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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落户苏州要求多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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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落户苏州要求多少分

(1)在苏州落户首先要满足苏州落户的最低积分要求,一般家庭或个人积分达到730分方可办理入户,同时购房落户需居住面积大于75平方米,房产证才会有效。      (2)2017年苏州落户积分最低分为740分,2018年苏州落户积分最低分为800积分,则2019年苏州积分落户应该是>800积分的。实际积分落户分数是根据总积分申请人数,从高到低的录取。一般积分越高,录取的可能性就越大。      一、积分落户苏州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申请时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2、在市区范围内拥合法稳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积达到市区住房保障准入标准。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成套住宅房,租住的属公有产权房并领取使用权的房屋。共有产权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除外)、非居住房、商业用房不得申请迁移。      市区住房保障准入标准以上一年苏州市住建部门公布数据为准(目前标准为人均18平方米以上)。      二、苏州积分获取的标准有哪些      (1)年龄积分标准: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人员10分。      (2)文化程度:大专(高职)为30分,大学本科为60分,硕士研究生为200分,博士研究生为400分。      (3)社保: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每满一个月加5分;累计总分不超过500分。      (4)公积金: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满一年加5分,累计总分不超过50分。      (5)房产面积: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市区(以下市区均不包含吴江区)拥有自有产权房建筑面积超过75平方(含75平方)且居住的为60分,75平方以上的每增加25平方加20分;多套房面积可累计计算,总分不超过200分。      (6)居住年限:在苏州市区连续居住时间每满1年加30分,最高分限300分。      (7)计划生育情况:申请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出具有效证明的,加100分。

2021苏州积分落户政策:《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由四部分组成,即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和指标解释,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发明创造、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卫生健康五项内容,扣减分指标包括违法违规和其他行为二项内容。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具体如下:一、基础分(一)个人基本情况积分=文化程度+国家职业资格或者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兵役情况+对口扶贫得分。1.文化程度得分标准:大专(高职)为30分;大学本科为60分;硕士研究生为100分;博士研究生为20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分。2.技能人才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者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得分标准:职业技能等级五级(初级工)为10分;职业技能等级四级(中级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为20分;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为30分;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职称、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为60分;职业技能等级一级(高级技师)、专业技术资格副高及以上为100分。按最高职业技能等级或者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计分,不累加计分。3.兵役情况。得分标准:军队退役人员为30分。4.对口扶贫。得分标准:苏州市对口扶贫地区户籍人员为10分。(二)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得分。得分标准:在苏州市、南京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个月,加5分(其中南京市的加分仅限积分落户)。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满一年加5分,总分不超过50分。(三)居住情况积分=房产情况得分+居住年限得分。1.房产情况。得分标准: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市拥有住宅类自有产权房建筑面积不超过75m2的为50分,75m2以上的每增加10m2加5分;多套房面积不累计计算,总分不超过100分。2.居住年限。得分标准:在苏州市居住年限每满1年加30分;申请在苏州市积分落户的,在南京市居住年限每满1年加30分。居住年限以2011年4月1日以来,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为准。二、附加分(一)发明创造。得分标准:1.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并计入苏州市授权数据内的第一发明人加30分/件,多项发明创造可以累计计分。2.申请积分管理近一年内获得授权并计入我市授权数据内的实用新型专利(以证书授权公告日为准)的第一发明人加10分/件,总分不超过60分。(二)表彰奖励。得分标准:在苏州市工作生活期间获得表彰奖励的,按以下标准计分:1.获得县级市(区)党委(工委)、政府(管委会)及市部、委、办、局表彰奖励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10分,总分不超过30分。2.获得市委、市政府及省部、委、办、局表彰奖励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20分,总分不超过60分。3.获得省委、省政府及中央、国务院的部、委、办、局表彰奖励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40分,总分不超过120分。4.获得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60分,总分不超过180分。5.体育比赛奖励:获得全运会前8名、全国锦标赛前3名的,加100分;获得全国锦标赛4~8名、江苏省运会、江苏省智力运动会前3名的,每次加40分;获得江苏省运会、江苏省智力运动会4~8名、江苏省锦标赛前3名的,每次加30分;获得江苏省锦标赛4~8名、苏州市市运会前3名的,每次加20分。以上加分,集体项目参照个人项目计分;优先统计分值高的奖励,个人所获各级各类比赛成绩的得分累计总分不超过100分。6.在苏州市有见义勇为行为的,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的决定为准,奖励每满200元,加5分。(三)社会贡献。得分标准:近五年内从事社会服务的,按以下标准计分:1.在苏州市参加志愿服务组织成为注册志愿者,且当年度服务时间满2小时加5分,服务时间满24小时加10分;达到一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100小时)加20分,达到二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300小时)加30分,达到三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600小时)加50分,达到四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1000小时)加70分,达到五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1500小时)加100分,以最高分计分。2.个人在苏州市捐赠每满2000元加5分,总分不超过30分。接受捐赠的单位必须是使用财政捐赠票据的基金会、红十字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3.在苏州市参加无偿献血,累计每捐献全血200毫升加5分,每捐献机采血小板0.5个治疗量加5分,总分不超过50分。互助献血不计分。4.在苏州市实现造血干细胞采样的加5分,成功捐献的加100分。5.在苏州市实现捐献遗体(或者器官、角膜),由其直系亲属申请(仅限一人)加80分。6.按照相关规定,在苏州市从事环境卫生、消防、护理、殡仪服务、保安、公交驾驶、民办教育等特殊艰苦行业一年以上(含一年)时间的,加100分。(四)投资纳税。得分标准:1.在苏州市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加20分;投资设立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的,加30分;以上累计总分不超过60分。2.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个人近三年实际净入库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500元加5分;个人设立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合伙经营按其个人所占投资份额分割计算)近三年实际净入库税款(包括附加费)每满1万元加5分。以上累计总分不超过100分。3.在苏州市承租合法出租房屋的租赁户,按年提供近三年(连续12个月以上为一年)房租合同和全年发票的,每年度加5分;按年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每年度加5分。以上累计总分不超过30分。(五)卫生健康。得分标准:1.0~6岁儿童及其母亲在苏州市接受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保健服务,并持有苏州市母婴保健卡(册),加10分;如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接受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的,再加10分。2.学龄前随迁子女持有儿童预防接种证,并纳入苏州市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加10分。同时完成相应年龄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程序规定的疫苗接种(预防接种禁忌症除外),再加10分。3.在苏州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加10分。三、扣减分(仅限积分落户)(一)违法违规。减分标准:1.一年内在苏州市因违反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劳动保障、文化、卫生健康、工商、税收、住房公积金、旅游、环保和消防等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个人或者个体工商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每次扣50分。2.近五年内受过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的,每次扣100分。3.近五年内受过刑事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者活动的,每次扣200分。(二)其他行为。减分标准:1.一年内在苏州市因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经责令限期整改仍未改正的,每起扣30分。存在非正常户或者欠税信息的,每项扣30分。2.在本市存在恶意拖欠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行为的,每次违规扣30分;单位欠缴、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代表人扣30分;单位不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代表人扣30分;单位一年内因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行为,经责令限期整改仍未改正的,法定代表人扣50分。3.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每次扣50分。4.在本市用人单位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代表人扣50分。5.近五年内在积分管理申请中故意隐瞒、欺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每次扣200分。四、指标解释(一)文化程度指标:依据学历证书或者学历验证证明。(二)技能人才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者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指标:依据技能人才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证书验证材料;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资格证书,并提供职称评审表或者考试合格登记表或者职称批复文件。(三)兵役情况指标:依据军队颁发的退出现役证件。(四)参加社会保障情况指标:依据社会保障市民卡或者社会保障卡。(五)房产情况指标:依据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证、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备案证件或者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证件。(六)发明创造指标:依据专利证书。(七)表彰奖励指标:依据个人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或者相关表彰文件以及受本市、县级市(区)表彰的见义勇为文件、证件。(八)社会贡献指标:依据财政部门监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献血证;采样或者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直系亲属捐献遗体(或者器官、角膜)证书;从事特殊艰苦行业证件。(九)投资纳税指标:依据营业执照副本、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入库证明,办理经营实体的,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不含“三证合一”纳税人)。(十)卫生健康指标:依据儿童预防接种证及《苏州市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母婴保健卡(册)、居民健康档案材料。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由四部分组成,即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和指标解释,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发明创造、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卫生健康五项内容,扣减分指标包括违法违规和其他行为二项内容。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具体如下:一、基础分(一)个人基本情况积分=文化程度+国家职业资格或者专业技术称资格+兵役情况+对口扶贫得分。1.文化程度。得分标准:大专(高职)为30分;大学本科为60分;硕士研究生为100分;博士研究生为20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分。2.技能人才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者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得分标准:职业技能等级五级(初级工)为10分;职业技能等级四级(中级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为20分;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为30分;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职称、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为60分;职业技能等级一级(高级技师)、专业技术资格副高及以上为100分。按最高职业技能等级或者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计分,不累加计分3.兵役情况。得分标准:军队退役人员为30分。4.对口扶贫。得分标准:苏州市对口扶贫地区户籍人员为10分。(二)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得分。得分标准:在苏州市、南京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个月,加5分(其中南京市的加分仅限积分落户)。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满一年加5分,总分不超过50分。(三)居住情况积分=房产情况得分+居住年限得分。1.房产情况。得分标准: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市拥有住宅类自有产权房建筑面积不超过75m2的为50分,75m2以上的每增加10m2加5分;多套房面积不累计计算,总分不超过100分。2.居住年限。得标准:在苏州市居住年限每满1年加30分;申请在苏州市积分落户的,在南京市居住年限每满1年加30分。居住年限以2011年4月1日以来,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为准。二、附加分(一)发明创造。得分标准:1.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并计入苏州市授权数据内的第一发明人加30分/件,多项发明创造可以累计计分。2.申请积分管理近一年内获得授权并计入我市授权数据内的实用新型专利(以证书授权公告日为准)的第一发明人加10分/件,总分不超过60分。(二)表彰奖励。得分标准:在苏州市工作生活期间获得表彰奖励的,按以下标准计分:1.获得县级市(区)党委(工委)、政府(管委会)及市部、委、办、局表彰奖励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10分,总分不超过30分。2.获得市委、市政府及省部、委、办、局表彰奖励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20分,总分不超过60分。3.获得省委、省政府及中央、国务院的部、委、办、局表彰奖励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40分,总分不超过120分。4.获得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60分,总分不超过180分。5.体育比赛奖励:获得全运会前8名、全国锦标赛前3名的,加100分;获得全国锦标赛4~8名、江苏省运会、江苏省智力运动会前3名的,每次加40分;获得江苏省运会、江苏省智力运动会4~8名、江苏省锦标赛前3名的,每次加30分;获得江苏省锦标赛4~8名、苏州市市运会前3名的,每次加20分。以上加分,集体项目参照个人项目计分;优先统计分值高的奖励,个人所获各级各类比赛成绩的得分累计总分不超过100分。6.在苏州市有见义勇为行为的,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的决定为准,奖励每满200元,加5分。(三)社会贡献。得分标准:近五年内从事社会服务的,按以下标准计分:1.在苏州市参加志愿服务组织成为注册志愿者,且当年度服务时间满2小时加5分,服务时间满24小时加10分;达到一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100小时)加20分,达到二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300小时)加30分,达到三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600小时)加50分,达到四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1000小时)加70分,达到五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达到1500小时)加100分,以最高分计分。2.个人在苏州市捐赠每满2000元加5分,总分不超过30分。接受捐赠的单位必须是使用财政捐赠票据的基金会、红十字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3.在苏州市参加无偿献血,累计每捐献全血200毫升加5分,每捐献机采血小板0.5个治疗量加5分,总分不超过50分。互助献血不计分。4.在苏州市实现造血干细胞采样的加5分,成功捐献的加100分。5.在苏州市实现捐献遗体(或者器官、角膜),由其直系亲属申请(仅限一人)加80分。6.按照相关规定,在苏州市从事环境卫生、消防、护理、殡仪服务、保安、公交驾驶、民办教育等特殊艰苦行业一年以上(含一年)时间的,加100分。(四)投资纳税。得分标准:1.在苏州市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加20分;投资设立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的,加30分;以上累计总分不超过60分。2.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个人近三年实际净入库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500元加5分;个人设立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合伙经营按其个人所占投资份额分割计算)近三年实际净入库税款(包括附加费)每满1万元加5分。以上累计总分不超过100分。3.在苏州市承租合法出租房屋的租赁户,按年提供近三年(连续12个月以上为一年)房租合同和全年发票的,每年度加5分;按年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每年度加5分。以上累计总分不超过30分。(五)卫生健康。得分标准:1.0~6岁儿童及其母亲在苏州市接受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保健服务,并持有苏州市母婴保健卡(册),加10分;如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接受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的,再加10分。2.学龄前随迁子女持有儿童预防接种证,并纳入苏州市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加10分。同时完成相应年龄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程序规定的疫苗接种(预防接种禁忌症除外),再加10分。3.在苏州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加10分。三、扣减分(仅限积分落户)(一)违法违规。减分标准:1.一年内在苏州市因违反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劳动保障、文化、卫生健康、工商、税收、住房公积金、旅游、环保和消防等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个人或者个体工商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每次扣50分。2.近五年内受过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的,每次扣100分3.近五年内受过刑事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者活动的,每次扣200分(二)其他行为。减分标准:1.一年内在苏州市因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经责令限期整改仍未改正的,每起扣30分。存在非正常户或者欠税信息的,每项扣30分。2.在本市存在恶意拖欠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行为的,每次违规扣30分;单位欠缴、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代表人扣30分;单位不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代表人扣30分;单位一年内因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行为,经责令限期整改仍未改正的,法定代表人扣50分。3.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每次扣50分。4.在本市用人单位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代表人扣50分。5.近五年内在积分管理申请中故意隐瞒、欺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每次扣200分。四、指标解释(一)文化程度指标:依据学历证书或者学历验证证明。(二)技能人才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者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指标:依据技能人才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证书验证材料;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资格证书,并提供职称评审表或者考试合格登记表或者职称批复文件。(三)兵役情况指标:依据军队颁发的退出现役证件。(四)参加社会保障情况指标:依据社会保障市民卡或者社会保障卡。(五)房产情况指标:依据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证、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备案证件或者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证件。(六)发明创造指标:依据专利证书。(七)表彰奖励指标:依据个人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或者相关表彰文件以及受本市、县级市(区)表彰的见义勇为文件、证件。(八)社会贡献指标:依据财政部门监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献血证;采样或者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直系亲属捐献遗体(或者器官、角膜)证书;从事特殊艰苦行业证件。(九)投资纳税指标:依据营业执照副本、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入库证明,办理经营实体的,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不含“三证合一”纳税人)。(十)卫生健康指标:依据儿童预防接种证及《苏州市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母婴保健卡(册)、居民健康档案材料。

2022年苏州积分落户达分值情况如下:苏州于9月2日公布2022年积分落户达分值,市区(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500分,昆山市590分,张家港市、常熟市和太仓市400分。与去年相比,市区积分落户降了65分,昆山降了10分,张家港太仓常熟降了50分。积分落户是指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分值达到落户达标积分值的,准予户籍迁入。根据苏州市区积分落户最低分值来看,随者数值不断走低,这便意味着在苏州落户变得越来越容易。

自考本科落户苏州必须满足相应条件才能人才引进入户据最新消息,苏州落户政策中,拥有三种落户方式(房产落户、人才引进落户、积分落户)。分别介绍一下各种落户方式的详细情况:一、房产落户1.符合计划生育2.房产面积达到75平米以上3.房产证在办理之前拿到4.苏州社保在办理之前拿到注:上述(3)和(4)必须同时满足连续3年后,即可申请房产落户(即时办理)二、积分落户1.符合计划生育2.房产面积达到75平米以上3.社保连续交(一个月5分)加分;学历加分;居住证每年刷加分;献血加分;做义工加分;等等。4.达到积分落户分值后排队进行积分落户,分值越高越有利。(2018年分值高达800分左右,,有限的名额,多数人竞争,非常之难)。三、人才引进1.本科及以上学历2.档案能找的到并能调动3.需要在一家有人才引进资质的公司交社保4.苏州社保有1个月记录即可由公司进行人才申报,申报期间社保不能停。(办理成功只要2个月左右)5.年龄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当然,大专满足一定条件,同样可以人才引进落户苏州)人才引进的办理流程简述如下:第一步:自查是否符合条件,确定档案所在地。第二步:准备资料可以在苏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上下载表格,或者亲自去人才市场领取表格。第三步:正式提交材料第四步:调档案,网上申报审核通过之后,调动受理窗口会发调档函调档。第五步:办准迁证,苏州办理持通知到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解放东路117号)办理入户转入手续,即《准迁证》。第六步:准迁证拿到以后,再到原入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迁出证明。第七步:落户拿着入户迁出证明、入户迁入证明、原入户本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苏州入户迁入相关事宜,苏州无房产者可先将入户落在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的集体入户上。第八步:集体入户落房子拿到房产证后再落房子就很简单了,去人才市场领取户籍页,直接到房子所在地派出所落户就行,半小时左右就好了望采纳

苏州自考本科落户要求

可以落户的。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 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 。《通知》第二条,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二)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法律分析:所谓“全日制”即全国统招,又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我们经常说的成人、自考、电大、函授、夜大,虽然国家也承认学历,但都不属于全日制。但是,从我们电调人社局的结果来看,“成人自考本科”同样适用于新政。成人专升本、自考本科,不属于全日制本科,但可以参照政策的第二大类,只需要有缴纳社保即可,且没有参保时长要求。大专倒是需要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这要看你的第一学历是什么。本科直接落户是指全日制本科。如果你还有大专学历的话,还需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让此单位办理落户。再不然就是技术职称了。

是可以落户的,办好相关需要的文件。这年头学历还是很重要的。可以去网上百度

苏州落户自考本科要求

自考本科落户苏州必须满足相应条件才能人才引进入户据最新消息,苏州落户政策中,拥有三种落户方式(房产落户、人才引进落户、积分落户)。分别介绍一下各种落户方式的详细情况:一、房产落户1.符合计划生育2.房产面积达到75平米以上3.房产证在办理之前拿到4.苏州社保在办理之前拿到注:上述(3)和(4)必须同时满足连续3年后,即可申请房产落户(即时办理)二、积分落户1.符合计划生育2.房产面积达到75平米以上3.社保连续交(一个月5分)加分;学历加分;居住证每年刷加分;献血加分;做义工加分;等等。4.达到积分落户分值后排队进行积分落户,分值越高越有利。(2018年分值高达800分左右,,有限的名额,多数人竞争,非常之难)。三、人才引进1.本科及以上学历2.档案能找的到并能调动3.需要在一家有人才引进资质的公司交社保4.苏州社保有1个月记录即可由公司进行人才申报,申报期间社保不能停。(办理成功只要2个月左右)5.年龄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当然,大专满足一定条件,同样可以人才引进落户苏州)人才引进的办理流程简述如下:第一步:自查是否符合条件,确定档案所在地。第二步:准备资料可以在苏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上下载表格,或者亲自去人才市场领取表格。第三步:正式提交材料第四步:调档案,网上申报审核通过之后,调动受理窗口会发调档函调档。第五步:办准迁证,苏州办理持通知到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解放东路117号)办理入户转入手续,即《准迁证》。第六步:准迁证拿到以后,再到原入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迁出证明。第七步:落户拿着入户迁出证明、入户迁入证明、原入户本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苏州入户迁入相关事宜,苏州无房产者可先将入户落在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的集体入户上。第八步:集体入户落房子拿到房产证后再落房子就很简单了,去人才市场领取户籍页,直接到房子所在地派出所落户就行,半小时左右就好了望采纳

符合条件就可以。苏州户口最新迁入条件:第一类:由苏州公安机关受理的1、在市区个人投资实收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并合法经营3年以上,或近3年累计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2、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购房入户所需要的材料见文末的图片。注:2020年购房落户市区(不含吴江)已取消,吴江区和四县市仍然可以购房落户。3、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4、投靠父亲或母亲的未成年子女;5、结婚后需投靠的外市无业城镇或农村配偶;6、需投靠子女的城镇退休(无业)父母或农村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父母;7符合准入迁移后的人员申请父母投靠的,需自迁入后满5年以上方可提出投靠子女申请迁移,且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和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最低标准;第二类:通过苏州市或县级市人事局受理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2、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3、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4、被单位合法聘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特聘工作证),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交纳社保、医保、公积金,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5、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6、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第三类:苏州市或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1、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职工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2、生产急需,经考核符合要求引进的技术、管理人员;3、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毕业的苏州市生源技(职)校毕业生;4、往届技(职)校毕业生被单位合法录用,参加社保、医保、公积金,年龄在30周岁以下,工作满2年,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第四类:由苏州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除吴江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自考本科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 2、必须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正式专科学历者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段。 3、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4、报考本科段的具体规定参见所报专业的开考计划。 自考如何报考 1、信息填报 新生自行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江苏招考APP(文末可扫码下载)“自考频道”进行新生注册。 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依据;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是各级自考办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完成信息填报后生成准考证号,该准考证号将用于课程报考、准考证打印、免考、转考及毕业申请等相关业务办理。 2、身份验证 新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正面照、证件照电子照片及手持本人身份证照(以下称“三照”),进行身份验证。身份验证通过者,方可报考相关课程和缴费;未通过者,需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三照”进行身份验证。 特别提醒:每名考生每天只能进行三次身份验证,三次验证均未能通过者,可第二天继续进行网上身份验证及报考,如遇特殊情况可咨询当地自考办。 身份验证上传的证件照作为考生存档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打印和其他业务办理,须符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证件照电子照片要求,照片不达要求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网上课程报考 每名考生每半天只能报考一门课程,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报考。具体考试日程详见《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日程表及开考课程教材计划》缴费前,考生须认真核对本人的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等是否正确。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所缴费用不予退还。缴费成功后,须再次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检查报考状态是否为“报考成功”。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每个人的条件都不一样,除了自考本科之外还有别的一些条件。

自考落户苏州政策要求

2022落户苏州需要的条件如下:一、有来苏就业意愿并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二、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一级;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三、在苏稳定就业,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不超35周岁,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法律依据:《苏州关于调整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第一项,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一)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落户苏州需要条件如下:1、学历要求,专科,连续工作满2年,有社保有房子,30周岁以内;本科,男不超过40周岁,女不超过35周岁;拥有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二级证书;国外、境外取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2、应届毕业生学校集体户口。应届毕业生,户口是学校集体户的,毕业后可直接落入苏州集体户,进行三方协议的签署,同时缴纳社保,需要有社保记录。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规定申报户口登记。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苏州户口政策规定最新迁入条件:第一类:由苏州公安机关受理的:1、在市区个人投资实收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并合法经营3年以上,或近3年累计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2、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购房入户。3、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4、投靠父亲或母亲的未成年子女;5、结婚后需投靠的外市无业城镇或农村配偶;6、需投靠子女的城镇退休(无业)父母或农村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父母;7符合准入迁移后的人员申请父母投靠的;需自迁入后满5年以上方可提出投靠子女申请迁移,且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和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最低标准。第二类:通过苏州市或县级市人事局受理: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2、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3、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4、被单位合法聘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特聘工作证),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交纳社保、医保、公积金,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5、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6、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第三类:苏州市或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1、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职工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2、生产急需,经考核符合要求引进的技术、管理人员;3、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毕业的苏州市生源技(职)校毕业生;4、往届技(职)校毕业生被单位合法录用,参加社保、医保、公积金,年龄在30周岁以下,工作满2年,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第四类:由苏州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除吴江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苏州落户的好处:1、孩子可以享受本地政府办的价平设施好师资力量强的幼儿园,小学,中学的9年义务教育,不用交借读费,赞助费。2、本地国营医院医保社保。3、直系老人可以迁户口到苏州,享受本地70岁以上老人免费公交地铁园林游玩的待遇。4、买车本地牌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2、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3、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第三条符合本办法相关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在迁入地无直系亲属的18周岁以下人员,不予准迁,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相关政策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自考落户苏州条件要求

每个人的条件都不一样,除了自考本科之外还有别的一些条件。

落户苏州需要条件如下:1、学历要求,专科,连续工作满2年,有社保有房子,30周岁以内;本科,男不超过40周岁,女不超过35周岁;拥有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二级证书;国外、境外取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2、应届毕业生学校集体户口。应届毕业生,户口是学校集体户的,毕业后可直接落入苏州集体户,进行三方协议的签署,同时缴纳社保,需要有社保记录。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规定申报户口登记。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苏州户口政策规定最新迁入条件:第一类:由苏州公安机关受理的:1、在市区个人投资实收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并合法经营3年以上,或近3年累计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2、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购房入户。3、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4、投靠父亲或母亲的未成年子女;5、结婚后需投靠的外市无业城镇或农村配偶;6、需投靠子女的城镇退休(无业)父母或农村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父母;7符合准入迁移后的人员申请父母投靠的;需自迁入后满5年以上方可提出投靠子女申请迁移,且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和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最低标准。第二类:通过苏州市或县级市人事局受理: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2、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3、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4、被单位合法聘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特聘工作证),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交纳社保、医保、公积金,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5、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6、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第三类:苏州市或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1、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职工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2、生产急需,经考核符合要求引进的技术、管理人员;3、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毕业的苏州市生源技(职)校毕业生;4、往届技(职)校毕业生被单位合法录用,参加社保、医保、公积金,年龄在30周岁以下,工作满2年,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第四类:由苏州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除吴江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苏州落户的好处:1、孩子可以享受本地政府办的价平设施好师资力量强的幼儿园,小学,中学的9年义务教育,不用交借读费,赞助费。2、本地国营医院医保社保。3、直系老人可以迁户口到苏州,享受本地70岁以上老人免费公交地铁园林游玩的待遇。4、买车本地牌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2、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3、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第三条符合本办法相关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在迁入地无直系亲属的18周岁以下人员,不予准迁,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相关政策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成人高考本科可以落户苏州吗?成人高考本科可以落户苏州。成人本科可以申请迁入苏州。成人本科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学生即可报考。成人本科有、网络教育、成人高考、四种途径,都是国家承认,注册的学历。对于升职加薪、考公务员、资格证书、积分落户等都是有用的。苏州落户指南:1、专科或者职业技能三级:(统招,自考,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电大)都可以,同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苏州有稳定住所的(房子),苏州有稳定工作的,同时社保满两年的。需要提供证件:身份证,毕业证(职业技能证书原件),户口本(结婚证)。2、本科、职业技能二级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职称):(统招,自考,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电大)都可以,同时男性年龄40周岁,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的(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人员。需要提供证件:身份证,毕业证(职业技能证书原件),户口本(结婚证)。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职称)、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员(无年龄限制)需要提供证件:身份证,毕业证(职业技能证书原件),户口本(结婚证)。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本科落户苏州必须满足相应条件才能人才引进入户据最新消息,苏州落户政策中,拥有三种落户方式(房产落户、人才引进落户、积分落户)。分别介绍一下各种落户方式的详细情况:一、房产落户1.符合计划生育2.房产面积达到75平米以上3.房产证在办理之前拿到4.苏州社保在办理之前拿到注:上述(3)和(4)必须同时满足连续3年后,即可申请房产落户(即时办理)二、积分落户1.符合计划生育2.房产面积达到75平米以上3.社保连续交(一个月5分)加分;学历加分;居住证每年刷加分;献血加分;做义工加分;等等。4.达到积分落户分值后排队进行积分落户,分值越高越有利。(2018年分值高达800分左右,,有限的名额,多数人竞争,非常之难)。三、人才引进1.本科及以上学历2.档案能找的到并能调动3.需要在一家有人才引进资质的公司交社保4.苏州社保有1个月记录即可由公司进行人才申报,申报期间社保不能停。(办理成功只要2个月左右)5.年龄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当然,大专满足一定条件,同样可以人才引进落户苏州)人才引进的办理流程简述如下:第一步:自查是否符合条件,确定档案所在地。第二步:准备资料可以在苏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上下载表格,或者亲自去人才市场领取表格。第三步:正式提交材料第四步:调档案,网上申报审核通过之后,调动受理窗口会发调档函调档。第五步:办准迁证,苏州办理持通知到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解放东路117号)办理入户转入手续,即《准迁证》。第六步:准迁证拿到以后,再到原入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迁出证明。第七步:落户拿着入户迁出证明、入户迁入证明、原入户本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苏州入户迁入相关事宜,苏州无房产者可先将入户落在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的集体入户上。第八步:集体入户落房子拿到房产证后再落房子就很简单了,去人才市场领取户籍页,直接到房子所在地派出所落户就行,半小时左右就好了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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