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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去南京政策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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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去南京政策怎么样

符合条件才行。2021年2月9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放宽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对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2021南京落户政策主要有:人才落户、积分落户。注:南京市人才落户有效期截止至2021年2月28日,后续政策变动尚未发布。一、南京人才落户申请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二)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三)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注意:夫妻双方均按本办法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二、南京积分落户申请条件:申请积分落户,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落户分值:申请人符合本办法规定,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苏教考(1997)13号 各市教委(教育局)、各县教育局,各市、县考办、全省各有关中等专业学校: 现将《关于加强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附件:关于加强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意见 江苏省教育委员会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一九九七年十月十六日 抄报:省人民政府、全国考办

目前支持全日制的,自学类的不行。

可以的,学信网上查到的本科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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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除了北上广深这些城市之外,自考本科都可以落户,近期各地对于户口都是放低门槛了,现在宁波连高中毕业的都可以无房落户,南京对自考本科肯定是可以落户的具体政策建议自己去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籍柜台打听最新政策。

南京自考本科有什么限制吗? 没有限制。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要求参加自学考试。申请取得自学考试本科层次毕业证书的考生,需具有国家认可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层次学历证书。 自考报考条件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简介 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自学考试为人民群众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机会和制度保障,深受社会各界欢迎。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2年7月南京市自学考试将于7月2日至3日举行,请各位考生关注报名相关要求。一、报名条件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二、报名时间和方式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5日9:00至5月29日17:00。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网址:sdata.jseea.cn),进行新生注册、身份验证、课程报考等操作;也可使用手机自行下载“江苏招考”APP,进入“自考频道”进行新生注册、身份验证、课程报考。三、报名注意事项1.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依据;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是各级考试管理部门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所有考生均须通过上述渠道完成身份验证及报考。省考试院报名系统身份验证每人每天只能进行三次,三次验证均未能通过者,当天不能再继续报考,可于第二天继续进行网上身份验证及报考。 3.为减少现场聚集,防范疫情,南京考生也可通过关注“南京社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栏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通过网上信息确认小程序,进行:(1)新生注册照片人工审核,在小程序中提交相关照片资料进行身份验证。(2)护理、中药、药学专业新生资格审核,在小程序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区招考中心完成新生注册,生成相应的准考证号。考生通过小程序及时查询并获取准考证号,并以此准考证号登录省考试院网站,完成后续课程报名工作。4.完成线上身份验证的考生,均须通过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或“江苏招考”手机APP报考,并且进行网上缴费。5.报名期间,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及和银行系统交互对账时间,为确保报考成功,请考生切勿在此时间段内报名及缴费。6.考生在确认报考缴费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等信息是否正确。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所交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考生缴费成功后,须再次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检查报考状态是否为“报考成功”。“南京社考”微信公众号信息确信小程序四、打印准考证考试开考前一周,考生可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全部内容,按准考证上提示做好应试准备。考生须凭网上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苏康码”绿码和《健康报告表》以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根据考前防疫政策要求执行)参加考试。证件不符或不满足防疫政策规定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并妥善保存。五、报名相关提醒及疫情防控要求1.受疫情防控政策变化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在南京参加7月份自学考试的考生须了解并遵守南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的防疫要求,请非在宁常住的考生谨慎报考,防止因疫情防控政策变化导致无法考试,造成不必要的损失。2.考生应尽量通过网络办理报名业务,非必要不到现场。确需现场办理的,须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并严格遵守。3.备考期间,考生要做好日常防护,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省跨市流动,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4.有关考试时疫情防控的要求将在考前发布,考生应主动了解并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前14天起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和我市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并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六、咨询电话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符合条件才行。2021年2月9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放宽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对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2021南京落户政策主要有:人才落户、积分落户。注:南京市人才落户有效期截止至2021年2月28日,后续政策变动尚未发布。一、南京人才落户申请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二)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三)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注意:夫妻双方均按本办法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二、南京积分落户申请条件:申请积分落户,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落户分值:申请人符合本办法规定,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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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南京市自学考试将于7月2日至3日举行,请各位考生关注报名相关要求。一、报名条件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二、报名时间和方式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5日9:00至5月29日17:00。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网址:sdata.jseea.cn),进行新生注册、身份验证、课程报考等操作;也可使用手机自行下载“江苏招考”APP,进入“自考频道”进行新生注册、身份验证、课程报考。三、报名注意事项1.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依据;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是各级考试管理部门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所有考生均须通过上述渠道完成身份验证及报考。省考试院报名系统身份验证每人每天只能进行三次,三次验证均未能通过者,当天不能再继续报考,可于第二天继续进行网上身份验证及报考。 3.为减少现场聚集,防范疫情,南京考生也可通过关注“南京社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栏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通过网上信息确认小程序,进行:(1)新生注册照片人工审核,在小程序中提交相关照片资料进行身份验证。(2)护理、中药、药学专业新生资格审核,在小程序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区招考中心完成新生注册,生成相应的准考证号。考生通过小程序及时查询并获取准考证号,并以此准考证号登录省考试院网站,完成后续课程报名工作。4.完成线上身份验证的考生,均须通过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或“江苏招考”手机APP报考,并且进行网上缴费。5.报名期间,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及和银行系统交互对账时间,为确保报考成功,请考生切勿在此时间段内报名及缴费。6.考生在确认报考缴费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等信息是否正确。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所交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考生缴费成功后,须再次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检查报考状态是否为“报考成功”。“南京社考”微信公众号信息确信小程序四、打印准考证考试开考前一周,考生可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全部内容,按准考证上提示做好应试准备。考生须凭网上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苏康码”绿码和《健康报告表》以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根据考前防疫政策要求执行)参加考试。证件不符或不满足防疫政策规定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并妥善保存。五、报名相关提醒及疫情防控要求1.受疫情防控政策变化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在南京参加7月份自学考试的考生须了解并遵守南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的防疫要求,请非在宁常住的考生谨慎报考,防止因疫情防控政策变化导致无法考试,造成不必要的损失。2.考生应尽量通过网络办理报名业务,非必要不到现场。确需现场办理的,须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并严格遵守。3.备考期间,考生要做好日常防护,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省跨市流动,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4.有关考试时疫情防控的要求将在考前发布,考生应主动了解并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前14天起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和我市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并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六、咨询电话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南京自考本科有什么限制吗? 没有限制。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要求参加自学考试。申请取得自学考试本科层次毕业证书的考生,需具有国家认可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层次学历证书。 自考报考条件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简介 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自学考试为人民群众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机会和制度保障,深受社会各界欢迎。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全日制本科试点班“试点班” 这个名称始于1998年,当时教育部鉴于尽管高等院校一再扩招,每年仍有不少学生由于种种原因达不到高校录取的分数线或达到自费线而交不起昂贵的赞助费而失去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于是出台了一个规定,允许少数高等院校将一部分低于高校录取分数线的学生招到学校来。利用高校的师资力量、教学环境、办学设备,全日制授课,规范化管理,按照正规本科生一样进行培养,学生通过四年学习,如各科考试及格,同样发给其本科文凭,这种办学形式与正规本科生一样采用全日制的培养模式,且在当时只是一种试点,所以叫做“全日制本科试点班”,简称“试点班”,由于采用在学校本部教学,采用封闭式管理,所以有些人也称之为“封闭班”。2.政法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 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8〕19号)精神,为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在2008和2009年试点基础上,深入推进2010年的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关于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重点从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特别是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试点工作的原则是:(一)招录有序。试点工作要在组织、编制、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政法部门统一协调下进行。认真落实编制,研究制定招录计划,精心组织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录用,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管理、毕业定向上岗等项工作。(二)公开公正。各有关部门在制定试点工作相关政策时,要坚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确保有利于各部门的相互监督。(三)统考择优。试点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择优录取。(四)定向培养。试点班一律采取定向培养方式,报考即定向、定单位,学生毕业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五)严格管理。各相关部门、政法院校应按照试点工作方案,严格管理,严肃纪律,确保培养学生的政治业务素质。要完善相关制约措施,严格定向培养纪律,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定向单位。你想去南京理工吗???不行,南京理工是211学校,不能办本科试点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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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生落户南京政策有哪些?根据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2021年南京市对人才落户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

根据2021年施行的《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自考生落户南京政策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四)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据悉,夫妻双方均按(一)(三)(四)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或一方户口已在本市(不含户口登记在本市学生集体户及鼓楼区上海路203号)、另一方按(一)(三)(四)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随迁未婚子女和配偶。随迁应按照先家庭户后单位集体户再人才集体户的顺序落户,落户家庭户和单位集体户的,需家庭户户主或单位集体户管理单位出具同意书。依学历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的申请人,需自行开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符合大专条件的,需先行开具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证明。

申请户口迁入的需提交相关材料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国(境)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具有大专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属于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交评审时的申报表或职称批文。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此外,随迁未婚子女、配偶的,需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学校有的是可以落户的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自考本科生可以落户南京吗?自考本科毕业生可以直接落户南京。自考本科包括国民教育序列的成人高等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高等教育形式。(1)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式》,如果学信网上没有,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也可以;(2)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申请落户,填写入户申请书,经过10-20个工作日审核,工作人员在3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准迁证是否收到;(4)带着准迁证回原籍办理迁出;(5)再带着迁出证、户口本回到南京,按照开篇四种方式选择落户,整个落户流程才算完成。在市政大厅办理的只能落户到市政服务中心集体户,如果符合人才落户政策,有合法稳定居所,就要到相应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果想落到单位集体户,也要到相应的派出所去办理。备注:人才落户夫妻双方一方不符合的,不能投靠。自考本科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5年10月自考02142数据结构导论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36.73KB 201301自考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真题 格式:PDF大小:172.33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去南京政策作文怎么写

写历史方面的,可以从地理角度来辅助,比如为什么有南京条约,因为她地理的重要性,也可以从兴衰史上谈,也可以写南京精神,比如坚强,经历了大屠杀,依旧复兴,这也是中国精神一类,总之写的有点思想深度,再好好点题,把以上综合也行

您好,其实很好写只要不跑题就行写的话就中规中矩的就好一、确定文章主题有哪些原则? 文章要符合社会现实的需要,体现时代精神。时代精神是指一定历史时期中,推动时代前进、体现时代特征与发展方向的精神。主题应把握时代脉搏,回答时代提出的迫切的问题,反映先进的思想。 要反映客观事物的真相和本质。主题要如实地再现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不停留于表象,应深刻地提示事物内部的规律性。 要考虑作者的主观条件。这主要是指作者必须熟悉与了解写作对象,作者要有起初的感受和强烈的写作热情。 二、如何正确地提炼主题? 提炼主题,就是运用各种思维方式,深入发掘文章材料的固有意义,以形成某种独特的思想或事理。提炼主题要做到:1、立足全部材料,从占有的全部材料中提炼出正确的思想观点。2、开掘事物本质,摒弃表象,开掘事物的内在含义,反映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性。作者应站在时代的高度,洞察事物本质,加深开掘深度;作者还要考虑记叙、议论、说明、抒情等各种不同文章的表达功能,从不同侧面去开掘事物本质。3、选取新颖独特的角度,探求事物的新意。新的角度是指新的观察角度(从不同的侧面开掘主题)和新的认识角度(表达出作者独到的见解)。 三、简述材料与主题的关系。 材料是提炼和形成主题的基础。主题在分析研究材料的过程中进行提炼并得到确定,材料是第一性的,主题是第二性的。2、材料是表现深主题的手段,主题由一定的材料来表现或证明。3、材料的取舍和组织受主题的制约。在主题未形成时,材料对主题提炼起决定性作用;主题一经确定,又成为取舍或安排材料的最主要的依据,材料的取舍、详略、变换都应服从表达主题的需要,防止材料与主题相脱节。 四、选材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要符合表现主题的需要。选材为表现主题服务,不可与主题相游离、相悖谬。2、要真实、确凿。材料的真实,一是指严格意义上的真实性,一是指本质上反映事物的真实。材料的确凿指材料既准确无误,又用得恰当贴切。3、要典型。典型材料是个性与共性统一、具体性与普遍性统一的材料。它是具体的、个别的、又能体现同类事物的本质特征与普遍意义。4、要新颖、生动。材料力求具体形象,富有亲切感与悬念性,是鲜为人知的新发现,并适应文体的特点(记叙文材料具体形象、感染力较强;议论文材料概括性强,具有逻辑说服力;说明文材料要揭示对象的特征。 五、结构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完整性。文章各局部应组成完美统一的整体;各局部要相对齐备,不可无故残缺;各个部分在文章中所占的地位要适当。2、连贯性。指文章各部分在内容脉络上互相贯通,在语言形式上有紧密衔接与合理过渡,文脉不可紊乱与断隔。3、严密性。文章各部分之间有严密的逻辑联系,不可互相矛盾或互不相关。全文具有内在凝聚力。4、灵活性。文章结构富于变化,生动活泼,不死板、呆滞。 六、试述结构的基本原则。 反映事物的内在联系与规律。记叙性文章结构与事物发展的阶段性、秩序性密切相关,形成符合客观过程原来秩序的时空概念;议论性文章体现了认识事物由现象到本质、由部分到全体、由分析到综合的过程,其结构常是提出问题、得出结论。2、符合作者的思路。思路是作者思维运行的路线。作者的思维过程要遵守人们思维的共同规律,又凝结着作者对事物的独特理解与感受。3、服从表达主题的需要。4、适应文体特点。结构受文体制约,记叙性文章以时空为序写人记事,议论性文章偏重于横向分类或纵向深入。 七、综述结构的基本内容。 结构的内容包括层次和段落、过渡和照应、开头和结尾三大方面。层次是从总体上安排文章思想内容的次序,展开文章结构和步骤,是表示意义的结构单位;段落是作者在文章中设置的、以段首空格形式自成起迄、相对独立的结构单位。段落要保持段意单一性、内容要完整、长短要适度。过渡是指段落之间、层次之间的衔接形式或手段。常用的过渡方式有:用关联词语,用过渡名,用过渡段。需要过渡的情况常见的有两种:一是在内容转换时,一是在表达方式改变时。照应是前有所呼、后有所应的结构手段。常见的照应情况有三种:开头与结尾照应(又可分为点题照应与解题照应两种),引文中互相照应(又可分为远照应和近照应两种)。照应是使结构严谨而又活泼的重要手段,可使章法灵活致密,文脉贯通,强化关键内容。 文章好的开头的作用:有利于表现主题、拓展思路;有利于吸引和引导读者。议论文常见的开头方式有开门见山,交代写作背景或动机,曲折入题等几种。文章好的结尾的作用:绾结全文;令人回味。议论文结尾方式主要有:归结或重申论点;提出希望或发出号召;形象化结尾。 八、文章结构有哪些类型? 记叙型,以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时空序列安排结构,可分为时空正常式与时空异常式两种。论证型,以概念的内在因果联系作为结构的主要依据。可分为总分式、平列式、递进式等几种。说明型,以事物本身固有的条理进行布局。综合型,常以一种结构型为主,兼具其他类型。 九、第一人称叙述与第三人称叙述之比较。 第一人称以当事的口吻来叙述,它便于作者充分表达思想感情,读来使人感到亲切、真实。它的局限是只能叙述“我”的所见所闻,不是“我”所亲历的事难以叙述,反映生活的广度受到限制。第三人称以局外人身份用第三者口吻来叙述,它不受叙述范围的限制,能较广阔地反映生活,它的局限是缺乏第一人称的亲切感。 十、常见的叙述方式有哪几种? 顺叙:按人物的经历或事件发生、发展的先后顺序进行的叙述。2、倒叙:把事件的结局或事件中的突出片断提在前面,然后再按时间顺度叙述事件的发展过程的叙述。3、插叙:在叙事过程中插进另一有关事件的叙述,然后再接上原来的主线写下去的叙述。4、补叙:对前面事件作某些补充而不发展原来情节的叙述。5、平叙:对同时发生的两件以上的事进行分列、平列的叙述。 十一、简述叙述的基本要求。 交代明白:把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六个要素交代清楚。2、线索清楚:线索是作者组织材料思路的反映,是叙述人物、事件发展过程中的贯穿思想和脉络。叙述线索可按时间发展、空间转换、问题划分、思想感情变化或按某一具体物件等多种样式进行安排。3、详略得当:叙述材料的主次详略,以表达主题的需要作合理剪裁。4、波澜起伏:指叙述曲折富有变化,引人入胜。 十二、描写有哪些要求? 1.目的明确:从表达主题、刻划人物、渲染气氛出发而描写。2、特点突出:以“画眼睛”的艺术,抓住描写对象的本质特征加以刻划。3、形神兼备:形似与神似的和谐统一,既逼真地表现对象的外部状貌情态,又揭示描写对象内在的底蕴和神采。 对于以上的一些写作方法的指导,考生们需要自己根据试卷的材料和要求用心领悟,灵活处理。以上是一些要顶,可以参考一下

就写南京大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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