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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自考本科人才购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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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自考本科人才购房证明

法律分析:在人才购房申请系统提示上传劳动关系、业绩履历等材料,提交即可。审核工作以全在线办理、不见面审批的方式进行,审核通过的获得电子版《人才购房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需要。取得本科学历的人才办理人才购房证明,需要在南京市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费。

办理流程都是一样的

如果你是本地户籍可以直接下载“我的南京”APP线上办理

如果是外地户籍,需要满足南京的购房条件

在南京没有住房且能够提供连续2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证明(不能补缴)

外地户籍只能线下办理,在南京任意一家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华侨路大厅除外)、华侨路52号不动产档案馆办理。全城通办。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地址

如果你是外地户籍,不满足南京的限购条件,建议不可以先凭学历落户,南京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证书,技术凭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落户手续后,即可申请享受相应的住房政策。

购房证明的办理流程就是和本地人办理流程一样,下载“我的南京”APP,实名注册时候,点击“购房证明”直接在线上开具。具体办理流程点击下面链接查看

南京购房证明线上办理流程

购房证明的办理流程都是一样的:南京购房证明办理流程

只不过如果你是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职称(含副高级和正高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如提供与在宁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则购房时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看房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南京自考本科能开人才购房证明吗

需要。取得本科学历的人才办理人才购房证明,需要在南京市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费。

(二)在我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三)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四)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本科学历的人才(45周岁以下),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五)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六)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一、南京人才房购买申请条件1、条件如下:(1)具有南京户籍(南京人);(2)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毕业未满五年(未毕业满五年,拥有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3)用人单位劳动合同;(4)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社保、公积金缴交满一年);(5)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6、已婚提供本人、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7、未婚提供本人、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法律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服务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条(1)服务对象的范围。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包含五类:第一类为《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类人才;第二类为政府重点引进企业(项目)中的核心团队成员;第三类为新型研发机构中的核心团队成员;第四类为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相当于A、B、C类的人才;第五类为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高层次人才。(2)购房申请的条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任命文件,方可提出购房申请。(3)购房申请的受理。各类人才、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向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才安居办)提出申请,其中:第一类和第四类人才中A类人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进行审核,B、C类人才由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第二类人才由其单位所在区(园区)人才安居办审核并报经区政府(管委会)确认;第三类人才由市科委进行审核;第五类人才由市人才安居办进行审核。二、南京户口新政对人才落户条件是什么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2、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4、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南京自考本科人才购房

法律分析:买房需要身份证,户籍证明,大学毕业证,购房申请,还要有在南京工作一年以上的证明。

法律依据:《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 第二章 供应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在我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二)在我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三)在我市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四)在我市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五)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六)在我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七)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才。以上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以上供应对象中本市户籍相当于A、B、C类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其他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

一、南京人才房购买申请条件1、条件如下:(1)具有南京户籍(南京人);(2)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毕业未满五年(未毕业满五年,拥有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3)用人单位劳动合同;(4)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社保、公积金缴交满一年);(5)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6、已婚提供本人、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7、未婚提供本人、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法律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服务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条(1)服务对象的范围。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包含五类:第一类为《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类人才;第二类为政府重点引进企业(项目)中的核心团队成员;第三类为新型研发机构中的核心团队成员;第四类为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相当于A、B、C类的人才;第五类为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高层次人才。(2)购房申请的条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任命文件,方可提出购房申请。(3)购房申请的受理。各类人才、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向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才安居办)提出申请,其中:第一类和第四类人才中A类人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进行审核,B、C类人才由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第二类人才由其单位所在区(园区)人才安居办审核并报经区政府(管委会)确认;第三类人才由市科委进行审核;第五类人才由市人才安居办进行审核。二、南京户口新政对人才落户条件是什么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2、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4、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南京市人才房供应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我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2、在我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3、在我市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4、在我市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5、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6、在我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7、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才。

扩展资料:

2020年4月8日,南京市出台《关于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十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明确,符合南京人才安居申领条件的博士、硕士、学士,按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600元享受最长36个月的住房租赁补贴。进一步加快人才公寓建设与供给,年内建成7000套约50万平方米人才公寓。

与此同时,将进一步扩大人才购房服务面,将《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中相关企业“取得硕士学位人才”申购政策,延伸至该类别的本科毕业生同等享受。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

南京购房本科自考

现在除了北上广深这些城市之外,自考本科都可以落户,近期各地对于户口都是放低门槛了,现在宁波连高中毕业的都可以无房落户,南京对自考本科肯定是可以落户的具体政策建议自己去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籍柜台打听最新政策。

符合条件才行。2021年2月9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放宽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对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2021南京落户政策主要有:人才落户、积分落户。注:南京市人才落户有效期截止至2021年2月28日,后续政策变动尚未发布。一、南京人才落户申请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二)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三)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注意:夫妻双方均按本办法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二、南京积分落户申请条件:申请积分落户,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落户分值:申请人符合本办法规定,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

可以的,学信网上查到的本科都可以

目前支持全日制的,自学类的不行。

南京自考本科购房

有3年内累计2年的南京社保或者纳税记录即可申请开具南京购房证明;不满足上述条件,可以看是否符合人才落户的条件。落户新政主要涉及三类人群:学历型人才,即: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取得三级以上(含三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在南京有居住证,大专学历的外地人也可开具购房证明,不需要近3年内累计2年社保或个税。一、买房需要的材料包括:1、就是有效身份证,本地户口本;2、农民城市居住证明;3、城市工资收入证明;4、房屋买卖合证明;5、缴纳首付的证明;准备好以上材料,就可以申请购房补贴。二、房税补贴标准:1、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在144_以下),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贴;2、购买首套非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3、购买非住宅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4、因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拆户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成交总价不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所购新购住房免征契税交总价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的契税给予50%补贴。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符合条件才行。2021年2月9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放宽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对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2021南京落户政策主要有:人才落户、积分落户。注:南京市人才落户有效期截止至2021年2月28日,后续政策变动尚未发布。一、南京人才落户申请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二)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三)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注意:夫妻双方均按本办法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二、南京积分落户申请条件:申请积分落户,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落户分值:申请人符合本办法规定,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

自考本科可以申请南京江宁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入住条件为: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工作合同并且在当地无住房的员工。南京市设置的“门槛”主要包括学历、收入状况、户口、毕业年限等条件。

自考本科学历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国家承认,是正规的本科学历,因此自考本科可以申请南京江宁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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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自考本科人才购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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