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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自考法律专业本科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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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法律自考专业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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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大学自考简介

南京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1994年,南京大学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重点支持的大学;1999年,南京大学进入国家“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行列;2006年,教育部和江苏省再次签订重点共建南京大学的协议;2011年,教育部和江苏省签署协议继续重点共建南京大学。

二、南京大学自考专科专业及代码

工商管理 1020176、法律 1030112、行政管理 1020301、公共关系 1050303

三、南京大学自考本科专业及代码

人力资源管理 2020218、法律 2030106、行政管理学 2030302、工商管理 2020142

四、南京大学自考报名时间

全国自考有2个固定考期,4月考期和10月考期,一般分别在2~3月及8~9月进行报名。部分省份较特殊,有3~4个考期,而江苏省南京大学自考报名时间如下:

2022年1月考期: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12月5日(已结束)

2022年4月考期:报名时间为3月1-3月5日(已结束)

2022年7月考期:报名时间为5月25-5月29日(已结束)

2022年10月考期:报名时间为9月1日-9月5日(已结束)

由于每年的报名时间有差异,建议考生实时关注所在省份的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最新消息,以免错过南京大学自考报名时间

五、南京大学自考报名费用

自考报名费用普遍不高,一般每科在30~50元区间,考几科交几科。由于各省的自考报名费用不同,江苏省南京大学的报名费用每科是43元(1月、7月增考科目每科100元),所有科目的考试费用加起来在600元左右。原则上报名费用一经缴纳不予以退还,建议考生报名前做好计划,避免放弃考试。

六、南京大学自考本科学位申请条件

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如下五门学位要求课程考试总成绩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举例如下:

行政管理专业: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公务员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西方政治制度。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外语课程考试且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1) 考英语者请见“关于南京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对于英语要求的说明”;选考“自考专业考试计划”中存在的其它外语语种者,参照考英语者的同等要求执行。

(2) 没有考外语,而以其它3门文化课程换考外语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者,不授予学位;

3、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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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 英语(二)、 日语、 法语、俄语(任选 一门)

4 、法律文书写作

5 、公证与律师制度

6 、合同法

7、劳动法

8 、国际私法

9 、国际经济法概论

10 、 知识产权法

1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2 、公司法

13、保险法

14、房地产法

15、婚姻家庭法

16 、法律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报考条件:凡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法学类专业对人才素质、学历需求较高。他们不仅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还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跨学科的行业知识。法律系专业的学生其职业发展方向就是在转行时,大多数也选择在与“法”相关联的行业,或在企业任职做法律顾问、或做媒体的法制版编辑、记者等。

有的根据其个人性格特点、专业特长转换专业,在“法”岗位对其紧闭大门的时候,他们没有挤独木桥,而是独僻蹊径,在企业、公司的商务部任职,他们的专业知识在商务合同的签订、谈判、维护企业利益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自身的价值也在实际应用中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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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自考法律专业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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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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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法律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报考条件:凡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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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南京大学法律专业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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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自考本科法律专业科目

江苏09年自考法律(本科段)考试计划 2009-5-25 16:33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大 中 小】 2030106 法律(本科段)主考学校:南京大学序号课程代号课程名称学分1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2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300015英语(二)◆14400262法律文书写作35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3600230合同法◆4700167劳动法4800249国际私法49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1000226知识产权法◆411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41200227公司法◆41300258保险法31400169房地产法31505680婚姻家庭法300233税法不考英语者的换考课程305678金融法400263外国法制史400257票据法320245刑法学加考课程700242民法学700243民事诉讼法学51606999毕业论文(不计学分)学分合计不少于68学分说明:1、在原法律专业(本科段)已通过但被调整的课程,可按上表对应关系进行替代。2、除替代思想政治理论课的3、关于公共政治课的调整及替代关系请参照《专业考试计划简编编写说明》(08版)第11条。4、申请学位的,除英语外其他学位要求课程不予免考,免考英语的,可申请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成人学位英语考试;替代学位要求课程的课程成绩,可视为学位要求课程的成绩。不考英语的,不授予学位。5、有关毕业论文指导与答辩、学士学位申请等事宜,请浏览 http://ces.nju.edu.cn/.报考条件:1、凡属国民教育系列法律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2、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00243民事诉讼法学”课程;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00242民法学”和“20245刑法学”两门课程。

这个就是考试计划,你看下就可以了。你的毕业证是江苏省自考委颁发,上面有自考委与南京大学的章,毕业证样式全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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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省的要求都不一样,加考是肯定的,大部分加考的都是刑法、刑诉、民法、民诉、行政法、宪法、法理学之类的。本科科目《必考》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或者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或者中国近代史纲要) 2 0015 英语(二) (可以用四级代替,就可以免考)14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0249 国际私法 4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0230 合同法 5 0227 公司法★ 4 0167 劳动法 4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0226 知识产权法 4 0855 婚姻家庭法(一) 3 选修科目《选3科》0263 外国法制史 4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0256 金融法(一) 4 0233 税法 3 0257 票据法 3 0258 保险法 3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0169 房地产法 3 只要有恒心就不难

南京大学自考法律专业本科科目

每个省的要求都不一样,加考是肯定的,大部分加考的都是刑法、刑诉、民法、民诉、行政法、宪法、法理学之类的。本科科目《必考》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或者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或者中国近代史纲要) 2 0015 英语(二) (可以用四级代替,就可以免考)14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0249 国际私法 4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0230 合同法 5 0227 公司法★ 4 0167 劳动法 4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0226 知识产权法 4 0855 婚姻家庭法(一) 3 选修科目《选3科》0263 外国法制史 4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0256 金融法(一) 4 0233 税法 3 0257 票据法 3 0258 保险法 3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0169 房地产法 3 只要有恒心就不难

江苏省法学专业自考科目如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0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0 3 00015 英语(二) 14.0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0 5 00249 国际私法 4.0 6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0 7 00230 合同法 5.0 8 00227 公司法 4.0 9 00167 劳动法 4.0 10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0 11 00226 知识产权法 4.0 12 05680 婚姻家庭法 3.0 13 选修课8 00263 外国法制史 4.0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0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0 05678 金融法 4.0 00233 税法 3.0 00257 票据法 3.0 00258 保险法 3.0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0 00169 房地产法 3.0 15 21005 法律毕业论文 16 加考课1 00918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0 17 加考课2 05679 宪法学 4.0 05677 法理学 7.0 00245 刑法学 7.0 00242 民法学 7.0 说明:法律、经济法、行政法、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和“加考课2” 注:选修课 i/n 表示n选i ; 否则表示按学分选修,数值为选修所需学分数。

江苏09年自考法律(本科段)考试计划 2009-5-25 16:33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大 中 小】 2030106 法律(本科段)主考学校:南京大学序号课程代号课程名称学分1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2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300015英语(二)◆14400262法律文书写作35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3600230合同法◆4700167劳动法4800249国际私法49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1000226知识产权法◆411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41200227公司法◆41300258保险法31400169房地产法31505680婚姻家庭法300233税法不考英语者的换考课程305678金融法400263外国法制史400257票据法320245刑法学加考课程700242民法学700243民事诉讼法学51606999毕业论文(不计学分)学分合计不少于68学分说明:1、在原法律专业(本科段)已通过但被调整的课程,可按上表对应关系进行替代。2、除替代思想政治理论课的3、关于公共政治课的调整及替代关系请参照《专业考试计划简编编写说明》(08版)第11条。4、申请学位的,除英语外其他学位要求课程不予免考,免考英语的,可申请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成人学位英语考试;替代学位要求课程的课程成绩,可视为学位要求课程的成绩。不考英语的,不授予学位。5、有关毕业论文指导与答辩、学士学位申请等事宜,请浏览 http://ces.nju.edu.cn/.报考条件:1、凡属国民教育系列法律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2、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00243民事诉讼法学”课程;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00242民法学”和“20245刑法学”两门课程。

需要全部都考。例如南京大学需要考以下专业: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 英语(二)、 日语、 法语、俄语(任选 一门)

4 、法律文书写作

5 、公证与律师制度

6 、合同法

7、劳动法

8 、国际私法

9 、国际经济法概论

10 、 知识产权法

1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2 、公司法

13、保险法

14、房地产法

15、婚姻家庭法

16 、法律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报考条件:凡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法学类专业对人才素质、学历需求较高。他们不仅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还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跨学科的行业知识。法律系专业的学生其职业发展方向就是在转行时,大多数也选择在与“法”相关联的行业,或在企业任职做法律顾问、或做媒体的法制版编辑、记者等。

有的根据其个人性格特点、专业特长转换专业,在“法”岗位对其紧闭大门的时候,他们没有挤独木桥,而是独僻蹊径,在企业、公司的商务部任职,他们的专业知识在商务合同的签订、谈判、维护企业利益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自身的价值也在实际应用中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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