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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考转江苏高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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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考转江苏高考流程

要先确认江苏是否有你报考的这个专业,然后在你考试你那个地方办理转出手续,再到你要转入当地的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办理转入手续必须亲自到自考办办理,办理时间一般为6月初和12月初,具体时间可以看看江苏自考网上的通告

自考转考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自考转考可以申请报考专业科目和转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转考手续(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转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转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转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5)考生如办理转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转考手续。

这个不好转,

很多小伙伴问,关于自考转考怎么办理 自考省内转考如何办理的相关问题,今天本站编辑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自考转考怎么办理 自考省内转考如何办理全部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自考转考怎么办理自考转考需要在转入的省市报名,完成转考流程就可以了。一、自考转考流程1、首先要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2、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需要携带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以及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3、在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一定要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再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4、各地考办办公时间不一样,考生们一定要注意办公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二、自考需要的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2、只要有学历方面的需求,都是可以参加自考的,自考是成人继续教育的一种模式,对于考生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年龄、性别、民族等方面是没有限制要求的,自考报考条件比较宽松,适合社会人员选择,只要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所规定好的时间以及地点去报名就可以。3、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自考省内转考如何办理?【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tg/?bdlk 】一、专业转考考生要跨考其他专业或者停考本专业再报考其他专业,不需要办理新的准考证,只需填写《报考课程卡》,即可参加另一专业课程的考试。二、地域转考考生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到省外或省内其他市参加考试的,必须办理转考手续。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和有关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到市自考办办理转手续,填写《考生转考申请表》。自考省内转考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7年04月自考06634园林植物遗传与育种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44.7KB 201610自考0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真题 格式:PDF大小:184.5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tg/?bdlk自考生跨省能转学籍吗?怎么转?1、能把在湖北的自考合格成绩转到江苏来的。2、没转之前,也可在江苏报名参加自考的。3、湖北考出来的合格成绩,只要与江苏的自考课程名称和代码一样的话,成绩都是有效通用的,不需要重考的。4、自考转考手续,总体分两步走:第一步在湖北办理自考转出手续;第二步在江苏报名自考的地方办理自考转入手续。(所以,没办转考手续之前,就可在江苏这边先去报名自考,报考那些湖北没考过的剩下的课程)。在本省内要怎么办理自考转考手续?省内自考转考分为省内转出和省内转入。1、省内转考的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在转出当地办理转考手续后,下次直接到转考地报考,不再办理入籍手续。2、省内转入的考生在转出地办理转考手续后,不再到转入地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下一次报考期间直接到转入地的任意报名站报考。但在转入地另有准考证号的,必须办理合并手续。自考转考怎么办理自考转考需要在转入的省市报名,完成转考流程就可以了。一、自考转考流程1、首先要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2、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需要携带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以及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3、在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一定要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再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4、各地考办办公时间不一样,考生们一定要注意办公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二、自考需要的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2、只要有学历方面的需求,都是可以参加自考的,自考是成人继续教育的一种模式,对于考生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年龄、性别、民族等方面是没有限制要求的,自考报考条件比较宽松,适合社会人员选择,只要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所规定好的时间以及地点去报名就可以。3、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上海自考转到江苏自考流程

跨省转考应持课程合格证、准考证向设区市自考办提出申请,由原省级自考办将考籍档案转出、注销原准考证,然后到转入的省级自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领取新的准考证,继续参加考试。继续考相同专业的考生,原考课程的合格成绩全部有效。考籍转入办理程序①考生在转出省办理转考申请后,转出地省级考办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从“转考平台”接收转人电子档案。②转人电子档案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无误后,公布在“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考生本人登录并查询到转入信息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转人地的设区市考办进行现场确认。③转人手续办理完成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转人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省级考办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考籍转移程序变更公告(2003年3月25日)2003-6-20现将对参加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已取得课程合格成绩后,欲转往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需办理考籍转移的具体程序变告如下:一、 自2003年4月1日起,由各主考学校自考办负责受理考生考籍转移的工作。二、 受理考籍转移的登记时间为:每年的6、12月的下旬(双休日除外)。三、 考籍转移登记的具体程序为:1. 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单科合格证书至各主考学校自考办办理登记手续;2. 各主考学校自考办经审核考生的准考证(其中2001年底前发放的考生准考证收回)和单科合格证书后,予以登记,并向考生出具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介绍信。3. 考生持转考介绍信至转入地自考办办理登记手续。特此公告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籍办法(2004年12月3日)2004-12-3为保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籍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考籍的转出1、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长期在外工作,欲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在每年的6月和12月下旬(双休日除外),持本人准考证和单科合格证书至各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籍转出登记手续。2、各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考生的准考证(其中2001年底前发放的考生准考证需收回)和单科合格证书后,予以登记,并向考生出具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籍介绍信。3、考生持转籍介绍信至转入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管部门按当地规定办理登记手续。4、考生自办理考籍转出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年内原则上不予办理再转入手续。5、上海市内跨专业报考的考生,不需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只需到新报考的主考学校,申请办理转籍手续即可。二、考籍的转入1、外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参加我市相关专业的自学考试,可在本市自学考试报名期间,直接到所在的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报考手续,取得上海市相关专业的准考证(牡丹灵通卡)。待一门课程合格取得考籍后,由考生自行前往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籍转移手续(需注明欲转入的主考学校和专业)。2、凡考籍转入我市的考生,其专业考试科目必须按上海市该专业课程设置执行。原取得的专业课程合格成绩,与我市专业课程设置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相一致的,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免考课程参照上海市该专业标准。3、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在接到各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部门转来的考生考籍档案后,将及时登记并转入相关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办公室进行审核确认。4、每月15日前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在网上公布来自各省、市、自治区考生的转籍信息。考生可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籍转入情况。网址:。考生在网上查有本人信息后,应及时与主考学校联系了解本人转考课程的审核确认情况,并对确认课程进行登记,由主考学校来我处办理转考籍手续。5、考生考籍档案必须由省级自考办用机要递送。6、需在我市申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考生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须在毕业前一年办妥转籍事宜。(2)考生在考籍转入前,应核对专业课程设置,考生转入的课程门数原则上不能超过该专业课程设置的50%。(3)有关专业课程的转入必须符合主考学校的相关规定。三、其他为避免考生在上海市与外省、市之间交叉考试,上海市考籍的考生除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外,在籍期间不得中途到外省市借考。也不办理考生到外地借考课程考籍转入手续。本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你好, 自考可以转考的,普通自考按照课程考过的都是可以的,同一个省内的不需要转考,直接就可以报考,只是选择考试地点就可以了;自考助学或是学校全日制的,由于其他原因不能继续的,转到其他学校之后,按照学校要求参加考试,曾经考过的课程,有些会承认的,具体按照你转入学校的要求办理或是咨询转入的学校。自考允许转考,自考助学的自考一般不可以到省外的其他地方考试,普通自考允许转考,你可以到其他地方考试,按照转入地区自考考试,申请毕业。普通自考办理转考需要本人到地区自考办办理的,办理时改一下就可以了,会给你个转考介绍信,拿这个到转入地区办理转入手续,你的档案会邮寄到转入地自考办。普通自考转考成绩要求必须是2个地区都开设的课程才可以转的,此外全国开设的公共课程和其他课程是可以转考的。助学自考的转考咨询你助学学校办理手续就可以了,具体按照各地区转考规定办理转考手续。

上海自考转江苏自考流程图

自考的转考是相当麻烦的,而且你们那边自考通过率很低.我建议你有这方面想法的话可以来我们教育中心报名,我们签定协议保证你的通过率,不过全额退款.帮你在短期内拿到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想详细了解的话可以加老师或者电话与我取得联系

自考是可以进行转考的,考生如果对转考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一起来了解一下转考的基本流程操作。自考转考也就是说将考籍档案一起转到该地区,一般分为省际间转考和省内转考,另外还有专业转考,专业转考也就是说参加自学考试可以改报专业,但由各地自考办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从严掌握。自考转考要求和流程:1.首先要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2.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需要携带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以及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3.在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一定要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再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4.各地考办办公时间不一样,考生们一定要注意办公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申请专业转考的考生们应该携带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然后经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意见,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才可以改报专业。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办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要先确认江苏是否有你报考的这个专业,然后在你考试你那个地方办理转出手续,再到你要转入当地的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办理转入手续必须亲自到自考办办理,办理时间一般为6月初和12月初,具体时间可以看看江苏自考网上的通告

考籍转移程序变更公告(2003年3月25日)2003-6-20现将对参加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已取得课程合格成绩后,欲转往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需办理考籍转移的具体程序变告如下:一、 自2003年4月1日起,由各主考学校自考办负责受理考生考籍转移的工作。二、 受理考籍转移的登记时间为:每年的6、12月的下旬(双休日除外)。三、 考籍转移登记的具体程序为:1. 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单科合格证书至各主考学校自考办办理登记手续;2. 各主考学校自考办经审核考生的准考证(其中2001年底前发放的考生准考证收回)和单科合格证书后,予以登记,并向考生出具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介绍信。3. 考生持转考介绍信至转入地自考办办理登记手续。特此公告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籍办法(2004年12月3日)2004-12-3为保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籍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考籍的转出1、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长期在外工作,欲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在每年的6月和12月下旬(双休日除外),持本人准考证和单科合格证书至各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籍转出登记手续。2、各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考生的准考证(其中2001年底前发放的考生准考证需收回)和单科合格证书后,予以登记,并向考生出具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籍介绍信。3、考生持转籍介绍信至转入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管部门按当地规定办理登记手续。4、考生自办理考籍转出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年内原则上不予办理再转入手续。5、上海市内跨专业报考的考生,不需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只需到新报考的主考学校,申请办理转籍手续即可。二、考籍的转入1、外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参加我市相关专业的自学考试,可在本市自学考试报名期间,直接到所在的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报考手续,取得上海市相关专业的准考证(牡丹灵通卡)。待一门课程合格取得考籍后,由考生自行前往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籍转移手续(需注明欲转入的主考学校和专业)。2、凡考籍转入我市的考生,其专业考试科目必须按上海市该专业课程设置执行。原取得的专业课程合格成绩,与我市专业课程设置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相一致的,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免考课程参照上海市该专业标准。3、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在接到各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部门转来的考生考籍档案后,将及时登记并转入相关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办公室进行审核确认。4、每月15日前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在网上公布来自各省、市、自治区考生的转籍信息。考生可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籍转入情况。网址:。考生在网上查有本人信息后,应及时与主考学校联系了解本人转考课程的审核确认情况,并对确认课程进行登记,由主考学校来我处办理转考籍手续。5、考生考籍档案必须由省级自考办用机要递送。6、需在我市申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考生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须在毕业前一年办妥转籍事宜。(2)考生在考籍转入前,应核对专业课程设置,考生转入的课程门数原则上不能超过该专业课程设置的50%。(3)有关专业课程的转入必须符合主考学校的相关规定。三、其他为避免考生在上海市与外省、市之间交叉考试,上海市考籍的考生除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外,在籍期间不得中途到外省市借考。也不办理考生到外地借考课程考籍转入手续。本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江苏自考学籍转入上海流程

有成绩就可以转的。

1、在两地参加自考是可以的。2、但是对于转考,只能是将江苏的自考合格成绩统统转入上海,或者将上海的自考合格成绩统统转入江苏。3、另外,转考,具体还有很多限制性规定,比如必须在申请自考毕业的自考办考出多少门课程以上,实践课程包括毕业论文等是不允许转考的,必须在申请自考毕业的当地参加的等等。4、还有先要决定好在哪个地方申请自考毕业,要按照这个地方的考试计划(课程)进行报考,因为不同地方的自考,即便同一个自考专业,有少部分课程是不一致的,这些不一致的课程,只在报考当地是课程成绩有效的,转考时,对方自考办是不承认这些课程名称和代码不同的自考课程的成绩的。5、总之,可以在两地参加自考,但专科、本科都必须在同一地自考办申请毕业的。转考还是有很多限制的,也是麻烦的,考生在办转考的时间上和另一地的自考报考、申请自考毕业的时间安排上也要统筹考虑好的。

建议当地自考办咨询有权威。但是有点麻烦。

江苏自考跨省转考流程 1.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 2.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各地考办办公时间(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 3.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 4.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办理转考时遵循以下流程 1、考生按照转出地要求,先申请办理转出手续,再按转入地要求办理转入手续。 2、考生的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含笔迹信息)、奖惩记录等考籍档案,由转出地遵循规定标准,生成符合全国“转考平台”要求的电子档案。省际考试机构通过全国“转考平台”进行电子档案数据的递送和接收。 3、省际考试机构依据全国“转考平台”的数据交换结果,分别对转出考生的在籍档案进行更新和状态变更,转考完成。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上海自考转江苏自考流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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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籍转移程序变更公告(2003年3月25日)2003-6-20现将对参加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已取得课程合格成绩后,欲转往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需办理考籍转移的具体程序变告如下:一、 自2003年4月1日起,由各主考学校自考办负责受理考生考籍转移的工作。二、 受理考籍转移的登记时间为:每年的6、12月的下旬(双休日除外)。三、 考籍转移登记的具体程序为:1. 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单科合格证书至各主考学校自考办办理登记手续;2. 各主考学校自考办经审核考生的准考证(其中2001年底前发放的考生准考证收回)和单科合格证书后,予以登记,并向考生出具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介绍信。3. 考生持转考介绍信至转入地自考办办理登记手续。特此公告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籍办法(2004年12月3日)2004-12-3为保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籍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考籍的转出1、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长期在外工作,欲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在每年的6月和12月下旬(双休日除外),持本人准考证和单科合格证书至各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籍转出登记手续。2、各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考生的准考证(其中2001年底前发放的考生准考证需收回)和单科合格证书后,予以登记,并向考生出具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籍介绍信。3、考生持转籍介绍信至转入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管部门按当地规定办理登记手续。4、考生自办理考籍转出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年内原则上不予办理再转入手续。5、上海市内跨专业报考的考生,不需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只需到新报考的主考学校,申请办理转籍手续即可。二、考籍的转入1、外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参加我市相关专业的自学考试,可在本市自学考试报名期间,直接到所在的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报考手续,取得上海市相关专业的准考证(牡丹灵通卡)。待一门课程合格取得考籍后,由考生自行前往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籍转移手续(需注明欲转入的主考学校和专业)。2、凡考籍转入我市的考生,其专业考试科目必须按上海市该专业课程设置执行。原取得的专业课程合格成绩,与我市专业课程设置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相一致的,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免考课程参照上海市该专业标准。3、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在接到各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部门转来的考生考籍档案后,将及时登记并转入相关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办公室进行审核确认。4、每月15日前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在网上公布来自各省、市、自治区考生的转籍信息。考生可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籍转入情况。网址:。考生在网上查有本人信息后,应及时与主考学校联系了解本人转考课程的审核确认情况,并对确认课程进行登记,由主考学校来我处办理转考籍手续。5、考生考籍档案必须由省级自考办用机要递送。6、需在我市申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考生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须在毕业前一年办妥转籍事宜。(2)考生在考籍转入前,应核对专业课程设置,考生转入的课程门数原则上不能超过该专业课程设置的50%。(3)有关专业课程的转入必须符合主考学校的相关规定。三、其他为避免考生在上海市与外省、市之间交叉考试,上海市考籍的考生除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外,在籍期间不得中途到外省市借考。也不办理考生到外地借考课程考籍转入手续。本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自考转考的意思是考生在报名考试以后,因为工作或者其他的原因要离开原来的报考地继续参加考试,这种情况的考生就需要进行办理自考转考手续,我们通常所说的转考是分为省内转考、外省转入转出三种情况。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这个专业停考了,考生要改考别的专业,这时候也可以申请转考。这又叫专业转考。 上海自考转出程序 (一)主考高校每年1月至2月中旬、7月至8月中旬,通过“服务平台”办理转出手续。考生转出手续具体受理时间以主考高校规定为准。 (二)考生通过“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主考高校按照转出要求进行审核。 (二)主考高校审核通过后,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本市高教自考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主考高校自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主考高校自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无误后,按照考生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考试中心转考平台。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这种跨省转考籍档案用机要函件方式寄送速度非常的慢,一般从办完转考籍手续之后2、3个月才能到达对方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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