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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自考本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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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自考本科政策

自考生落户南京政策有哪些?根据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2021年南京市对人才落户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

根据2021年施行的《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自考生落户南京政策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四)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据悉,夫妻双方均按(一)(三)(四)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或一方户口已在本市(不含户口登记在本市学生集体户及鼓楼区上海路203号)、另一方按(一)(三)(四)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随迁未婚子女和配偶。随迁应按照先家庭户后单位集体户再人才集体户的顺序落户,落户家庭户和单位集体户的,需家庭户户主或单位集体户管理单位出具同意书。依学历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的申请人,需自行开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符合大专条件的,需先行开具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证明。

申请户口迁入的需提交相关材料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国(境)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具有大专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属于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交评审时的申报表或职称批文。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此外,随迁未婚子女、配偶的,需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自考本科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 2、必须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正式专科学历者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段。 3、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通过“前置学历”认证。如果不能提供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是无法办理自考本科毕业的。 4、报考本科段的具体规定参见所报专业的开考计划。 自考如何报考 1、信息填报 新生自行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江苏招考APP(文末可扫码下载)“自考频道”进行新生注册。 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依据;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是各级自考办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完成信息填报后生成准考证号,该准考证号将用于课程报考、准考证打印、免考、转考及毕业申请等相关业务办理。 2、身份验证 新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正面照、证件照电子照片及手持本人身份证照(以下称“三照”),进行身份验证。身份验证通过者,方可报考相关课程和缴费;未通过者,需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三照”进行身份验证。 特别提醒:每名考生每天只能进行三次身份验证,三次验证均未能通过者,可第二天继续进行网上身份验证及报考,如遇特殊情况可咨询当地自考办。 身份验证上传的证件照作为考生存档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打印和其他业务办理,须符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证件照电子照片要求,照片不达要求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南京自考本科有什么限制吗? 没有限制。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要求参加自学考试。申请取得自学考试本科层次毕业证书的考生,需具有国家认可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层次学历证书。 自考报考条件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简介 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自学考试为人民群众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机会和制度保障,深受社会各界欢迎。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南京自考本科免考政策

自考本科免考申请原则:1.申请课程免考者应在免考地有一科以上自考合格成绩。2.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与所报自考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相同(名称相同或名称不同但能判明内容相同)、要求不低于所报自考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3.省级及以上自考委明令可以免考的课程。自考报名条件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公安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自考网上报名流程1、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新生需注册并填写相关资料,老生根据自己之前的账号进行登陆)。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指定的地点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推荐阅读:2022年4月各省成人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汇总2022年4月各省自考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打印时间及打印入口汇总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省教育考试部门有关规定,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及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南京自考免考课程申请由于免考审核时间跨度较长,为避免影响办理毕业,考生须在毕业前至少半年申请办理相关课程免考手续。 南京自考免考申请网上提交成功后,考生须按当地自考办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或验核有关材料,主要有: (1)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或准考证号码)及用于申请免考的各类证书及成绩单原件。 (2)参加军队系统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并获得相应证书的考生,须验核本人的相关证件,如军官证、士兵证、转业证、退伍证等。 (3)使用原学历已修课程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结业或肄业)证书原件、毕业(结业或肄业)成绩单(学籍卡)原件。无法提供学籍卡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 自考免考课程 你好 按照 江苏自考免考规定: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名称和要求相同(或高于自考)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或自考毕业生重考相同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可免考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能免考 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和二级证书,能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 外语课程免考,其他课程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各主考高校将不直接授予学士学位(凭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免考外语的考生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由本校学位委员会决定)具体看学校申请学位的规定 2. 江苏自考免考问题 首先免考的话现在网上提交再带材料去自考办办理,也就是说你要提供学校的学籍卡,估计你肄业的话开不到这个证明了吧。 要是能开到的话,可以现在办理。 公共课的话免考是取代相近的课程,还要看这个课程原先是什么课程变成的,比如说原先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现在改成了中国近现代史刚要,那么原先考过的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原理相近的课程就可以换考现在的中国近现代史刚要。 具体的话,你可以咨询自考办,或者当场去自考办填报。 3. 江苏自考办理课程免考需提供哪些材料 江苏自考办理课程免考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和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件1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3)持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考试成绩报告单)申请免考者,其证书上考试学校与毕业学校应一致,且考试时间应在在读期间或毕业2年以内。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望采纳~ 4. 江苏自考:办理课程免考需提供哪些材料 江苏自考免考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和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件1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3)持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考试成绩报告单)申请免考者,其证书上考试学校与毕业学校应一致,且考试时间应在在读期间或毕业2年以内。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望采纳~ 5. 江苏自考(专科生自考本科段) 可以免考哪些课程 办理的手续麻烦吗因为我在河北读的大专,盖章 英语四证书可以申请免考英语。公共课有的科目可以免考。 参加完学位英语的考试才可以申专请学士学位属。 1 ,必须考完所有的本科段科目,才可以报名参加学位英语的考试。 2,学习期间的各科成绩达到平均65分以上、本科段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含外语成绩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外语专科以上毕业证免试的考生)、毕业答辩成绩良好以上、考试期间无作弊记录的考生,均可报考。 3,学位英语的报名时间在一月份,考试时间在四月份。 6. 考生报考江苏自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可以免考哪些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江苏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内试本科段专业,可免容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名称和要求相同(或高于自考)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或自考毕业生重考相同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能超过一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可以免考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7. 江苏省自考第二学历哪些科目可以免考 1、您在“公共事业管理”自考本科专业中考过的公共课,包括英语,都是可以免考的版,不需要权重考的。 2、也就是说,您可自己对比一下“公共事业管理”与“工程管理”中有哪些自考课程是相同的,只要是相同的课程,这次就都可免考(不用重考)的。 8. 求江苏自考免考那些科目 基本上没有免考的,因为你的专科专业的课程代码和本科的课程代码是不一样的,但是既然你的专业的商务英语,如果你有英语四级证书或者英语三级的话,可以免考本科段的英语二,还有就是你大专有没有考过计算机NIT证书,如果有的话,可以免考本科段的管理计算机应用这门课程。 9. 江苏自考公共课免考问题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中国近现代史是由马哲还是毛概变换来的,都是公共课是可以换考的。首先免考的话现在网上提交再带材料去自考办办理,也就是说你要提供学校的学籍卡,估计你肄业的话开不到这个证明了吧。 要是能开到的话,可以现在办理。 公共课的话免考是取代相近的课程,还要看这个课程原先是什么课程变成的,比如说原先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现在改成了中国近现代史刚要,那么原先考过的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原理相近的课程就可以换考现在的中国近现代史刚要。 具体的话,你可以咨询自考办,或者当场去自考办填报。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一、课程免考的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二、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名称和要求相同(或高于自考)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或自考毕业生重考相同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可免考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三、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即专升本)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同类课程可互相代替,如“中国革命史”可代替“ *** 思想概论”)。除专业考试计划中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省的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不需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四、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某些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物理(工)”、“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课程。 五、参加本省组织的考试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 1.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组织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 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组织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者,可免考“英语(一)”课程。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本、专科(段)中的“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4.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的“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5.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0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6.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0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7.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02319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和“02277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课程。 8.经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实践技能考核。 六、持证书免考的有关说明 1.外语免考的学位授予说明 外语课程免考,其他课程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各主考高校将不直接授予学士学位(凭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免考外语的考生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由本校学位委员会决定)。 2.军人有关证书免考说明 参加军队系统组织的考试所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相应证书申请免考者,还应交验本人的军官证、士兵证或转业证、退伍证,以证明其确在军队期间参加考试,否则不予免考。 3.持各类证书申请免考课程者,其证书必须是经省级考试承办机构注册登记的单位。凡参加未经省级考试机构注册登记的军队系统组织的考试获得证书的,一律不予认可。 七、免考申请程序及审核要求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向市、县(市、区)考办提出申请,并填写《课程免考审批表》,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和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历证书的认证要求与本科报考资格的审核相同)。 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自学考试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3.持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申请免考者,成绩单上考试学校必须与毕业学校一致,且考试时间应在在读期间或毕业两年以内。 4.课程免考审核工作由县(市、区)考办进行初审,合格者送市考办复审。初、复审的办法与要求与本科报考资格审核基本相同。最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各主考学校进行终审。 八、纪律要求 在办理课程免考过程中,凡经查证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或假材料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10. 江苏大专毕业后自考本科哪些科目可以免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专自学属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的名称相同且成绩合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此规定仅适用于2008年4月以前已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老考生,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专科毕业生不得免考任何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政治课免考政策于2008年下半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免考规定。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新闻、护理、公共关系、建筑工程等本科专业考生不得重复报考或申请免考已通过的课程,须按要求到相应专科专业中按指定课程进行换考。其它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不能免考各门专业课(另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如英语、高数、物理等)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及以上证书、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并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间内,可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持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成绩达到425分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

南京大学自考本科政策

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在每年的上、下半年各办理申请并发放证书一次,即每半年申请一次、发放一次。请相关考生在每年的2月下旬与9月下旬,关注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网站成人教育板块(ces.nju.edu.cn)关于学位申请事宜的通知。因疫情影响,江苏省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为减小对考生的影响,江苏省在今年9月增加一次毕业办理(毕业日期为9月30日)。为了让9月另增批次毕业生也能够在下半年申请学位,我校2022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时间适当推迟,但发放学位证书的时间不变。9月另增批次若未能及时领取毕业证书,可检索 南京大学20220930批次自考毕业证书号。我校2021下半年、2022上半年以及2022年9月另增批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三个条件.doc,附件1),方可参与本批次学位申请。一、填报学位申请信息。2022年11月3日-11月7日,考生务必在我院网站首页“招生与教务”—“自学考试”—“学位申请”,填报本人学位申请信息并提交,注意信息请勿填错。学位申请界面将在11月8日关闭,逾期不予补办。注①:考生应该使用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进行填报,请勿使用手机、pad等设备。注②:如果学位申请页面不能正常显示,建议更换浏览器、电脑及网络环境进行尝试。注③:为避免出现网络拥堵,建议相关考生尽早完成学位申请,务必不要到了最后时刻才来上线办理手续。二、提交学位论文。考生须提交本人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最终版的电子稿。(1)毕业论文须有封面(模板见附件)。封面相关内容应以考生参加毕业论文写作及答辩的实际情况为准来进行填写。(2)毕业论文应包括论文题目、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等部分。毕业论文的正文字数不应少于5000字。(3)在不改变整体框架及文字内容的前提下,考生可对毕业论文的格式规范进行适当修正。三、缴纳学位评审费。在缴费时限以内,点击学位申请界面下端的 “缴纳学位评审费” 按钮,可以重新触发缴费流程。网上办理结束后,请考生关注“申请状态查询”的通知内容。(1)系统判定为“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3日-11月7日期间在我院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缴纳学位评审费200元整(不接受其它缴费方式),逾期不予补缴。考生在线支付成功后,学位申请手续即办理完成。支付成功的考生,不需要再提交书面的“学位申请表”,是否打印由考生自行决定。注意:本次学位申请以缴费为准。凡是未缴费者,申请信息一律做无效处理!是否完成在线支付,考生可以自行查询(关于自学考试网上申请学士学位者查询缴费情况的说明.doc,附件2)。若有疑问,咨询电话为。(2)系统判定为“不符条件”的考生,无法进行在线缴费。疫情期间考生无法进入校园提交材料供审核。考生若确认本人符合条件(有其它成绩材料未能出示),请按照“关于疫情期间考生在线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的通知(2022下半年).docx,附件3”的流程进行办理。四、领取学位证书。按照南京大学学位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证书,上半年在6月底发放、下半年在12月底发放。本批次学士学位证书将安排在本学期结束前发放。受疫情影响,发放证书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请相关考生在2022年12月22日后关注我院网站(ces.nju.edu.cn)新闻公告相关通知,同时将公布每位考生学位证书编号的四位尾号。请考生牢记“证书四位尾号”,领取证书时须根据该号码翻找证书。学位证书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亲自领取,领取证书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则必须出具代领者与考生的两张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并将两张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提交我校备案。我校档案馆不再拍摄学位服装照,不影响考生的学位授予。特此通知。附件1: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三个条件附件2:关于自学考试网上申请学士学位者查询缴费情况的说明附件3:关于疫情期间考生在线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的通知(2022下半年)附件4:关于南京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对于英语要求的说明附件5: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常见问题解答附件6: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封面模板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南京大学自考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业属学习。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持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颁发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4、江苏省的成人高校在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专升本时,必须持学校出具的《江苏省各类成人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专升本的证明》。 自考需要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 2、只要有学历方面的需求,都是可以参加自考的,自考是成人继续教育的一种模式,对于考生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年龄、性别、民族等方面是没有限制要求的,自考报考条件比较宽松,适合社会人员选择,只要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所规定好的时间以及地点去报名就可以。 3、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以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起一年内,向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一般是每年的3月上旬和10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二、办理条件。1、一般情况下,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日一年内可以向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绊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办理,自考毕业之前参加考试取得的成绩才可以用来申请学士学位。在办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之后取得的成绩,申请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学位时是不予认可的。

2、对于法律、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学、社会工作与管理、计算机及应用等本科专业,南京大学自学考试要求本科自考毕业生的五门学位课程考试总成绩在350分以上。

3、法律的五门学位课程是指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环境保护法。工商管理专业的五门学位课程是贸易理论与实务、经济法概论、人力资源管理、数据模型与决策、企业经营战略。

4、行政管理学专业的五门学位课程是指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公务员制度、行政法学、西方政治制度。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的木门学位课程是指操作系统、计算机系统结构、c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

5、此外,南京大学自学考试对于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除了以上针对不同本科专业的学位申请条件外,还包括英语课程考试成绩在70分以上,毕业答辩的成绩在75分及以上。

南京落户政策自考本科

自考生落户南京政策有哪些?根据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2021年南京市对人才落户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

根据2021年施行的《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自考生落户南京政策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四)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据悉,夫妻双方均按(一)(三)(四)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或一方户口已在本市(不含户口登记在本市学生集体户及鼓楼区上海路203号)、另一方按(一)(三)(四)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随迁未婚子女和配偶。随迁应按照先家庭户后单位集体户再人才集体户的顺序落户,落户家庭户和单位集体户的,需家庭户户主或单位集体户管理单位出具同意书。依学历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的申请人,需自行开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符合大专条件的,需先行开具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证明。

申请户口迁入的需提交相关材料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国(境)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具有大专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属于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交评审时的申报表或职称批文。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此外,随迁未婚子女、配偶的,需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南京自考毕业证什么时候发放? 自考毕业证申请时间在5月和11月,自考上半年毕业时间为6月份,毕业生书发放时间为7月中旬,下半年毕业时间为12月,毕业证书为1月中询。具体申请时间以自考办公布时间为准。考生可以登录各省自考官网进行申请毕业。考生申请毕业需要自考办提交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自考本科申请毕业需要提交国家认可的大专毕业证书。 自学考试本科学历有什么作用? 1、考在职研究生。拿到自考本科的文凭,是可以继续深造考取在职研究生的。 2、评职称。学历越高,评职称所需的工作年限就越低,这个大家应该都有所了解,自不用多说。 3、考公务员。自考本科文凭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考公务员,但有明确标注只招收统招学历的岗位不能报考。 4、积分落户。自考本科文凭可以享受积分落户加分政策,详见积分落户具体公告。 5、留学,自考本科学历已经得到26个国家和地区的认可。也就是说,不仅国内承认自考学历学历证书,很多外国国家也是承认自考本科学历文凭的。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本科学历只要在南京有正式工作单位,可以在南京落户口。应该缴纳社保。

自考本科南京买房政策

南京最新购房资格政策如下:1、新居民,购房前2年内按月缴纳社保1年,即可购房;2、暂停向个体工商户销售商品房;3、购买止赎房,必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要求;4、8月1日以后新成交的房屋,未满5年的,按5%的税率全额缴纳增值税;5、新房销售,建立购房意向登记制度。对热门楼盘实行公证抽签、积分排名等制度,限售期由取得房产证后3年延长至5年。相关实施细则另行制定;6、二手房销售建立二手房交易指导价制度,不得接受和发布明显高于本市线上线下二手房交易指导价的挂牌价渠道;7、土地拍卖,强化房价与地价联动机制,严格审核购地人资质;8、购房者5年内不得购房;9、严把首付款关,加强贷款管理。法律依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第一条(一)本市户籍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继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已有一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能提供本市工作单位劳动合同以及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在我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执行以上第(二)点规定。(四)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法律分析:买房需要身份证,户籍证明,大学毕业证,购房申请,还要有在南京工作一年以上的证明。

法律依据:《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 第二章 供应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在我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二)在我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三)在我市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四)在我市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五)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六)在我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七)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才。以上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以上供应对象中本市户籍相当于A、B、C类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其他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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