏小自考这样,因为只有这个不会忽悠人!总之,以我的经验就是自考改革认准官网,官网不通知,啥事都没有发生。官网发出通知才是实锤,自考培训机构和自考办(自考报名单位)不发生关系,自考培训机构只是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变动无非就是某些专业停考,或者是某些专业的主考院校变更,一旦发生上述情况,谁都无能为力。自考现在是当下成人提升学历含金量比较高的一种提升方式。其次还有成高,网络教育,电大等形式。关于这块的介绍就不多说了,往期写了不少,需要的自己点我主页去看。现在21世纪,如果了解自考或者是了解新鲜事物还是通过机构,那你注定是韭菜,如果你不想当韭菜,就要把自己培养长这方便的专家,哪怕是半个。

咱再来看看湖南的条件要求。如果是长期在湖南工作的外省籍人员需提供本人工作证明及3个月以上个人参保证明。图:湖南自考对户籍要求越来越多的地区加入户籍限制的队伍,一方面说明了政策的趋紧,另一方面也说明在报考上,各地也更加青睐于具有稳定工作的非本地户籍人口,这也是自考改革值得注意的一点。专本套读被禁止?专本套读是指读了成人大专后,通常是成教、网教、电大这三种形式,然后再同时自考一个本科。由于以往的自考报名时没有要求提供大专毕业证,所以专本套读是合用的。但现在,湖北省率先打出第一枪:没有专科毕业证不能自考本科。

1、如果从江西传湖南,就从江西省自考办申请转出,到湖南省自考办办理转入就行,相反如果是湖南转江西也一样。但是江西转出对户籍有限制,江西本省的户口无法转出。2、将成绩转出对应省的考籍就被转出了;3、如果专科是法律专业的就不需要加考,跨专业才要加考。 补充:1、如果在江西申请过专科毕业证自考的,不能转出。2、确定要转出,你要去湖南了解毕业证外省转入是否有科目数量的限制3、你需要加考,既然选择湖南 就要到湖南那边去询问。4、毕业论文需要联系主科院校。一般是允许提前申请论文答辩的,本科必须答辩。

湖南自考转籍政策文件

跨省转考应持课程合格证、准考证向设区市自考办提出申请,由原省级自考办将考籍档案转出、注销原准考证,然后到转入的省级自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领取新的准考证,继续参加考试。继续考相同专业的考生,原考课程的合格成绩全部有效。 湖南岳阳自考转入要求: 一、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第六条第二款至第六款的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患以转出地省自考办通过“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我省在籍考生未办理考籍转出而参加外省自学考试的,我省对其考试成绩不予认可,不受理其考籍档案转入。 二、凡考籍转入湖南省的考生,其考试科目必须按湖南省相同专业课程的设置执行。已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凡与湖南省相同专业课程设置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一致者,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需要免考的课程参照湖南省该专业相同课程的标准执行。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考籍的考生,其毕业考核课程(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综合作业)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考核。 三、转考考生应当在湖南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不含实践及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综合作业),方可在湖南省申办毕业手续。 四、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上半年3月份,下半年9月份)到湖南省自考办或者经湖南省自考办授权的地级自考机构,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湖南省自考办出具的《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附件2)上签字。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湖南自考转考需要注意什么?关于这个问题自考平台教务老师就简单为大家说一下。 湖南自考转考需要注意什么?一、省际间转考者可携带单位证明信、准考证、全部单科合格证和本人转考申请到当地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由当地考办开具省际间转考证明信,考生持该信到转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其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仍然有效。二、省内转考者应携带单位证明信、准考证、全部单科合格证和本人转考申请到当地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由当地考办开具省内转考证明信,考生持该信到转入市、地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其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仍然有效。目前,我省自学考试专业的开考分为面向社会开考(含委托开考专业)和面向助学班开考两种形式。选择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6月20日起按照网页提示完成网上报考,然后在6月20-29日内持本人有效证件(新生凭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老生凭考籍证)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办理现场确认、缴费手续。选择面向助学班开考专业的考生,即日起可到具有自考助学资格的社会助学机构办理报名注册手续,报考由所属高校或助学机构集中统一办理,考生不得擅自到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中报考。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湖南自考转籍政策规定

1、考生在学校参加自学考试并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和工商银行自考卡注销凭证到学校自考办考院校申请办理转籍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籍申请登记表》。市自考办经审核无误后,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以机要形式递送至考生考籍转入地,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籍不得转出。 3、市范围内转专业报考的考生,不需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只需到新报考的主考院校申请办理报名手续,并对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申请免考即可。 4、已经取得报考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应在本市主考院校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5、考籍档案转出时应当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市自考办和院校自考办保留存根备查。未经市自考办批准,考籍档案不准转出。

08年修改:湖南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细则通知第八章 转 籍第二十三条 考生在全省范围内可自由报考,不需办理转籍手续。高等院校已经注册的自学考试助学班在籍考生不能转籍(包括转出、转入)。第二十五条 考籍转入一、已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调动转来我省参加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自学考试,可在我省规定的报名报考期间,直接到所在县(市、区)自学考试机构办理报考手续,取得我省的考籍号后,考生再申请办理考籍号合并手续。只办理在我省取得考籍之前成绩合格的课程,办理了借考手续的考生除外。二、外省转入的考籍档案必须由考生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机构通过机要件的方式传递。我省不接受考生自带的转籍档案。三、凡考籍转入我省的考生,其考试科目必须按我省相同专业课程的设置执行。已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凡与我省相同专业课程设置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一致者,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需要免考的课程参照我省该专业相同课程的标准执行。四、凡考籍转入我省的专科考生须在我省参加5门以上课程(含5门)的考试且成绩合格,本科考生须参加4门以上(含4门)课程的考试且成绩合格,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调动不受上述课程门数的限制)。五、需在我省申办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考生必须在毕业办证前三个月办妥转籍事宜。六、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考籍的考生,其毕业考核课程(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综合作业)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考核。第二十六条 因违纪舞弊受到停考处罚的考生,在被停考期间到外省参加考试的成绩我省不予认可。

你好按照湖南自考转考规定:省内转考:凡取得一门课程以上合格成绩的在籍考生,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和户口转迁等原因,考生在本省范围内转迁考籍的,可在出地考办将档案带到转入地自考办入籍报名。考生必须在首次报考地点参加考试。须经原所在的考试县(区)报考办批准,填写转考申请单后,持原准考证和转考申请到转入地招考办报名参加考试。一名考生只配给一个准考证号。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在当地招考办按原准考证号补办准考证。 转往外省: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到原所在考试县(区)招考办提出转考申请,填写转考申请单,转考材料由县(区)招考办逐级上报,由省自考办审核后,通过机要部门转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外省转入:外办理出省转适手续的考生,应在转出地自考办填好表格后,到省自考办考籍管理科盖章,其档案不能自带,由省统一寄到考生转入地的省自考办。外省转入湖南省的考生必须到准备参加考试的县(区)招考办申请落籍,县(区)招考办为考生办理落籍手续,给考生安排新的准考证和专业代码。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照《湖南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的规定免考相应的课程。要求免考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市(州)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交免考申请,并提交正本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和由原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括课程名称、学分或学时、考试成绩的学籍登记表),填写《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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