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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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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自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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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应该都知道自考每年是可以报考两次,并且每一次可以选择4门课程进行考试,怎么选择考试科目也是有讲究的,那么湘潭大学自考如何选择报考课程及流程?小编给您解答一下。第一,湘潭大学自学考试报考课程的选择我们在选择自学考试报考课程时,首先应该明白的是有哪些课程可供我们报考。这个时候我们就要找到报名简章里的考试安排表了,这里面有我们的专业课程科目,我们才能够选择其中的四门课程进行报考。第二,湘潭大学自学考试报考的流程我们报考时需要登录的网站同样是教育考试院,找到报考的入口就可以选择报考的科目,每次允许每个考生最多选择四门课程来报考。选择课程结束之后我们就可以缴费了,等到考务费缴纳成功之后就意味着我们报名成功了。第三,湘潭大学自学考试报考课程的选择虽然说自学考试每次能选择四门课程报考,但是并不是说选择的越多越好,因为我们还应该结合自己的学习能力来分析,毕竟我们最大的目标是为了能顺利通红考试,并不是说我们报考的课程数目多就能通过考核。以上就是湘潭大学自考如何选择报考课程及流程?的相关内容了,根据上面方法进行科目的选择并且好好复习规定时间内是可以快速拿到证的。更多湘潭大学自考相关信息可以持续关注猎考网。猎考网招生老师还可以在线为您答疑湘潭大学自考的具体如何报考和收费?湘潭大学自考费用是直接在网上缴纳吗?

湘潭大学2023年考研招生简章于2022年9月14日发布,需要到官网下载PDF查看文件,文件名称为《湘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文件内容不仅包括《招生简章》,还有《湘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且具体到各个学院的招生计划。下面说说《招生简章》的内容:

(1)培养目标:计划招收全日制学硕研究生1436人,全日制专硕研究生1494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37人;

(2)报考条件:其中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证书。

②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22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须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

③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④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不接受在校研究生报考。

(3)报名参加下图三类专业的,须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4)接收推荐免试生(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6)思政专项计划(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8)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9)报名(10)入学考试(11)体检(12)录取及奖助学金政策(13)学习年限(14)住宿及收费(15)违规处理(16)其他注意事项,见下图:

湘潭大学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湘潭大学 兴湘学院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和“阳光工程”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 办学性质、办学类型、办学层次、办学地点 湘潭大学 兴湘学院是2001年8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1月通过教育部审批确认,由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 湘潭大学 举办的一所独立学院,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办学地点为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 第二条 学院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1、母体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学院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政策,协调学院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领导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2、学院设立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落实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有关招生的决议、决定,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 3、 湘潭大学 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学院招生政策的贯彻和招生录取原则的执行,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共计1280人,面向湖南、福建、云南、新疆、陕西、浙江、广西、广东、江西、重庆、海南、贵州等12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条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 2、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执行生源所在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 4、对进档考生按考生志愿、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择优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专业分配。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考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总分低且录取额满等情况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 第五条 体检标准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男女比例 不限制各专业男女生招生比例。 第七条 语种要求 外语类专业原则上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八条 收费标准 按湖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独立学院收费标准执行。 第九条 学历及学位证书颁发 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 湘潭大学 兴湘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 湘潭大学 兴湘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 奖励与帮助措施 1、目前学院设有学年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20余项奖学金。此外,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 2、学院设有学生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内合理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实行按劳计酬。 第十一条 附则 1、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 邮 编:411105 电 话: 58293832 58293680 58293681 传 真: 网 址:http:// xxxy.xtu.edu.cn/ E_mail: 2、本章程由 湘潭大学 兴湘学院负责解释。 3、本章程适用于 湘潭大学 兴湘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湘潭大学自考大学本科专业:

1、大学本科:新闻系、侓师、商务管理、英文。

2、独立本科段:侓师、运用文史类、文化创意产业、会计信息化、动漫设计、注塑模具设计与生产制造。

3、大专:金融业、会计信息化、社工及管理、英文基础科段、注塑模具设计与生产制造。

自学考试不及格能不能重考

能够下次考,自考不分复考频次,直到测试合格才行。的考试花费与第一次报名该科目地花费一样。自学考试特点就是无入学条件规定,只要是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公民,不会受到胎儿性别、年纪、中华民族、人种、已教育程度限制;专业选择、教学方式、地址没有限制;课程测试合格者(全部课程全是60分成合格),考后一个月可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查看合格成绩。(部位省份执行每科合格期限为8年)不及格者,可以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考试的,不受限制报名的频次。

自学考试不及格能不能重考

能够下次考,自考不分复考频次,直到测试合格才行。的考试花费与第一次报名该科目地花费一样。自学考试特点就是无入学条件规定,只要是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公民,不会受到胎儿性别、年纪、中华民族、人种、已教育程度限制;专业选择、教学方式、地址没有限制;课程测试合格者(全部课程全是60分成合格),考后一个月可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查看合格成绩。(部位省份执行每科合格期限为8年)不及格者,可以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考试的,不受限制报名的频次。

自考实践课程合格成绩都是60分;要友情提醒,自考实践课的考核机制与基础理论课程成绩是不一样的,基础理论课程测试分数所有参照卷子成绩,笔试题目一些便是一些;而实践考试的成绩鉴定是依据各项目比例换算的。

自考实践考核机制:先把成绩鉴定转化成多个的一个项目,并依据学分制开展得分,然后将得分计算为出色、优良、中等水平、合格及其不过关几类,一部分实践阶段考评只选用合格和不过关二项,自考学生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才能够。

湘潭大学自考招生专业本科有,人力资源管理,法学会计学,工程管理,金融学,土木工程,秘书学,大专有,公共事务管理,经济信息管理,国贸实务等专业;考试挂科也可以自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和“阳光工程”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制订本章程。第一条学院名称、办学性质、办学类型、办学层次、办学地点 湘潭大学 兴湘学院(英文译名:Xingxiang College of XiangtanUniversity,国标代码:12599,邮政编码:411105,招生咨询热线:、58293680、58298626,传真:,网址:,电子邮箱:)是2001年8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1月通过教育部审批确认,由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 湘潭大学 创办的一所独立学院,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办学地点为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 第二条学院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1.母体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并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2.学院设立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落实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有关招生的决议、决定,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 3. 湘潭大学 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学院招生政策的贯彻和招生录取原则的执行,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招生计划 学院根据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总计划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学院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预留部分本科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执行学院统一的录取规则,主要投放到上线生源多、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四条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 2.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执行生源所在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 4.学院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分科类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施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单科语文、数学、英语、文(理)综合的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 5.要求报考英语专业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在110分以上(含110分)。 6.报考动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湖南省划定的本科三批美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对美术类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五条体检标准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男女比例 不限制各专业男女生招生比例。 第七条语种要求 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或对应专业语种,其他专业原则上不限,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八条收费标准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在学院官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九条学历及学位证书 具有学院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则准予毕业,并颁发 湘潭大学 兴湘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 湘潭大学 兴湘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奖励与帮困措施 1.学院设有学年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近20项奖助学金。此外,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等。 2.学院设有学生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内合理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实行按劳计酬。 第十一条附则 1.本章程由 湘潭大学 兴湘学院负责解释。 2.本章程适用于 湘潭大学 兴湘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湘潭大学自学考试招生简章

2022年湘潭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湘潭大学本科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 考试 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湘潭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的主要类别有:普通 高考 招生、保送生招生、 艺术 类专业招生、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第三条  学校校名:湘潭大学,学校地址: 湖南 省湘潭市,英文译名:Xiangtan University,邮政编码:411105,招生咨询热线:、58293451,传真:,湘潭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电子邮箱:。

第四条  学校是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是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1978年,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16所文 理工 综合性重点大学之一)。学校现有国家级 一流本科专业 建设点2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有1个国家应用数学中心,1个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 研究生 推荐资格;具有招收港、澳、台学生与外国 留学 生资格。

第五条  学校坐落在同志的故乡、历史文化名城、长株潭都市圈中心城市——湖南省湘潭市。学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学生和国防生的高校。

第六条  湘潭大学招生工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切实保障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学校招生与 就业 指导处为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对部分特殊类型考生的考核,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招生工作分析和总结,及时上报招生有关数据。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总计划,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根据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总计划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预留部分(不超过总计划的1%)本科招生计划,用于调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执行学校统一的录取规定。

第四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  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考试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当地的高考。

第五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  招生工作人员需签订《湘潭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责任承诺 书 》。

第十六条  招生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及相关部门的有关纪律规定,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录取工作的相关信息泄漏给非招生录取工作人员。

第六章  入学考试(考核)

第十八条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拟申请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 民族 传统 体育 专业单独招生(简称体育单招)的高水平运动员,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体育单招文化课考试,其考核办法和录取形式执行教育部、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其余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新高考改革省市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组织对高水平运动员的体育专项测试。具体要求以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十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 北京 、 上海 、湖南、 湖北 、 河南 、 河北 、 山东 、 广东 )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其他要求遵照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招生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以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按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提供。其中,根据 内蒙古 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我校提档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再按照生源省份相关规定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按相关规定进行征集志愿。

第二十三条  我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从高到低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统一排序规则规定的,则按单科语文、数学、外语、文(理)综合的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生源所在省招生计划未录满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如与生源所在省份排序规则不符,按生源所在省份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二十五条  英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原则上不限外语应试语种,考生进校后以英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除招生计划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八条  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规则如下: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省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 分数线 ,进档后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用以下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1.考生所在省(市)投档录取规则中已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的,则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按投档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录取规则未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的,综合分(综合成绩)换算方式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总分(满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60%。按综合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九条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且其运动水平须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认定,文化考试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报考羽毛球、男子足球项目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体育专业全国统测。考生参加统测的位置或小项应与在我校报名时严格一致,若统测未区分位置、小项,或未设置我校招生位置、小项,则考生参加的统测成绩须经我校认定通过后方为有效。

第三十条  保送生、国家专项、地方专项按国家和我校有关政策录取。

第三十一条  我校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凡被我校录取的 新生 ,我校发放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校章的录取通知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涉嫌严重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将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 学习 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湘潭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学费 标准及帮困措施

第三十三条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将在学校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三十四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构建了“奖、勤、贷、助、减、免、补、缓”等多项措施相互补充、覆盖全体学生的资助激励体系,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招生政策,另行公布。在实施过程中有修订的,修订内容自修订之日起生效。

大家应该都知道自考每年是可以报考两次,并且每一次可以选择4门课程进行考试,怎么选择考试科目也是有讲究的,那么湘潭大学自考如何选择报考课程及流程?小编给您解答一下。第一,湘潭大学自学考试报考课程的选择我们在选择自学考试报考课程时,首先应该明白的是有哪些课程可供我们报考。这个时候我们就要找到报名简章里的考试安排表了,这里面有我们的专业课程科目,我们才能够选择其中的四门课程进行报考。第二,湘潭大学自学考试报考的流程我们报考时需要登录的网站同样是教育考试院,找到报考的入口就可以选择报考的科目,每次允许每个考生最多选择四门课程来报考。选择课程结束之后我们就可以缴费了,等到考务费缴纳成功之后就意味着我们报名成功了。第三,湘潭大学自学考试报考课程的选择虽然说自学考试每次能选择四门课程报考,但是并不是说选择的越多越好,因为我们还应该结合自己的学习能力来分析,毕竟我们最大的目标是为了能顺利通红考试,并不是说我们报考的课程数目多就能通过考核。以上就是湘潭大学自考如何选择报考课程及流程?的相关内容了,根据上面方法进行科目的选择并且好好复习规定时间内是可以快速拿到证的。更多湘潭大学自考相关信息可以持续关注猎考网。猎考网招生老师还可以在线为您答疑湘潭大学自考的具体如何报考和收费?湘潭大学自考费用是直接在网上缴纳吗?

2021湘潭大学考研报考条件包括:健康的拥护党领导的好公民;大学本科毕业生、高职高专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硕士和博士需要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同时,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2021考研报名条件如下: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注:各院校具体要求会根据学校招生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2021湘潭大学招生简章公告】注:有关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报考条件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湘潭大学成人自考招生简章

湘潭大学成人高考2023年招生简章、成教函授报名资料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如下,身边有想报考的朋友,请务必提醒他们:今年一定要报名!明年政策会更严!严进严出!流程繁琐!学费上涨!学制延长!今年报考是最后的选择。1、湘潭大学简介 湘潭大学,坐落于湘潭市,主管主办部门是湖南省,湘潭大学是国家正规公办大学。2、湘潭大学成人高考的具体专业可以点击底部咨询招生老师。3、 招生对象和条件(1)报考湘潭大学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学习。(2)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成教、成人教育、函授、成考。是为我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选拔合格新生以进入更高层次学历教育的入学考试。考试分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和高职(高专)三个层次。成人高考报名都是提前报名,发放教辅资料,安排复习备考,额满为止。成人高考是考生要通过统一入学考试,很简单需要填报志愿,被录取后方可入校学习,毕业比较容易。成人高考,有统一的入学考试,有最低线、投档,录取等环节,所以在成人学历中还是比较受欢迎的,毕竟每年都有几百万的考生。如果你认为自己自考考不过,网络教育与国家开放大学参与感低,成考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了。但是——也不要觉得通过了湘潭大学成人高考,就开始懈怠了,因为这个时候,你的学习之路其实才刚刚开始。成人高考真的不难!所以,放心选择成考。所以不论是统招的第一学历,还是成人教育的第二学历,都是国家承认,社会认可的。另外,2023年湘潭大学成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湘潭市,是多所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的合作办学点,关于湘潭市成考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湘潭大学成考咨询与预报名入口:

成人高考专升本招生专业总共分为八个科类,分别是:文史中医类、理工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教育学、农学类、医学类、艺术类等。 理工科(参考2021招生简章):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物理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土木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测控技术与仪器 采矿工程(湘潭大学能源工程学院主办)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关于湘潭大学成人本科2023年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2023年湘潭大学成人本科报考时间为上半年12月-3月,下半年6月-9月;考试时间为4月和10月,4月考试时间是4月15日、16日,10月考试时间是10月28日、29日。要报考2023年湘潭大学自考的同学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哦!湘潭大学具体报名和考试时间当地教育考试院会在官网进行公布。1、湘潭大学自学考试大部分省份的自考为2次,2023年4月时间安排在4月15-16日,10月自考时间安排在10月28-29日,考生需要在考前1-2个月进行报名。2、湘潭大学成人高考成人高考报名通常在每年的8月底-9月初进行,2023年成人高考时间为10月,属于全国统考,由组织统一考试,省统一组织录取,每年只举行一次考试,考生如果想要参加考试需要提前进行报考,如果错过报考就只能等到明年再报了。3、湘潭大学开放教育开放教育每年有春季和秋季两次入学机会,春季入学时间为3月份,报名时间为12月到次年3月,秋季入学时间为9月份,报名时间为5月到9月份。2023年湘潭大学成人本科预报名,有意向的同学也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咨询。相关院校继续教育学院的招生老师坐标湘潭市,湘潭市自考和成考还有更多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湘潭大学成人本科预报名地址:

湘潭大学自考招生简章官网

湘潭大学2023年考研招生简章于2022年9月14日发布,需要到官网下载PDF查看文件,文件名称为《湘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文件内容不仅包括《招生简章》,还有《湘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且具体到各个学院的招生计划。下面说说《招生简章》的内容:

(1)培养目标:计划招收全日制学硕研究生1436人,全日制专硕研究生1494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37人;

(2)报考条件:其中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证书。

②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22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须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

③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④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不接受在校研究生报考。

(3)报名参加下图三类专业的,须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4)接收推荐免试生(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6)思政专项计划(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8)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9)报名(10)入学考试(11)体检(12)录取及奖助学金政策(13)学习年限(14)住宿及收费(15)违规处理(16)其他注意事项,见下图:

新生怎么报名以下“2022年4月湘潭大学自考新生怎么报名”主要内容包含2022年4月湘潭大学自考报名时间、流程、条件、注意事项等,由湖南自考生网收集整理。2022年4月湘潭大学自考新生怎么报名一、报名时间新生报名(入籍)时间:2022年2月18日9:00至22日17:00网上课程报考时间:2022年2月21日9:00至25日17:00可咨询自考生网甘老师了解网上注册考籍号流程湖南省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二、报名流程(一)新考生1、首次报名(入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注册入籍。具体流程详见:2022年4月湖南自考新生入籍操作指南2、考生成功办理入籍后,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输入考籍号和密码,进行网上课程报考点击进入>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二)老考生(已注册考籍号的考生)(1)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输入考籍号和密码(2)在“报考”栏目下选择“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考生请选择好准备考试的区县、报考点。(3)选择要报考的专业与主考学校(4)选择要报考的课程。选择好课程后,点击“提交”(5)对报考的课程进行网上支付(课程报考费为48元/门)考生在进行网上支付前,请仔细核对您要报考的课程,只有在核对无误后才进行网上支付,点击界面上“进行网上支付”按钮,系统将自动创建支付订单。考生24小时内未支付成功的,报考无效。具体流程点击查看:湖南自考课程报考流程三、报名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未加限制条件的专业。2、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须按相关规定报考。比如医药护理类本科专业报考需专科专业对口。点击参考:湖南自考护理、护理学、药学、中药学、治安学、公共安全管理、公安管理学、监所管理报考条件四、注意事项1、新考生要严格按专业调整要求进行报名报考。我省已经停考的专业和已经确定将要停考的专业不接受新生报名报考。2、只面向助学班开考的专业(湖南自考报名有哪些特殊专业),新考生入籍前必须先在主考学校注册备案,然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助服务系统进行新生入籍操作。3、部分专业有多所主考学校,考生需慎重选择,主考学校一旦被选定将不作更改。4、身份证是确定考生身份的重要依据。考生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一致,其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考生首次报名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获得报考资格的,其考试成绩无效,并承担今后我院不受理其毕业申请等相应责任。以上“2022年4月湘潭大学自考新生怎么报名”由湖南自考生网收集整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湘潭大学MBA2023年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湘潭大学官网发布的《湘潭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整理了湘潭大学2023年MBA招生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参考。一、招生专业与指标湘潭大学商学院共有工商管理硕士(MBA)、旅游管理硕士(MTA)、会计硕士(MPAcc)专业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招收208人,其中非全日制50人。二、报考条件与要求1、工商管理硕士(MBA)、旅游管理硕士(MTA)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会计硕士(MPAcc)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或高职高专毕业满2年或2年以上具有工作实绩及社会影响者。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我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位(MBA)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考,具体指标由学校确定。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需符合以下条件: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4、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我院有工商管理、旅游管理2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MBA)40人、旅游管理(MTA)10人。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湘潭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地点为湘潭大学。三、报名程序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1.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为(9:00—22:0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特别注意:绝对没有补报名机会,请不要错过报名时间)。考生请按照各省规定通过网上缴纳或现场确认时缴纳报考费,未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现场确认和准考。选择湖南省内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缴费,缴纳报考费的时间为10月10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其他时间无法网上支付。9月份已经预报名的考生,在此期间须登录网报系统支付报考费。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现场确认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见各报考点的确认公告,一般为11月上旬。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未毕业自考生提供学籍卡(证)),到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凭报名编号缴费(湖南省内考点现场确认不进行缴费)、采集本人图像。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图像采集者,报考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拟录取后需出具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考试安排初试时间:12月底(以教育部统一安排为准)。初试科目:工商管理硕士(MBA)、旅游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均为全国统考,考试科目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4-英语二均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五、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确定录取名单。学费:MBA(18000元/年),MTA、MPAcc(14000元/年),具体以物价局核定为准,不包含教材费、资料费,学业奖学金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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